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9.2.1.1. 包封A—技术文件材料的构成
9.2.1.1.1. 本标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措施;
9.2.1.1.2. 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计划及措施;在建工程项目及中标或分包工程情况(含建设单位对合同履行情况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格式见附表二);
9.2.1.1.3. 投标方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9.2.1.1.4. 本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框图(格式见附件2)、项目经理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表(格式见附件3);
9.2.1.1.5. 拟用于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装备和检验及试验设备、仪器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本标工程劳动力计划表(格式见附件5)、临时用地表(格式见附件6);
9.2.1.1.6. 其它文件材料。
9.2.1.1.7. 与上述所有纸质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U盘一套。
附件2. 投标方组织机构框图
投标方组织机构框图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电 话
传 真
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
承包经历
年(国内) 年(国际)
分包经历
年(国内) 年(国际)
职工人数
总人数: 人;技术人员: 人;行政人员: 人
组 织 机 构 框 图
(含结构、领导成员、主要技术人员及数量等)
附件3. 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龄
学校和专业
职 务
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
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级别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曾获国家部级以上荣誉奖励情况:
建 设
单 位
项目名称
及 规 模
承 包
范 围
合 同
金 额
在项目中
担任职务
开/竣工
日 期
……
注:1.只填写类似工程项目已完成情况;
2.投标方承诺委派的项目经理原则上在整个工程中间不得更换。若要更换,须书面报请建设方同意,否则建设方可视情况扣除合同款的(0.1~0.5)%。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打印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姓名并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姓名并签字)
日 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附件4. 用于本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装备一览表
用于本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装备一览表
序号
机械装备
(试验仪器)名称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国 别
产 地
制 造
年 份
额 定
功 率
原/现
价 值
备
注
……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打印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姓名并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姓名并签字)
日 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附件5. 本工程项目劳动力计划表
本工程项目劳动力计划表
工 种
年(人)
年(人)
年(人)
年(人)
平 均
高 峰
平 均
高 峰
平 均
高 峰
平 均
高 峰
劳动力/
技术人员
……
合 计
备注:劳动力计划曲线随本表一并提供。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打印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姓名并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姓名并签字)
日 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6. 临时用地表
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
位 置
需 用 时 间
合 计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打印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姓名并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姓名并签字)
日 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7.
附件10. 工程量及报价明细表
工程量及报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一
土建施工
1
场地硬化
C25砼(150mm厚)
平米
2530
2
彩板房(办公楼、宿舍)
岩棉板厚15CM
平米
2700
3
轻钢结构(会议室、资料室)
平米
400
4
轻钢结构(食堂、活动中心)
平米
1330
5
基础
平米
2630
6
围墙
砖
米
300
7
化粪池
11号,50立方米
项
1
8
隔油池
3×2×2
项
1
二
设备及安装
1
地砖(办公室、宿舍一楼、资料室、食堂、会议室)
平米
2315
2
木地板(办公楼二、三层,活动中心)
平米
1425
3
卫生间设施(每套)含上下水
套
6
4
电(室内)
平米
4430
5
暖气(室内)
平米
4430
6
水管(室外)
钢管 Ø108
米
250
7
暖气管(室外)
钢管Ø108
米
500
三
设计费用
1
设计费用
项
1
四
其他辅助设施
1
辅助设施
含大门、旗杆等
备注:本表由EXCEL生成,其数据应当与综合单价分析表和总报价表的数据保持准确的数据计算关系,本表除了在最后可以有一个总计外,不允许做行间的合计。凡是本表未标示为甲供的,且施工合同附件B工程物资管理中也未明确为甲供的材料均为乙供。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打印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姓名并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姓名并签字)
日 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1. 工程概况
1.1. 概述
