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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实施情况汇 报
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咨询公司
2011年8月x日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
2011年,我公司代建大武口区xxx、xxx、xxx等政府投资项目,现将我公司代建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公司基本情况
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为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是专门从事工程前期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代建的技术型服务企业。
公司现拥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资质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质。
公司有着完善、科学的规章制度,并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不断创新,已经形成了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及激励机制。咨询公司现设有前期咨询部、招标代理部、造价咨询部、技术咨询部、项目管理部、财务室及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公司现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3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5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6人,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11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5人,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8人,注册招标师2人。
近年来,公司在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等业务方面承揽了多项业务,公司在工程咨询业务方面也有着显著的优势。近年来区、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尤其是银川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大多均为咨询公司设计人员编制。
2004年12月1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颁布实施,咨询公司创新思路,勇于开拓,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逐步展开,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我公司受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承担了银川市劳动力市场迁建工程(投资约7000万元,总建筑面积25997㎡)前期项目管理服务工作;2006年,受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公司承担银川市海宝(北塔)公园项目管理工作;2007年至今,受银川市建设局委托,我公司陆续承担了银川市北京路、西塔片区、湖滨街、清和街、正源街、长城路、进宁街、玉皇阁街、民族街等街区的特色街区改造工作。特色街区改造工作得到了区、市各级领导的一致肯定。公司项目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也得到了市领导及建设单位的一致好评。2009年公司通过自治区发改委和自治区代建管理办公室的审批,成为第一批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
自2010年起,我公司有幸受大武口区发改局委托,开始承担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我公司代建工作受到了大武口区委、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
二、 代建项目情况
自2010年2月起,我公司受大武口区发改局及各使用单位委托,陆续承担了石炭井三片区改造、三片区绿化工程、石炭井基础设施改造工程、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贺兰山南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山海路道路工程及旱厕改造及巷道硬化等共计30余项工程的代建工作。代建项目累计总投资约2.6亿元。
2011年,我公司经公开招标,有幸中标继续承担大武口区2011年房屋建筑行业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截止目前,2011年已开工新建项目有:贺兰山南路延伸段二期道路及桥梁工程、大武口区隆湖六站劳务移民安置区一期工程、大武口区2011年校安工程、大武口区新民小学、新民幼儿园等工程。代建项目累计总投资约3.12亿元。
目前各项目均在紧张施工。2011年代建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石嘴山市棚户区改造贺兰山南路延伸段二期工程
贺兰山南路延伸段二期道路及桥梁工程,总投资约2500万元,道路长1458m,桥长140米,7×20米。工程中标价2331.2942万元,目前已完成沥青砼路面铺设、道砖及路缘石砌筑,正在进行人行道砖铺设。大风沟桥工程已完成全部桥板搭设。目前累计完成投资约1800万元
2、大武口区隆湖六站劳务移民安置区一期工程
大武口区隆湖六站劳务移民安置区一期工程包括16栋住宅楼及1栋物业管理与社区服务用房,一期总建筑面积69951.78㎡,中标总价12406.9988万元。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施工标段,2个监理标段。目前,1#、2#、6#、9#、11#、15#、17#共计7栋楼已完成主体工程封顶,3#、4#、5#、7#、8#、12#、14#、16#共计8栋楼正在进行坡屋面施工,计划8月中旬完成封顶。13#楼正在进行第五层主体工程施工。同时,目前各楼均正在进行砼空心砌块砌筑。物业管理与社区服务用房工程已施工至第三层。
新民小学总建筑面积7101.55㎡,三层框架结构,中标价1219.9703万元;新民幼儿园总建筑面积3440㎡,三层框架结构,中标价843.3508万元。因新民小学、新民幼儿园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存在8万立方米工业废渣,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将废渣清运至指定地点,并对堆放点进行防害处理。前期清运废渣对工程进度造成一定影响。目前新民小学已完成砂夹石垫层换填及碾压,综合楼砼垫层已施工完成,正在进行基础钢筋绑扎。教学楼正在进行砼垫层施工。新民幼儿园已完成砂夹石垫层和砼垫层施工。
安置区农贸市场已完成基础开挖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基础砂夹石垫层施工。新民服务中心工程已完成招标,施工放线已完成,正在准备基础开挖。新民卫生院工程正在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安置区室外基础设施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已发布。待完成施工图设计之后,即可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开展招标工作。安置区西侧规划路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目前安置区一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约8500万元。
3、大武口区2011年校安工程
大武口区2011年校安工程包括:(1)隆湖一站小学4#教学楼,教学楼建筑面积1738.56平方米,三层,中标价311.029449万元;(2)隆湖中学综合教学楼,总建筑面积1976.7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中标价311.0274万元;(3)隆湖中学宿舍楼,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框架结构,中标价268.738979万元;(4)十一小综合实验楼、2#教学楼,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3000平方米,综合实验楼2000平方米,中标价745.546777万元;(5)十六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中标价422.7462万元;(6)二十八小综合教学楼(2幢)及综合办公楼和多功能厅,总建筑面积10120㎡, 中标价1557.2993万元;(7)二十一小学教学楼,总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为三层框架结构,中标价622.9324万元。
