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乌鲁木齐得盛鸿业金属加工厂年产35万吨热镀锌钢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 言
一、项目由来
钢材是国家建设和实现四化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资,应用广泛、品种繁多。钢材作为金属结构,在化工设备制造、石油加工工业、海洋石油工业、水利工程建筑以及住宅建筑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几乎找不到任何一个国民经济部门不使用钢材的。
热镀锌(galvanizing)也叫热浸锌和热浸镀锌,是将钢、不锈钢、铸铁等金属浸入熔融液态金属或合金中获得镀层的一种工艺技术。是一种有效的金属防腐方式,主要用于各行业的金属结构设施上。是将除锈后的钢件浸入500℃左右融化的锌液中,使钢构件表面附着锌层,从而起到防腐的目的。近三十年来,伴随着冷轧带钢的飞速发展,热镀锌工业得以大规模发展。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三峡工程、农网及城市电网二网改造等项目的深入展开,我国热镀锌行业已进入新一轮的高速发展阶段。
随着新疆地区经济的发展,热浸镀锌钢材需求越来越大。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实现企业自身的发展,依托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乌鲁木齐得盛鸿业金属加工厂拟新建生产能力为35万t/a的热镀锌钢材项目。
二、项目特点
该项目选址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铁厂沟镇八家户村,占地18亩,总投资为1700万元,建设35万t/a的热镀锌钢材生产线,产品主要为ㄥ30~ㄥ110角钢、[5#~[16#槽钢、-30~-150扁钢。生产工艺主要采用:酸洗、水洗、助镀、烘干、热镀浸锌、水冷却等工序。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中的规定,本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乌鲁木齐得盛鸿业金属加工厂特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并结合对建设项目影响区域的实地考察和调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技术要求,环评单位随即展开了深入细致的工作,在现场调查、环境现状资料收集、在认真分析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报请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顺序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技术规范要求,本项目环评遵循如下工作程序图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见下图。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
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
2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帅选
1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2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第三阶段
确定工作方案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预测与评价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公
众
参
与
有重大变化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乌鲁木齐得盛鸿业金属加工厂年生产35万t热镀锌钢材项目于2011年开始建厂,主要建设办公生活区、配电室等建筑,并于2012年7月运行至今。在建设之初未能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它环保要求,该项目需要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生产工序中烟气、生产生活废污水、粉尘、固体废弃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本项目将自建一座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利用天然气为本项目燃料提供热源,清洁、环保;配备废气处理设施以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废酸液及槽渣、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均为危险废物,须交由自治区危废处置中心处理,锌灰和锌渣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噪声设备加装消音装置及减振垫等措施,加上厂内外绿化隔离带的吸音降噪功效,基本可使厂界噪声达标。
五、总体结论
综合分析结果表明,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通过公众参与分析,当地群众大部分支持该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厂址选择符合相关规划和要求,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但考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项目建设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iv
第1章 总论
1.1 评价目的与原则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要坚持贯彻针对性、政策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原则,依照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环保法规和政策的指导思想,在评价过程中突出“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评述。针对拟建项目的污染特征,预测和分析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拟建项目建成后污染防治对策,降低拟建项目造成的环境风险,提出节能降耗和节水措施,为拟建项目的设计运行、环境监督检查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在上述指导原则下,本次评价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价,使项目建成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充分的发挥,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减至最小,实现环境、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依据及有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8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改委令2011第9号);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3月);
(1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
(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令第1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1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2.14);
