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工程科技学院人事工作文件汇编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院人字200226号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分配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学院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在国家分配制度指导下,实行国家工资与院内津贴“双轨运行的分配体制,建立以聘用制为前提,以业绩考核为基础,以院系两级分配为特征,竞争与激励相结合的人事分配制度,促进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吸引和稳定高层次人才,激发广大教职工多做工作、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二、基本原则1、以编
2、定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差距适当.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鼓励广大教职工,在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后,承担更多的工作任务、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积极为学院发展多做贡献。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学院整体办学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广大教职工完成额定工作任务,实际收入有显著增加。 4、向高层次、高水平的优秀人才倾斜。5、坚持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统一;坚持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坚持国家、学校、个人三者利益的统一;坚持需要和可能的统一.三、收入构成职工收入=国家工资+国家政策工资+院内津贴1、国家工资:职务工资、30津贴、职务补贴.2、国家政策工资国家给政策不拨款,在学院预算外收入中列支的:午餐补贴、特区
3、补贴、保留津贴等。3、院内津贴:基础津贴、岗位津贴、超工作量津贴、科研津贴、特殊津贴、部门(系部)调节津贴、第十三个月工资.院内津贴不含各系部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创收留成部分.四、津贴内涵与实施范围1、基础津贴: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 按照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进行核算,其他(非实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参照考核结果,享受相应档次的基础津贴。2、岗位津贴: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按照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参照考核结果,享受相应档次的岗位津贴。3、超工作量津贴: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分别按照相应的工作
4、量计算管理办法和考核,享受超工作量津贴.其他人员超额完成工作任务,享受一定的超工作量津贴4、科研津贴:承担科研任务的全体教职工均可按安徽工程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享受科研津贴。5、特殊津贴:由学术骨干津贴、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津贴、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津贴、省中青年骨干教师津贴、教学骨干津贴、优秀管理人员津贴、院综合奖奖金等构成。全体教职工均可按相应的评选办法获得津贴.6、调节津贴:分别由学院和部门(系部)统一掌握,用于发放干部目标管理责任津贴、管理人员加班费及所有人员未列入定量计算内的超工作量津贴等。五、津贴核拨标准 院内津贴实行分档年薪制,无级差增资.根据岗位特点、工作
5、业绩、工作质量和贡献大小,各类人员分别享受不同的津贴标准。学院统一核算下拨,部门(系部)二次分配,其核拨标准如下.1、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非实验)专业技术人员院内津贴标准(表1)表1 万元/年、人档次 职 称特聘一二三四五基础津贴六正高25103。5以上3。52。0 2.01.51。5 0。9(+*) 0。9(+*)0.6副高/2。0以上2.01。5 1.51.01.0 0。65(+*)0.65(+) 0。35中级/1。5以上1.51。0 1.00.70.70。45(+*)0。45 (+*)0.25助级/1。0以上1。00.8 0。80。50。50。3(+*)0.3
6、(+)0。2员级/0.9以上0.90。60。60。40。40.25(+)0.25(+*)0.15“*:为第十三个月工资,按有关规定发放(下同)2、管理人员院内津贴标准(表2)表2 万元/年、人档次 职 称一二三四五岗位津贴六正厅3。5以上3。52。02。01。51。51。0(+)1.0(+*)1.00副厅3.4以上3。41.91。91。41.40。9(+*)0.9(+)0。90正处2.0以上2.01。51。51.01.00.65(+)0.65(+*)0。650副处1。8以上1。81.21。20。90。90.55(+*)0。55(+)0.550正科1.5以上1.51.01。00。70.70.45
