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氢氧化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 言
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由宁夏银川制钠厂和宝鸡德瑞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兴建的企业,2008年10 月正式组建。
离子膜法片状固体氢氧化钾装置是中石油宁夏炼化公司投资2.3 亿元并于2001年10月建成投产,设计能力为氢氧化钾(片钾)20000 吨/年,液氯10000 吨/年。2006年12月,由于中国石油系统整合产品结构而停产。2008年9月,中国石油宁夏炼化公司对该装置进行整体拍卖,由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中标购得。建设单位依托宁夏银川制钠厂和宝鸡德瑞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管理手段及资金实力,遵循“以人为本,科技导向”的宗旨,根据市场需求和宁夏当地的资源、能源和市场优势,决定将装置异地迁建至暖泉工业区,并投资建设氢氧化钾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项目的筹备过程中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贺)发改备案[2008]10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的形式对本项目予以备案。
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09年1月5日以《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的形式,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评价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据此,环评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本项目环评工作小组,然后在现场踏勘及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首先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随后贺兰县环保局于2009年2月22日组织区内有关专家对该大纲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评价单位又在现状监测及预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氢氧化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供评审。
因编者学识所限,本报告中疏漏之处敬请各位领导、专家不吝批评指正。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九年三月
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氢氧化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1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评价因子的确定 6
1.4评价标准 6
1.5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8
1.6评价工作重点 9
1.7环境保护目标和污染控制目标 9
1.8评价技术路线 10
2 项目地区环境概况 11
2.1 地理位置 11
2.2 自然环境概况 11
2.3 社会环境概况 12
2.4 宁夏贺兰县暖泉工业区简介 13
3建设项目概况 14
3.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和建设性质 14
3.2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14
3.3项目组成 16
3.4生产设备 17
3.5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 18
3.6平面布置 22
3.7交通运输 22
3.8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情况 23
3.9劳动组织 23
4工程分析 24
4.1原辅材料供应 24
4.2原料氯化钾产品质量标准 24
4.3本项目用煤情况及煤质分析 25
4.4物料平衡及水平衡 26
4.5工艺流程简述 28
4.6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36
4.7污染源分析 36
5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9
5.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9
5.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2
5.3噪声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评价 44
6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6
6.1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46
6.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47
6.3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48
6.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小结 48
7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49
7.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评价 49
7.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68
7.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69
7.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71
8防污治理措施分析 72
8.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72
8.2水污染防治措施 74
8.3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75