(18)《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规定》(国发[2005]39号);
(19)《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011年修正);
(2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03]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2年1月);
(2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2]29号);
(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自治区环保厅,2013-10-28)。
1.2.2 技术规定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8)《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环发[2011]148号);
(9)《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函〔2012〕146号);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重点控制区域及控制目标》;
(11)《关于批转米东区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2〕595号)
(12)《乌鲁木齐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实施意见》2013.7.09
(13)《乌鲁木齐市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2011.3.07。
1.2.3 工程技术资料
(1)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2)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均见附件);
(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3 评价工作内容与重点
1.3.1 评价内容
(1)通过现状调查与现场观测,评价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背景状况和主要环境问题。
(2)通过详细的工程分析,明确拟建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筛选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因子,尤其关注拟建项目产生的特征污染因子。并通过类比调查、物料衡算,核算污染源源强,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程度与范围。
(3)通过模拟计算,预测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和可接受性,论证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4)根据热镀锌钢材项目的排污特点,搜集国内同类型的企业的生产、污染治理、排污方式的有关数据,通过类比调查与分析研究,论证污染防治措施的环境可行性与技术方面的可操作性。
(5)通过查阅资料,搜集国内同类型生产企业的生产运营数据,从能耗、物耗、工艺先进性等方面评价本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6)论证项目建设与产业政策以及城市规划的相容性,资源开发利用可行性以及环境可行性,评价厂址选择的合理性。从规划和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对工程建设环保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从环保角度对工程建设提出要求和建议,为管理部门决策、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3.2 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公众参与;此外,总量控制、环境风险评价、清洁生产评述、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等也将在报告书中予以论述。
根据热镀锌钢材项目生产的特点,以及拟建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状况。本次评价工作在工程分析和污染防治的基础上,确定评价工作的重点为: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污染治理措施有效性评价等内容。
1.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1.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本项目运营期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等污染因素,将相应对厂址周围的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及声环境等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情况详见表1-1。
表1-1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表
环境要素
环境影响因素
废气
废水
噪声
固废
工业粉尘、HCl、氨气等
酸性废水、CODcr等
环境空气
有影响
—
—
—
地下水
—
浅表水轻微影响
影响甚微
声环境
—
—
有影响
—
生态
轻微影响
根据分析结果,筛选出评价必须考虑的主要环境要素为:环境空气。项目酸洗槽车间、锌锅加热器、锌锅浸锌车间、空气吹平工段均存在废气排放;而全厂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工程对声环境影响小;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均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自治区危废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1.4.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结合当地的环境特征和社会环境状况,确定本次项目影响评价的评价因子为:
(1)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车间排放的废气,因此确定大气评价因子为:SO2、NO2、烟尘、工业粉尘、HCl废气、氨气;
(2)声环境:等效A声级(Leq);
(3)根据初步的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废水洗液、酸性废水和生活污水,因此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为:CODCr、SS等;
(4)固体废物:灰渣、废酸液、槽渣、生活垃圾。
1.5 评价工作等级
1.5.1 大气环境评价等级
1.5.1.1 判定依据
根据工程特点和污染特征以及周围环境状况,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规定的方法核算,计算公式及评价工作级别表(表1-5-1)如下: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评价工作等级按表1-1进行划分,如污染物数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应的D10%,详见表1-2。
表1-2 评价工作级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且D10%<污染物距厂界最近距离
1.5.1.2 判别估算过程
拟建项目各污染源的估算参数选取详见表1-3。
表1-3 污染物计算参数选取表
参数名称
单位
取值
参数名称
单位
取值
酸雾净化塔排气筒
排气量
m3/h
10000
镀锌浸锌及空气吹平工序排气筒
排气量
m3/h
30000
HCl排放量
kg/h
0.019