华能山西太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国产超超临界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位于山西省左权县寒王乡水横村东侧约190m,东北侧约120m为平王村。厂区整体位于正行煤业东侧。电厂规划容量为4×660MW,并留有扩建余地。
为便于施工期间业主、监理等人员办公需求,拟在厂区间冷塔东侧围墙外建设临建办公楼。办公楼南北长86米,东西宽60米,大门朝东,建筑面积4430平米。本标段主要包括:1、临建办公区及配套设施设计。2、临建办公区及配套设施施工。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
1.2 工程规模:2×660MW国产超超临界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1.3 工程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1.4 工程监理单位: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5 工程施工及验收:
1.5.1投标单位应具有房建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1.5.2工程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监理、招标方审批后方能施工。
1.5.3设计部分
⑴依据甲方提供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设计。
⑵临建楼布置以管理集中、功能齐全、独立布置为原则,主要包括办公楼、会议室、资料室、食堂、活动中心、宿舍、警卫传达室等功能。
⑶临建楼骨架拟采用轻钢结构,围护结构采用复合彩色压型钢板。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
⑷办公楼、宿舍楼为三层,层高3.2米;会议室、资料室、食堂为一层,高度为3.5米;活动中心为一层,室内净高度不小于9米(具体布置详见临建楼平面布置图)。
⑸临建楼设计应严格按防火及消防规范进行设计。
⑹室内地面一层为地板砖、二层、三层为复合木地板,吊顶主要采用石膏板吊顶,食堂操作间、卫生间采用铝扣板吊顶。
⑺室内水、暖、电设计应满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⑻室外配套设施设计主要包括:庭院场地硬化及绿化、旗杆、室外水暖电管线、污水处理、围墙等。
1.5.4施工部分
⑴基础埋深应大于1.1米。
⑵工程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甲方审批后才能施工。
⑶土方、水泥稳定砂砾回填压实系数不小于0.96。
⑷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资格证和上岗证,所有机械设备、测量仪器等应经检验合格。
⑸开挖过程中如遇到地下不明障碍物或遇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联系业主或监理。
⑹工程量±5%之内不与调整。
⑺图纸、资料
工程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交付三套,PDF格式电子版(U盘)两套。
⑻其它未尽事宜依照相关规程、规范。
1.5.5完工后施工现场需整洁,并符合规范。
1.5.6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施工图纸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2. 现场条件
2.1. 建设用地
厂区施工用地已征用。招标方给出的施工生产、生活用地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只作为参考),并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中标情况调整。投标方应综合考虑招标方提供的场地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如有不足,由投标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解决。
2.2. 现场条件
2.2.1. 概述
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区的总平面布置是原则性的方案,投标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经招标方同意后将作为最后确定的总平面布置,最后确定的总平面和施工组织设计各方应严格执行。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招标方有权对施工区进行调整。
2.2.2. 测量基准点
招标方将书面提供主厂区施工控制网基准资料,投标方以此作为施工测量放线和建(构)筑物定位的依据,并应仔细保护。
2.2.3. 施工用地
2.2.3.1. 施工生产、生活用地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2.3.2. 由招标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图,投标方不得自行扩大范围,不得损坏邻近的工程(或生产)设施,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生产,各类废弃物必须运至指定地点,竣工时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所有临时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清理并恢复原状。
2.2.4. 道路
招标方已完成施工现场主干道硬化,由主干道通往本标段施工区、生活区的施工道路需由投标方负责完成及维护。主干道谁损坏谁修复。
2.2.5. 施工排水
投标方自行考虑,施工排水应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2.6. 施工电源
招标方在现场布置电源,投标方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后全部供电设施由投标方自行解决,电费按表计结算,电表由投标方提供并经检验合格。
2.2.7. 施工水源
招标方在现场布置主供水管网,投标方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后全部供水设施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水费按表计结算,水表由投标方提供并经检验合格。
2.2.8. 施工通讯
投标方自行解决。
2.2.9. 弃土场、周转土场
施工生产区内招标方指定地点。
2.2.10力能管理:
氧气、乙炔、氩气、混合气和压缩空气等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2.2.11施工生活区:
在厂区内招标方指定区域内投标方自行解决,但投标方的临建办公楼布置和临建办公楼形式必须征得招标方的同意才能开工。投标方的办公区统一布置,办公区采用彩色压型钢板房屋,用栏杆围成独立区域。生活区建筑要求标准统一、美观、坚固、色调一致,并经招标方认可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投标方必须保持生活区内的环境卫生,不得从事商业或影响周遍环境的活动。
3. 技术规范
3.1. 工程项目施工及验收时应严格遵循以下规范、标准,使用和解释的顺序:
4. 图纸
4.1招标方提供的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图纸:
4.1.1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4.1.2厂区临建办公楼示意图。
5.投标方提供的主要技术文件材料
