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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准标准新版.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4877735 上传时间:2024-10-17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54.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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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for Calibration —Requirement for the Calibration of Measuring and Test Equipment 有关美国国家校准原则-测量和试验设备校准规定 NCSL National Conference of Standards Laboratories 〈美国〉全国原则试验所会议 references参照资料() 目录 目录 引言 测量和测试设备校准规定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献 3. 术语和定义 4. 总规定 4.1校准系统目 4.2质量目 4.3人员规定 4.3.1人员责任 4.3.2人员能力与培训 4.4信息资源 4.4.1 程序、软件、文献 4.4.2 记录和数据控制 4.5运送和处理 5.校准系统实行 5.1校准规定 5.2测量和试验设备 5.2.1鉴别 5.2.2调整控制 5.2.3 不合格测量和测试设备 5.3测量和测试设备校准 5.3.1校准程序 5.3.2测量保证程序 5.3.3测量不确定度和溯源性 5.3.4校准设备 5.3.5校准人员 5.3.6影响原因和条件 5.3.7校准质量 5.3.8汇报和成果 5.3.9校准记录 5.4校准间隔 5.4.1测量和试验设备校准间隔 5.4.2测量过程控制间隔 5.5外部供方 6. 校准系统评估和改善 6.1管理审查 6.2校准系统审核 6.3校准系统监视 6.4顾客评估、检查、反馈 6.5纠正和防止措施 引言 本原则目是建立测量和测试设备校准技术规定。通过使用系统功能用组件实现这个目。对地,根据鉴定性能规定,这些组件被用来管理和保证测量和测试设备精确度和可靠性。 实行此目,本原则描述了建立和维护技术规定 : -可受性,测量和试验设备性能可合用。 -合理性,合用于预期校准应用。 -兼容性,与国家测量系统测量兼容 -可溯性 测量成果使用国际单位制 伴随本原则不停发展改善需要注意地方: -校准系统技术规定体现必须支持政府和行内需要 -采用有关国家,国际,工业、政府最佳做法与经验 -平衡所有有关利益主体需要和利益 此外,本原则包括和更新先前原则(ANSI/NCSL Z540.1(R)and military Standard 45662A 第二部分)中有关测量和试验设备校准系统规定。 本原则为供应商和客户而著作,对各自方面均有广泛意义。这里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商,经销商,供应商,或者产品供应商,服务或者信息提供商.这里“客户”可以是一种消费者,客户,最终顾客,零售商或产品、服务购置者。 如下状况可以引用本原则: ――――顾客在规定所规定产品(包括服务)时; ――――供方在规定所提供产品时; ――――立法或执法机构; ―――― 作为一种采购协议条件机构组织 ――――审核,认证,或校准系统和它们组件评估评估机构。 本原则是为校准系统特制。与本原则完全符合地校准操作系统,增进面对测量,测试,和校准管理中碰到风险信心。 本原则被同意提交给美国国标学会(ANSI),符合校准试验和测量测试设备通用规定,委员会承认原则z540。本原则得到委员会同意,并不必要获得委员会所有组员选票。 任何时候该原则同意,委员会必须听从其组员。本原则由下列组员合作提供: 组织 代表 A2LA Roxanne Robinson .......... ...................... .......... ...................... .......... ...................... .......... ...................... 