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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修造船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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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海洋工程与船舶修造基地 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版)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 IV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8巷3号 盘锦海洋工程与船舶修造基地 环境影响报告书 委托单位: 盘锦东方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院 长: 赵 军 教授级高工 主管院长: 李 何 教授级高工 项目负责人: 汪 林 高级工程师 主要编写人员 编制人员 国岗证字 负责专题 签字 汪 林 A15030074 总论、工程分析、防治对策、总量控制、环境风险分析、结论等 刘 迪 A15030012 清洁生产、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常艳君 A15030016 环境影响预测 宋旭东 A15030076 制图、清洁生产、环境监理、公众参与 刘翠玲 A15030075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审核 协作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前 言 船舶工业是为水上交通、海洋开发和国防建设等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现代综合性产业,也是劳动、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对机电、钢铁、化工、航运、海洋资源堪采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对促进劳动力就业、发展出口贸易和保障海防安全意义重大。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工业和科研体系健全,产业发展基础稳固,拥有适宜造船的漫长海岸线,发展海岸线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当前,世界船舶工业正在加速向劳动力、资本丰富和工业基础雄厚的区域转移。2006~2015年间,是我国船舶工业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抓住机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及时承接国外产业转移,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船舶工业快速发展,力争到2015年使我国成为世界最主要的造船大国和强国。 为了加快我国船舶工业结构调整,使之成为带动相关产业全面参与国际竞争的强势产业,2006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防科工委发布了《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15年)》,规划提出船舶工业发展目标为:至2010年,自主开发、建造的主力船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年造船能力达到2300万载重吨,年产量1700万载重吨,造船年销售收入1500亿元(其中出口1200万载重吨,出口值120亿美元)。2015年,形成开发、建造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的能力,年造船能力达到2800万载重吨,年产量2200万载重吨,年销售收入1800亿元(其中出口1500万载重吨,出口值160亿美元)。 辽宁省是我国重要的船舶工业省,有着较好的船舶工业基础,尤其是渤海湾有着得天独厚的深水港优势,适宜发展船舶修造业,辽宁地处沿海,城市化水平较高,基础设施完善,自然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科教优势明显,具备了加快调整改造和振兴的基础。盘锦市、大洼县等各级政府更是积极加快地区经济振兴计划,在省政府产业政策的框架内,加大船舶行业的招商引资力度,非常关注并积极支持盘锦船舶工业基地的建设。 基于上述背景,盘锦东方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拟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盘锦船舶工业基地内建设盘锦海洋工程与船舶修造基地,占地面积1960765m2,建设30万吨级和10万吨级修船坞各一座,海洋工程干船坞一座,配套30万吨级舾装码头泊位2个, 10万吨级舾装码头泊位5个及相应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建设8万吨级和5万吨级船台各一座及相应的生产配套设施用于建造建造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不锈钢化学品船、汽滚船及三大主力船等。项目建设总投资459436万元。企业目标是通过3~5年的建设,在盘锦市创建一家国内一流,花园式的大型船舶修造基地和辽宁省最大的民营造船基地。 根据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核制度。受盘锦东方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盘锦海洋工程与船舶修造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经现场勘察、资料收集分析,并征询有关专家意见,编制了本册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海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与海洋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部分由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完成。本册环评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盘锦东方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盘锦市环保局、河海大学等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感谢。 