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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517161 上传时间:2023-10-30 格式:PDF 页数:324 大小:28.37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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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四川省2009清单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 说 明 13一、编制依据.13二、适用范围.13三、定额作用.13四、消耗量标准.13五、综合单价.14(-)人工费.14(-)材料费.14(三)施工机械使用费.15(四)综合费.15(五)综合单价调整.16六、措施费.17七、其他项目费.17(-)其他项目费包括.17(-)其他项目费计算.17八、规费.17(一)规费项目包括.17(二)规费计取.17九、税金.18十、补充定额.18十一、工程内容.18十八材料用量.18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18 册说明18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9一、建筑工程.19(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9(-)不计算建筑面积的

2、范围.20二、仿古建筑工程.20(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20(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21 A.A 土石方工程21、般说明.21二、土方工程.25三、石方工程.25工程量计算规则.261 A.B桩与地基基础工程26一、一般说明.26:、桩基工程.27三、地基及边坡处理.28工程量计算规则.29 A.C砌 筑工程 29、般说明.29二、砌砖、砌块.30三、构筑物.30四、砌石说明.31工程量计算规则.31一、砖(石)基础.31二、砌砖、砌块.32三、构筑物.33四、砌石.34 A.D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35一、一般说明.35二、现浇构件.35三、地面垫层.36四、构筑物.36五、预制混凝土

3、构件.36六、钢筋工程.37工程量计算规则.40一、一般规则.40二、现浇混凝土构件计算规则.40预制、预应力构件制作、安装.43四、构件运输.43五、钢筋工程.43 A.E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44一、一般说明.44二、厂库房大门、特种门.44三、木屋架.45四、柱、梁、林.45五、龙背、大刀木、虾须木、撑弓.45六、屋面木基层.46七、穿逗排架.46八、橡条、桶子.46九、连檐、勒檐条、走水条.46十、吊檐板、滚檐板、博风板、山花板、博头板、挡尖(悬鱼).46十一、斗拱.472工程量计算规则.48 A.F 金属结构工程49一、一般说明.49二、制作、拼装、安装说明.49三、运输说

4、明.50工程量计算规则.50 A.G屋面及防水工程 51一、瓦、型材屋面.51二、屋面、墙、地面防水.52三、防潮层及变形缝.52工程量计算规则.53一、瓦、型材屋面.53二、屋面、地面防水.53三、墙面防水、防潮.54 A.H防腐、隔热、保温工程54、防腐工程.54二、保温、隔热工程.55工程量计算规则.55、防腐工程.55二、保温、隔热工程.55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57 册说明57 B.A楼地面工程57一、整体面层、找平层.57二、块料面层.57三、其他.58工程量计算规则.58一、整体面层、找平层.58二、块料面层.58三、其他.58 B.B墙柱面工程58一、抹灰.59二、镶贴块料.5

5、9三、墙柱(梁)饰面.59四、幕墙上带窗者,增加的工料按相应定额计算。.60五、幕墙龙骨架材料与设计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调整,耗量按7%计算。.60工程量计算规则.603一、一般规则.60二、墙柱面计算规则.60三、镶贴块料计算规则.60四、墙柱饰面.60五、隔断.61六、幕墙.61 B.C天棚工程61一、天棚抹灰.61二、天棚吊顶.61工程量计算规则.62一、天棚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62二、天棚吊顶工程量计算规则.62 B.D门窗工程63、般说明.63二、木门窗说明.63三、金属门窗说明.63四、其他说明.64工程量计算规则.64一、木门窗.64二、成品金属I-窗.64三、不锈钢板包门框、门

6、窗套、门窗筒子板按展开面积计算。成品门窗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 计算,若只包单面时,人工乘以系数0.65。.64四、门窗贴脸、窗帘盒、窗帘轨按延长米计算。.64五、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64六、电子感应门按门扇面积计算,电磁感应装置按套计算。.64七、不锈钢电动伸缩门和转门以楼计算。.64八、电子对讲门按框外围面积计算。.65 B.E油漆、涂料、裱糊工程66说 明.66工程量计算规则.66附表.671.木材面油漆.672.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683.执行单层钢门窗油漆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684.执行平板屋面油漆定额(涂刷磷化、醇酸黄底漆)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

7、以以下系数:.69 B.F其他工程70一、本章项目材质相同而规格品种不同时,可以换算。.70二、柜类项目不包括柜门拼花;定额中的材料与设计含量不同时,可以调整。.70三、招牌基层.70四、雨篷、旗杆.704五、美术字.70六、压条、装饰条.70七、因我省气候条件不适用暖气罩,未编制该定额项目。.70工程量计算规则.70安装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72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分册说明72 C.B.1变压器安装 74工程量计算规则.75 C.B.2配电装置安装76工程量计算规则.76 C.B.3母线安装 78工程量计算规则.78 C.B.4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79工程量计算规则.80 C.B.5控制设备及低