上述七个项目总中标价4239.3205万元。目前,隆湖一站小学4#教学楼工程,二层封顶,三层模板架支设;隆湖中学2号教学楼,一层封顶,三层模板架支设。隆湖中学宿舍楼工程二层封顶,正在进行三层模板架支设;十一小学综合实验楼二层封顶,三层钢筋安装基本完成;教学楼一层封顶,二层模板架支设。十六小学教学楼工程,四层主体完工,填充墙已砌至四层;二十八小学综合教学楼、办公楼和多功能厅工程1#楼现正进行一层模板支设,2#楼二层封顶,正在进行三层施施工;3#楼现三层钢筋绑扎基本完成。二十一小学教学楼工程现三层主体已封顶,现正在砌筑女儿墙、地沟。
4、大武口区长兴、沟口街道民生服务中心
该工程总建筑面积460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批复总投资107.31万元,工程中标价87.170779。该工程于8月11日完成招标。目前正在安排施工单位进场和测量放线,现施工单位正在对施工范围内的树木进行移植,待树木移除后进行基槽开挖。
三、代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1、一些部门及工作人员对国家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认识不足,对代建制概念模糊,对“代建制”的含义、模式及意义尚不清楚。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和人员认为推行代建制毫无意义,给代建工作的推行带来阻力;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仍停留在过去的建设管理模式之中,对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概念模糊,对代建单位及使用单位的职责及工作范围无明确的认识。甚至在工程招投标、办理建设手续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武口区政府下发的工程代建委托书不予认可,以所办理工程建设手续建设单位前后不一为由,不认可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的工程管理地位被忽视,无法正常行使项目法人职责。且在办理工程前期手续的过程中,存在不少缴费环节,因代建单位无法支配项目资金,无法保证手续及时办理。
2、代建项目存在前期工作不完善等问题。项目使用单位不重视前期调查,对工程考虑不周全,不进行技术经济指标分析,造成方案设计上报的总投资偏离工程实际。不进行工程深化设计,造成施工图预算严重超批复投资。同时导致工程开工建设后问题重重,变更不断,造成工程实际工程量大大增加,相应的投资也相应增加。项目用地批准书、规划用地手续、工程规划手续不齐全,使用单位不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个别项目在不具备建设条件的情况下,仓促要求建设,造成工程开工后,各项建设手续无法办理,质监、安监部门因手续不全拒绝介入。前期手续的不完善,造成代建单位后续管理工作无法衔接,使用单位在开工后方开始补办,并将应由使用单位办理的前期手续,推向代建单位,代建单位大量的人力用于建设手续的办理,同时造成使用单位对代建单位的抵触和不理解。另外因前期手续的不完备,造成施工许可手续无法及时办理,规划放线、复线、验槽、基础核验等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协调规划、建设部门,并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展。
3、使用单位过多的直接参与工程管理,造成施工管理指令来源多头并存。造成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指令执行混乱。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存在“究竟谁管理工程、究竟听谁指挥”的疑问。代建单位对工程的绝对管理权受到影响。无法真正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存在项目使用单位不通过代建单位而擅自进行工程设计变更、增加施工内容等情况。
4、工程建设资金的申报与拨付通过使用单位进行,存在很多的弊端。主要表现在,部分使用单位在对项目实施进展不清楚,不征求代建单位意见的情况下,盲目申报资金,资金申报额与工程进度不同步。代建单位无法参与到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无法按照代建合同行使对工程投资的控制权。同时因代建单位无资金控制权,给合同履约及工程管理带来严重制约。
四、建议:
1、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制度,统一对代建制的认识,以给代建制的推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单位及部门应积极支持代建制的实施。
2、严格按照自治区及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委托单位、使用单位、代建单位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各司其职。委托单位对代建工作宏观管理,使用单位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代建单位直接享有对工程的绝对管理权利。使用单位需由原建设单位角色转变为使用单位角色,以逐步适应代建制管理模式。对于使用单位的责、权范围应严格执行《代建制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在整个工程管理过程中,行使的应该是监督权。对工程管理下达的一切指令均应通过代建单位行使,不应面向施工单位直接下达。否则,在代建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使用单位的工程变更,且工程变更需严格按照《代建制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及时完善相关手续。
3、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应要求使用单位及时完善各项报批手续,并落实施工建设条件,保证“三通一平”。同时,使用单位应要求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进行限额设计,避免施工图预算严重超概算。
4、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应由代建单位完成,监理单位及使用单位予以确认,并通过财政进行集中支付。由此,代建单位方可更有效的对工程投资进行管理和控制,达到责、权对等。考虑到资金使用安全,使用单位可参与工程资金的申报与拨付,但其行使的仍应当是监督权。因使用单位对工程实施进度和资金计划缺乏全面认识,使用单位自行申报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和主观性,难以真实、客观、全面的反应工程建设情况。同时造成代建单位无法行使对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资金申报应由代建单位提出,资金的申报应充分尊重代建单位的意见,使用单位在核实代建单位申报资料后对申报表予以确认,并报财政部门。
5、部分代建项目总造价较低,如大武口区长兴、沟口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批复总投资约107.31万元,大武口区朝阳街道民生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批复总投资约60万元。我公司认为此类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意义不大。尽管项目投资较低,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仍然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工程管理并办理建设手续。造成代建单位无法集中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工程管理,无法发挥专业优势。同时因项目的琐碎,给使用单位和管理部门带来代建单位技术人员不足的表面错误认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就下一步代建管理工作,我公司将总结以往代建管理的工作经验和不足之处,强化工程管理,积极协调各方关系,推进项目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工程各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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