7、(+*)0。45(+)0.450副科1。3以上1.30。90。90.60。60。38(+*)0。38(+*)0.380科员1.0以上1。00.80.80.50。50.3(+*)0.3(+)0。30办事员0。9以上0.90.60.60。40.40。25(+*)0。25(+)0.2503、工勤服务人员院内津贴标准(表3)表3 万元/年、人档次 技术等次二三四五岗位津贴六技师1。5以上1。51.0 1。00。70。70。45(+*)0。45 (+*)0。450高级工1.2以上1.20。80。80。55 0。550.35(+)0。35(+)0.350中级工0。9以上0。90。650。650.450.4
8、50。26(+)0.26(+)0。260初级工0.8以上0.80.50.50。35 0。350。2(+)0。2(+*)0。2010年以上普工0.7以上0.70。450.450。3 0.30。18(+)0。18(+*)0.180不满5年初级工、不满10年普工,分别执行初级工或10年以上普工的70津贴标准。 4、超工作量标准(1) 教师、实验人员、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实际完成工作量-额定工作量) BB单位超课时津贴,单位:元/标准学时;其值根据学院当年财力等确定(暂定35元/标时)。各系部可根据职称高低、授课质量,课程难易程度、年度考核等适当调整(若B=35元/标时,建议调整幅度2045元/标时
9、)。2个自然班(80人)为一个标准班,少于一个标准班额定人数的按逢一进十核算,多于一个标准班额定人数的按四舍五入核算。 (2)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辅导员、实验人员)、工勤人员在未确定额定工作量之前,按学院“三定”后聘任的岗位,考核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其超工作量津贴总额,暂按教师除基础津贴外院内津贴总额的1/3,在部门调节津贴中核拨.5、特殊津贴标准(表4)表4 元/年序号名 称津贴额1学术骨干津贴二三四五六七八20 K12K7 K5 K4K3 K2 K1 K2教学骨干津贴X3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津贴12004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津贴12005省中青年骨干教师津贴12
10、006教学优秀奖津贴12007优秀管理人员津贴12008院级综合奖500K值根据学院当年财力等确定,暂定2400元.X值待教学骨干评选办法出台后,根据情况确定。注:1、2、6、7项只能任选一项;6、调节津贴:根据部门人员结构、数量、工作质量、工作难易程度、年度考核等确定标准。学院可根据处级干部超工作数量质量、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加班等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各部门(系部),可根据科级及以下人员超工作数量质量、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加班等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六、津贴档次的确定1、教师(1)特聘教授岗位任职条件:两院院士.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另行签订。(2)教师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一项或多项
11、,可享受一四档院内津贴: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按学术骨干评选办法评选,符合学术骨干一八档条件;承担科研项目,或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等,具有科研津贴;承担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工作,具有调节津贴; 符合特殊津贴条件。 (3)教师年度考核合格,教学考核合格,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及相关的教学工作,享受相应职务的五档基础津贴.(4)教师年度考核合格,教学考核合格,因课程、排课等教学安排原因(未经系部和学院批准不在此列)只能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75及以上的,不足额定教学工作量部分按超工作量标准乘缺额学时数在相应职务的五档基础津贴基础上扣除. (5)教师年度考核合格,教学考核合格,因课程、排课等教学安
12、排原因不能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75的或其他原因(未经系部和学院批准不在此列)不能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享受相应职务的六档基础津贴。不足部分按超工作量标准乘缺额学时数扣除,扣完为止。 教师院内津贴=表1五档或六档+R R=超工作量津贴+特殊津贴+科研津贴 +调节津贴 (下同)2、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具有超工作量津贴、特殊津贴、科研津贴、调节津贴之一,可以享受管理人员院内津贴一四档。年度考核合格,完成所聘岗位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可享受管理人员岗位津贴五档。不满工作量的,为管理人员院内津贴六档。管理人员院内津贴 = 表2五档或六档+R3、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其他(非实验)专业技
