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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经营管理咨询服务合同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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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SKYH201606I阳光承诺书致: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保护贵我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约定(合同编号: ),特向贵司承诺如下:一、我方已知晓贵司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酒店总经理、区域/城区管理人员、投资顾问、工程顾问、物资顾问、质检人员及其亲属、同学、朋友等)对外进行洽谈、签约过程中,不得向我方代表提出商务宴请、业务招待、各类馈赠(含金钱、礼品、有价证券等价值在500元以上)或其他商业贿赂性质的各类要求。我方承诺:一经发现前述情形,我方负有举报责任。其中,“亲属”包括但不限于

2、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表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姻亲等足以影响对方人员做出正确判断的亲属。二、我方同意监督并确保我方及我方代表在与贵司开展业务活动中不得为了获取交易机会或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贵司代表有(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以信息费、介绍费、感谢费、中介费、佣金等任何形式给予各类馈赠(含金钱、礼品、有价证券等价值在500元以上)2、赠与银行信用卡(或为其偿还消费额)、各类消费卡、电子券或购物券、VIP卡、储值卡等;3、借考察、商务谈判等名义提供旅游机会;4、为贵司代表的子女、亲属、同学、朋友提供升学或就业机会;5、邀请贵司代表参加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6、为贵司代表提

3、供赌博、性贿赂等非法活动;7、其它影响或可能影响双方合作公平、公正、诚信的不正当行为。三、责任承担:1、违约责任:我方承诺并同意,我方代表如有违反本承诺中任意情形,我方均承担违约责任,我方向贵司赔付¥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违约赔偿金,同时贵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我方代表对贵司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贵司有权向国家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2、举报责任:我方已知晓贵司反商业贿赂举报邮箱x(周一至周五 8:00-12:00,13:30-18:00),我方承诺若贵司工作人员中有上述情况发生的,我方将立即通知贵司,如我方代表从事上述行为或协助隐瞒,因此出现任何问题、争议

4、或法律责任由我方、我方代表、贵司工作人员自行承担,贵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我方无权向贵方主张任何权利。四、本承诺书为我方与贵司建立交易关系的前提,系主合同的组成部分,我方愿意受其约束,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方: 时间: 年 月 日甲方(服务提供方/受托方):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 乙方(业主方/委托方):乙方代理人: 营业执照编号(身份证编号):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共同遵守以下合同内容:第一章 服务方式1.1、乙方将投资的位于 省 市 区(县) 路 号的房屋或( )酒

5、店(以下简称“酒店”)在筹建阶段委托甲方独家进行监督、指导,乙方承担酒店筹建、运营过程中所需的全部资金和所有费用等支出,乙方独立开展酒店运营并对外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的酒店筹建相关指导、服务并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花美时”品牌授权,不负责提供酒店筹建所需的任何资金。乙方和甲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是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关系,甲方仅代表乙方并作为其代理人行事,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视为甲方与乙方之间构成任何租赁、合伙、合资、合营或其它类似的合作。第二章 服务期限2.1、本合同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本合同期满之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合同。第三章甲方权利义务

6、3.1、向乙方提供门店选址、市场分析相关咨询服务,是否采用由乙方自主决定,乙方具有最终决策权。3.2、向乙方提供甲方要求的建筑外立面与平面布局的形象标准,以求达到门店总体形象与甲方一致,便于塑造甲方的企业形象和品质形象。3.3、有权要求乙方对有损“花美时”品牌形象的行为予以纠正和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3.4、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在乙方项目筹建期间向乙方委派工程顾问,对乙方在工程开工之前的设计、工程改造、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设备材料采购等是否符合甲方品牌形象VI标准、运营规范提出指导意见。乙方需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甲方不对施工的质量、安全性负责。乙方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具备国家相