8.4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76
8.5总量控制指标 76
8.6结论 77
9清洁生产分析 78
9.1总体思路 78
9.2清洁生产的目的 78
9.3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控制 79
9.4本项目清洁生产指标 80
9.5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83
10环境风险分析 84
10.1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84
10.2评价程序 84
10.3评价工作等级 84
10.4最大可信事故判定 89
10.5源项分析 90
10.6事故后果风险预测及评价 93
10.7事故防范与安全对策措施 99
10.8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3
10.9小结 108
11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10
11.1目的 110
11.2环保投资分析 110
11.3环境效益分析 110
11.4小结 112
12公众参与 113
12.1目的 113
12.2建设项目公示 113
12.3公众意见调查 114
12.4调查对象 114
12.5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114
12.6统计结果分析 117
12.7小结 119
13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20
13.1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内容 120
13.2环境管理 120
13.3环境监测计划 123
14结论及建议 124
14.1结论 124
14.2建议 129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⑴通过对评价范围内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区域污染源的调查及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监测分析,掌握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
⑵通过工程环境因素分析,论证本项目专业布局的合理性、采取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施工期、生产期的安全生产,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对环境带来的危害;
⑶对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分析生产期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及建议,把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程度,达到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的;
⑷通过预测分析,评价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及范围,提出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体现全过程清洁生产的生产方案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有关决策部门、设计部门提供依据。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08年6月1日);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年4月1日);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
1.2.2部门规章
⑴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⑵国家环保总局第10号令,《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1992年8月14日);
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8年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执行)》(2008年8月1日);
⑷国务院28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⑸国家经贸委、水利部等部委联合发出的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
⑹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52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05年12月15日);
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年2月14日);
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号《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1999年1月25日);
⑼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2005年12月2日);
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1月31日)。
1.2.3地方法规
⑴《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1990年4月17日);
⑵《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日);
⑶自治区环保局,宁环发[2007]19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试行)》(2007年11月26日)。
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发[2007]7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7年4月25日)。
1.2.4技术文件、技术规范依据
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1994年4月1日);
⑵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