NH3排放量
kg/h
0.15
排气筒几何高度
m
20
工业粉尘排放量
kg/h
2.38
排气筒内径
m
0.5
排气筒几何高度
m
20
排气筒出口温度
℃
20
排气筒内径
m
0.5
镀锌浸锌及空气吹平工序无组织排放
排放源面积
m×m
20×20
排气筒出口温度
℃
20
排放源平均高度
m
5
酸洗槽无组织排放
排放源尺寸
m×m
20×20
NH3排放量
kg/h
0.03
排放源平均高度
m
5
烟尘排放量
kg/h
0.97
HCl排放量
kg/hr
0.011
是否使用计算点的自动间距
—
Y
是否使用地形高于烟囱
—
N
计算点的高度
m
0
是否计算离散点
—
N
环境温度(取年均)
K
281
是否使用地形高于烟囱基地的简单地形
—
N
是否考虑建筑物下洗
—
N
最小和最大计算点的间距
—
0~5000
是否计算熏烟情况
—
N
城市/乡村选项
—
城市
是否选择全部稳定度和风速组合
—
Y
各个污染源的估算结果见表1-4及表1-5。
表1-4 点源污染物落地浓度估算结果
污染源
酸雾净化塔排气筒
空气吹平工序排气筒
HCl
NH3
工业粉尘
最大浓度(mg/m3)
0.001039
0.00292
0.0452
最大浓度占标率(%)
2.08
1.46
5.02
占标10%出现距离(m)
0
0
0
评价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表1-5 面源污染物落地浓度估算结果
污染源
酸洗槽无组织排放
空气吹平工序无组织排放
HCl
NH3
工业粉尘
最大浓度(mg/m3)
0.00398
0.00274
0.0652
最大浓度占标率(%)
7.96
1.37
7.24
占标10%出现距离(m)
0
0
0
评价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1.5.1.3 确定评价等级
根据估算结果表明,本项目所有污染物最大占标率为7.96%(产生于酸洗槽无组织排放的HCl污染物),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为0m(所有筛选点的占标率均低于10%)。因此确定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1.5.2 水环境评价等级
(1)本项目厂址东侧100m处为铁厂沟河老河道。根据调查,铁厂沟河自东南向西北流过,该处河段宽43.8m,春季融雪水进入铁厂沟河,平时作为泄洪道。
本项目将在厂内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水在车间内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评价工作分级原则,本项目不设地表水质量现状调查与环境影响评价。
(2)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位埋深20m左右,含水层渗透弱,含水层不易受污染;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几乎为零排放,生活污水排放量小,水质简单,且地下水环境不在敏感区,项目针对各易发生腐蚀、产生渗漏的环节和部位分别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后,废水下渗影响地下水的可能性很小。因此,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中规定,确定本次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1.5.3 声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根据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声环境质量为3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评价等级确定原则,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主要预测厂界达标状况。
1.5.4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实施过程对生态环境的有一定影响,但本项目占地面积为0.012km2<20km2,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系统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区域土壤理化性质恶化和土地荒漠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的有关规定,确定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从简。
1.5.5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根据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将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划分为一、二级。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1-6。
表1-6 风险评价评价工作级别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的规定及本项目的物质性质判定:本项目没有重大危险源,由于厂址所处位置距离人群聚集区较远,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因此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二级,根据评价导则要求,对事故影响进行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
表1-7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环境要素
评价工作等级
依据原则
大气环境
三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有关规定
地表水
三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有关规定
地下水
三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中有关规定
声环境
三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有关规定
生态环境
三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有关规定
环境风险
二级
《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有关规定
1.6 评价范围
根据确定的评价等级和技术导则,结合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范围如下: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厂区生产车间为中心,半径为2.5km(直径5km)的圆区域。
(2)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厂区范围。
(3)声环境评价范围:场界外1.0m范围内。
(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厂区四周各1km范围。
(5)风险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生产区为中心,半径为3km的区域。
1.7 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及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评价执行以下标准。
1.7.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NH3和HCl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其标准值见表1-8。
表1-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值(μg/m3)
标准来源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1
SO2
