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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535-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江苏省).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487526 上传时间:2023-10-17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518.4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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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7,发布出版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apid monitoring of particulate matter20230922 发布20231022 实施CCS Z 10DB32/T 45352023ICS 13.040.40中 国 标 准.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DB32/T 45352023前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监测方法25 仪器和设备26 监测准备27 现场监测38 记录填写49 结果表示4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附录 A(资料性)固定

2、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快速监测原始记录6附录 B(资料性)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快速监测原始记录7目次DB32/T 4535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玲、宋兴伟、张艳艳、张静、谢馨、安俊芳、梁宵、邓磊、李莉莉、卞静晶、黄剑、夏文强、陈朕、邵伟。DB32/T 4535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利用直读式便携

3、颗粒物监测仪器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颗粒物快速监测的监测方法、仪器和设备、监测准备、现场监测、记录填写、结果表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利用直读式便携颗粒物监测仪器对固定污染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开展筛查、普查及先期调查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6157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373固定污染源监测

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颗粒物 particulate matter燃料和其他物质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料在机械处理中所产生的悬浮于排放气体中的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来源:GB/T 161571996,2.13.2 射线法 betaray以14C 等放射源核衰变过程中发出的电子流照射滤膜,根据 射线衰减量计算出颗粒物浓度。3.3 激光散射法 laser scattering以固定波长的激光作光源,在入射光方向以外,借检测被颗粒物散射的光强度得到颗粒物浓度。3.4 振荡天平法 tapered

5、element oscillating microbalance通过质量传感器中锥形振荡管测量前后的振荡频率变化,得出颗粒物浓度的测量方法。3.5 颗粒物快速监测 rapid monitoring of particulate matter利用直读式便携颗粒物监测仪器及其他辅助设备,对固定污染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1DB32/T 45352023浓度进行的现场测定。注:直读式便携颗粒物监测仪器,以下简称“监测仪器”。3.6 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温度为 273.15 K,压力为 101.325 kPa 时的状态。4 监测方法颗粒物快速监测方法包括 射线法、激光散射法、

6、振荡天平法及其他符合本文件要求的方法。5 仪器和设备5.1 一般要求5.1.1 监测仪器主机应易于携带、操作简便;最小测量周期应小于 5 min。5.1.2 监测仪器与辅助设备的采样管路应具备清洗功能。5.1.3 监测仪器与辅助设备应在检定、校准或核查的有效期内使用,并在检定、校准或核查后对仪器设备是否满足使用要求进行确认。5.2 特定要求5.2.1 有组织废气监测仪器应具备烟气参数(烟气温度、压力、水分含量、含氧量等)测定功能,具有全程加热功能的采样管,以及抗静电干扰功能。5.2.2 无组织废气监测仪器应具有测量、输入及保存测量期间气象参数功能(大气压、温度、湿度等),可直接换算标准状态采样

7、体积,或按照 9.2 的要求进行手工换算。5.2.3 监测仪器检出限应满足监测目的或监测工作特定要求。6 监测准备6.1 有组织排放6.1.1 监测前检查监测仪器、皮托管和采样嘴有无明显变化或其他异常情况,使用滤膜(带)时应检查滤膜(带)是否存在破损。6.1.2 确认采样位置采样孔开设是否规范,有无设置采样平台,平台是否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保证监测人员安全及方便操作,采样或监测平台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采样位置、采样平台应满足 GB/T 16157、HJ/T 397 的相关规定。6.1.3 准备所需记录表格和手套、防滑工作鞋、现场工作服(长袖)、安全帽、口罩等,及其他根据现场情况需要的防护用

8、品等。6.2 无组织排放6.2.1 监测前检查监测仪器有无明显异常情况,使用滤膜(带)时应检查滤膜(带)是否存在破损。6.2.2 准备监测所需辅助设备,流量校准器、风速风向仪、气压表、温湿度仪等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6.2.3 准备所需记录表格和手套、防滑工作鞋、现场工作服(长袖)、安全帽、口罩等,其他根据现场情况需要的防护用品等。2DB32/T 453520236.3 监测人员准备从事现场监测人员应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使用,承担现场监测工作前应经过必要的培训。7 现场监测7.1 采样位置7.1.1 有组织排放7.1.1.1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

9、孔的设置、采样点的位置和数量的设置按照 GB/T 16157、HJ/T 397 的相关要求执行。7.1.1.2 监测目的如用于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的筛查、普查及先期调查,可适当减少采样点数量。7.1.2 厂界无组织排放7.1.2.1 监控点7.1.2.1.1 一般设在无组织排放源的下风向周界外 10 m 范围内,距离地面高度 1.5 m 处,若附近有遮挡则可提高监测点位(不超过 15 m),最多可设置 4 个。如果周界外条件不允许(例如周界沿河、共用厂界等),可将监控点移至周界内侧。7.1.2.1.2 监控点设置的其他要求按照 HJ/T 55 的相关要求执行。7.1.2.2 参照点7.1.2.

