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前 言
我们国家是一个能源消耗大国,单位GDP能源成本是发达国家的十几倍。人均能源占有量却十分有限。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能源结构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原油供求矛盾已十分突出,价格脱缰上扬。影响了耗能品的竞争力,寻求一种价格低廉,供应充足的新型环保替代能源是众多燃油企业的当务之急。
煤炭是我国的第一能源品种,储量相当丰富,每年都大量出口国外,价格与燃油比要稳定的多,国家发改委明文要求推广煤代油技术。煤炭直接利用存在着效率低、污染重、不易传输等缺点,应用领域受到了很大制约。煤转油和煤转气是开发煤炭用途的基本方向。煤转油处于研发中试阶段,尚不实用,煤转气是一种十分成熟的技术,已有几十年的使用历史,被广泛应用于化工、建材、冶金等行业。
煤气发生炉是一种把煤转换成燃气的热工设备,目前市场上存在着多种形式的发生炉,但根据气化的过程原理可分为单段与双段两种结构形式。单段炉结构比较简单,投资也比较省。但其最大的缺点是用水直接冷却洗涤煤气,造成了严重的水体污染,同时自动化程度也比较低,越来越不适合现代化工业生产的要求,逐渐被节能环保、自动化程度高的两段炉所替代。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现租用南昌灯泡厂一座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40号令,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属于限制类,将被淘汰。因此,公司决定投资300万在公司内新建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作为辊道干燥窑和烧成窑供应燃料。两段式煤气发生炉是我国八十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煤气生产设备。该设备集焦化、气化于一身,所产煤气质量好、热值高。特别适用于需高热值煤气的工业窑炉如陶瓷业的辊动窑、玻璃业的池窑以及其它加热炉等,也适合用作小型民用的城市煤气。另外,该设备具有热效率高,煤气成本低;煤气生产过程中因采用先进的工艺,无二次污染,能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对两段式煤气发生炉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们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到工程建设所在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调查与勘查,详细了解与收集了本项目的有关资料,并征求了环保部门的意见,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有关规范要求,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完成了《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两段式煤气发生炉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次评价工作得到了南昌市环保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市环境监测站及建设单位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保证了本次环评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在此深表谢意。
1. 总则
1.1 评价目的
通过调查了解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现状和进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源分布情况及其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方式、排放量及浓度等,预测分析项目建设后所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与范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并指出项目目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提出控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防范减缓和保护环境的完善措施,论证项目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及合理性,使该项目对环境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为主管部门和环保设计部门提供决策和管理依据,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53号发布施行);
(9) 《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江西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24次会议[2001]第69号公布);