7、应标准,甲方对材料的安全性、质量不负责任。甲方提供的图纸、规划等方案,仅供乙方参考,甲方不承担责任。具体事宜以附件2约定为准。3.5、甲方有权集中代理采购酒店筹建及运营过程中涉及甲方品牌形象VI标准所需的各类设备、设施、用品等所有必需物资。3.6、关于开业前培训或到店指导服务,乙方勾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甲方据此提供服务: 门店开业前 日内,甲方为乙方门店业主或负责人在甲方指定地点提供开业前指导,确保酒店经营符合甲方品牌经营管理规范要求。 甲方在乙方门店开业前 天,向乙方委派开业经理到店提供为期 个月的开业指导支持,开业经理工资为¥ 元/人/月,由此产生的人员食宿、差旅、往返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3.7、甲方有权对酒店进行开业质检,质检合格并经甲方确定符合开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证照齐全、符合甲方开业市场营销要求及品牌形象VI标准)、商业保险办理完毕后,酒店方可进行试营业。甲方检查后,若需整改,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后进行整改,若因此导致酒店不能按时开业的,后果由乙方承担。3.8、为维护甲方品牌经营形象和品质,在酒店运营阶段,甲方每半年开展一次到店运营巡检和服务指导,由此产生的人员食宿、差旅、往返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酒店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标准等达不到规范要求时,有权指令乙方限期整改,如因质检不达标,有权不向乙方或新经营主体授予或提前终止“花美时”商标使用权。质检标准由甲方统一制定、修订并适

9、用于门店,乙方应对其予以认可。3.9、除3.8条约定的定期巡检以外,乙方可申请甲方提供到店顾问服务,帮助乙方改进经营管理水平,具体收费标准为¥10000元/次,每次服务期为5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人员食宿、差旅、往返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3.10、对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和侵害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制止和追索赔偿的权利。3.11、甲方利用自有预订渠道(含官网、移动终端、400预订中心)及外部合作渠道对酒店输送客源。3.12、甲方向乙方提供酒店管理系统(PMS)软件。3.13、品牌的知识产权使用为促进乙方酒店品牌经营,乙方门店在符合甲方相关的装饰标准、服务质量标准、交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取得合法经

10、营所需的各类证件后,甲方以半年为单位向乙方签发商标使用授权函,授权许可乙方享有在酒店经营中以非独家使用的方式享有“花美时”商标使用权,开展被授权门店经营活动。第四章乙方权利义务4.1、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签订本合同的全部权利和授权。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凡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必须的所有政府许可或批准文件,已经或将会在预期开业日期之前取得,并将保持完全有效。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说明酒店经营物业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之文件复印件等,乙方应确保在本合同期限内保持上述权利充分有效。乙方须按时支付所有租金、房产税及其它费用,以免酒店因欠款或其他纠纷而导致第三方的追索或诉讼。

11、4.2、乙方应确保在开业前,具备合法经营所需的各类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其他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环评报告等各类权证、手续),乙方保证其用于酒店经营的证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4.3、品牌和知识产权使用乙方承诺按照如下权限合法合理使用甲方“花美时”商标:4.3.1、乙方承诺不在任何国家和地区,任何种类(分类)商品或服务商申请或者注册甲方商标。 4.3.2、乙方承诺不将甲方商标用于其或其关联企业的企业名称、企业域名中,

12、不得注册与花美时品牌部分或全部“字”、“音”或“形”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或企业名称、企业域名中。 4.3.3、如果乙方的标志图案和甲方商标相似,可能混淆甲方商标的使用,则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其自身公司的标志图案。 4.3.4、商标使用方式:仅限于与乙方酒店相关的宣传品、员工服装、酒店内装饰及店面门头标识上使用。 4.3.5、商标使用范围:仅限于在乙方酒店所在范围内使用,其他任何场所不得使用。 4.3.6、乙方无权委托或再许可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标(即不得“再授权使用”),同时也无权批准与乙方有任何交易其他第三方使用该等商标。 4.3.7、乙方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注册商标的样式使用,不得有任

13、何修改或变动。 4.3.8、商标授权期限:酒店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及甲方要求且未发生欠费等违约情形后,甲方每半年向乙方或新经营主体授权一次,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商标使用许可:4.3.8.1、 乙方酒店出现本合同3.8条约定情形;4.3.8.2、 乙方酒店发生严重客户投诉等导致甲方品牌、商誉严重受损;4.3.8.3、乙方出现欠费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4.3.8.4、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 4.4、有权在门店开业前(筹建期)阶段,申请甲方提供项目咨询服务、图纸设计(含平面图和效果图)、委派工程设计指导、开业指导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4.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门店建筑外立面与平面布局的形象标准