目 录 前 言 1 1总则 5 1.1编制依据 5 1.2评价原则 7 1.3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8 1.3.1评价等级 8 1.3.2评价范围 9 1.4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 10 1.4.1污染控制目标 10 1.4.2环境保护目标 10 1.5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 11 1.6评价标准 12 1.6.1环境质量标准 12 1.6.2污染物排放标准 13 1.7评价重点 14 2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现状 15 2.1自然环境概况 15 2.1.1自然地理 15 2.1.2气候特征 15 2.1.3地形地貌 16 2.1.4土壤 16 2.1.5河流和海域 17 2.1.6自然资源概况 18 2.2社会环境 22 2.2.1行政区划与人口 22 2.2.2经济发展状况 22 2.3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起步区规划 23 2.3.1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起步区概况 23 2.3.2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起步区规划 24 2.3.3起步区规划环评进行情况 25 2.3.4起步区规划与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相符性 25 2.3.5起步区规划与大洼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相容性 26 2.4环境功能区划 26 2.4.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26 2.4.2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 27 2.4.3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27 2.4.4环境噪声功能区划 27 2.5盘锦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27 2.6环境质量现状 29 2.6.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9 2.6.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33 2.6.3地下水质量现状 35 2.6.4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现状 36 2.6.5土壤现状监测与评价 38 2.6.6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8 3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40 3.1建设项目概况 40 3.1.1基本情况 40 3.1.2项目组成及产品方案 40 3.1.3总平面布置 43 3.1.4主要工艺设备 43 3.1.5协作关系 45 3.1.6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和能源消耗 46 3.1.7公用工程 48 3.2工程分析 52 3.2.1主要水工构筑物工程分析 53 3.2.2修造船工艺分析 58 3.3污染源分析及污染物排放 61 3.3.1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分析 61 3.3.2运行期污染物排放情况 63 3.4污染物排放汇总 72 4清洁生产分析 73 4.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73 4.1.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相符性分析 73 4.1.2与《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15年)相符性分析 74 4.2原材料消耗和使用 75 4.3先进工业和技术装备 76 4.4能源与资源利用分析 78 4.5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78 5环保措施评述及污染防治对策 80 5.1本项目施工期环保措施评述 80 5.1.1填海及水工构筑物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对策 80 5.1.2海域施工生态保护措施 82 5.1.3陆域施工污染防治对策 83 5.1.4施工期水生生物恢复与补偿建议措施 84 5.2运营期环境治理措施与技术经济论证 85 5.2.1废气治理措施 85 5.2.2废水治理措施 89 5.2.3噪声治理措施 90 5.2.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92 5.2.5绿化 93 7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99 7.1区域地面气象特征 99 7.1.1气象背景场特征 99 7.1.2污染气象特征分析 100 7.2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109 7.2.1预测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2预测源强及典型日选取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3预测模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4预测结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5卫生防护距离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6结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海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与影响预测 116 8.1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6 8.1.1海域水质现状调查与评价 116 8.1.2底质现状调查与评价 144 8.1.3沉积物现状评价 146 8.1.4海洋生物现状调查 151 8.2海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65 8.2.1工程海域潮流场数值模拟 165 8.2.2工程海域悬浮泥沙输运扩散数值预测 178 8.2.3施工对海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80 9环境风险分析 183 9.1风险识别及评价等级确定 183 9.2评价范围 184 9.3天然气火灾及爆炸风险分析 184 9.4风险防治对策及应急预案 186 9.4.1风险防治对策 186 9.4.2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187 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90 10.1概述 190 10.2环境治理措施投资估算 190 10.3建设项目间接经济效益分析 191 10.4建设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192 10.5综合效益 192 11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 194 11.1环境监测制度 194 11.1.1监测机构 194 11.1.2监测计划 194 11.2环境管理 196 11.2.1管理机构 196 11.2.2职能 196 11.3施工期环境监理 