13、术人员:参照教师基础津贴确定办法执行。4、工勤服务人员:按表3所列标准,参照管理人员院内津贴确定办法执行.七、有关问题的处理1、兼职问题所有兼职人员(包括系部主任、副主任、总支书记、副书记、两课兼职教师、机关双肩挑人员等),在认真履行本职岗位任务的前提下,超教学工作量津贴,均按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乘以0。6核算。系部正副主任年教学工作量原则上在100200学时之间,其他兼职人员年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00学时。2、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参加学习或进修、培训人员:不脱产学习,参加考核,按考核结果确定相应职务档次院内津贴标准。脱产学习,不发基础津贴(岗位津贴),只发特殊津贴和科研津贴(如外出读学
14、历,等完成学业并按时回校后补发).3、待聘人员,待聘期间不享受院内津贴。重新聘任职务的,按实际聘任岗位和相应考核档次享受院内津贴。4、年度考核被定为告诫,期满后当年定为合格的,执行所聘岗位最低档的50.5、新参加工作人员和新调入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专科生按员级最低档的80享受基础津贴或岗位津贴;本科生享受助理级六档基础津贴(完成190标准学时以上,享受助理级五档基础津贴);硕士生享受讲师五档基础津贴(一年),同时享受学术骨干八档津贴(二年);博士生享受副教授五档基础津贴(一年),同时享受学术骨干六档津贴(二年).新调入人员按实际聘任岗位,享受基础津贴五档或岗位津贴五档;硕士生低于讲师五档的按讲
15、师五档执行(一年),同时享受学术骨干八档津贴(二年);博士生低于副教授五档的按副教授五档执行(一年),同时享受学术骨干六档津贴(二年)。以上人员院内津贴按实际到校工作时间计发。6、病事假等,由二级分配单位,按学院有关考勤规定酌情处理7、因私出国(境)人员,自出国(境)下月起停发津贴;因公出国(境)人员时间在三个月以内者院内津贴照发,三个月以上者,从第四月起停发院内津贴。按时回校,按脱产进修处理。8、离退休人员按当年12月份离退休费标准(不含职务补贴、生活补贴)的2倍发给院内生活补贴,R部分另计。返聘的离退休教师也可按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参加考核,并享受相应档次的基础津贴和超工
16、作量津贴9、农民工实际聘任在岗,参照正式职工10年以上普工标准执行。10、节日、年终的过节费,纳入院内津贴总额,不再另行增发。1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院内津贴:年度考核不合格;教学考核不合格;拒不接受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或擅自离岗;未经学院同意私自将单位技术成果转让或扩散的;长期病事假;在外兼职,影响工作者;其他不能享受院内津贴的情况。八、院内津贴的管理与发放学院按本办法核拨到各部门(系部)的经费,以及各部门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创收留成经费,各部门(系部)在不违背本方案精神的前提下,根据部门情况确定具体分配办法报学院备案后实施。国家工资按院人字199815号教职工考勤的若干规定于每月初发放.
17、院内津贴按下列办法发放:1、特殊津贴(除院综合奖奖金一次性发放外)的75%随国家工资于每月初平均发放,年终结算。2、科研津贴:个人或部门申报,科技处审核或直接由科技处统计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有关材料报人事处审定,财务处一次性发放.3、岗位津贴、基础津贴由人事处按上年的考核结果和本学期工作量,按月预核,财务处统一划拨到各系部、机关各部门的经费管理卡上,各单位于每月底按本办法自主发放,可以按月发放,也可按教学进度发放.学年末统一结算。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岗位津贴,由人事处按月预核,财务处划拨到组织部经费卡上,组织部发放。学年末统一结算.4、超教学工作量津贴。各系部初算,教务处审核,人事处核算超工作量总额,财务处将超工作量总额统一划拨到各系部经费管理卡,各系部二次分配,学年末统一核算。超教学工作量津贴总额=【系部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总和(额定教学工作量教师编制数)】B。兼职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新调入人员等单独核算。九、独立核算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方案报人事处备案后执行。十、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十一、本方案自2001年9月1日起执行,原院人字200030号文件安徽机电学院岗位津贴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同时废止,原学院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