10、2.1 根据监测目的,必要时可设置参照点,参照点应不受或尽可能少受被测无组织排放源的影响,避开其近处的其他无组织排放源和有组织排放源的影响,应以能够代表监控点的污染物本底浓度为原则。7.1.2.2.2 参照点一般设在无组织排放源的上风向 2 m50 m 范围内,测点高度 1.5 m15 m。7.1.2.2.3 参照点设置的范围和其他要求按照 HJ/T 55 的相关要求执行。7.1.3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7.1.3.1 一个厂房内有多台同类固定式产尘设备生产时,3 台及以下选 1 个采样点,410 台选 2 个采样点,10 台以上至少选 3 个采样点;同类设备处理不同物料时,按物料种类分别设采样点

11、,单台产尘设备设1 个采样点。7.1.3.2 移动式产尘设备按经常移动范围的长度设采样点,20 m 及以下设 1 个;20 m 以上在装、卸处各设 1 个采样点。7.1.3.3 皮带长度在 10 m 及以下者设 1 个采样点;10 m 以上者在皮带头、尾部各设 1 个采样点;转运站点设 1 个采样点。7.1.3.4 易产生扬尘的堆场根据占地面积和规模设置采样点,中小型堆场下风向设置 13 个采样点,上风向设置参照点,大型堆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采样点。7.1.3.5 采样位置设在产尘点 1 m5 m 范围内,距离地面高度 1.5 m 处,若有遮挡则可提高采样点位(不超过 15 m)。7.1.3.

12、6 其他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的监测要求时,按照排放(控制)标准要求执行。3DB32/T 453520237.2 采样时间7.2.1 有组织排放7.2.1.1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采样时间一般按照 GB/T 16157、HJ/T 397 及排放(控制)标准要求执行。7.2.1.2 监测目的如用于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浓度的筛查、普查及先期调查,应根据现场情况采用10 min20 min 的采样时间。7.2.2 无组织排放7.2.2.1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按照排放(控制)标准及 HJ/T 55 的要求执行。7.2.2.2 如用于颗粒物浓度筛查、普查及先期调查,可视现场情况采用 1 min5

13、min 的采样时间,各点位采样时间应一致。如设置无组织排放参照点,其采样应同监控点的采样同步进行,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均应相同。7.3 样品采集7.3.1 有组织排放7.3.1.1 根据监测目的和烟道尺寸,按 7.1.1 的要求选择监测断面,确定采样点数目,按 7.2.1 的要求设置采样时间。7.3.1.2 按照 HJ/T 397 的相关要求,记录现场基本情况,清理采样孔处积灰。7.3.1.3 检查采样系统是否漏气,检漏应符合 GB/T 16157 中系统现场检漏的要求或按照仪器操作说明进行。7.3.1.4 测试前应按照仪器操作说明书进行校准。7.3.1.5 采样步骤和烟气参数的测定按照 GB/

14、T 16157 中采样步骤的要求,或按仪器的操作方法采用微电脑平行自动采样,采样过程中进入采样嘴的吸气速度与测点处气流速度应基本相等,相对误差小于10%。7.3.1.6 启动监测仪器进行采样、测定,结束后记录颗粒物的质量浓度。7.3.2 无组织排放7.3.2.1 按照 HJ/T 55 的相关要求,记录现场基本情况。7.3.2.2 根据监测目的,按 7.1.2 的要求布设监测点位,按 7.2.2 的要求设置采样时间。7.3.2.3 正确连接好采样系统,测试前应按照仪器操作说明书进行校准。7.3.2.4 气象条件的简易测定和判定按照 HJ/T 55 的要求监测,记录气象参数。7.3.2.5 启动监

15、测仪器进行采样、测定,结束后记录颗粒物的质量浓度。8 记录填写监测人员应及时记录采样条件及监测结果,记录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更正规范。原始记录格式见附录 A、附录 B。9 结果表示9.1 有组织废气测定结果以一次仪器直接读数计。结果单位以 mg/m3表示,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当高于 100 mg/m3时,保留 3 位有效数字。4DB32/T 453520239.2 无组织废气测定结果以一次仪器直接读数计。结果单位以 g/m3表示,保留到整数位。计算排放浓度时,将颗粒物实测浓度折算成标准状态下的浓度。9.3 如颗粒物浓度超过监测仪器量程,则结果表示为“仪器量程值”,并备注量程范围。10 质量保

16、证和质量控制10.1 烟气参数、气象参数的现场监测应符合 HJ/T 397、HJ/T 373、HJ/T 55 中质量保证措施的要求。10.2 当定量结果相关的仪器部件维修或更换后应重新对仪器进行校准。10.3 采用不同方法的监测仪器应符合仪器设备的质量控制要求。5DB32/T 45352023附录A(资料性)固定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快速监测原始记录表 A.1固定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快速监测原始记录任务名称及编号:监测日期:监测性质:烟囱高度:处理设施:测点位置:测点编号:烟道尺寸:烟道面积:采样嘴直径:监测依据:检出限:仪器及编号:项目/频次采样时段大气压/kPa环境温度/平均烟气温度/平

17、均动压/Pa平均静压/kPa平均流速/(m/s)排气中水分含量/%采样体积/m3标态气量/(m3/h)含氧量/%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备注: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采样人:复核人:审核人:6DB32/T 45352023附录B(资料性)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快速监测原始记录表 B.1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快速监测原始记录任务名称及编号:采样日期:监测依据:检出限:仪器及编号:样品性状:厂界无组织废气 厂内无组织废气 天气状况:晴 阴 频次/项目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工况:测点名称及编号采样时段(时分)采样流量/(L/min)采样体积/L实测浓度/(mg/m3)现场是否符合监测条件符合 不符合气象参数气温/K测点示意图:气压/kPa相对湿度/%风向风速/(m/s)校准气路检漏标称值允许误差误差校准膜片法校准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采样人:复 核 人:审 核 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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