197 11.3.1目的、意义 197 11.3.2监理的范围及要求 197 11.3.3环境监理程序、职责 198 11.3.4环境监理机构 199 11.3.5环境监理人员及工作制度 199 11.3.6环境监理内容 200 11.3.7环境监理事故处理 201 11.3.8环境监理费用 202 12总量控制 203 12.1总量控制分析的原则、目的与意义 203 12.2本项目总量控制方案 204 12.2.1总量控制措施 204 12.2.2排放总量及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 204 12.3总量控制分析小结 205 13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206 13.1从规划角度分析 206 13.2从厂址周围环境特征分析 206 13.3从环境影响分析 207 13.4项目选址与环境协调分析 208 14公众参与 209 14.1信息公开 209 14.2公众参与调查 210 14.2.1调查范围 210 14.2.2调查方式 210 14.3信息反馈及调查表统计结果 211 14.3.1信息公告反馈情况 211 14.3.2调查表统计情况 211 14.4公众参与结论 212 15结论 213 15.1本项目工程分析 213 15.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214 15.4总量控制 215 15.5环保措施 215 15.6清洁生产 216 15.7项目建成投产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 216 盘锦海洋工程与船舶修造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 1总则 1.1编制依据 l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l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 l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2号令,2008.8 l 《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程序的通知》(环办[2004]6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l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发[2004]164号 l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号,1990.8 l 《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 l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07]37号),国务院 2007.11.22 l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务院文件(国发[2005]40号),2005.12.2 l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 2005.12.2 l 《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15),国防科工委 2006.9 l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保部、发改委1号令,2008.6 l 《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排污总量控制暂行规定》(辽环函[1997]166号),辽宁省环境保护局 l 《关于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污染减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环发[2007]34号),辽宁省环境保护局 2007.5.31 l 《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辽政发[1999]2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 1999.9.17 l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国家环保总局 l 《关于盘锦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盘政办发[2001]99号; l 《关于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实行划类管理的通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盘政办发[2001]97号; l 《关于划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的通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盘政办发[2001]97号; l 《关于印发盘锦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计划的通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盘政办发[2006]112号2006.11.8 l 《盘锦海洋工程与船舶修造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盘锦市环境监测站,2009.1 l 《盘锦中润船业有限公司船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盘锦市环保技术开发科研中心,2006.11 l 《盘锦市海域大比例尺功能区划》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00.11 l 《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 l 《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起步区规划》,辽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研究院,2007.11 l 《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起步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08.3 l 《关于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起步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辽环函[2008]85号),辽宁省环保局,2008.4 l 《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起步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09.2 l 《环评委托书》,盘锦东方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2008.12 l 《盘锦海洋工程与船舶修造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标准的认定,盘锦市环保局,2009.1 