14、。4.6、乙方对酒店筹建、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行政处罚承担全部责任。4.7、甲方委派的工程顾问不参与酒店消防、房屋主体结构、承重安检及安全设施的设计和指导,乙方应聘请有资质的合法主体进行设计施工、依法验收且在开业前取得相关经营证照。若乙方发生消防、房屋主体结构、承重安全、施工责任事故等问题时,所有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4.8、乙方应自行承担酒店经营过程中发生任何经济风险和法律责任。4.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4.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包括双方同意延期的时间内),乙方不得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合作(含委托管理、委托经营

15、服务、外包、加盟等合作方式)。4.11、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经酒店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且受让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则酒店可向第三方转让。第五章 甲方收取的费用5.1、项目咨询费:该费用按照酒店房间数量收取,收费标准为每个房间¥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第十四章第1条约定向甲方一次性交纳。酒店平面布局图纸确认后,若房间数量发生增减,项目咨询费多退少补。房间数量核定标准为:除布草间、消毒间、1间办公室以外的房间,其他平面布局图纸确定的所有房间一律视为收取项目咨询费的核算范围,若因乙方原因增加房间数量的,甲方有权追加收费。若乙方隐瞒或

16、变相隐瞒纳入收费的房间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补交费用,同时按照本合同第八章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2、工程指导费:收费标准为¥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包括工程顾问通讯费及工资)。甲方负责委派工程顾问到现场指导不超过四次,四次以外,每超出一次,甲方向乙方收取¥8000.00元/次(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次),具体以附件2约定为准。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第十四章第1条约定向甲方一次性交纳。5.3、设计费:该费用按以下勾选方式之一收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第十四章第1条约定的金额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效果图(10张以内):收费标准为¥3000.00元/张(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17、全套设计方案(含施工):¥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审图费:乙方自行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图,甲方负责审核效果图,相应收取审图费¥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5.4、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酒店房间数量收取,收费标准为¥200.00元/月/间,乙方应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交纳上月产生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开业之日起至当月结束,实际期限如不满一个月,按实际天数核算后收取,计算方式为:200元/30天*开业实际天数。5.5、软件使用费: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销售许可软件(酒店管理系统软件),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有偿使用许可软件,收费标准为¥2000

18、0.00元/套(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套),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第十四章第1条约定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乙方通过购买的许可软件可获得甲方手机酒店及手机管家的平台服务,甲方对许可软件拥有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具有软件使用权,不得破译、复制,乙方无权访问、修改系统数据库。5.6、软件维护费: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许可软件维护与升级,维护费用为每月(维护期大于二十五日(含)¥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按月支付,乙方应于次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个月维护费,系统开通首月如维护期少于十五日的收取¥200.00元/月(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月),系统开通首月如维护期大于十五日(含)小于二十五日的,收取¥

19、300.00元/月(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月);收费起算日为甲方确认的系统开通之日。5.7、店长培训费:¥5000.00/人,培训期间,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集体宿舍。5.8、输送客源费:甲方通过自有渠道为乙方输送客源,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10元/间夜,同每月的软件维护费一并结算;甲方通过外部合作渠道为乙方输送客源所产生的渠道佣金由乙方承担,具体结算金额及方式以甲方通知为准。5.9、履约保证金:收费标准为¥1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本合同期满后两个月内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违约金;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应交款项、滞纳金等甲方亦

20、有权利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扣除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经甲方催告后5日内仍然未补足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中止和解除6.1、合同的变更6.1.1、未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不得变更。一方认为需要变更的,应当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申请,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本合同相应变更,否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6.1.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无论是否发生股权变动、名称变更等,均不得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任何变动。6.2、合同中止6.2.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合同暂时中止执行,甲乙双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待暂时中止的情形消灭后,双方再

21、继续履行本合同,中止期间的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期限(即合同自动顺延相应的时间),暂时中止期间甲方不收取费用也不退还包括项目咨询费在内的所有费用:a、乙方被人民法院或司法机关查封、行政机关拆迁或征用,暂停筹建或营业的;b、乙方因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酒店暂停筹建或营业的;c、乙方因为经济原因、房屋租赁、房屋结构安全、责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责任事故等)等问题暂停筹建或营业超过12个月不足24个月的。乙方发生以上合同暂时中止事由后三天内,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明,否则视为合同正常履行,乙方仍需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发生本条a项约定情形,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的,本合同终止;发生

