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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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根据《--公司二级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公司本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列支范围如下:因公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出差补助费。
第三条 本部各部门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在年初核定的部门预算内合理使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 游船)
飞 机
主要负责人
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公务舱(没有公务舱的可乘坐头等舱)
其他负责人
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副总师、部门主任、副主任
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其余人员
高铁/动车二等座、火车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经济舱
公司领导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
通工具。
城市间其他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不含出租车)。
第七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八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九条 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凭据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 住宿费每人每天实行限额控制,凭据报销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
元/人·天
主要负责人
500
其他负责人
400
副总师、部门主任、副主任
400
其余人员
300
对住宿费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入住时可上浮30%。
5.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会议或培训活动,发生的住宿费据实报销(须附有关会议或培训通知)。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严格执行住宿费标准。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入住。优先选择所属企业招待所或定点酒店。
第四章 出差补助费
第十三条 **公司本部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实行定额出差补助费,出差补助费包括伙食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伙食津贴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到外埠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津贴费用。伙食津贴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100元/人·天。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外埠出差期间给予的市内交通费用。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80元/人·天,包干使用。
第十四条 出差补助费按照《**公司本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财办行〔2014〕90号),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
第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常驻外地,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出差补助费50元/人·天。
第五章 会议、培训等规定
第十七条 除集团公司外通知未明确金额的会务费、培训费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出差补助费50元/人·天。
经批准赴外地参加取得学历学习班或函授学习班,可按出差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不发放出差补助费。
第十九条 到集团公司总部挂职(挂岗)人员参照《关于对集团总部挂职(挂岗)京外干部发放生活补助的通知》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到**公司本部各部门交流锻炼、已办理借调(借用)审批手续的系统各企业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费按照**公司本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批准就近省亲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受出差补助费。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本部员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在境内的差旅费按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境外费用开支标准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原则上不安排雇员出差。
第六章 审批程序
第二十四条 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一)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2000元以上)→财务审核→出纳付款
5000元以上差旅费须由分管公司领导批准,总会计师审批,50000元以上差旅费还须总经理批准。
(二)超标准差旅费须填写超标准差旅费申请表(见附件1)
(三)预算外差旅费须由部门填写预算外费用申请表(见附件2)
第二十五条 公司领导出差按照《集团公司二级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执行。公司领导出差补助由企业负责人授权总经部统一办理,超标准出差费由企业负责人审批。
第七章 预算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差旅费预算,并在年初核定的预算内严格管理、合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对报销差旅费票据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负责。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公司本部差旅费管理办法》作废。
附表:1.**公司本部超标准差旅费申请表
2.**公司本部预算外费用申请表
附表1
**公司本部
超标准差旅费申请表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出差事项
应乘坐
交通工具
实际乘坐
交通工具
住宿费
标准
元/人·天
实际发生
住宿费
元/人·天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超标原因
分管公司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2
**公司本部
预算外费用申请表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申请事项
差旅费
原预算费用
万元
已发生
万元
申请追加
万元
全年预计
万元
经 办 人
部门负责人
申请理由
总经理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总会计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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