8、压电器安装81工程量计算规则.81 C.B.6电机检查接线81工程量计算规则.82 c.B.7滑触线装置安装83工程量计算规则.83 C.B.8电缆安装 84工程量计算规则.85 C.B.9防雷及接地装置87工程量计算规则.87 C.B.10 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88工程量计算规则.90 C.B.11电气调整试验 92工程量计算规则.95 C.B.12配管、配线 98工程量计算规则.995 C.B.13照明器具安装 101 消防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104 分册说明104 C.G.1水灭火系统 106工程量计算规则.106 C.G.2 气体灭火系统 108工程量计算规则.109 C.G.

9、3泡沫灭火系统110工程量计算规则.no C.G.4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110 C.G.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1工程量计算规则.in C.G.6 消防系统调试 113工程量计算规则.113 C.G.7其他消防设施安装 114市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114 册说明114 D.A 土石方工程118、般说明.118二、土方工程说明.118三、石方工程说明.119四、其他说明.119工程量计算规则.122 D.B道路工程123一、一般说明.123二、路基处理说明.124三、道路基层说明.124四、道路面层说明.124五、人行道及其他说明.124六、交通管理设施说明.1256工程量计算规则.125 D.C

10、桥涵护岸工程126一、一般说明.126二、现浇混凝土.126三、预制混凝土构件.127四、砌筑工程说明.127五、挡墙、护坡说明.128工程量计算规则.128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28二、砌筑工程.128 D.E市政管网工程129一、一般说明.129二、排水管道铺设说明.129三、给水、燃气管道安装说明.130四、管件制作、安装说明.131五、阀门安装说明.131六、管道穿跨越说明.131七、管道防腐说明.131八、管道检验说明.132九、非定型井、池基础及砌筑说明.132十、顶管工程说明.132H-一、构筑物说明.132十二、设备安装说明.133工程量计算规则.135一、排水管道铺设

11、.135二、给水、燃气管道安装.136三、管件制作、安装.136四、阀门安装.137五、管道防腐.137六、管线穿跨越.137七、非定型井、池基础及砌筑.137八、顶管工程.138九、构筑物.138十、设备安装.139 D.G钢筋工程139说 明.139工程量计算规则.140 D.H拆除工程140说 明.140工程量计算规则.1417 D.I路灯工程141、般说明.141二、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141工程量计算规则.144一、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144二、电缆安装.144三、防雷及接地装置.145四、1 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145五、配管、配线.146六、照明器具安装.146册说明

12、146 T.A通用项目151一、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151二、施工排水、降水.152工程量计算规则.152一、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152二、施工排水、降水.152 T.B建筑工程152一、现浇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152二、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153三、脚手架工程.153四、垂直运输机械费.154五、吊装机械费.155六、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155工程量计算规则.155一、现浇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155二、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156三、脚手架工程.156四、垂直运输机械费.156五、吊装机械费.156六、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157 T.C装饰装修工程 157一、垂直运输机

13、械费:.157三、成品保护费含成品保护的人工和材料。.157四、脚手架按建筑工程脚手架相应定额项目:外脚手架乘以系数0.4,其余脚手架不变。.157工程量计算规则.158 T.D市政工程1588一、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158二、道路工程模板.158三、桥涵护岸工程模板.158四、市政管网工程模板.158五、搭拆木垛、支架、万能杆件及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159六、脚手架.159七、围堰及筑岛.159八、现场施工围栏.159九、便桥.159十、临时输电、输水管线.160工程量计算规则.160一、道路工程模板.160二、桥涵护岸工程模板.160三、市政管网工程模板.160四、搭拆木垛、支架、

14、万能杆件及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160五、脚手架.160六、围堰及筑岛.161七、现场施工围栏.161八、便桥.161九、临时输电、输水管线.161 U.其他项目 161其他项目费用计算.161一、暂列金额。.162二、暂估价。.162:计日工。.162四、总承包服务费。.162 V.规费162W.税金.163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63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164预拌砂浆补充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165 一、编制依据165 二、适用范围165三、定额作用1659 四、消耗量标准166 五、综合单价166 六、补充定额169 七、工程内容169 八、材料用量169 A.C砌 筑工程 17

15、0一、一般说明.170二、砌砖、砌块.171三、构筑物.171四、砌石说明.172工程量计算规则.172一、砖(石)基础.172二、砌砖、砌块.173三、构筑物.174四、砌石.175 B.A楼地面工程175一、整体面层、找平层.175二、块料面层.175三、其他.175工程量计算规则.176一、整体面层、找平层.176二、块料面层.176 B.B墙柱面工程176一、抹灰.176二、镶贴块料.177工程量计算规则.177一、一般规则.177二、墙柱面计算规则.177三、镶贴块料计算规则.177 B.C天棚工程178工程量计算规则.178 D.B道路工程178说 明.179工程量计算规则.179

