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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4895303 上传时间:2024-10-18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3.5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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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大厂夏垫商业街9#商住楼工程总承包事宜在原合同、协议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厂夏垫商业街9#商住楼; 工程地点:大厂县夏垫镇京东国际商城 (二)工程承包范围: 1、临水、临电、临时道路、临时设施 2、主体工程:包括土方回填、结构、砌筑、防水、外保温、住宅和商业之初装修范围的抹灰/找平/公共区域(楼梯间、机电用房及管道井等)装修、所需外墙抹灰粘砖、涂料、所有屋面工程、机电工程(包括暖通、给排水及强电系统)、室内外结构钢梯、入户台阶结构工程、散水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三)甲供设备、材料 水表、电表、热计量表 (四)甲指乙供设备、材料(或双方共同询价) 钢筋、防水卷材及涂料、配电箱(含元器件)、开关插座、给排水管材、电气管材、电线、电缆、阀门、散热器、外墙涂料、外墙砖、保温、铁艺栏杆、室内外墙地砖、防火门(含五金)、可视对讲系统 (五)指定分包(与总包、分包及甲方签三方合同) 1、消防分包工程 2、单元门及五金供应和安装分包工程 3、户门及五金供应和安装分包工程 4、铝窗及玻璃幕墙分包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铝窗、不锈钢门窗、保温门、装饰板、百叶等) 5、弱电分包工程 二、主要技术来源: 2010年9月17日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三、主要日期 (一)一期工程 开工日期:2011年10月1日(含地基处理); 竣工日期: 2012年6月10日(竣工交验合格); (二)二期工程(暂定) 开工日期:2012年6月1日; 竣工日期: 2012年11月30日(竣工交验合格);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格、付款货币和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 2、进场至结构封顶工程款支付 每期工程包括基础、回填,直至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完成,及应完成的所有水、暖、电工程安装完成,部分砌筑完成,均经业主、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承包商已完上述工程量的50%。 3、封顶至竣工之间工程款支付: 本项目一期主体、内外装修、水、暖、电及设备工程安装全部完成,经业主、监理、总包方三方共同验收合格,共同签字确认后 30个工作日内业主支付至总承包商一期工程施工范围内暂定合同总价的 80%。 本项目二期主体、内外装修、水、暖、电及设备工程安装全部完成,经业主、监理、设计和总包方四方共同验收合格,提供该项目全部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且符合业主、政府质检部门和县档案馆确定的验收及归档标准,配合业主取得竣工备案表,并完成向业主或其指定的单位移交,总承包商向业主提交该项目齐全完整的结算书,业主完成审核,双方确认后 30个工作日内业主支付至总承包商该项目施工范围内竣工结算总价的 95%。从竣工验收至支付结算款应在3个月内完成。 4、5%的结算款作为工程保修金。 5、保修金支付: 1) 进入保修期后满一年,扣除总承包商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索赔和雇佣其他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总额的40%; 2) 进入保修期后满两年并且总承包商获得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扣除总承包商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索赔和雇佣其他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后,支付剩余全部保修金(防水工程除外); 3) 防水工程进入保修期后五年,扣除总承包商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索赔及雇佣其他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后,支付剩余全部防水工程保修金。 注:所有保修金均为扣除总承包商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索赔和雇佣其他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后无息返还,业主没有对保修金保值增值的义务;退还保修金时必须有物业公司的签字手续。 (二)计价依据 总承包合同为可调值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包括: 1) 以2008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相关费用标准、甲方下发复工通知单的当期造价信息为计价依据,按正式施工图计算的工程量(双方核准)为基础,而确定的工程造价。 2) 总包服务费。 所谓可调值总价合同,应按照以下含义理解: 1) 工程量固定,对于实际工程量与双方确定的按施工图计算的工程量的差别,无论其差距有多大,均不调整。 2) 总承包服务费按指定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的3%计提。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按照“<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北省消耗量定额><200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北省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本合同下任何性质的计量。 如果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缺少或不适用,则业主应与总承包商商定补充规则。 (五)可调单价的材料/设备 可调材料价格的材料范围为:商品砼、钢筋、水泥、电缆、电线、钢管。其他建设工程要素价格一律不作调整。 钢筋价格按乙方每批次实际购买的时间和数量执行《中国建材在线》在购买此批次当日发布的各级别及各规格钢筋的平均价格进行调整。乙方每次提出的钢筋购买时间和数量,必须在钢筋进场(加工厂或工程施工现场)当日经甲方和监理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作为钢筋调价的依据。 其余可调材料价格按项目所在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廊坊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与信息》执行调整。 (六)人工费约定 人工费的调整执行冀建质【2010】553号文件。 (七)工程竣工结算价 1) 按第五条双方确定的合同总款 2) 设计变更、洽商 3) 现场签证 4) 甲供材料、设备(扣减) 5) 违约金 (八)取费标准:承包方的资质不论几级,按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以丙级取费。 六、总包服务费及分包押金 总承包照管范围内的指定分包与指定供应的工程纳入总承包商施工的,总承包收取指定分包与指定供应的工程合同额(不含设备)的3%的总包服务费。 1、总承包商收取各分包的现场出入证、安全帽、着装单价、租赁办公室单价,需经甲方确认。 2、总承包商向指定分包商收取的水、电、安全管理等所有押金、保证金之和不得超过贰仟元。除合同约定之外,总承包商向分包商收取的费用均为违规费用。承包商向分包商违规收取费用,应双倍向分包商返还,业主可应分包商要求在竣工结算时扣除。 3、发包方在合同中已支付总承包商总包服务费,总承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任何分包收取管理费用。否则发包方将根据实际总承包商执行照管费给予双倍扣除。 七、本补充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原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若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补充协议有冲突之处,均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八、补充协议生效 补充协议订立时间:  2011  年 9 月 30 日 补充协议订立地点:夏垫京东国际商城甲方办公室。 本补充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最新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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