有关美国国家校准原则-测量和试验设备校准规定 1. 范围 1.1本原则遵照校准系统通用规定,来控制测试和试验设备精确度,保证产品和服务遵照此规则。 1.2遵从校准系统运行法规和安全规定,并不覆盖本原则。 1.3文本,例子,指南中用于澄清文字,它们不包括本原则规定,不构成本原则 构成部分。 1.4本原则和其他程序或其执行生效文献,应用于补充而不是减弱或减损其他协议规定。 2. 引用文献 2.1规范性引用 下列文献包括条款,通过引用其文本而成为本原则条款。 VIM:1993国际词汇和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BIPM、IEC、IFCC、ISO、IUPAC、IUPAP、OIML)。 2.2提供信息 如下补充文献中提到这个本原则文本和应用仅限于描述范围。 ANSI / NCSL Z540 - 2 - 1997(R):测量不确定度表达U.S.指南 ANSI/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试验室能力通用规定 NCSLI RP-1-1996 :建立和调整校准间隔 3. 定义和术语 对于这项国标目,有关术语和定义,并给出了这一条款在Vim即合用,并在 本原则目是其条款中给出有关术语和定义和VIM,应被应用,并在权威秩序范围内。 3.1校准 建立操作设置,应在特定条件下,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显示数量与值 之间关系,或由一种测量材料或参照材料代表值,和精确值通过本原则来实现。 注意:这里所用校准也许包括特定规定鉴定,如公差,性能,或其他决策原则应到达规定,也也许包括未到达其规定规定。 3.2校准系统和校准过程 互相关联或互相作用原因设置必须维护测量和测试设备测量性能,在规定规定内。 3.3指南 测量值决定值偏移在规定规格或公差内。 3.4计量保证 过程中成果,为测量到达规定规定,提供足够信心。 3.5测量决策风险 不对测量决策也许导致测量成果不对。 3.6测量过程 操作设置决定测量数量值。 3.7测量质量 现象,本质或物质定性属性,可以定量和定性来辨别。 注意:属性包括校准对象或单位特点 3.8测量可靠性 所有应用测量和测试设备测量量都在公差内才合用。 注意:测量可靠性作用时间和描述,应考虑在某些时间点或在一段时间间隔。 3.9测量和测试设备 测量仪器,测量原则,参照材料或辅助器具,或其两者兼而有之必须能实现测量过程 注意:这也包括,那些用于校正,检测,检查,和验证设备和测量系统,其几种项目中个别项目。 3.10 组织 安排设施和人员责任、权限、关系组织。 注意:1、组织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私营 2、在某些状况下组织由一种人构成 3、组织可以是企业,企业,商行,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这些部门分支或这些部门组合。 3.11测量不确定比例: 测量量服从校准容差比率,以两倍95%测量过程中不确定度扩展,运用于校准。 注意:上述合用于双面公差。 3.12公差 规范,条款等明确了在一种给定测量仪器,测试或测量应用产生错误极值是容许。 3.13验证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来证明满足一种特定预定用途或应用规定。 4 总规定 4.1校准系统目 组织应建立,记录,运行,和完善系统,以管理测量和测试设备校准。组织应识别,包括校准系统中测量和测试设备对组织产品质量影响和其符合确定规定。 产品规定包括: -由客户指定规定,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规定。 -顾客没有规定,但特定或预期使用需要,应从哪里获知 -有关产品法律法规规定;及 -该组织决定其他附加规定; 该组织应保证: a) 测量和测试设备性能规定建立; b) 校准系统满足性能规定;及 c) 满足客户需求 测量和测试设备性能规定应来自该设备应用,包括测量过程,测试措施,或校准程序。 