l 辽宁省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LHZL2008(303),辽宁省环保局,2009.2 l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行业标准 l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行业标准 l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行业标准 l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T/T169-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行业标准 l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1.2评价原则 (1)结合盘锦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起步区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开展评价工作,论证本项目的建设与上述规划的相符性。 (2)评价中将“清洁生产、达标排放、节约用水、总量控制”原则贯彻于整个环评工作的始终,各专题的工作都以此为基本原则并加以落实。 (3)以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及海域环境影响评价和总量控制为重点,力争做到评价工作重点突出、内容具体、真实客观,最终得出的评价结论明确可信。 (4)对本项目进行工程分析需关注施工期和运行期,对于施工期,需关注港池疏浚、围堤施工、船台、码头、船坞和其他水工构筑物的建设,运营期工程分析需关注修造船生产可能造成的污染。 (5)本次环评中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大部分利用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起步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以节省时间和经费,有个别点位由盘锦市监测站进行了补充监测。 (6)本项目需填海1856252m2,目前已有498700m2填完,尚余1357552 m2填海工程尚待施工,填海筑地工程由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起步区投资并进行实施,本项目建设内容在园区填海筑地工程竣工后方能启动,填海筑地工程的投资及工程内容均不包括在本工程范围内,本次环评内容不包括填海筑地工程。 (7)本项目建设涉及用海,关于项目用海是否符合当地海洋功能区划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项目用海引起的如船舶溢油事故等所造成的的对海域资源及环境构成的危害及相应的防范措施等在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正在编制的《盘锦海洋工程与船舶修造基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中已有详细论述,本报告不再过多重复。 1.3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3.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95)中有关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结合本项目特点,确定本次环评工作各专题评价等级。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烟(粉)尘、二甲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93)关于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经公式: 式中:Pi—等标排放量,m3/h; Qi—单位时间排放量,t/h; C0i—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m3。 可计算得各个污染因子的Pi值,见表1-1。 表1-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 Qi 10-3t/h C0i mg/m3 Pi 分级判别 评价 等级 二级 三级 TSP 52.9 1.0 5.2×107 2.5×108≤Pi <2.5×109 Pi <2.5×108 三级 二甲苯 7.2 0.30 1.1×108 2.5×108≤Pi <2.5×109 Pi <2.5×108 三级 注:TSP一次值按日均值的3倍计。 本项目厂址所在地属于复杂地形,等标排放量Pi的最大值为1.1×108<2.5×108,因此可确定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含油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和冲洗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不产生影响,但考虑到施工期间港池疏浚及水工构筑物的建设将产生大量悬浮物污染海域环境,评价将水环境评价等级提至二级。 (3)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位于盘锦市船舶工业基地内起步区范围内,厂址东临辽河,西侧为规划路,南侧靠海,北临辽宁龙德船业有限公司船厂,其周围4km以内无居民区,项目的建设对当地声环境影响较小,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4)风险评价等级 本项目建设三个天然气储罐,天然气最大储存量为20t,超过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规定的临界储存量,为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凡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项目,风险评价等级均为一级评价。 1.3.2评价范围 根据项目特点和评价等级,结合厂址周围的自然和社会等条件,确定各专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范围如下: (1)大气 根据评价工作等级要求,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厂址为中心,沿主导风(SSW)上风向3km、下风向3km、侧风向2km的一个矩形区块,面积24km2。 (2)海域 根据评价等级、纳污海域功能区划及厂址所在海域的潮流特点,评价范围为以排污口为圆心,半径为1.5km的半圆形区域,面积为3.5km2。 (3)声环境 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厂界。 (4)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一级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五公里范围内。 