(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11) 《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3月1起施行);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结构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40号令;
(13) 《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
1.2.2 技术导则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2.1~2.3-1993)》;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 2.4-1995)》;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 19-1997)》;
(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1.2.3 项目文件
(1) 《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89万m2陶瓷墙地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委托书;
(3)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的“关于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两段式煤气发生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1.2.4 其它
(1)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 [2002]125号文关于“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3 评价采用的标准
1.3.1 环境质量标准
(1) 环境空气
本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1。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单位:mg/Nm3)
污染物因子
1小时平均
日平均
PM10
/
0.15
SO2
0.50
0.15
CO
10
4
(2) 地表水
项目受纳水体为瀛上河,该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域水质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除pH值外,其它为mg/L)
项目
pH
BOD5
CODcr
挥发酚
标准值
6-9
4
20
0.005
(3) 声环境
本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3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3。
表1.3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4中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具体指标分别见表1.4。
表1.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Nm3)
排 放 标 准
标准
级别
评价标准值
GB9078-
1996
表2中二级
项目
烟尘
SO2
排放限值
200
850
GB16297-
1996
表2中二级
项目
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
TJ36-79
项目
CO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30
(2) 污水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5。
表1.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除pH值外,其它为mg/L)
项目
BOD5
CODcr
pH
挥发酚
标准值
20
100
6-9
0.5
(3) 声环境
a. 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具体指标见表1.6。
表1.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III类
65
55
b.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见表1.7。
表1.7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dB(A))
夜间(dB(A))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1.4 评价项目、评价范围、工作等级、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4.1 评价项目
根据对该建设项目环境特征的调查及项目特点,确定本次评价的主要项目为:地表水、噪声、环境空气、固体废弃物。
1.4.2 评价工作等级
(1) 地表水环境