注意:规定可表达为:参数测量范围,辨别率,和稳定性;测量不确定度和测量可靠性;精度或公差;多种特性影响运行范围,如温度和湿度;和影响设备符合应用规定其他原因。 组织应保证校准系统中必要资源和方案汇报和责任规定可用。该汇报和责任规定,与这个本原则规定潜在利益冲突,应不产生负面影响。 4.2质量指标 组织应确定并建立了校准系统及其组件可测量质量指标。 注意:一种校准系统组件应包括:一种分离或单独功能或特性;一种功能实体或组织;或校准系统其他某些解释成分。 该组织应编制文献制度,系统,项目,程序和指示,在必要范围内,以保证测量和试验设备性能质量。 该文献应包括如下内容: a) 校准系统指标。 b) 校准系统性能原则 c) 使用人员规定懂得校准系统操作,并贯彻贯彻政策和程序到工作中 d) 参照校准系统规定,包括支持程序和指南; e) 校准系统组件角色,职责和组织位置; f) 程序使用权限,本原则规定授权。 4.3人员规定 4.3.1人员职责 该组织须记录其指定人员或校准系统资源使用。 4.3.2能力与培训 校准系统参与人员应具有能力并证明其有能力执行其指定任务 注意:能力可通过教育,培训和经验来获得,并通过能力测试和观测其执行能力来证明。 应提供培训,以处理确认其需求。培训活动记录应予保留。培训成效应进行评价和记录。 人员应当理解自己职责和责任范围,以及他们对校准系统和产品质量影响。 4.4信息资源 4.4.1程序,软件和文档 校准系统进程应作记录和验证,以保证对实行,应用一致性,和成果有效性。 校准系统文献应鉴定包括在校准系统测量和测试设备授权校准程序和校准间隔。 所有程序,软件和文献,包括修改,应被授权,被控制,现行且有效。 校准系统程序,软件和文档偏离应只发生当偏离已经被记录,且技术上合理,并被授权。 4.4.2记录和数据控制 包括操作和校准系统评估所需信息记录,都应予以保留。记录和数据控制进程应作记录,使用,并保证其标识,贮存,保护,密封,检索,保留期限,记录和数据处理。 记录包括:测量和测试设备性能和校准规定;校准和其他测量成果;测量可靠值和/或不确定度信息;不合理数据;客户反馈;人员资质; 校准系统数据应控制在必要范围内,以保持数据完整性和保密性。 4.5运送和处理 该组织应建立,实行和保持记录程序,保障运送,接受,处理,运送,储存和调度测量和测试设备,以防止滥用,误用,损害,性能变化,或任何不利校准或设备条件影响。 程序中应包括必要条款,以保障校准中测量和测试设备完整性,并保护本组织与客户和/或供应商利益。 5校准系统实行 5.1校准规定 该组织应包括在校准系统中影响该组织产品质量所有测量和试验设备。 该组织应记录和使用包括校准系统中测量和试验设备确实定程序。 用于校准规定确定程序应: a) 保证测量和试验设备性能规定建立,并在预期应用基础上建立。 注意::测量和测试设备性能规定也许综合多种应用或综合那些代表设备制造商特定规定。 b)保证测量和测试设备校准规定建立并满足其性能规定。 c)包括校准系统中,添加或删除校准测量和测试设备过程描述;及 d)提供测量和试验设备在指定期间间隔性能审查,以保证校准规定仍然合用你程序。 5.2测量和测试设备 5.2.1鉴别 作为一种测量系统状况下,包括在校准系统中测量和测试设备应单独或集体标识清晰。该设备应区别于其他设备。 包括在校准系统中测量和测试设备校准状态,对顾客是显而易见。 校准状态应包括如下信息: a) 明确测量和试验设备标识 b) 校准数据 c) 下一种校准应有数据 d) 符合规定或使用限制,及 e) 校准服务组件 校准状态也许会表达为直接用于测量和测试设备一种符号和/或标签 或以这样方式,或通过其他某些措施,使顾客清晰辨别。 5.2.2 调整控制 调整更改正测量和测试设备校准性能获取措施和手段应控制,以防止和检测到未经授权直接使用。控制须包括密封或其他类型保障措施;该规定不作为调整手段,意在无需外部引用由顾客设置;例如,调零。 5.2.3不合格测量和测试设备 包括在校准系统中测量和试验设备被怀疑或已知为: a) 已损坏,过载,或处理不妥 b) 在某一方有故障,也许会使它用途失效 c) 产生不对测量成果 d) 使用已超过了指定校准间隔,未经授权临时放宽其间隔。 e) 已损坏,破损,绕过或缺乏密封或调整控制手段;或 f) 已经受到大量影响导致不利其使用状况 应拆除提供服务和鉴定过明显标签或标识。这些设备将不能返回到提供服务,直至其不合格原因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并已重新校准。 