22、本条b项约定情形,致使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终止合同,且互不负违约责任。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天内通知对方,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明;发生本条c项约定情形的,乙方应积极处理,若前述情形发生时间超过24个月,乙方仍无法处理完毕的,视为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时甲方不退还包括项目咨询费在内的所有费用。6.3、合同解除6.3.1、本合同生效后,除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条件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6.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乙方完成按本合同第十一章约定的承诺内容,经乙方提出并经甲方确认,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交纳未付费用及违约金,同时

23、甲方不退还包括项目咨询费在内的所有费用。A、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需要转让酒店的,甲方不同意乙方转让,或者甲方虽然同意转让但受让人不同意委托甲方提供支持服务;B、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需要将酒店交由第三人承包,甲方不同意乙方转承包,或者甲方虽然同意由第三人承包但该第三人不同意委托甲方提供支持服务;发生本条约定解除情形,乙方应当在提出解除本合同申请时提供证明材料,并在本合同解除后三个月内转让、转包,若乙方未提供前述证明资料或甲方对证明资料不认可,视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到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4、交纳。第七章 违约责任7.1、乙方违约责任7.1.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四章第1条约定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的,甲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同时,若前述全部款项逾期支付时间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7.1.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的,视为违约,每逾期支付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拖欠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应交费用延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暂停本合同约定的支持服务;若延期超过60天,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纳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乙方除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1.3、乙方未经甲方开业质检验收而

25、擅自接待顾客的,甲方有权按照如下标准收取罚金:擅自接待客人期间门店房间总数量10元2。如乙方未按此交纳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并解除本合同。7.1.4、出现下列情况的,属于根本违约,乙方除立即改正外,应当在违约通知文件到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同时甲方保留解除本合同的权利:A、在本合同期限内(包括双方同意延期的时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合作(含委托管理、外包、加盟等合作方式);B、乙方擅自生产、制作、销售、委托他人生产、制作、销售带有“花美时”商标或者“花美时”名称的酒店用品,或者从非甲方授权的供应商处采购营业中

26、必需的设备、设施、器具、用品等物品的(违反本项的还应当将侵犯甲方商标的商品销毁);C、乙方未取得甲方签发的有效的商标使用授权函而擅自悬挂“花美时”门头招牌经营接待住客的;D、在本合同期限内(包括双方同意的延期内)同时使用其它商标、商号或名称的;E、未足额交纳本合同约定费用超过三个月(含)的;F、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G、乙方未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证照或出现违法行为,导致甲方品牌、商誉严重受损;H、乙方与利益相关方发生冲突,未能妥善解决,导致甲方品牌、商誉严重受损。7.1.5、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应当立即履行相应的义务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合同

27、对于承担违约责任的履行期限没有约定的,则违约责任的履行期限应当在违约行为发生后一个月内履行。7.1.6、因乙方违约,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可在甲方解约通知文件到达乙方之日起30日(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若在异议期内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自异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侵权行为、终止商标使用权等乙方基于本合同取得的所有权利;若甲方未行使解除合同权的,甲乙双方仍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第八章 通知8.1、本合同首部之甲乙方地址是通知、通讯地址,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8

28、.2、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快递、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传递的地址为8.1项约定的通知、通讯地址。通过以上方式向8.1项约定的通知、通讯地址送达的,任何一方不得拒收,即使拒收的亦产生文件已经合法送达的法律效力,同时拒收的一方还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第九章 非合资、合伙或隶属关系9.1、本合同不使双方产生合资、合伙或隶属关系,除非本合同明确约定,任何一方无权以对方名义签署合同或作出对另一方有约束力的承诺与保证。9.2、乙方在酒店筹建、经营过程中对消费者或任何第三方权益造成侵害、

29、损失的,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3、乙方(含乙方人员及乙方委托代理人)与甲方所属员工不得产生个人借贷关系(若最终确认为商业贿赂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将现金交予甲方员工代为保管、代付款、代发工资,由此产生的后果与甲方无关。 第十章 保密责任10.1、甲方对乙方书面要求保密的事项、资料承担保密责任。10.2、乙方对甲方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责任:1)本合同所有条款;2)甲方提交的所有管理资料、表格、信函;3)甲方选聘的开业经理等人员的所有联系方式、简历;4)甲方会员信息(包括酒店登记发展的会员);以上均属保密资料,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复制或协助他人复制以上资料。不得交与