经工程污染分析,项目投产运营后有一部分含酚废水,即煤气冷凝液,这部分废水量较少,其产生量为1m3/d,主要污染物为酚类物质,可对其进行焚烧处理,另一部分是间接冷却煤气的循环水,水量为68m3/d,这部分水不与煤气直接接触,可循环利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分级原则,确定本次评价的地表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 环境空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给煤仓上煤时所产生的少量粉尘,其排风量为5000m3/h,根据导则计算出粉尘等标排放量为4×106m3/h,小于2.5×107m3/h,因此确定本次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从简。
(3) 声环境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和水泵,其噪声强度为75-90dB(A),且项目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该功能区属于适用于GB3096-93规定的3类标准的地区,项目建设前后噪声增加值变化不大,因此根据导则确定本次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4) 环境风险
本项目煤气中主要成分为一氧化碳、氢气和甲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附录A.1和《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的有关规定,一氧化碳为有毒物质,氢气和甲烷为易燃物质,其中,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的生产场所临界量为1吨,储存场所临界量为10吨;甲烷生产场所临界量为1吨,储存场所临界量为10吨。项目不储存煤气,生产场所单台炉煤气在线量为2083m3/h,经计算,其中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量为0.79t/h,甲烷量为0.04t/h。因此,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所在地非《建设项目管理名录》中规定的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及社会关注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标准的要求,确定本次风险评价级别为二级。
1.4.3 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的评价等级和风险评价等级,确定本次评价的范围如下:
(1) 地表水:项目废水排放口上游500m至下游5000m的水域。
(2) 环境空气:以企业大气污染源为中心,东西、南北边长各为4km的区域。
(3) 声环境:为厂界外50m及项目附近敏感点。
(4) 风险评价范围: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距离源点3公里。
1.4.4 评价内容
(1) 工程污染源分析。
(2) 调查分析项目影响区域污染源现状,收集和监测项目影响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 清洁生产分析。
(4) 分析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等方面的影响。
(5) 风险评价。
(6) 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方案。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8) 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分析。
(9) 拟定环境管理、监测计划。
1.4.5 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价的重点为项目建设位置合理性分析、工程污染源分析、事故风险分析及防范应急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1.5 控制污染与保护环境的目标
1.5.1 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建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经调查,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见表1.8。
表1.8 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
序号
单位名称
方位
距离(m)
人口(人)
1
麦园村
东南面
200(距本项目)
1000
2
齐洛瓦居民区
东南面
300(距本项目)
3
朱港针织厂居民区
西面
500(距本项目)
200
50(距厂界)
4
灯泡厂居民区
东北面
500(距本项目)
100
1.5.2 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1)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有两部分废水:一部分是含酚废水,即煤气冷凝液,这部分废水量较少,其产生量为1m3/d,主要污染物为酚类物质,可用焚烧进行处理;另一部分是间接冷却煤气的循环水,水量为68m3/d,这部分水不与煤气直接接触,可循环利用。因此,项目废水经采取措施后不外排,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并保护受纳水体水质达到功能区划目标。
