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车车辆安全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公司有关车辆行驶安全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责任,防止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司乘人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按照分公司的统一要求,特签订本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一、甲方权利与责任1、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驾驶,属甲方财产,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予以管理。2、甲方负责车辆和驾驶员的调配工作,并负责车辆的年审、保险业务工作。3、甲方根据车型确定每百公里油耗量。4、甲方根据驾驶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是否履行职责和义务,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员进行奖罚。二、乙方权利与责任1、乙方应满足以下条件:(1)有驾驶资格证;(2)
2、近3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死亡交通事故;(3)最近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扣分小于12分;(4)身体健康。2、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以及公司公共车辆管理制度,违章驾驶造成的罚款等费用由驾驶人员承担,违章造成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全责。3、乙方应自觉遵守各项交通规则,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不系安全带的危险驾驶行为,做到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等文明交通行为。4、乙方要经常对自己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出车证件齐全,且证与车相符。每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油料及其他性能及时进行检查,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汇报公司行政
3、部,严禁机动车带病上路。5、乙方除执行公务外,不得随意将车辆停放在娱乐、餐饮等场所。外出执行公务车辆停放时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6、乙方不准将自己所驾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行驶证借予他人使用;严禁公车私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如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7、乙方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外观,内室,底盘,发动机,后备箱整洁干净,每次出车结束后对车辆进行清洁。对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程序。凡因违反规定程序而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8、乙方严禁私自出车。
4、凡未经领导同意或领导同意后未办理派车审批手续的,均视为公车私用,每次处以罚款50元。9、乙方出车执行任务,应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走,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告知行政部,并说明原因。10、乙方所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及时向行政部备案。严禁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公司根据当地交通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并视情节参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负主要责任处罚500元,负同等责任处罚300元,负次要责任处罚100元。11、乙方必须保持24小时联系方式畅通,不得随意关闭手机。更换号码时,必须通知甲方。三、附则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驾驶人员、所属部门领导及行政部各执一份。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3、若被公司检查发现违反协议的,公司有权给予辞退处理。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