5.1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生产临建办公楼、生活临建办公楼总体布置图和主要施工图及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
5.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含场地、道路、给排水、力能供应、通讯、施工临时设施、大型吊装设备布置等内容。
5.1.2主要施工方案投标方应根据本标段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机械型号及数量应能满足本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要求。
5.1.3投标方应结合本合同工程的情况制定特殊情况的施工预案,如:冬季施工措施预案,常规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不能满足要求,需采用特殊方法和特殊机械设施的施工项目;采取特殊措施缩短施工工期或有特殊质量要求的项目;拟采用 “四新”技术的项目等。
5.2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图需求计划和甲供设备、材料的需求计划、投标方在单位工程开工前须提供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等满足施工技术措施的资料)。
5.3投标方应提供履行本合同工程的安全保证体系及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的措施。
5.4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5.5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交近期业绩中优秀的安全设施样板,样板以图片形式提供,并注明项目名称,投产时间等。样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脚手架、安全围栏、安全网、安全通道、安全用电管理、临时消防措施等。投标方提供的样板被视为有效的安全设施承诺,并做为今后施工过程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标准。
5.6 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交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施工安全措施补贴费、施工文明措施补贴费的详细使用规划。
第三章 投标报价
1. 报价原则
1.1. 投标方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1.2. 投标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标所需的所有费用,不得低于投标方自身成本报价。
1.3. 招标方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要求投标方总报价(含税金、风险包干费等)。
2. 报价依据
2.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本标招标范围及“招标工程量报价明细表”所提供的工程量以及企业管理经验、水平等编制报价书并自行报价,其报价应为本标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和维护而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其中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安全措施费、特殊施工措施费;施工机械、机具进退场安拆费;砼泵罐车施工增加费;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险费;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整套启动调试配合费;合同规定的乙方风险等所有相关的费税价款。
2.2. 招标方提供的本标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报价明细表”。
2.3. 参照山西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1年定额),不足部分参照其他行业或地方定额及其配套取费标准。定额不足部分可自行编制补充定额报价。
2.4. 材料价格参照工程所在地市场实际价格,并充分考虑合同工期内市场价格变化因素以及本章第4条:合同价款调整中关于材料价差调整的相关规定自行报价。
2.5 质量要求:按照第一章2.2条(本标质量目标)的要求执行,未提及部分不得低于电力行业当前通用的工艺标准。
3. 报价
3.1. 综合单价部分
3.1.1. 为便于评标、支付工程进度款、解释合同、办理工程结算,投标方应按要求填报“综合单价”。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报价,凡“招标工程量报价明细表”中招标方给出“投标报价单位”和“投标报价工程量”的项目均需填写综合单价、合价以及合价的分项明细价,相应的凡招标方没有给出“投标报价单位”和“投标报价工程量”的项目,投标方一律不得填报。
特别注意:凡“招标工程量报价明细表”中打“※”标识的,应编制“综合单价工料机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2:综合单价工料机明细表。
3.1.2. 按照3.1.1条规定应当填写但投标方没有填写报价的项目,则视为该项费用已经包括在报价明细表中的其它项目报价中。
3.1.3. 工程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内容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3.1.3.1. 直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地区工资性补贴、措施费等各种直接费。
3.1.3.2. 间接费:按定额及配套取费标准规定的各种间接费。
3.1.3.3. 利润、人材机差和税金。
3.1.3.4. 为完成该单项工程所发生的其他各种成本费用(包括施工单位达到第一章2.2条(本标质量目标)的要求所需全部费用)。
3.2. 施工安全措施补贴费:本标招标方提供的安全施工措施补贴费 0 万元,该费用作为华能的特殊补贴,并不代替投标方应报出的在预算定额中包含的正常安全施工措施费,以及按照新版预规(2013)中规定的由于安全措施加强而增加的安全施工措施补贴费。该费用本身不得调整,直接进入总报价表。
3.3. 施工文明措施补贴费:本标招标方提供的文明施工措施补贴费 0 万元,该费用作为华能的特殊补贴,并不代替投标方应报出的在预算定额中包含的正常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及按照新版预规(2013)中规定的由于文明施工程度提高而增加的文明施工措施补贴费。该费用本身不得调整,直接进入总报价表。
招标方将根据投标方现场安全文明投入情况专项支付施工安全措施补贴费、文明施工措施补贴费。
投标方现场安全文明工作不能满足招标方的要求时,招标方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包含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内扣罚工程进度款并要求限期整改,投标方不能及时整改的,招标方将委托第三方实施并直接使用该金额支付第三方相关费用。
3.5. 钢筋综合的定义:综合考虑钢筋、各种铁件、预埋件为钢筋综合。投标方报出的钢筋综合单价应包含材料费、加工制安费和措施性钢筋的消耗量(即对拉、马凳等措施性钢筋不再计算量),搭接与损耗按照定额规定予以计算,综合单价不调。
3.6. 投标方应填报投标方供应主要材料分析表,属于投标方消耗性材料范围的不填写(格式见附件13).