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1996年7月1日);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⑹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2004年12月11日);
⑺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年3月20日);
⑻《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HG/T20667-2005);
⑼《化工建设项目噪声控制设计规定》(HG20503-92);
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⑾《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⑿《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
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1月31日);
1.2.5项目依据
⑴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09年1月5日)(见附件1);
⑵贺兰发展和改革局,“宁(贺)发改备案[2008]10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2008年11月17日)(见附件2);
⑶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宁)登记内名预核字[2008]第04561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008年10月16日)(见附件3);
⑷贺兰县环境保护局,“贺环保函[2009]2号”《关于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氢氧化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批复》(2009年3月13日)(以下简称“大纲批复”)(见附件4);
⑸贺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氢氧化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标准的复函”(2009年3月3日)(见附件5);
⑹《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氢氧化钾生产项目环评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6)
⑺贺兰县暖泉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拟建洪广镇及暖泉工业区50000t/d污水处理厂的承诺》(2009年4月13日)(见附件7)
⑻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氢氧化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表》(2008年12月1日)(见附件8);
⑼《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氢氧化钾生产项目公众参与信息公告》(2009年1月15日)(见附件9);
⑽《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氢氧化钾生产项目公众参与结论公告》(2009年3月5日)(见附件10);
⑾固体废物相关的收购协议(见附件11-附件13);
⑿宁夏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离子膜法片状固体氢氧化钾装置异地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年4月);
⒀《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氢氧化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2009年3月)(以下简称“环评大纲”)
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1.3评价因子的确定
根据本项目《环评大纲》及《大纲批复》,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因子如下:
⑴环境空气:SO2、Cl2、HCl;
⑵地表水:PH、CODcr、SS、Cl-;
⑶噪声:厂界噪声。
1.4评价标准
根据贺兰县环保局对本次评价工作采用标准的批复,确定本次评价采用的评价标准如下:
1.4.1环境质量标准
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⑵《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⑷《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环境质量标准详见表1-1。
表1-1 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一览表
标准类别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
小时值
日均值
年均值
环境空气
SO2 (mg/Nm3)
0.50
0.15
0.06
《GB3095-1996》二级标准
PM10(mg/Nm3)
0.15
0.10
Cl2(mg/Nm3)
0.10
0.03
参考《TJ36-79》
HCL(mg/Nm3)
0.05
0.015
地表水
pH
6~9
《GB3838-2002》V类标准
CODcr (mg/L)
≤40
Cl-(mg/L)
250
SS
0.1
参考GB5084-92中旱作类标准
环境噪声
Leq (A)
昼间≤65dB;夜间≤55dB
《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⑴《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II时段标准;
⑵《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中表5的二级标准;
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⑷《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⑸《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
⑻《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⑼《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1-2。