(2) 废气主要为点火运行期间和应急停送气时排放的少量含煤气废气和给煤仓上煤时产生的少量粉尘,对点火运行期间和应急停送气时排放的少量含煤气废气,可打开煤气放散管,在放散管上部装有火炬,排放的废气点燃后燃烧,煤仓上煤时产生的少量粉尘采取袋式收尘,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确保周围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要求。
(3) 噪声采取控制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要求,周围区域环境噪声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要求。
(4) 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理与处置,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 厂区绿化率达30%。
1.6 评价时段
该项目评价时段包括建设期和生产营运期。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现有企业概况
2.1.1 企业概况
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建于2003年,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总面积为424亩。公司拟建六条(已建一条生产线)高档墙地砖生产线,生产墙地砖1089万m2/a,其中大颗粒抛光砖495万m2/a,高档内墙砖396万m2/a,高档仿古砖198万m2/a,生产设备中除原料粉碎外,其它全部选用国际一流的意大利、德国公司的先进设备。公司一期工程有两条生产线(已做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3年建设了第一条生产线(另一条待建)。目前,有一条生产线投产,年产低档墙地砖200万m2,已建好的单项工程有原料车间(包括原料堆场、球磨工段、制粉工段)、联合车间(包括压制工段、烧成工段)、制釉车间、抛光车间、单段式煤气发生炉系统、变电所、空压机房、地磅房、机修车间、配件库、成品仓库、办公楼宿舍区及发展用地等。公司现有职工170多人,每天三班制,年工作日为330天。现有的一条生产线采用的是单段式煤气发生炉,已做环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结构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40号令,单段式煤气发生炉属于限制类,将被淘汰,于是,公司决定将现有的单段式煤气发生炉改建为两段式煤气发生炉。因此,本次评价的内容征对一座两段式煤气发生炉项目进行评价。
2.1.2 生产规模和产品品种
生产规模和产品品种:年产墙地砖200万m2。
2.1.3 主要原辅材料、燃料消耗量见表2.1
2.1.4 主要生产工艺
2.1.4.1 主要生产工艺
(1) 原料输送及配料
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长石、瓷土、石英、色料等主要由汽车运输进厂,硬质原料存到露天堆场,粘土、瓷土存放在原料堆棚中,硬质原料使用时经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破碎后存于室内料库,粘土和瓷土经检选后使用。装载车将各种原料按配比
表2.1 主要原辅材料、燃料来源及消耗量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
1
瓷土
吨/年
10500
2
石英砂
吨/年
2800
3
长石
吨/年
7030
4
稀释剂
吨/年
1500
5
釉料
吨/年
1980
6
煤气
万立方米/年
330
7
电
万度/年
1094
下罗变电站
8
水
吨/年
18518
南昌市双港自来水有限公司
9
煤
吨/年
7600
倒入30t喂料机料斗内,由电子称称量后均匀喂入皮带输送机,再通过可逆移动式皮带输送机将原料送到球磨机入料口,实现球磨机的自动加料。
(2) 制浆、制粉
20吨的球磨机内按比例加入配料,研磨体、水及稀释剂(电解质)后,磨到合格细度的泥浆。磨机内泥浆由压缩空气压出过筛后流入泥浆池搅拌、陈腐,调整比重,再由气动隔膜泵送到高位浆池经振动筛和除铁器处理后流入喷雾系统工作浆池内,再由高压柱塞泵抽取喷入喷雾干燥塔内干燥成颗粒粉料,从喷雾干燥塔出来的 粉料经过振动筛后由皮带输送机和斗提机送到粉料仓内闷料、均化。
(3) 成型干燥
粉料陈腐后,经过振动筛、皮带输送机等送入压砖机料斗中,经电脑布料、自动压型、脱膜、分坯、清扫后,通过翻坯进入输送带,送入辊道干燥窑内干燥。干燥窑主要利用烧成窑余热,不足部分以煤气为燃料补充。
(4) 制釉、施釉
各种釉用原料经电子称准确称量后由输送机加入球磨机内,球磨到合格釉浆,釉浆经过筛除铁后陈腐,送至施釉线。烘干后的生坯由自动输送设备送入施釉线,经清扫、喷湿、上釉、印花、底面处理后输入辊道窑。
(5) 烧成、检选、抛光、包装
釉坯由自动输送设备送入辊道窑,辊道窑采用煤气明焰烧成,烧成后的产品经检选后送入抛光机抛光。检选人员依据生产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选,分级后再装箱包装,送入成品库。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分布见图2.1。
噪声
废渣
图例:
废水
废气
装 载 车
喂 料 机
皮 带 机
电子配料
原 料 库
原 料
水、球子、电解质等
球 磨 机
运 浆 车
釉 浆 池
振 动 筛
除 铁 器
高位浆池
釉用原料
球石、水、添加剂
提 升 机
振 动 筛
气动隔膜泵
釉 浆 池
球 磨 机
电子配料
皮 带 机
压机料仓
全自动压砖机
输 送 机
辊道干燥窑
粉 料 仓
气动隔膜泵
高位浆池
除 铁 器
泥 浆 池
振 动 筛
皮 带 机
喷雾干燥塔
粉 料 筛
柱 塞 泵
储 浆 池
振 动 筛