3.7. 报价风险
3.7.1. 投标方所报的综合单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包干不调的其他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变化而变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该风险为乙方报价风险。
3.7.2. 投标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产生的风险(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7.3. 投标方报价被视为按招标工程量并根据当前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和市场情况涵盖了本标范围内容,达到本工程竣工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费用,并考虑到本章所规定的报价风险。
3.7.4. 投标方可在各项综合单价及相应的合价之外,单独报风险包干费。风险包干费在报价表中无论有无填写,均认为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再调整。风险包干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7.4.1. 按招标文件规定价款包干不调的,投标方应当承担的风险;
3.7.4.2. 由于施工图工程量比招标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对综合单价的影响;
3.7.4.3. 因一份设计变更单(包括设计联系单、设计修改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引起建安工程费用增减变化在人民币 5 万元以内的;
3.7.4.4. 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以及自然灾害所造成乙方所属财产及人员的损失费用。
3.7.4.5. 乙供设备、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按照本章第4条:合同价款调整中关于材料价差调整相关规定中不予调整的价差费用以及材料代用等发生的费用;
3.7.4.6. 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情况采取的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或施工方案变化发生的费用;
3.7.4.7. 可能出现的由于设计、图纸、甲方设备材料供应、整体工程协调、各标段之间协调等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费及赶工费等;
3.7.4.8. 政策性调价及其他不可预见费。
3.7.4.9 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基坑(槽)边坡支护;施工降水;预制构件、金属构件、土石方的场内运输场及场内至标书所规定的弃土场之间的运输;各种超高超限调整等产生的费用;
3.7.4.10 本标施工区域内的排水、水电、道路、通讯维护、检修等费用;
3.8 建安工程费增减在(不包括设备费)5万元以内的设计变更(每份),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否则甲方将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并按照该变更的实际造价在中标方的合同总价中扣除。
3.13. 施工生产及生活用电、用水费用由乙方承担,投标方报价时应予考虑。
3.9. 甲方提供的施工水源、电源、道路、通讯等临时设施及场地情况是计算投标报价的重要因素。
4. 合同价款调整
4.1. 本工程总价包干,不作调整。
4.2. 如有以下情况,结算时价款可以调整(每项调整只能按其中一种方式,不能重复调整):
4.2.1. 根据实际情况,当甲方核减乙方承担的合同范围内容时,甲方将按照合同价格核减相应的价款。
4.2.2. 现场实际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将视情况核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贴费。
4.3. 本标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标招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执行山西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1年定额),不足部分参照其他行业和地方取费标准。
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报价明细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4 清单分项合价与开标总报价不一致的调整原则
当投标方更改招标工程量、招标工程量计量单位或计算错误导致分项合价与开标总报价不一致时按照下述原则调整:
4.4.1 当分项合价大于开标总报价时,调整清单单价,使分项合价等于开标总报价;
4.4.2 当分项合价小于开标总报价时,清单单价不予调整,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4.5 材料价差的调整
4.5.1 材料价差不调。
第四章 合同条件
1.基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一
1.1. 定义及解释
1.1.1. 定义:下列名词和用语,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1.1.1. “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施工合同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乙方同意外)。
1.1.1.2. “乙方”指承担施工合同和施工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甲方同意外)。
1.1.1.3. “合同”是指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招标文件补遗、招标文件、投标书、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工程量清册、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1.1.1.4. “开工日期”指甲方发出的工程开工日期。
1.1.1.5. “竣工日期”指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的日期。
1.1.1.6. “工程质量监督”指华能各级质监机构(华能国际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华能-××电厂工程质量监督站、)按规定对工程进行的质量监督活动。
1.1.1.7. “文件材料”指任何书面报告、计算书、原始计算依据、图纸和其他以书面形式存在的文件资料,以及任何电子版文件。
1.1.2.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1.1.2.1.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拒收或延误。
1.2. 适用法规和依据
1.2.1.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电力行业规范、华能公司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本合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及规章、以及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技术标准。
1.2.2. 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材料、工程建设合同文件材料。
1.3. 合同语言
1.3.1. 本工程合同文件材料的合同语言除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图纸等均使用中文。
1.4. 技术文件材料、图纸提供
1.4.1. 合同中的技术文件材料、图纸的提供: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满足于工程施工需要的技术文件材料及施工图纸的数量。