表1-2 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标准类别
污染因子
标准极限
标准来源
大气
污染物
SO2
850mg/m3
(熔盐炉)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
90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二类区II时段标准
烟尘
200mg/m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
20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二类区II时段标准
Cl2
85mg/m3、0.6kg/h
无组织排放:0.5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HCL
150mg/m3、0.3kg/h
无组织排放:0.25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水污染物
pH
6-9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中表5的二级标准
CODcr
150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活性氯
2mg/L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中表5的二级标准
SS
100mg/L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中表5的二级标准
厂界噪声
昼间65dB;夜间55dB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1.5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5.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本项目《环评大纲》及《大纲批复》的要求,确定的各环评要素评价工作等级如下:
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地表水及声环境评价工作为一般性评述。
1.5.2 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等级的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因此本次环境风险的评价范围是以危险源为中心、半径为5km的范围,控制面积约78.5km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特征、气象及工程特点,确定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东西长6km、南北宽6km,共计36km2的范围。
1.6评价工作重点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及排污特征,从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减轻对环境污染的角度,确定本次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同时加强防污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1.7环境保护目标和污染控制目标
1.7.1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拟建在宁夏贺兰县暖泉工业区,位于洪福路南侧,西侧紧邻共享生物化工,东邻一条工业区规划公路(未命名)且与宁夏圣火洁净煤有限公司一路之隔,南侧为工业区预留用地,远离市区及人群密集区,不属于环境敏感区,评价区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3。
表1-3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保护目标
名 称
方位
相对距离(m)
功 能
保护要求
贺兰三中
西北
1800
学校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洪南村
西
2000
居住区
洪广村
东南
1660
居住区
1.7.2污染控制目标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其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要达到“1.4环评标准”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应标准要求;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达到“1.4环评标准”中“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1.8评价技术路线
接受委托
现场踏勘、有关资料收集
确定评价等级确定评价因子
编制评价大纲
及审查
确定评价范围、重点、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社会状况,区域污染源调查
工程环境因素分析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评价
收 集
气象资料
削减污染物的对策措施
评价结论、对策建议
环境标准
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
噪声环境
影响分析
水环境影响
分析
大气环境影
响预测分析
固体废物
环境影响分析
清洁生产分析
公众参与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图1-1 评价工作程序流程图
2 项目地区环境概况
2.1 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宁夏贺兰县洪广镇暖泉工业区内,该工业区地处贺兰县西北部,距离贺兰县城37km,地理位置详见图2-1。
2.2 自然环境概况
2.2.1地形地貌
评价区域属贺兰山东麓洪积平原,地层为上更新统晚期洪冲积层,地形起伏小,较平坦,平均海拨1112.5m,整个地形坡度为西高东低。
2.2.2气象条件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具有典型的大陆性气候特点:气候干燥、冬冷夏热,日照较长,光能丰富,气温日差较大,多年平均气温9.0℃,极端最高气温为38.5℃,极端最低气温为-27.7℃;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86.3mm,日最大降水量为66.8mm,年均蒸发量1593.1mm,全年大风天数平均为18.5天,年平均沙尘暴日数为5.2天。历年平均风速为2.1m/s,最大风速为28.0m/s。
