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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原则上实行保本经营,除厨师工资及米面由支行购买外,职工就餐支行不予补贴。食堂主要负责行内职工早餐、住宿舍职工全天就餐、职工因事需要就餐以及接待来人就餐。
二、食堂就餐时间为:早餐在上班前二十分钟就餐;午餐和晚餐在下班后半小时内就餐,过时不候。
三、非长期就餐人员需在食堂就餐时,应在开饭前1小时通知办公室,否则不予接待。厨师应按就餐人数安排好伙食,避免浪费。
四、长期就餐人员每月交伙食费200元,吃早点的职工每月交50元。非长期就餐人员因加班就餐的,不收取伙食费;不因工作原因在食堂就餐的,每餐收取20元伙食费。
五、食堂不接待婚丧嫁娶和外单位人员就餐,因特殊情况需在食堂就餐时,要经行领导批准。
六、厨师、后勤管理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换工作服;餐厅、厨房保持清洁、卫生,窗帘、桌布要定期换洗,桌椅设置有序;饭后餐具要洗涮干净,定期进行消毒处理,食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不买、不收、不用、不做腐烂变质的原料。食堂、库房要采取“五防”、“四离”措施,即:防火、防腐、防尘、防蝇、防鼠,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食品与药品隔离。
七、食堂所需米、面、油、肉、蔬菜、调料等根据需要随时购买。
八、购买生熟食物的票据必须由卖货方出具,不得由采购人员自行填写。购买生熟食物必须由厨师验货,并在票据上签字,因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发生食物中毒等事故或购买不合格的原料导致饭菜不能食用,由采购人员和厨师承担全部责任,并严厉处罚。
九、购买餐具及制作设备等食堂用品要经行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擅自购买。厨师要爱护厨房用具,如有损坏要按价赔付一定的金额。要保持厨房、餐厅及雅间、储藏室卫生间的卫生整洁、清洁。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十、建立出入库登记簿,米、面物品的出入库情况进行登记,办公室定期进行清点,确保帐实相符。
十一、建立就餐登记簿,不因工作原因在食堂临时就餐的,要自行登记,每月由后勤管理员进行汇总,从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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