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Using the research method of literature, means of observation, behavioral approach, conceptual analysis and the pattern of information-seeking of local and overseas were analyzed and compared, Basic pattern strategies of technology information-seeking
上海欧网网络科技发展有限企业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上海欧网网络科技发展有限企业[]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互联网基础业务,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自助建站及其他有关业务,双方到达并同意遵照如下条款:
1. 甲方权利义务
1.1 甲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措施》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不得做任何违法活动。甲方对其行为和公布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任何而引起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乙方导致经济损失承担所有责任。
1.2 甲方须对网站内容合法性负责,不得具有色情、赌博、六合彩、反动等违法内容。
1.3 根据“先立案再接入”原则,甲方负责在向甲方申请空间同步提交网站立案号及其他有关信息。
1.4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行为能力个人,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理解互联网服务,具有提供服务知识,并熟悉乙方规定、产品、业务流程等信息。
1.5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及其他有关服务,甲方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服务,不得以不合法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利益及乙方声誉。
1.6 甲方保证自己及客户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律和法规,不得经营色情、赌博、反动网站,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导致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7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下同)上公布互联网基础业务管理制度所有内容,并严格遵守该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该制度中规定操作规定提交对完整数据资料并按对环节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理解互联网基础业务管理制度最新变动。
1.8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订购服务,同步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假如甲方客户合理地规定将其服务管理权转移到此外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服务所有人按乙方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证明文献及履行有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客户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1.9 甲方在乙方网站注册为会员时记录服务管理联络人电子邮箱及其他联络资料应与在本协议中填写联络资料一致,当甲方电子邮箱、联络地址、联络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乙方传真告知函件(单位代理须在告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代理须在告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状况下按乙方另行规定方式)告知乙方予以更新。因甲方不及时告知乙方更新联络资料导致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1.10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多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导致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
1.11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届时有效价格原则为所选择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域名及虚拟主机、企业邮局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告知义务。甲方未准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导致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1.12 甲方有义务督促和协助客户网站进行网站立案。
2. 乙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并竭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乙方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提供对应技术支持。
2.2 乙方按甲方定制其他收费服务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对应技术支持。
2.3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甲方变更后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多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告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状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告知甲方。
2.4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2.5 乙方应对甲方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醒为保密资料信息予以保密。
2.6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名称出目前乙方媒体广告中。
2.7 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以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 付款/结算条款
3.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预付款是元人民币,代理级别是高级代理,甲方在向乙方委托初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银行帐号,之后发生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该笔费用只能用于域名和主机业务消费,不得用于服务器租用与托管业务。
3.2 乙方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他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 3 乙方产品价格折扣清单见附件
4. 违约责任
4.1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赔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有关时段费用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导致其他损失,乙方予以甲方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导致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注册成功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予以甲方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导致注册成功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其他收费服务,乙方予以甲方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导致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乙方不承担责任。
4.4 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准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域名和/或虚拟主机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根据本协议应当承担义务,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款
5.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达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防止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过甲方防备与预见能力故障(黑客袭击)等类似事件。
5.2 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通路偶尔阻塞导致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状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状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
5.3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立案管理措施》第二十三条规定,如立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立案。请您承诺并确认:您提交所有立案信息真实有效,当您立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积极并及时到立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立案信息不精确,我企业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6.附则
6.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6.2 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协议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协议。上述状况下甲方业务结算合计进行。
6.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上海欧网网络科技发展有限企业
联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富特北路399号华三大厦4层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31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盖 章(单位代理):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 盖 章: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 签 字: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