16、10 D.C桥涵护岸工程179、般说明.179二、砌筑工程说明.179工程量计算规则.180 D.E市政管网工程180一、排水管道铺设说明.180二、非定型井、池基础及砌筑说明.180应用指南(定额项目及编号查询)181 说 明181 土建工程(定额项目及编号查询)181说 明.181A.1 土(石)方工程.182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183A.3砌筑工程.186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92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206A.6 金属结构工程.208A.7 屋面及防水工程.213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216装饰装修工程(定额项目及编号查询)219B.1楼地面工程.

17、219B.2 墙、柱面工程.228B.3 天棚工程.233B.4 门窗工程.235B.5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243B.6 其他工程.248安装工程(定额项目及编号查询)256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256表C.2.1 变压器安装(编码:030201).256表C.2.2 配电装置安装(编码:030202).257表C.2.3 母线安装(编码:030203).259表C.2.4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编码:030204).260表C.2.5 蓄电池安装(编码:030205).266表C.2.6 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编码:030206).267表C.2.7滑触线装置安装(编码:030207).268

18、11表C.2.8 电缆安装(编码:030208).268表C.2.9 防雷及接地装置(编码:030209).269表C.2.10 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编码:030210).270表C.2.11电气调整试验(编码:030211).270表C.2.12 配管配线(编码:030212).271表C.2.13照明器具安装(编码:030213).272 消防工程(定额项目及编号查询)274表C.7.1 水灭火系统(编码:030701).274表C.7.2 气体灭火系统(编码:030702).278表C.7.3 泡沫灭火系统(编码:030703).280表C.7.4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编码:0307

19、04).283表C.7.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编码:030705).283表C.7.6消防系统调试(编码:030706).284 市政工程(定额项目及编号查询)285D.1 土石方工程.285D.2道路工程.287D.3桥涵护岸工程.295D.5 市政管网工程.302D.7钢筋工程.317D.9 路灯工程.31712四川省2009清单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 说 明一、编制依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相配 套,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20、、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 额(GJD-1 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 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T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以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为:A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C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

21、工程;D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E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T措施项目: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U其他项目: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其他项目;V规费:适用于与A、B、C、D、E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W税金:适用于与A、B、C、D、E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X附录1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 费用单价;Y附录2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 合比。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三、定额作用本定额是编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

22、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 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本定额是招标人组合综合单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本定额是投标人组合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四、消耗量标准本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为基础,结合四川省的 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装备程度进行编制的,它反映了社会的平均水平。因此,除定额允 许调整者外,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不得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经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 13理部门同意,并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

23、站备查后方可调整。五、综合单价本定额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 目的工程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一)人工费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 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

24、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2.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其他用工和机械操作用工。每工 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 护费。综合计算人工单价:建筑、园林绿化、市政工程(不包括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 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为:技工50元、混凝土工45元、普工35元;装饰装修工程 为:抹灰技工50元、细木工65元、其他技工55元、

25、普工35元;安装工程(包括市政给 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为:技工、普工综合50元。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凡定额规定的增减用工的单价按 工程所在地区调整后的人工单价计算。(二)材料费1.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 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 费用。(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

26、、仓储损耗。(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 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 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2.本定额的材料是以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和常用规格编制的,定额中包括直 接消耗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其规定的损耗量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 14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及施工 现场堆放损耗,细木工程已包括干燥损耗。(三)施工机械使用费1.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

27、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 运费。2.本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由下列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 间价值。(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 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 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 等。(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

28、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 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 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口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 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本定额综合单价人工费中包含此费用)。(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 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 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四)综合费本定额综合费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利润。1.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

29、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 保护费等。(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 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 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 及牌照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 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5)

30、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15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护和摊销费。(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 的各项经费。(7)工会经费:是指企也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 总额计提的费用。(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31、、印花税 等。(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 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2.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五)综合单价调整根据建设部关于调整工程造价的若干规定(建标1991797号)和省建委关 于进一步搞好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通知(川建委价发1994464号)以及省建委、省 物价局印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办法(川建委发20000205号)的规定,综合单价的各项内容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1.人工费调整。本定额取定的人工费作为定额综合单价的基价,各地可根据本地 劳动力单价的实际情况,由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并附文报省建设工程

32、造价管理 总站批准后调整人工费。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人工费按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进行调整;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参照市场 价格自主确定人工费调整,但不得低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标准;编 制和办理竣工结算时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调整人工费。调整 的人工费进入综合单价,但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2.材料费调整。本定额取定的材料价格作为定额综合单价的基价,调整的材料费 进入综合单价。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依据工程造价 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确定材料价格并调整材料费,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 材料

