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长春市食品生产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通用登记表(一)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有关产品
进货查验记录
公司名称:
长春市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制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1)
第 页
序号
原辅料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日期
(批号)
保质期
供货商
进货
日期
采购人
验收人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1.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2.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供货商不能提供旳,须由公司进行检查)、进货票据等有关凭证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个相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半年;没有明保证质期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2)
第 页
序号
食品添加剂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日期
(批号)
保质期
供货商
进货
日期
采购人
验收人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1.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2.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供货商不能提供旳,须由公司进行检查)、进货票据等有关凭证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个相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半年;没有明保证质期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有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3)
第 页
序号
食品有关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日期
(批号)
保质期
供货商
进货
日期
采购人
验收人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1.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2.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供货商不能提供旳,须由公司进行检查)、进货票据等有关凭证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个相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半年;没有明保证质期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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