抛 光
检 选
辊道窑烧成
输 送 机
施 釉 线
包装入库
图2.1 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分布图
2.1.4.2 主要设备
公司现有主要设备见表2.2。
表2.2 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名 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辊道窑
2.28×130.845M
1条
以煤气为燃料
2
球磨机
30吨
1台
20吨
2台
10吨
2台
5吨
2台
3
喷雾干燥系统
4000型
1套
4
压砖机
PH2090
1台
意大利萨克米公司
5
施釉线
1条
6
单段式煤气发生炉
一套
7
空压机
2台
8
箱式喂料机
30吨
1台
9
烘干线
1条
40m
10
工程装载车
ZL50B
1辆
11
平浆搅拌机
Φ4500型
2台
12
振动筛
4台
13
皮带输送机
B800型
6条
14
大倾角皮带输送机
1条
2.1.5 主要污染源与污染物排放分析
2.1.5.1 废水
废水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冷却水、设备清洗废水、施釉线外漏釉水、磨边用水、少量的化验用水及单段式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洗涤废水。地面清洗用水、设备冷却水、设备清洗用水、施釉线外漏釉水、磨边用水及少量的化验用水等混合废水产生量为25m3/d,其主要污染物为:泥浆悬浮物、COD、及微量的矿物油等,目前这部分废水采取沉淀处理后80%被循环利用,外排的20%出水水质不能达标;煤气洗涤和脱硫废水产生量为100 m3/d,主要污染物为SS、COD、氰化物、氨氮、硫化物、挥发酚等,经沉淀处理后采取了循环使用措施,需定期排放部分废水,排放的部分废水未达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现有废水排放情况见表2.3。
表2.3 现有废水排放情况表
污染源
排放量
污染物浓度(mg/L)
备注
SS
氰化物
氨氮
CODCr
硫化物
BOD5
挥发酚
混合废水
25m3/d
700
120-150
治理措施
沉淀处理后80%回收利用,20%外排
治理效率
70%
20%
出水水质
210
96-120
煤气洗涤废水
100m3/d
300-700
3-7
80-130
90-180
2.5-15
0.5
治理措施
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需定期排放部分
煤气发生炉定期排放部分洗涤废水出水水质
120
1.32
75
85
1.2
0.25
生活污水
17m3/d
150
250
100
处理装置
化粪池处理
处理效率
20%
20%
20%
出水水质
120
200
80
项目建成后,企业现租用的单段式煤气发生炉将被淘汰。同时根据“以新带老”原则,对未达标排放的地面清洗用水、设备冷却水、设备清洗用水、施釉线外漏釉水、磨边用水及少量的化验用水等混合废水采取多级沉淀处理后达标外排。
生活污水需采用微动力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外排。
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后现有污水排放情况见表2.4。
表2.4 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后现有废水排放情况表
污染源
排放量
污染物浓度(mg/L)
备注
SS
氰化物
氨氮
CODCr
硫化物
BOD5
挥发酚
混合废水
25m3/d
700
120-150
治理措施
多级沉淀处理后80%回收利用,20%外排
治理效率
90%
40%
出水水质
70
72-90
生活污水
17m3/d
150
250
100
处理装置
微动力废水处理装置
处理效率
60%
60%
80%
出水水质
60
100
80
2.1.5.2 废气
粉尘及废气主要为原料破碎和配料、磨机入口、振动筛、压砖工段和车间及运输过程、煤堆场等产生粉尘以及喷雾干燥器热风炉、辊道干燥窑(系直接利用烧成后的余热)尾气。
原料破碎和配料、磨机入口、振动筛、压砖工段、煤仓上煤和车间及运输过程等产生粉尘,其中原料破碎、振动筛、压机等处配有除尘器,煤仓上煤、磨机入口、车间运输过程和煤堆场等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车间内采取了强制通风措施以改善车间空气环境。具体排放情况见表2.5。
喷雾干燥器热风炉是以洗煤为燃料,煤的含硫量为0.5%,消耗量为20t/d,废气排风量为11500m3/h,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SO2,产生浓度分别为810mg/m3和580mg/m3;辊道烧成窑以煤气为燃料,其尾气不外排,直接被辊道干燥窑利用其余热进行干燥,煤气燃烧完全,干燥窑尾气中有害物质较少,废气排风量为50000m3/h,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SO2,产生浓度分别为140mg/m3和160mg/m3。具体排放情况见表2.5。
表2.5 现有废气排放情况表
序号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排气量
(m3/h)
产生浓度
(mg/m3)
治理措施
排放浓度
(mg/m3)
处理效率
排放标准(mg/m3)
备注
1
原料破碎和配料
粉尘
2000
1500
袋式收尘
30
98%
120
2
振动筛
粉尘
1500
1000
袋式收尘
20
98%
120
3
压机
粉尘
1000
1000
袋式收尘
20
98%
120
4
喷雾干燥器热风炉
烟尘
11500
810
旋风除尘