5.2.3.1校准发现 应建立这样一种原则,当在校准中测量和试验设备被发现不符合测量性能规定期,应告知使用组织。校准成果应当被监测,但当其超过了原则,应及时告知使用组织其不合格。告知中应包括足够校准数据,以评估其符合对组织产品影响。 注意:该原则中,规定如超过公差或那些只超过一种确定量公差所有测量和试验设备,都应汇报。 5.2.3.2不合格测量和测试设备使用 那些不能恢复到其预期性能规定不合格测量和测试设备,应清晰地标明或以其他方式鉴别。使用这种设备程序,应保证其变化状态清晰明显,包括其他任何使用限制标识。 5.3测量和试验设备校准 测量和试验设备校准必须根据本原则规定。在指定校准设施内部或者外部等等进行校准。在原位、就地、或在顾客设施设备上,维护并遵照顺从于本原则规定。校准能力范围应符合校准规定和提供一种客户和供应商商可以接受测量决策风险程度。 a) 凡校准汇报提供测量值,测量不确定度,客户不可接受应记录 b) 凡校准提供鉴定在规定公差内测量量,在校准试验中将产生,无论是可接受不可接受不对也许性不能超过2%,并应记录下来。凡不切实际估计这个也许性,测试不确定性比率应等于或不小于4:1 注:要到达这些规定,调整和管理有关校准系统参数例如:测量可靠值,校准间隔,测量不确定度,校准公差,校准保护带。 校准服务组件可以被认为有能力提供校准服务,,当它满足ANS/ISO/ IEC 17025原则时,包括本款规定或和与被客户一致接受具有权威性发现。 能力应符合校准服务规定,或相似在非承认试验校准性能和合格性都在承认范围内。 所有包括在校准系统中测量和测试设备,包括测量系统,校准设备,参照原则和材料,和其他检查和监测设备,应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并预定时间间隔,保证可接受测量不确定度,可追溯性和可靠性,校准间隔。间隔可根据使用或自上次校准时间预定。。 当一种项目被怀疑符合校准时,此项目不符合规定描述,或者是没有指定校准所需足够细节。校准服务组件应与客户作深入阐明,然后才进行校准,应记录讨论内容。 5.3.1校准程序 进行校准时应使用校准程序: -处理测量和测试设备性能规定 -能被客户所接受 -现行并合适校准 -提供校准成果阐明合理保证。 所有校准程序应: a) 有关测量和指示规定包括足够信息来执行校准。此外,在校准过程中不一样次数测量数值和价值 ,应足以保证测量与测试设备符合有关确定规定。 b) 提供确定并记录正在校准中测量和测试设备性能发现。 c) 建立一种适合于使用校准人员,执行和复制校准性能原则。在校准程序中,也许会发生偏离,容许发生在只限于已被记录下来偏离,且技术上合理,具有权威性,和被客户所接受。 注意:校准程序是唯一一种特定应用或总性质,合用于多种应用。 当有客户提出认为是不合适校准程序,应当告知客户。 5.3.1.1内容 校准程序需包括如下信息: a) 鉴别和记录控制信息 b) 校准项目范围和描述 c) 测量量和确定要校准项目范围,和其他有关联公差。 d) 用于校准设备最低性能规定需包括测量和参照原则和参照材料; e) 环境条件规定和任何稳定期段所必需; f) 执行校准有关环节阐明 g) 校准审批原则或规定,如同意或否决;及 h) 数据记录,和分析措施,展现方式。 注意:校准程序可包括原则目录,措施和或补充额外细节内容程序来保证其应用。 5.3.1.2 验证 校准程序和对其修改,应进行验证。这样验证应被视为是必要广泛,以满足程序应用需求。 5.3.2计量保证程序 结合测量过程和测量保证原理,如记录过程控制,应使用测量保证程序。此程序应系统地应用,并包括定期测量不确定度或可靠性目,控制原则,和验证目和原则都实现措施。这些控制都应被调整,因此前测量成果表明这样行动是合适维持可接受测量不确定度和可靠性。计量保证控制,可以根据使用校准,检查原则,使用状况,和/或自上一次执行时间。该计量保证程序应包括强制性指令,以排除在测量过程中超过其控制使用。测量保证程序和任何有关测量和试验设备,根据本原则条款应被记录作为校准程序。 5.3.3测量不确定度和溯源 与过程有关包括在校准系统中所有测量成果不确定度和溯源,应满足其应用规定。影响测量成果测量不确定度组件,应包括在测量不确定度估算内。 5.3.3.1测量不确定度表达 一种文献程序,应当用于估算和体现所有校准测量不确定度。