2.2.3水文地质条件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体主要为厂址西侧3km处的三二支沟,该沟起自贺兰县洪广镇以南,自石嘴山火车站(原平罗火车站)东侧汇入第三排水沟,全长约42km左右,流量约为0.18m3/s,其功能以排洪及接纳农田退水为主,随着工业的发展,该沟目前已接纳了部分工业及生活废水。
2.2.4土壤
评价区域内分布的土壤类型主要有灌淤土、灰钙土、盐土、潮土、风沙土等,本项目所在地的土壤类型主要以为灌淤土主,局部区域分布有灰钙土及盐土。
2.2.5植被
本项目拟建地现为荒地,分布的野生植被主要有油蒿、白刺及芨芨草等,目前该地已被规划为贺兰县暖泉工业区工业用地。
2.3 社会环境概况
本项目所在地属宁夏贺兰县管辖,贺兰县位于银川市北部,属银川市的市辖县。全县共有习岗镇、金贵镇、立岗镇、洪广镇4个镇,常信乡1个乡,暖泉农场、区原种场2个农场, 5个居民委员会和60个行政村委会。总人口18.35万人,汉族占74.70%,回族占24.88%,其它少数民族占0.42%;农业人口占84.84%,非农业人口占15.16%。
矿产:煤、磷矿、石灰岩、贺兰石、白云岩等。
农业: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9万公顷,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水稻、玉米,总生产能力为21.98万吨,是全国产粮大县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经济作物盛产蔬菜,是宁夏蔬菜大县;经济果林806公顷,主要有苹果、梨、葡萄、桃、杏等鲜果,也是自治区果品商品基地;水产品总量和鱼类总量分别占自治区的25.6%和25.7%,亦列各县市之首。
工业:主要行业有机械、化工、造纸及纸制品、冶金、食品、煤炭等。优质无烟煤远销国外,卫生纸畅销区内外。
交通:包兰铁路、109和110国道、京藏高速公路(宁夏段)南北纵贯县境。
2.4 宁夏贺兰县暖泉工业区简介
宁夏贺兰县暖泉工业区为贺兰县于2003年8月批准成立的以建设化工、新型材料产业为主,适度发展金属制品、建材等产业的现代化工业区。工业区一期规划用地1.2万余亩,2003年规划建设以来,累计完成基础设施1.5亿元,实现了道路、给排水、电力、煤气、供暖、通讯设施“七通一平”,绿化、美化、净化日趋完善。
本项目符合宁夏贺兰县暖泉工业区的规划,工业区总规划见图3-1。
3建设项目概况
3.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和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氢氧化钾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在宁夏贺兰县暖泉工业区,位于洪福路南侧,西侧紧邻共享生物化工,东邻一条工业区规划公路(未命名)且与宁夏圣火洁净煤有限公司一路之隔,南侧为工业区预留用地,地理位置详见图2-1。本项目与宁夏贺兰县暖泉工业区位置关系详见图3-1。
3.2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3.2.1建设规模
年产20000吨片状氢氧化钾,副产10000吨液氯、8000吨31%盐酸。
3.2.2产品方案
(1)产品规格
氢氧化钾为95%的片状KOH,盐酸为31%HCl,液氯产品中Cl2≥99.6%。
(2)产品质量要求
①氢氧化钾
执行《氢氧化钾产品质量标准》(GB/T1919-2000)中Ⅰ类优级品质量标准,详见表3-1。
表3-1 氢氧化钾产品质量标准(GB/T1919-2000)
项目
固体
Ⅰ类
Ⅱ类
优等品
一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氢氧化钾含量(KOH) ≥%
95.0
90.0
90.0
88.0
碳酸钾(K2CO3)含量 ≤%
1.0
1.4
2.5
3.0
氯化物(以Cl计)含量 ≤%
0.01
0.02
1.0
1.4
铁(Fe)含量 ≤%
0.001
0.002
0.05
0.07
硫酸盐(以SO4计)含量 ≤%
0.05
0.05
-
-
硝酸盐及亚硝酸盐(以N计)含量 ≤%
0.001
0.002
-
钠(Na)含量 ≤%
1.0
1.0
2.0
2.0
氯酸钾(KClO3)含量 ≤%
0.1
-
-
-
②液氯
执行《液氯产品质量标准》(GB/T5138-2006)中一等品标准,详见表3-2。
表3-2 液氯产品质量标准(GB/T5138-2006)
项目
固体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氯的体积分数/% ≥
99.8
99.6
99.6
水的质量分数/% ≤
0.01
0.03
0.04
三氯化氮的质量分数/% ≤
0.002
0.004
0.004
蒸发残渣的质量分数/% ≤
0.015
0.1
-
注:水分、三氯化氮指标强制。
③盐酸
执行《工业盐酸产品质量标准》(GB320-93)中优级品质量标准,详见表3-3。
表3-3 工业盐酸产品质量标准(GB320-93)
指标
优级品
一级品
合格品
总酸度(HCl) ≥%
31
31
31
铁 ≤%
0.006
0.008
0.01
硫酸盐(SO4) ≤%
0.005
0.03
砷 ≤%
0.0001
0.0001
0.0001
灼烧残渣 ≤%
0.08
0.1
0.15
氧化物(Cl2) ≤%
0.005
0.008
0.01
3.3项目组成
本项目由年产2万吨片状氢氧化钾主体工程及配套的辅助、储运、公用、环保工程构成,详细情况见表3-4。
表3-4 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项目内容
项目组成
主体工程
氢氧化钾
装置
①一次盐水工序 ②电解及脱氯工序 ③片碱工序 ④氯氢处理工序 ⑤液氯工序 ⑥盐酸合成工序
生产设备详见表3-5
辅助工程
办公楼
办公楼为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726m2。
煤气站
采用1台CG3Q2.0-Ⅰ型两段式煤气发生炉,并配有相应的煤气净化设施。
纯水站
设置一座纯水制备能力为15t/h的纯水站。
循环水系统
设循环冷却水和含碱循环水两个循环水系统,设计循环量分别为600m3/h和400m3/h。
供汽系统
设置建设一台WNS8-1.25型燃气锅炉,额定蒸发量8t/h。
空压系统
选用一台额定产气量10Nm3/min的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供气压力为0.4MPa,为工艺装置及仪表用气提供压缩空气。
储运工程
原料储存
设置一个60m×24m×2.1m的盐库,储存量为3000t,储存周期30天;14m3的硫酸储罐一个;14m3的烧碱储罐一个。
产品储存
设置一个60m×24m×2.1m的碱库,储存量为3000t,储存周期30天;40m3的液氯贮槽4个;50m3的盐酸储罐2个;10m3的电捕焦油储罐1个;15m3的废硫酸储罐1个。
原煤堆场
设置一个储存量为1000吨原煤堆场,储存周期为30天。
运输
厂外固体物料以公路运输,液体物料以特种车辆公路运输;厂内固体物料以叉车倒运,液体物料以管道运输。
公用工程
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由工业区供水管网提供;废水由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区下水管网。