162
80%
200
SO2
580
580
850
5
辊道窑尾气
烟尘
50000
140
200
SO2
160
850
由表2.5可以看出,现有废气中原料破碎、振动筛、压机处产生的粉尘、喷雾干燥器热风炉、辊道窑尾气经采取措施后能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的要求,但煤仓上煤、磨机入口、料仓和车间及运输过程等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根据“以新带老”原则,对煤仓上煤、磨机入口处产生的粉尘应采取袋式收尘,对车间运输过程、煤堆场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尽量采取密闭运输设施、降低物料落差,对煤堆场采取定期洒水来抑尘。
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后煤仓上煤、磨机入口处现有废气排放情况见表2.6。
表2.6 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后现有废气排放情况表
序号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排气量
(m3/h)
产生浓度
(mg/m3)
治理措施
排放浓度
(mg/m3)
处理效率
排放标准(mg/m3)
备注
1
煤仓上煤
粉尘
2000
1000
袋式收尘
20
98%
120
2
磨机入口
粉尘
1000
1000
袋式收尘
20
98%
120
2.1.5.3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煤气发生炉炉渣、热风炉炉渣、煤气发生炉电捕焦油、热风炉除尘灰、废水处理污泥、原料检选杂质,压机废料、抛光磨边及检验不合格品,在这些废料中,成型的废料和干燥的废坯可回收利用,其他废渣和粉尘可集中在厂区废渣场,定期送往厂外用于填坑铺路,废水处理污泥填埋,焦油属危险化学品(编号为HW11),目前单段式煤气发生炉所产焦油未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有设置贮存槽,而是随意堆放。其具体的年产生量和处置措施见表2.7。
表2.7 废渣排放情况
序号
废渣名称
排放量(t/a)
现有处置措施
1
热风炉炉煤渣、煤气发生炉炉渣、煤气发生炉除尘灰、热风炉除尘灰及原料拣选杂质
1900
综合利用
2
压机废料、抛光切边及检验不合格产品
540
回收利用
3
电捕焦油
150
未进行合理化处置
4
废水处理污泥(干污泥计)
330
填埋处置
合计
2920
2.1.5.4 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球磨机、抛光机、空压机和压机等,其源强声级为75-100dB(A)。具体见表2.8。目前企业未对球磨机、抛光机、压机等采取隔声减震的降噪措施。项目建成后,企业应根据“以新带老”原则,对引风机和空压机采取密闭措施,并在车间内采取必要的隔音措施,如粘贴隔音材料等;采用隔声罩对球磨机进行隔声处理,在球磨机底座垫上橡胶垫片。
表2.8 噪声源强度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强度(分贝)
备注
1
风机
10
80-90
连续
2
球磨机
8
75-85
连续
3
抛光机
1
75-85
连续
6
空压机
1
90-100
连续
7
压机
1
75-85
连续
2.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2.1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及投资总额
建设项目名称:南昌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两段式煤气发生炉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改造。根据产业政策,单段式煤气发生炉属于限制类,将被淘汰,因此,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将现租用的单段式煤气发生炉系统改建为Φ3200两段式煤气发生炉系统,建设地址由厂外迁致厂内的东南面。
建设项目地点:本项目建在吉尼斯陶瓷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的东南面。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一。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
2.2.2 建设规模和占地面积
年产冷煤气1650万m3,煤气组成成分为:一氧化碳29%,甲烷3%,氢气16%,二氧化碳5%,碳氢化合物0.2%,氧气0.5%,氮气为46.3%。项目占地面积900m2。
2.2.3 生产工艺方法
两段式净化煤气发生炉系统,从其生产过程上可分为制气阶段和净化阶段。制气阶段:由液压加煤阀加入到炉内的煤先经过由气化段上升的煤气逐渐加热,进行干燥、干馏,析出挥发份,干燥、干馏过程生成的干馏煤气由顶部煤气管道引出,其特点是温度低,并含有大量焦油。煤炭经过干燥干馏形成半焦后下移进入高温气化阶段,经过系列氧化还原反应,生成以CO、H2为主要可燃成分的气化煤气,其特点是温度高,含有粉尘而基本不含焦油。其中一部分经中心管和四周的耐火砖通道引出形成底部煤气,另一部分经干馏段,同干馏煤气混合由顶部引出形成顶部煤气;净化阶段:顶部煤气进入电捕焦油器捕焦后进入洗涤间冷器,对轻质焦油和水进一步析出处理。底部煤气进入旋风除尘器除尘后,经强制风冷器冷却,随之与顶部煤气混合进入间冷器冷却后进入电捕轻油器捕除轻质焦油,经充分净化冷却后被输入储气柜或者直接进入煤气加压机送入用户车间。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1 建设项目工艺流程