1.4.2. 合同外的技术文件材料、图纸提供:乙方需要的技术文件材料及施工图纸的数量超过合同数量(用于合同工程施工)时,则费用自理。
1.4.3. 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乙方不能在未得到甲方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上述技术文件材料及施工图纸。
1.4.4.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材料。
1.5. 补充图纸和指令
1.5.1.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发出为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1.6.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6.1. 进驻现场:甲方应在适当的时候,提供所有发运设备及乙方装备进入现场的场地。准予乙方进驻现场,并要求乙方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1.6.2. 许可及道路通行权:甲方应给予现场内所有工程需要的,包括允许工作、道路通行及确认的许可。
1.6.3. 根据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协调各承包人间的关系。
1.7.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7.1. 乙方的责任:乙方应根据本标工程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方为本工程制定的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并完成本标合同工程和保修。
1.7.2. 报表和报告: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每月向甲方提供进度、质量、安全、资金、机械和劳动力等情况的报表。乙方如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甲方。
1.7.3.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乙方必须对整个现场的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
1.7.4. 错误的通知:乙方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
1.7.5. 乙方负责与地方关系的协调。
1.8. 工程转包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对本工程进行转包。若进行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工程合同,并扣除履约银行保函。重要工序不得分包。
1.8.2.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任何部分进行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8.3. 如有计划分包项目,乙方必须写清项目及对应分包商的资质、业绩等情况,并报甲方审查。乙方如在甲方的同意下分包部分工程,应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工程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1.8.4. 经过甲方同意分包的项目不得再次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8.5.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所承担的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1.8.6 分包队伍必须纳入乙方范围内进行统一管理,乙方应委派安全、技术负责人直接负责分包队伍的安全、技术等日常
1.18. 设备、材料检查与检验
1.18.1. 操作的检查:甲方及其被授权人,有权进入工地、试验室、以及为工程加工和准备材料、设备的地方,乙方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甲方得到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1.18.2. 检查和试验:在生产、加工、准备阶段,乙方负责对所有进场材料进行复核,甲方有权检查及试验用于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甲方的这些检查、试验不应免除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18.3. 检查、检验:甲方有权安排对现场所用的所有材料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有关检查、检验的报告。
1.18.4. 设备、材料的进场管理
1.18.4.1. 如果根据条款第1.18.3条规定材料、设备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检验作好准备,或者甲方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示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这些材料、设备并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或对被拒绝的材料、设备进行更换,确保所用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
1.18.4.2. 甲方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1.18.4.2.1. 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撤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
1.18.4.2.2. 用适用、合格的材料取代原来的材料;
1.18.4.2.3. 甲方所供物资到达现场时,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如发现质量与数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
1.18.5. 独立检验:甲方可以委派第三方对材料、设备进行独立检验,但须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
1.18.6. 如果检验属于规范明确要求或在合同中明确指明,乙方应承担其检验费用。
1.19. 隐蔽工程的检查与复查
1.19.1. 隐蔽工程的检查:未经甲方(包括甲方指定的授权范围内的监理工程师,下同)的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除非甲方通知乙方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甲方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测量及对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1.19.2. 隐蔽工程的复查:当甲方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在合理允许条件下)进行剥露或在其内贯穿或在其中开孔时,乙方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覆盖或整理好。如果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决定乙方为剥露、开孔、穿洞、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任何其它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
1.20. 工程质量检验和等级评定
1.20.1. 检验的通知和时间:本工程实行监理制,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进行工程质量检验,检验的通知和时间按监理实施细则执行。
1.20.2. 检验和返工