60
150
5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
NO2
40
80
200
3
PM10
70
150
-
4
TSP
200
300
-
5
NH3
一次0.2mg/m3
(TJ36-79)居住区大气中
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6
HCl
一次0.05mg/m3
(2)地下水环境评价标准
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9。
表1-9 《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 单位:mg/L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PH(无量纲)
6.5~8.5
6
氟化物
≤1.0
2
高锰酸盐指数
≤3.0
7
六价铬
≤0.05
3
总硬度(以CaCO3计)
≤450
8
砷
≤0.05
4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9
镉
≤0.01
5
挥发酚
≤0.002
10
氰化物
≤0.05
(3)声环境评价标准
按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分,声环境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1.7.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锌锅加热器、酸雾净化塔排气筒,镀锌及空气吹平工序排气筒废气污染物排放,及酸洗槽、镀锌及空气吹平工序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及新污染源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限值,详见表1-10、表1-11。
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具体见表1-12。
表1-10 废气污染物有组织评价执行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标准来源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排气筒高度(kg/h)
1
工业粉尘
120
6.9(20m)
《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二级
2
HCl
100
0.43(20m)
3
SO2
550
2.6(15m)
4
烟尘
120
3.5(15m)
5
NO2
240
0.77(15m)
表1-11 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评价执行排放标准
序号
项目
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mg/m3)
标准来源
1
HCl
0.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新污染源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2
粉尘
1.0
表1-1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厂界标准值(mg/m3)
排气筒高度(m)
排放量(kg/h)
氨
1.5(二级新扩改)
20
8.7
(2)废水排放标准
该项目生产废水在车间内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出水水质均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详见表1-13。
表1-1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pH除外均为mg/L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pH
6-9
5
氨氮
25
2
COD
150
6
总Zn
5.0
3
SS
150
7
总Fe
-
4
BOD5
30
8
石油类
10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控制标准
本项目所产生的酸洗槽渣、槽液及废水处理污泥,镀锌浸锌工序及空气吹平工序烟气净化设备可以捕集的烟粉尘均属于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贮存和处理;热浸锌产生的锌灰、锌渣,检验时产生的不合格件,精修产生的边角料,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属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8 污染控制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
(1)控制工程营运过程中废气的排放浓度及其排放量,使各个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污染物排放限值;使周围环境空气中相应的污染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保护周围人群健康。
(2)保护项目区地下水的水质,使其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3)主要噪声设备必须采取一定的治理措施,确保项目区的噪声控制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以内。
(4)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必须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须交由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项目污染控制项目见表1-14,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5。
评价区内敏感点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示意图见图1-1。
表1-14 污染控制目标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名称
污染控制目标
1
废气污染源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NH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2
废水污染源
生产生活污水在厂内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限值
3
主要噪声源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
工业固废
全部固废,尤其是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表1-1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相对最近位置
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
铁厂沟镇居民区
(110户人口)
厂区东侧400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
二级标准
103中学
(1250名师生)
厂区东北侧970m
铁厂沟村
(150户村民)
厂区东南侧2.1km
声环境
铁厂沟镇居民区
(110户人口)
厂区东侧400m
《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
标准限值
南北两侧企业办公生活区
地表水环境
铁厂沟河
厂界东侧100m
废水禁止排入
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
厂址区域
不影响深层地下水
生态环境
土壤、植被等
厂址区域
植被恢复、控制水土流失
环境风险
厂址区域
环境风险控制到可接受程度
第2章 区域环境概况
2.1 自然环境概况
2.1.1 地理位置
