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绵环委办【2018】19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及中办发【2015】45号关于于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XX中心卫生院职工于2018年8月17日学习了绵环委办【2018】19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及中办发【2015】45号关于于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院长首先传达了8月15日盐亭县卫计局相关会议精神,强调了环保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连续性,并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绵环委办【2018】19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指出要充分认识办法等文件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要求,要切实抓好办法等文件的贯彻落实。还学习了川委办【2016】19号关于XX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设施细则(试行)通过此次学习,使黄甸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认识进一步提高,增强了干部职工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担当意识,并切实履行好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对应的职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