1.20.2.1. 乙方应按条款1.20.5有关验收依据、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依据合同签发的指令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对发现的问题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非乙方原因引起的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1.20.2.2. 上述检查、检验合格以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20.2.3. 上述检查、检验应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
1.20.3. 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1.20.3.1. 需要进行隐蔽及中间验收的工程和部位,按照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中的规定约定名称、验收时间和要求进行验收。
1.20.3.2. 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应包括自检记录、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者,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或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20.4. 质量检验和等级评定
1.20.4.1. 本合同工程质量由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1.20.4.2.开工前,乙方应编制本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办法,同时编制质量验收项目范围划分表,经甲方认可后执行。
1.20.4.3. 工程质量评定按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三阶段进行。
1.20.4.4. 应由甲方验收的项目,乙方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时必须有乙方质检部门确认达到的质量自检记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甲方延期不得超过2日,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确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1.20.4.5. 乙方应为甲方和监理单位在施工中抽检和验收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免费提供检测手段。
1.20.4.6. 在工程质量评定上,甲方与乙方有争议时,由甲方上报华能国际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处理。
1.20.4.7.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内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0.4.8. 发生质量事故(包括重大和一般质量事故),乙方应采取临时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力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甲方同意后迅速处理。
1.20.4.9. 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事故应负全部责任。不论是否经过甲方质量验收,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或推迟进度。
1.20.4.10. 甲方对乙方在工期、质量方面表现突出的将进行奖励,奖励细则双方另行商订。
1.20.5. 验收依据
1.20.5.1.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条款第3.1条。
1.20.5.2. 当执行验收标准发生矛盾时,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时,由甲方报请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裁定。
1.21. 工程的暂时停工
1.21.1. 根据甲方的书面指令,乙方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甲方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
1.21.2. 在暂停施工期间,乙方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甲方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并保证其安全。
1.21.3. 由于暂停施工确实影响总工期的,可适当考虑工程延期,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1.21.3.1. 在合同中另有规定;
1.21.3.2. 由于乙方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
1.22.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1.22.1. 乙方承担的风险
1.22.1.1. 在乙方负责照管期间,应承担除了条款第1.22.2条规定的风险及甲方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以外的任何损失或损坏的责任并应以其自己的费用弥补此类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甲方满意的程度。
1.22.1.2. 乙方亦应对其在履行保修条款规定的义务中因乙方进行作业而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1.22.2. 甲方承担的风险
1.22.2.1. 在履行本合同工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时:
1.22.2.1.1. 天灾;
1.22.2.1.2. 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1.22.2.1.3. 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核燃烧废料、有毒放射物爆发、核原料爆发及核成份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1.22.2.1.4. 由飞行器及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1.22.2.1.5. 暴乱或骚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乙方的雇员或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1.22.2.2. 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乙方责任部分)。
1.23. 道路的管理和使用
1.23.1. 乙方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包括水、陆、空等公共交通)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因其交通问题致使现场道路、桥梁、涵洞等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
1.23.2. 乙方的施工区、生活区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标准建设与现场主干道接口的通道并承担其费用。
1.23.3. 按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为任何第三方或为甲方提供由其负责维修保养的道路或其他任何事宜。
1.23.4. 乙方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税款(如果有的话);乙方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其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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