作为最低规定,在程序上应处理: a) 测量不确定度来源; b) 评估和结合不确定度 c) 条件和假设; d) 文献和汇报原则;及 e) 参照书目 注意:1、测量不确定度来源应处理问题包括: -测量和测试设备与校准有关 -测量和校准措施和程序 -测量溯源性 -测量反复性和再现性 -校准质量监测 -随时间变化,及 -量影响 2、 有关测量不确定度表达指南,参照ANSI/NCSL Z540-2-1997(R) 5.3.3.2测量溯源性 校准或测量成果可追踪,通过一条可控制,完整校准链条,和通过国标和技术会测量国际单位制来追溯。 国家计量院不一样于国标与技术会描绘,也被接受状况: a) 一种互相承认协议,例如国际度量衡委员会(CIPM)互相承认协议(MRA)符合家原则与技术会,和充足合用于校准服务。或 b) 当国标与技术会校准服务不能使用,或不符合测量性能规定期 凡通过国家计量基本原理不能使用国际单位制时,或者国际单位制尚未建立,一种一致性原则包括参照原则和有关校准程序,其中必须明确规定,并通过所有有关各方互相协商同意才可应用。 注意:1、校准服务组件满足国标规定才承认其资格。客观证据评估,包括这个本原则规定合用于客户规定才被承认。 2、一种完整校准或比较链条,由不一样主管校准事务组件有几种环节来实现 3、提供参照材料或由国家计量院指定,可考虑作为参照原则。 5.3.4校准设备 所有测量和测试设备均有对校准和有关测量性能明确规定,包括校准和参照原则和参照材料,应提供校准服务组件。在这种状况下,校准服务组件需要使用永久性控制外部设备,以保证满足本原则规定。 影响校准成果测量和测试设备应被校准,和校准系统应符合本原则规定。 5.3.4.1文档 使用和操作所有有关设备指南应可用于给校准服务组件,凡缺乏这样只能也许危及校准成果。 5.3.5校准人员 操作专用设备人员应具有执行校准或测量,评估成果,提出提议和解释,准备校准记录和/或签订校准汇报能力。当使用人员正在接受培训,应提供合适监督。 5.3.5.1权限 专业人员应被授权:执行特定类型校准;发行特定类型校准;发出校准程序和汇报;提出提议和解释;校准记录准备;和操作特定类型设备。应保留授权记录,一一俱全,并包括授权日期。 5.3.6影响原因和条件 校准领域中,影响校准成果所有得不利原因和条件都应被定义,监控,记录,并缓和以符合校准过程中规定。 注意:影响原因和条件也许包括温度,湿度,振动,电磁干扰,灰尘等。 影响原因带来不利影响时,和在损坏校准成果条件下,校准应停止。 5.3.7 校准质量 校准质量必须加以监控,保证校准服务有效性。监测过程应当记录,并记录和评估其产生成果数据。此监测过程也许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a) 测量和试验设备抽样校准; b) 使用不一样程序或措施进行校准 c) 频繁使用计量保证措施。及/或 d) 进行测试,互相比较方案 当程序中校准成果产生任何令人怀疑,应采用合适行动,以确定主线原因,并采用某些纠正和防止措施。 5.3.8成果汇报 每次校准或一系列校准都应作汇报,且精确,清晰,明确,客观。 成果汇报应包括所有客户规定和校准成果解释必要信息,和使用校准程序所需所有信息。 5.3.8.1校准汇报 凡校准汇报一发出,其应至少包括如下信息: a) 标题 b) 校准服务组件鉴定,及不一样位置产生不一样校准效果。 c) 校准汇报唯一认证 d) 客户鉴定 e) 校准中校准程序使用鉴定 f) 校准项目描述,条件,和明确标识 g) 校准性能数据 h) 校准成果使用恰当计量单位; i) 调整或修理前后成果是可用 j) 校准汇报授权人 k) 测量溯源报表 l) 进行校准会影响到测量成果原因和条件;及 m) 测量不确定度,应符合/或与报表一致性 凡与特定校准性能规定或校准程序一致性报表,应提供,其一致性范围应提供并包括在校准记录内。 5.3.8.2意见和解释 当意见和解释都包括在内,所作出了意见和解释所根据本源,应记入文档。意见和解释应清晰地标明在此类校准汇报里。 5.3.8.3控制和源头 当有必要修改或发出一种完整新校准汇报,其必须是被唯一标识,并包括引用原先其修订或更换过。 5.3.9校准记录 校准过程记录应予完整和恰当地用以证明成果对性。这些记录应保留并可用。 校准过程记录应证明测量和测试设备与否已经满足了其特定性能规定。记录应充足证明该测量溯源和在相似条件下能重现其同样校准成果。 有助于执行校准成果,用到设备和软件每个项目记录应保留。 这些记录应包括如下内容: a) 测量和测试设备描述和唯一标识(制造商,型号,名称,序列号等) b) 校准服务组件鉴定 c) 校准程序使用鉴定 d) 完毕校准日期 e) 发现设备测量性能状态 f) 校准所采用行动(调整,修复,指定新值,限制,降额,修改等) g) 校准成果和返回测量设备性能状态 h) 使用限制 i) 指定校准间隔;及 j) 校准汇报鉴定 生成,修改,发行,删除记录都应授权。