1.4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 1.4.1污染控制目标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应采取先进可靠的环保措施,确保施工期悬浮物对海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控制要求;确保本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水经处理后实现回用,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后达标排放入园区管网;确保本项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 1.4.2环境保护目标 厂址附近4km范围内没有居民区,距离本项目厂址较近的敏感区域见图1-1和表1-2。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应重点保护本项目所在的海域、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及声环境质量。 表1-2 重点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 相对厂 址方位 距厂址 距离 标准要求 辽滨乡 NE 4.0km 环境空气二级标准 富家庄 NE 4.2km 辽河 E - 地表水Ⅴ类标准 海洋环境 S -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 声环境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1.5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港池疏浚、围堤回填、建设船坞、船台、码头、防波堤等水工构筑物以及新建陆域生产设施两大部分,通过对各部分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分析,并结合同类项目的环境影响类比调查,筛选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要素,见表1-3。 表1-3 环境影响筛选矩阵 工程阶段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因子 港池疏浚、围堤回填、船坞、船台、码头建设 生产设施 大气环境 ★ ● ★ ● 地表水环境(海域) ▽ ● ★ ● 地下水环境 ☆ - ☆ - 声环境 ★ ● ★ ● 陆域植被 ☆ - ☆ - 海洋生物、水产养殖 ▽ ● ★ ● 社会环境及经济 ☆ - ▽ ○ 注:1.○正影响 ●负影响 2.☆无影响 ★略有影响 ▽有较大影响 ▼有严重影响 由表1-3可知,无论施工期还是运行期,建设项目均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根据筛选结果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内容及评价因子,见表1-4。 表1-4 评价内容及评价因子 环境要素 时段 评价内容 评价因子 大气 环境 施工期 港池疏浚、水工构筑物建设、陆域生产设施建设过程中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施工扬尘 运行期 陆域生产设施运行过程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的影响。 烟(粉)尘、二甲苯 海域 环境 施工期 港池疏浚、围堤回填、修建船坞、船台、码头等水工作业产生的悬浮物对海域的影响。 SS 运行期 陆域生产设施运行过程(包括船台、船坞、码头部分)排放的污水对海域的影响。 CODCr、石油类、SS 声环境 施工期 施工期间车辆及施工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机械噪声 运行期 电焊、碳弧气刨、抛丸、除尘及漆雾处理风机等对声环境的影响。 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 施工期 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运行期 船舶拆卸过程废油、机加产生的废乳化液以及修造船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筒、漆皮、废滤材、废活性碳等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厂区职工生活垃圾、修造船生产过程产生的气割渣、废钢砂钢丸、氧化铁皮等一般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 1.6评价标准 1.6.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二甲苯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详见表1-5。 表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 序号 项目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备注 1 TSP - 0.30 GB3095-1996 2 二甲苯 0.30(一次值) - TJ36-79 (2)水环境质量标准 ①地表水 大辽河起步区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详见表1-6。 表1-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序号 污染物 Ⅴ类 序号 污染物 Ⅴ类 1 pH 6-9 9 氟化物 1.5 2 CODMn 40 10 铜 1.0 3 石油类 1 11 锌 2.0 4 BOD5 10 12 砷 0.1 5 氨氮 2 13 汞 0.001 6 总磷 14 镉 0.01 7 挥发酚 15 六价铬 0.1 8 氰化物 0.2 16 铅 0.1 ②地下水 执行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7。 表1-7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pH值除外) 项目 pH 总硬度 SO42- Cl— 铅 镉 汞 Ⅲ类 6.5-8.5 ≤450 ≤250 ≤250 ≤0.05 ≤0.01 ≤0.001 项目 砷 挥发酚 CODMn NO3— 氨氮 氟化物 大肠菌群 Ⅲ类 ≤0.05 ≤0.002 ≤3.0 ≤20 ≤0.2 ≤1.0 ≤3.0 海水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二类标准,具体见表1-8;底质执行《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中第一类标准,具体见表1-9。 表1-8 海水水质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pH 7.8-8.8 6 铅 ≤0.005 2 化学需氧量(CODMn) ≤3 7 锌 ≤0.05 3 石油类 ≤0.05 8 镉 ≤0.005 4 溶解氧(DO) >5 9 汞 ≤0.0002 5 铜 ≤0.010 注:pH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5pH单位。 表1-9 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单位:mg/kg 项目 Cu Pb Zn Cd Hg As PCBs 油 硫化物 有机碳% 标准值 35.0 60.0 150.0 0.50 0.20 20.0 0.02 500.0 300.0 2.0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1.6.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10。 