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距离厂区西侧1km的洪广镇变电所提供。
供暖
本项目冬季供暖由煤气发生炉尾部设置的余热锅炉提供。
消防
本项目建筑防火设计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标准规定执行,设置相应消防器材。
环保工程
生产装置尾气治理
采用吸收塔,用循环碱液吸收电解装置事故、开停车及氯气处理装置散发的氯气,生成次氯酸钠做副产品出售。
煤气净化
设置电捕焦油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和电捕轻油器来净化煤气。
污水处理系统
拟建一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50m3/h。
厂区内污水管网
厂区内铺设污水管网将本项目污水导入污水处理系统
储煤场防风抑尘墙
对储煤场四周修建防风抑尘墙
事故应急水池
本项目设计建设一座容积为4000m3事故水池
环保一体型化粪池
设置环保一体型化粪池1个用于处理生活污水
事故围堰
在盐酸储罐区周围设置20m×20m的围堰
在线监测系统
本项目对Cl2设置了在线监测系统
噪声治理
减声降噪,设置隔声操作间、厂房屏蔽、消声器等。
绿化
绿化面积15000m2
3.4生产设备
表3-5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一、一次盐水工序
1
配水槽
V=190m3 Φ5500×800
台
2
2
溶盐桶
Φ2000×5000
台
2
3
精制反应槽
Φ2600×3900
台
2
4
絮凝剂反应槽
Φ1400×2545
台
1
5
澄清桶
Φ11000×11835
台
1
6
一次盐水过滤器
Φ5800/2800×6560
台
1
7
盐水中和槽
3000L×650W×220H
台
1
8
精盐水受槽
V=25m3 Φ3400×2800
台
1
9
精盐水贮槽
V=235m3 Φ6500×7100
台
1
10
板框压滤机
BMAJ50/800-30
台
1
二、电解工序
11
预涂混合槽
Φ1677×1677
台
1
12
盐水精制过滤器
台
2
13
过滤/预涂泵
XCA80-50-160
台
2
14
真空脱氯分离器
Φ400×1680
台
1
15
离子交换塔
Φ1607×2348
台
2
16
电解槽
MGC-3×6
台
16
17
淡盐水槽
V=20.5m3 Φ3000×337
台
1
18
脱氯塔
V=2.6m3 Φ800×5319
台
1
19
脱氯盐水槽
V=14.7m3 Φ1800×741
台
1
20
氯酸盐分解槽
Φ1000×3862
套
1
21
碱液循环泵
3192-MX2 3X4-8G
台
2
三、片碱工序
22
表面冷凝器
XN25-0288Φ800×7315
台
1
23
混合冷凝器
XN12-1665Φ273×1895
台
1
24
片碱机
4125L×2937W×3150H
台
1
25
闪蒸器
台
1
26
降膜蒸发器
台
1
27
降膜浓缩器
台
1
四、氯氢处理工序
28
水雾分离器
Φ1200×2318 V=2.06
台
1
29
酸捕沫器
Φ450×3265
台
2
30
氯气压缩机
YLJ-1000/3.0
台
3
31
氢气压缩机
YLJ-1000/3.0
台
1
32
氢气冷却塔
Φ1000×6014
台
1
33
水雾捕沫器
Φ1000×2514
台
1
34
氯气洗涤塔
直径1m 长度11m V=7.5m3
35
氯气干燥塔
Φ800×15252×10/12
台
2
36
氯水冷却器
F=5m2 BRWO3B-5-8×1/8×1
台
1
37
循环酸冷却器
F=1m2 BRV10-1.0-2×2/2×2
台
1
38
尾气塔
Φ1000×10230
台
1
39
吸收塔
台
1
40
次氯酸钠槽
Φ2500×2600 V=11.0
台
1
五、液氯工序
41
液氯分离器
台
3
42
捕沫器
Φ1000×3200
台
2
43
硫酸分离器
Φ400×1452
台
1
44
氯气液化机组
W-JLYLGF 164KW
台
3
45
冷冻机组
LSBLG190 190KW
台
2
46
液氯贮槽
φ2200×11000mm V=40m3
台
4
47
液下泵
LSY32-80
台
1
六、盐酸合成工序
48
尾气吸收塔
Φ500×4900
台
2
49
三合一合成炉
Φ500×7514 SHL-50
台
2
50
水流喷射塔
XDBSB-100
51
盐酸储罐
Φ2600×10050mm V=50m3
台
2
七、煤气站
52
两段式煤气发生炉
CG3Q2.0-1
台
1
53
一级电捕焦油器
C-12
台
1
54
旋风除尘器
处理能力=2000-3000m3/h
台
1
55
风冷器
处理能力=3000m3/h
台
1
56
间冷器
处理能力=2800-3000m3/h
台
1
57
二级电捕焦油器
C-21
台
1
58
捕滴器
捕水效率:<30mg/m3
台
1
59
布袋除尘器
处理能力=2000-3000m3/h
台
1
3.5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
3.5.1水源、用水量及给排水方式
⑴水源
本项目所需新鲜水量为55.25m3/h,由工业区供水管网供给。
⑵用水量
本项目总用水量为938.25m3/h,其中循环水量为879m3/h,新鲜水用量为55.25m3/h。新鲜水中生产用水为52.37m3/h,生活及绿化用水2.88m3/h,生产用水循环率为94%。
⑶排水方式
厂区排水采取清污分流,设生产、生活排水系统,雨水散排。生产废水经排水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后排入工业区下水管网;生活污水收集后经环保一体型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下水管网。污水经管网汇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经工业区下水管网汇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该处理厂目前正在建设过程中,预计2009年6月完工投入运行,本项目预计能够与其同步建设,并且园区管委会以书面形式对本项目的污水进入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行性进行了承诺(见附件)。
3.5.2供电
本项目电源由距厂区西侧1km处洪广镇110KV变电站的35KV两段母线侧引来两路35KV高压电源,其中两路电源互为备用,采用YJV22-35KV-3*150mm高压电缆暗埋敷设接入厂区35KV变电所内。
3.5.3供汽及采暖
本项目设置一台WNS8-1.25型燃气锅炉,额定蒸发量8吨/小时,能够满足生产用汽及冬季采暖期热。
3.5.4储运系统
本项目原料储存设置一个60m×24m×2.1m的盐库,储存量为3000t,储存周期30天;14m3的硫酸储罐一个;14m3的烧碱储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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