此外,对记录修改或删除缘由应当记录在案。 5.4校准间隔 包括在校准系统测量和试验设备,其校准间隔和/或过程控制应当建立,以监测和维护设备规定用途性能规定 5.4.1测量和测试设备校准间隔 在校准系统范围测量和试验设备,应在建立和维护定期校准间隔。以保证测量不确定度可接受,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校准间隔过程中,应无利益和系统应用冲突。这一过程应根据测量和测试设备校准成果数据。这个过程也应包括规定测量可靠性和测量不确定度规定,和验证规定可以实现措施。 校准间隔应定期检查和调整,必要保证继续遵照其指定测量和试验设备性能规定。 校准系统应包括测量和试验设备强制召回,以保证及时重新校准,防止使用超过其项目校准截止日期。定期校准所有豁免应作记录,并授权。召回制度应提供临时延长校准到期日期,在特定条件下有限时间内。如在完毕测试或校准进程中,不能无理由地损害了客户规定满意度。 注意:NCSLI RP-1-1996 应作为确定校准间隔分析过程基础。 5.4.2测量过程控制时间间隔 测量过程结合计量保证原理,如包括校准系统中内计量过程控制,应结合在确定时间,事件或时间间隔内执行有关程序条款。这种测定应建立和维护,以保证测量不确定度可接受,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在计量保证过程中使用测量和测试设备系统,应建立和维护校准间隔,以保证测量不确定度可接受,可追溯和可靠 5.5外部供方 校准系统管理,应确定和记录外部供应商提供产品和服务规定,当这些规定对校准系统有影响时。 当外部供应商作为校准组件或校准系统补充,也应符合本原则合用规定。 这些供应商应进行评估和在他们能力范围下来满足本原则合用规定。 注意:由客户所接受第三方供应商评估,和包括这本原则规定,应作为确定供应商符合这些规定基础。 选择,监测和评价原则必须定义和形成文献,并记录评估成果。外部供应商提供产品和服务记录应保留。 6 校准系统评估和改善 该组织应筹划和实行评估过程,其包括审查,审计,监测,分析和改善。 a) 以保证校准系统符合本原则 b) 不停改善校准系统;及 c) 确定校准系统合用性和有效性 注意:由客户可以接受第三方对校准系统组件评估,和包括这本原则规定,可以作为确定该组件符合这些规定基础。 客户反馈,有关满意度和规定成效信息应记录和监测。 校准系统不停改善,应是一种有计划和有管理活动,并根据审核成果,管理评审和其他有关原因,如客户和功能部件反馈。管理也应审查,并找出潜在机会,用以提高校准系统,并根据需要更改。 参与了该校准系统评估人员,包括审查,审核,认证,鉴定等,其应具有能力,并被证明有能力履行其指派任务。 6.1管理审查 该组织应保证校准系统在计划时间间隔进行系统审查,以保证其持续充足地,有效地合用其系统,以实现既定目。所有审查成果和采用行动应予以记录。 6.2校准系统审核 组织应建立和记录校准系统审核原则和程序。该组织应保证校准系统系统地和独立地审核,和客观地评价成果,以确定满足审核原则范围。 所有校准系统审核成果,以及对系统进行更改,应记录和使用。 6.3校准系统监控 结合该校准系统进程,下面应在规定时间间隔内进行监测,: a) 测量和测试设备性能质量 b) 校准间隔合适性;及 c) 校准服务质量和溯源 应按照所记录程序进行监测。这应包括测定合用措施,包括记录技术,和其使用范围。 应提供校准系统监测,以防止与规定偏离,其通过保证及时发现缺陷并及时采用行动进行纠正。这种监测应与不遵守规定规定风险是相称。 6.4客户评估,验证和反馈 该校准系统所有操作,应当通过客户评审和验证。客户反馈,有关满意度和规定成效信息应被搜集,记录,评估和使用。 6.5纠正和防止措施 当有关校准系统功能组件不符合规定规定期,或当有关数据显示不能接受模式下,应采用行动,找出原因和消除差距。此外,应采用行动决策假如防止措施是合适,以排除校准系统其他位置有其他差异发生。 纠正和防止措施应验证,记录,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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