表1-10 废气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标准 项目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制要求 排气筒(m) 二级 GB16297-1996 颗粒物 120 15 3.5 1.0 20 5.9 30 23 40 39 二甲苯 70 30 5.9 1.2 40 10 (2)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进污水处理厂标准。废水回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见表1-11。 表1-11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pH CODCr 石油类 氨氮 SS BOD5 DB21/1627-2008 - 300 20 30 300 250 GB/T18920-2002 6-9 - - 20 - 20 (3)噪声 施工期场地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运行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执行《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21-777-9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7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以及项目特点,确定本次评价以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海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为评价重点章节。其中,海域环境影响评价章节的重点为施工期港池疏浚、围堤回填、水工构筑物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SS)对海域水质的影响。 2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现状 2.1自然环境概况 2.1.1自然地理 盘锦市位于辽宁省南部,临近辽东湾,海岸线长118km。盘锦南侧以大辽河与营口市相隔;东侧辽河、大辽河,与大石桥市、海城市、台安县为邻;北与台安县、北宁市接壤;西邻凌海市。盘锦市区距省会沈阳市155km,北距阜新市160km,西距锦州市102km,南距营口市65km,鲅鱼圈港146km,大连港302km,东距鞍山市98km。地理坐标在北纬40°40′~41°27′,东经121°31′~122°28′之间。境域南北端最长87km,东西最宽105km,区域面积4071km2,总人口124.3万。 大洼县地处辽东湾中部,辽河三角洲腹地,辽河平原南端,由大辽河、辽河淤积退海滩涂发育而形成的滨海平原,无山无岗,地势平坦。 本项目位于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起步区内,起步区位于盘锦市大洼县的最南端,与营口市区隔辽河相望。起步区内有盘锦港,北靠305国道,与京沈、沈大高速公路仅距20km。北距盘锦市区15km,东北距沈阳市180km,西南距北京560km。 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1。项目选址东临辽河,南侧靠海,西侧为规划4号路,北临辽宁东德船业有限公司。 2.1.2气候特征 盘锦市境内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季风气候区。受季风支配,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温度适宜、光照充裕。春季多为西南风,气温回升快;夏季气温高,但无酷热;秋季多晴朗天气,气温明显下降,雨量骤减,北风渐多;冬季严寒,多为西北风。年平均风速为3.8m/s,最大风速15m/s。常年主导风向为SSW,夏季主导风向为SSW,冬季主导风向为N和NNE。基本风压值为0.5kN/m2。本区域多风,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年平均气温为8.6℃;最热月平均气温24.7℃,最冷月平均气温-9.5℃;极端最高气温38.5℃,极端最低气温-25.7℃。年平均降水量为401.7mm,一般集中在7-9月份,约占全年的70%;月平均最大降雨量170.5mm,日最大降雨量65.5mm,1h最大降雨量47.8mm。最大积雪深度20cm。年平均相对湿度52%。土壤冻结深度1.1m。无霜期170天,年日照时间在2700小时以上。 2.1.3地形地貌 盘锦地势低洼平坦,为退海冲积平原,地面高程一般在2~4m之间,最高为18.2m(位于盘山县大荒乡北部),最低0.4m(位于双台子河口地带)。地势北高南低,由北向南以万分之一的坡降倾斜于辽东湾。平原东部从外辽河、大辽河右岸起,地势由东北向西南逐渐倾斜,海拔高度3m~10m。平原中部地势低洼平坦,海拔高度在2.5m~4m之间。平原西南近海地带是沼泽地区,海拔高度在1.7m~3m之间。 双台子河、大凌河、大辽河等河流冲积而成的由水域、滩涂、芦苇、沼泽、湿地草甸组成的大洼沿海地带,构成了我国北方最具特色的滨海湿地生态景观。目前双台子河口已经划为辽宁双台子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凌河口周围湿地已建立辽宁省河口湿地海洋自然保护区,用以保护珍稀濒危鸟类资源和湿地生态资源。由于河流入海输沙影响,本区域内海岸淤积十分活跃。根据卫片资料分析,大凌河口至双台子河口高潮线平均每年向海平移90m。退海滩涂部分多用于芦苇种植。 本区属于新夏系构造体系的第二巨型沉积带,有强烈的挤压特征和继承性活动特点,同时下辽河平原位于东部郯城——营口地震带上,历史上和近年发生的破坏性地震对本区都有影响。根据国家地震局2001年编制的《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和说明书,本场区基本地震烈度为8度。 2.1.4土壤 盘锦市土壤共分5个土类,10个亚类,23个土属,50个土种。全市土壤总面积247756公顷。 风沙土,零星分布在东北部及西北部,即盘山县的高升镇、喜彬乡、大荒乡及石新镇一带。面积725公顷,占土壤总面积的0.29%。 草甸土,是盘锦境内主要土类之一,分布在沿海地带,面积为67 986公顷,占全市土壤总面积的27.4%。成土母质为冲积物、海积冲积物和冲洪积物,地下水位高,土壤潮湿,地面生长草甸植物。 盐土,一般为表土,含盐量超过1.0%的土壤,主要分布在盘锦市西部及西南沿海地带,面积为56826公顷,占土壤总面积的22.9%。 沼泽土,主要分布在盘锦西南部芦苇沼泽地区、河流沿岸低洼地带或平原的洼地,面积为28612公顷,占土壤总面积的11.5%。成土母质为河流沉积物。 水稻土,是盘锦的主要耕种土壤,面积为93607公顷,占土壤总面积的37.7%,水稻土是在草甸土、盐土和沼泽土等土壤上种植水稻后,经长期水耕条件下形成的土壤。 2.1.5河流和海域 (1)河流 盘锦市境内有大、中、小型河流21条,境内总流域面积3750.3km2。其中,全程流域面积大于5000km2的大型河流有4条:辽河、大辽河、绕阳河、大凌河;中型河流有1条:西沙河;小型河流有16条:锦盘河、月牙子河、南屁岗河、鸭子河、丰屯河、旧绕阳河、大羊河、外辽河、新开河、张家沟、东鸭子河、西鸭子河、潮沟、小柳河、太平河、一统河。其中,外辽河与新开河是辽河与大辽河的连通河道。 大辽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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