米东区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东接阜康市,南连乌鲁木齐市,西邻乌鲁木齐县、昌吉市,北与福海县接壤,米东区地理坐标为东经87°06′--88°08′,北纬43°44′—45°00′。海拔418—4233.8m。地貌形态有沙漠、平原和丘陵山区,距乌市中心区30km。
本项目拟建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铁厂沟镇八家户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44′32.79″,北纬43°57′08.22″。该项目区厂界北侧紧邻道路,路另一侧10m处为中联木业企业;东侧100m范围内为空地,100m外为铁厂沟河老河道,400m处为铁厂沟镇居民点;东北侧970m处为103中学;东南侧2.1km处为铁厂沟村居民区;南侧紧邻蜀泉玻璃厂;西侧紧邻道路,路另一侧300m范围内为空地,西北侧190m处为艾美克石油罐区。本项目所在区域周围2.5km范围内主要是工业企业用地,项目建设生产环境较好,交通便利。区内供排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
项目区地理位置示意图见图2-1。
2.1.2 地形地貌
米东区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地形分为三部分:东南部为丘陵地区,海拔650--4233m;中部为冲积平原,海拔418--650m;南部为平原,地势平坦,水源丰富,主要是粮食种植区;北部属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的一部分,海拔426--630m,是区域内的主要冬草场。
区内地形较复杂,处于博格达山中低山区,境内山地、沟壑、丘陵交错分布,山势由北向南逐渐抬高,海拔在600~1600m之间。
博格达山经历了褶皱、抬升、剥蚀等复杂的地质演变过程。晚古生代,这里由裂谷性盆地依次演变为湖盆和断块隆升山地,中生代则主要是湖相沉积和煤系地层,新生代早期的抬升,中期的准平原化和晚期的强烈隆升,最终形成今天的山地地形。
2.1.3 水文地质
米东区地处天山向斜的前凹带,属乌鲁木齐河洪积扇、东山河洪积扇和相互叠置组成的山前倾斜平原和冲积平原。在凹陷带中堆积着近400m厚的第四沉积物;加之凹陷带中的隐伏、古牧地背斜的隆起,为区域地下水的储存、径流、排泄创造了良好的地质条件。
(1)地下水
米东区有丰富的地下水,全区地下水排泄总量为26955万m3/a,其中地下水开采排泄量为23350万m3/a,潜水蒸发排泄量为2377万m3/a,侧向潜流排泄量为128万m3/a,泉水排泄量为1100万m3/a。由于开采量大于补给量,致使地下水位以平均0.65m/a的降速向深层降落,泉水溢出量逐年减少。境内地下水的补给主要是河道渗漏、灌区回归和水库渗漏以及区域大气降水,地下水总补给量为1.66亿m3/a,地下水水质由南向北潜水矿化度逐渐增高,由东向西矿化度逐渐变小。
(2)地表水
米东区内有大小水流31条,其中长流水河沟16条,季节性洪水沟15条。分属南山、东山、平原三个水系。南山、东山水系分别发源于南天山和博格达山,平原水系由地下潜水溢出补给。主要河流有:水磨沟河、铁厂沟河、老龙河。地表水资源有12476万m3/a。
本项目厂界东侧100m外为铁厂沟河老河道。根据调查,铁厂沟河自东南向西北流过,该处河段宽43.8m,春季融雪水进入铁厂沟河,平时作为泄洪道。区域不属于洪水淹没区,没有洪水威胁。本区多年平均降水量178.5mm,降雨量不大,形成洪水概率很小。
2.1.4 气候气象
米东区属大陆性中温带干旱气候区。冬季严寒,夏季酷热,光照充足,蒸发量大。主要气候要素如下:
年平均气温 7.2℃
最冷月平均气温(1月) -14.8℃
最热月平均气温(7月) 25.7℃
年平均相对湿度 60%
年平均气压 950.2mb
全年主导风向 南东南(SSE)
夏季主导风向及频率 NW 18%
冬季主导风向及频率 SSE 17%
年平均风速 2.2m/s
夏季平均风速 2.8m/s
冬季平均风速 1.2m/s
年平均降水量 221.3mm
最大积雪深度 380mm
年日照时数 2808h
年蒸发量 1993--2511mm
沙暴日数(水平能见度小于1000m) 2.9d/a
地震烈度 7度
2.1.5 土壤、植被
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类型主要为灰漠土,现经开发建设,地表多为混凝土路面或被建筑物所占,天然植被较少。项目区西侧有绿化带,主要有乔木树种白杨树。
野生动物为家燕、麻雀,种类较单一,无珍稀保护物种分布。
规划区域内没有国家级、自治区级野生保护动物分布。
2.2 社会环境概况
2.2.1 行政区划及人口分布
乌市米东区于2007年8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米东区是由乌市原东山区和昌吉州米泉市合并而成的,面积3407.42km2,规划建为首府城市副中心,新疆最大的制造业基地核心区,重要的化工工业城,出口加工基地和人居生态新区。昌吉州米泉市和乌鲁木齐市东山区,同属一个经济地理区域,在两区(市)基础上设立乌市米东区,可以说理顺了乌昌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顺应了乌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潮流。
米东区辖5镇2乡、6个街道办事处、81个行政村、42个社区。有自治区级工业园区2个,中央、区、州、兵团驻区单位26个。区内常住人口29.6万人。
2.2.2 区域社会经济概况
成立乌市米东区,标志着乌昌经济一体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米东区的建设和发展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为加快把乌昌地区建成全疆最大的制造中心和我国西部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米东区距乌鲁木齐市中心和首府航空港l7km,境内有国道216线、吐乌大、乌奎高等级公路、乌鲁木齐大黄山铁路和乌石化铁路专线,欧亚光缆、新疆数字微波工程和乌鲁木齐大电网覆盖全区。米东区矿产资源丰富,其中煤炭储量20亿吨,是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县(区)之一。
2010年,米东区生产总值达到152.45亿元,增长16.12%,一二三次产业的比重达到4.2:70.8:25;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47亿元,增长22.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9.80亿元,同比增长12.3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05元,净增76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815元,净增695元;城镇登记失业率2.89%。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21.2亿元。
米东区土地肥沃,水资源丰富,无霜期长,具有发展农业生产的有利条件。近几年来,米泉市农业生产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大力发展优质米基地、蔬菜基地、养殖业基地和果林基地建设,基本上形成了鲜明城郊型“两高一优”特色农业生产模式,成为乌鲁木齐市城郊重要的农副畜产品生产、交易基地。米泉市工业发展指导思想是“瞄准石油、发展化工、围绕城市,发展加工”,充分利用地缘、资源优势,广泛开展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现已拥有以煤炭、建材、化工、食品饮料、机械加工为主的门类比较齐全,布局较为合理的工业园区。
米东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是继续实施“优势转换,产业联运,优化结构,区域开发,重点突破”战略,以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城郊型“两高一优”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科技为先导,大力发展城乡工业、工业区建设,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各种优惠政策来引进项目、资金与人才。农业要建成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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