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办法(试行) 第一条总则 为了促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对现场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项目年度、月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结果的奖罚: 1.项目全年未发生伤亡事故(10万元以上事故),全年安全考核评价优良,经公司安委会评议通过,对项目按施工建筑物面积每平米奖励1.00元(全部工程按月考核评价,年底汇总,当年完成隐蔽工程部分按20计算,完成装饰配套工程按50%计算,完成全部工程按100计算); 2。项目全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价合格,不奖不罚; 3。项目全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价不合格,按施工建筑物面积每平米处罚项目1.00 元(计算
2、方法同上); 4.项目月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优良,项目集体奖按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进行奖励:奖金暂按年度奖金的10发放,年底补齐.集体奖分配时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结合个人安全管理工作量大小、责任大小、当月安全管理考核绩效进行分配。 5.项目月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不合格(无安全事故)按第4条数额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处罚;且项目主要负责人按处罚数额的50进行个人处罚。 6.项目月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合格不奖不罚。 7.项目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机械、火灾事故(处理费用2 万元及以上),且项目有部分责任,处罚项目项目主要负责人1000元、项目组成员每人500元。 8.项目发生10万元及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机械、火灾事故
3、,且项目有部分责任,每起事故处罚项目主要负责人2000元、项目组成员每人1000元。 9。项目在某个月未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当月按不合格统计绩效。 第三条对公司现场管理交叉检查结果的奖罚: 1。现场管理交叉检查评为第一名的项目奖励2000元; 2.现场管理交叉检查评为末一名的项目处罚1000元。 第四条对项目的其它奖罚: 1。项目因创建标化工地、召开公司部门组织的现场会、创建施工示范工地等成绩,按施工建筑物面积每平米奖励1.50元奖励项目、按施工建筑物面积每平米奖励0.50元奖励公司质安组有功人员; 2。公司领导直接对项目进行的奖励与处罚由项目承担; 3.项目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内容的,
4、每项对项目直接责任人处罚200元,并强制改正; 4。公司对在公司质安组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通报批评的项目,对项目处罚2000元; 5.公司质安组对项目的工作检查中开出的整改通知单,项目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完成,并报公司质安组复查验收,拒不回复整改者处罚500元; 6。项目发生伤亡及其它大小安全事故未在每月安全报表中上报,并进行事故分析接受教训(有记录)的,对项目处罚 3000 元。 第五条对项目各施工队的奖罚: 1。施工队在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创建标化工地方面积极给予配合,工作作出成绩的,对该施工队奖励10003000元; 2。施工队(10人以上的班组)在施工期间未发生任何大小安全事故,
5、按分包工程量的大小适当对施工队奖励3003000元; 3. 公司质安组下达的处罚属于施工队造成的由其施工队承担; 4.施工队违反双方安全生产协议书中有关条款,或造成安全事故,按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处罚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施工队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内容且不按要求及时改正的,由项目对施工队每项处罚300元,并强制改正; 6。施工队有严重违规行为拒不按要求改正的、屡次犯规的、或发生打架、闹事行为的,每次罚款1000元; 7.施工队造成火灾、机械、环境、人身事故(仅需包扎不住院不计)视情况对相关施工队罚款100010000元。 8。施工队野蛮施工造成材料、机械损坏的,按原价双倍扣款。 第六
6、条对施工人员的奖罚: 1。公司、公司质安组、项目对在项目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创建标化工地中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有功的先进个人进行表扬与奖励; 2.公司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执行安全责任制,积极主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原则,成绩显著,年底经部门推荐,被评为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由公司奖励 1000 3000元; 3.公司对造成安全事故、对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由公司质安组研究后进行处罚,对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与适当处罚; 4。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个人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内容的,经劝阻、教育当场改正的免于处罚。对不及时按要
7、求改正的处罚100元.对屡次违反处罚条款者处罚200元; 5.进入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包括安全帽佩戴不规范、下颚带未系视同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包括影像记录的违章人员)一经发现处罚200元,同时连带处罚违章人施工队长200元。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一经发现处罚500元,并免除当月受奖的资格; 6.罚款直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属于施工队的人员,罚款从施工队账户中扣 除. 第七条奖罚审批: 1.对项目的奖罚款应经项目经理、事业部、质安部、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确认; 2.对施工队的奖罚款应经施工队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事业部经理签字确认; 3。对个人的罚款应经罚款执行人、项目安全员、违规人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无需违规人本人签字; 4.各项奖罚应以事实为依据,事实求是进行奖罚。 第八条奖罚使用 各项奖罚款通知单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每月统一交质安部到财务部下账执行,所有罚款进入专项账户作为公司安全奖励基金使用。 第九条其他 本办法未涉及内容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