33、,参照市场价确定材料价格并调整材料费;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参照市场价 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自主确定材料价格并调整材料费;编 制和办理竣工结算时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确认的材料价格调整材料费。安装工程和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的计价材 料费,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统一调整。3.机械费调整。本定额对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机械费表示,定额注明了机械油料消 耗量的项目,油价变化时,机械费中的燃料动力费按照上述“材料费调整”的规定进 行调整,并调整相应定额项目的机械费,机械费中除燃料动力费以外的费用调整,由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根据建设部的规定

34、以及四川省实际进行统一调整。调整的机 械费进入综合单价。4.综合费调整。本定额的综合费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 16一调整。六、措施费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 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1.措施项目包括通用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具体内容详本定额T一措施 项目。本定额未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2.措施项目费计算:措施项目费应按计价规范 4.1.4、4.1.5、4.2.5、4.3.5、4.7.4、4.7.5、4.8.5 的规定,依据本定额T措施项目计算。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规定标准计价

35、,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七、其他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指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费以外的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包括1.暂列金额;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出现上面未列其他项目,编制人可做补充。(二)其他项目费计算其他项目费应按计价规范4.2.6、4.3.6、4.8.6的规定,依据本定额U其他项目 计算。八、规费规费是指政府和有权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一)规费项目包括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2.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

36、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4.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企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为本单位职工 或者雇工交纳的工伤保险费及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 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出现上面未列的规费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二)规费计取规费应按本定额规定标准以及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标准计 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7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其规费按本定额中的规费标准 计取,规费标准有幅度

37、的按其上限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和办理竣工结算时,规费按施工企业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 费计取标准中核定标准计取。九、税金税金是指按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税金应按本定额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十、补充定额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 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十一、工程内容本定额的“工程内容”指主要施工工序,其他工序虽未详列,但定额均已考虑。十二、材料用量本定额中仅列出主要材料的用量,次要和零星材料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元”表示,编制设计概

38、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不得调整。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 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 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 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 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四、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 的形式表现。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

39、价站规定,对 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五、本定额的预制大型屋面板已考虑了蒸汽池养护费用,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必 须采取养护池养护时,需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蒸汽养护费45兀计 算。凡采用露天养护者,一律不得计算蒸汽养护费。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 费应按“T.措施项目”另行计算。七、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未包括吊装机械费及模板费,发生时,另按“T.措施项目”计算。18八、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T.B

40、建筑物超高施工 增加费”定额项目执行。九、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装饰、市政、安装工程定额执行。若仍缺项,由甲 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建筑工程(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2.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 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 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3.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

41、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 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4.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 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 计算1/2面积。5.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 0m的部位应计算 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 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 时不应计算面积。6.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

42、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 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 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7.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 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一,

43、应按其结构底 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9.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 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1 0.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 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1 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19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

44、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1 2.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 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1 3.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1 4.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 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1 5.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 曲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

45、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1 6.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1 7.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 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 投影面积的1/2计算。1 8.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1 9.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20.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 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21.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边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 通时,其变

46、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22.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23.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24.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 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

47、 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 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楼。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二、仿古建筑工程(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中有台明的按上 20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外 有檐廊柱、构架柱的,按柱外边线内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按其构架柱外边线内水平 面积计算。2.一般阶沿如果达到古建筑的台明(高度大于

48、或等于500mm)者,按台明上边外围水平 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如果只是一般的无柱走廊和檐廊的,按走廊和檐廊的规定”计算一半的 建筑面积”。走廊和檐廊的规定如下:挑出墙外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为挑廊,挑廊下底层或 架空通廊下底层有阶沿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且阶沿高度大于400mm者称为走廊,单层建筑 屋檐下有阶沿作为主要通道的且阶沿高度大于400mm的廊称为檐廊。3.有楼层分界的两层或多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如何,按自然结构层的分层水平面 积总和计算建筑面积。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物 的

49、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执行。4.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两自然结构楼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 筑面积。5.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按 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 积,无台明的按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碉台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均按 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6.不是实心的彼塔、石塔、木塔及混凝土仿古塔的建筑面积按碉楼式建筑物的建筑面 积规定计算。7.两层或多层建筑物构架柱外有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到挑台 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

50、积。8.坡地建筑物、临水建筑或跨越水平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有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 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有台明的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的挑台、台阶等。2.无台明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二层及以上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 垛、窗罩等。3.牌楼、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碉(楼)台的无围护平台。4.构筑物:月台、环丘台、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A.A 土石方工程说 明 一、一般说明(一)土壤及岩石的分类见表A.AT。表A.AT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21土 石 分 类普氏分类土壤及岩石名称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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