两段式净化冷煤气发生炉系统,从其过程上可分为制气和净化两个阶段。
(1) 炉体主体制气阶段
冷煤气是以空气和水蒸汽为汽化剂,通入煤气发生炉内与碳发生反应制得的煤气。煤通过上煤装置加到煤仓中,经过液压加煤阀加入到炉内,加入的煤先经过由气化段上升的煤气逐渐加热,进行干燥、干馏,使煤中的挥发份随着温度升高逐渐析出,干燥、干馏过程生成的干馏煤气由顶部煤气管道引出,其特点是温度低,并含有大量焦油。这部分气体占总量的40%左右。煤炭经过干燥干馏形成半焦,继续下移进入高温气化段,经过系列氧化还原反应,生成以CO、H2为主要可燃成分的气化煤气。这部分煤气量约占总量的60%,其特点是温度较高,含有粉尘但基本不含焦油。其中一部分经过中心管和四周的36条耐火砖通道引出形成底部煤气,另一部分经过干馏段,同干馏煤气混合由顶部引出形成顶部煤气。煤在气化段与气化剂(空气、水蒸气)发生复杂的氧化还原反应,生成一氧化碳、氢气等可燃性气体和二氧化碳,氮气等,主要反应过程可用下面几组方程表示:
① C+O2=CO2+Q
② 2H2O(汽)=2H2+O2-Q
③ CO2+C=2CO-Q
④ H2O(汽)+C=CO+H2-Q
⑤ 2H2O(汽)+C=CO2+2H2-Q
(2) 煤气净化、送气部分
从顶部引出的顶部煤气,进入电捕焦油器,进行捕焦,经过捕焦后的顶部煤气进入洗涤间冷器对煤气中的轻质焦油和水进一步析出处理。从底部引出的底部煤气首先进入旋风除尘器除去煤尘后,再进入制风冷器进一步冷却,而后与顶部煤气混合一起进入间冷器,经间冷器洗涤冷却后的煤气进入电捕轻油器捕除轻质焦油,得到充分净化冷却后的煤气直接进入煤气加压机,送入车间供辊道窑和辊道干燥窑使用。项目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分布见图3.1。
上 煤 气
无 烟 煤
煤 仓
电动葫芦载重
软 化 水
软化水池
软化水泵
软化水箱
煤气发生炉
空气鼓风机
空 气
汽 包
下煤气
强制风冷却器
旋风除尘器
电捕轻油器
洗涤间冷器
电捕焦油器
冷循环水池
冷却水泵
煤气加压机
辊道窑、辊道干燥窑
焦 油 池
外 售
废水
废气
噪声
废渣
图例:
图3.1 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分布图
3.2 主要原辅材料和主要设备
项目的主要原料为山西无烟煤,年消耗量为5000t,该煤的煤质情况见表3.1。主要设备为一座Φ3200两段式煤气发生炉,整个煤气发生炉系统所具有的设备见表3.2。
表3.1 煤气用煤煤质情况表
项目
挥发份(%)
灰份(%)
硫份(%)
低位发热量(kcal/kg)
含量
7
14
0.5
7000
表3.2 煤气发生炉系统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性能
单位
数量
1
两段煤气发生炉
Φ3.2m
套
1
2
双竖管
Φ1500
台
1
3
放散阀
DN200
个
1
4
隔离水封
DN500
个
1
5
洗涤塔
Φ3000
台
1
6
电捕除焦器
C-72
台
2
7
捕滴器
Φ3000
台
1
8
煤气加压风机
MJG12-1100 90KW
台
2
9
炉底空气风机
9-19-6.3A 18.5KW
台
2
10
循环水系统
配套
套
1
11
加压机控制柜
配套
套
2
12
电控仪表
配套
套
1
13
软化水系统
配套
套
1
3.3 辅助工程
3.3.1 供电
用电由南昌下罗供电局引入,项目年用电量为31400度。
3.3.2 供水
用水由南昌市双港自来水有限公司供应,水质、水量均能满足生产及消防要求。项目年用新鲜水量1650m3,间接冷却煤气用水水量为70m3/d,间接冷却水全部循环利用,需补充新鲜水2m3/d。项目给排水平衡见图3.2。
3.4 污染物排放情况
3.4.1 废水
新建项目主要废水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煤气冷凝后产生的冷凝液,含有大量的酚类物质,为酚水,其产生量为1m3/d,经收集后经焚烧处理,消除二次污染;
另一部分是间接冷却煤气的循环水,该部分可以全部循环利用,循环水量为68m3/d。
新鲜水
5
2
68
循环水
冷 却
损耗2
3
煤气炉
煤气冷凝液 1
损耗2
图3.2 项目生产水平衡图(单位:m3/d)
3.4.2 废气
项目在点火运行期间和应急停送气时会排放少量含煤气废气,煤仓上煤时产生少量粉尘,其排风量为5000m3/h,粉尘浓度为1000mg/m3,经袋式收尘后排放浓度为20mg/m3,满足排放标准。
3.4.3 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煤气发生炉炉渣、煤气发生炉除尘灰和焦油,煤气发生炉炉渣和煤气发生炉除尘灰年产生量为1250t/a,这些固废全部综合利用(铺路或填坑),焦油产生量为200t/a,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焦油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1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江西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集中收集处置,在江西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未建成之前,建设单位采取储存措施,储存设置储存槽,要求密闭、防渗。
3.4.4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风机和水泵,源强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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