30、任何第三方个人和单位传阅,或将本内容告知第三方。10.3、任何一方违反保密责任,需要向对方支付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10.4、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五年内,乙方还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责任。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解除)后的承诺无论在本合同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均向甲方保证完成以下事宜:11.1、自终止之日起7日内,付清所有应付甲方的款项、所有欠款、违约金,以及按合同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报告。11.2、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继续承担保密义务。特别提示乙方:本章规定的各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无效,恰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才生效。第十二

31、章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本合同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章 附则13.1、反商业贿赂条款13.1.1、根据甲方有关规定,甲方所有委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开业经理、区域/城区管理人员、工程顾问、物资顾问、质检人员等)在与乙方洽谈、签约过程中,不得向乙方提出的商务宴请、业务招待、各类馈赠(含金钱、礼品、有价证券等价值在500元以上)或其他商业贿赂性质的各类要求;乙方保证不得从事上述行为,如甲方委派人员中有上述情况发生的,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如乙方从事上述行为或协

32、助隐瞒,因此出现任何问题、争议或法律责任由乙方及委派人员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13.1.2、乙方违反上述13.1.1之保证的,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条款执行:A、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须向甲方赔付人民币伍万元作为违约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B、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甲方保留向国家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的权利。13.1.3、甲方反商业贿赂举报邮箱x,乙方可随时通过该举报邮箱反映甲方工作人员之索贿行为,同时甲方将保障举报人的权益不受侵害。第十四章 其他约定14.1、本合同生效时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的款项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费用明细:项目咨询费

33、:每个房间¥ 元,房间数量为 间,共计¥ 元(计算方式:房间数量每个房间单价);工程指导费: ¥ 元;设计费:¥ 元;软件使用费:¥20000.00元/套,乙方需要 套,合计费用¥ 元(计算方式:单价套数);履约保证金¥ 元。门店开业后,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总额为¥ 元(计算方式:房间数量每个房间单价),每个房间¥ 元,房间数量为 间。14.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4.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代

34、理人): 授权代表(代理人):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咨询服务合同附件1 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收款账户信息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 x咨询服务合同附件2 工程顾问委派协议甲方: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为 ,甲方现委派工程顾问前往乙方项目开展工作,请予以配合:一、甲方委派工程顾问职责1、向乙方提供甲方要求的品牌形象VI标准并进行宣传贯彻。2、根据乙方向甲方交纳的设计费的具体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合同5.3条约定的服务项目。 3、协助乙方监督乙方合作的施工单位落实甲方品牌形象VI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之处有权提出修改建议,乙方应当执

35、行,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要求的品牌形象VI标准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前述标准,甲方委派的工程顾问将立即停止工程指导,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及委派的工程顾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工程顾问实际到店指导的次数不超过四次。为方便乙方最大限度与甲方工程顾问合理配合,达到每次工程指导具体效果,四次以内的工程指导,乙方需按以下节点提出书面申请:第一次工程指导申请条件:1、 乙方已经按经营服务合同约定将相关款项全部交清。2、 物业租赁合同(租赁物业)或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有物业)提供给甲方。3、物业原始平面布局图纸提供给甲方。4、在当地联系了三家或三家以上的施工单位等待

36、参与报价。完成以上工作后,甲方委派的工程顾问将在乙方申请之日起4-7个工作日内到达(项目有特殊情况、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除外)。第二次工程指导申请条件: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已经向工商局提报。2、租赁区域的消防设计图纸设计完成。3、乙方水电管道铺设、吊顶轻钢龙骨施工布置完成。4、所有客房卫生间防水完成、墙面线槽抹灰完成。完成以上工作后,甲方委派的工程顾问将在乙方申请之日起4-7个工作日内到达(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除外)。第三次工程指导申请条件:1、墙面乳胶漆涂饰前。2、物资订购款项已全部交清。3、大厅、门头施工方案确认,具备施工条件。完成以上工作后,甲方委派的工程顾问将在乙方申请之日起4-7个工作

37、日内到达(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除外)。第四次工程指导申请条件:1、 工程竣工前20天。2、 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到位。3、 甲方配送物资到位。完成以上工作后,甲方委派的工程顾问将在乙方申请之日起4-7个工作日内到达(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除外)。(二)乙方申请程序:1、乙方根据现场进度填写工程顾问委派申请表传真至甲方,由甲方工程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委派。2、工程顾问每次指导天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包含往返时间(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或项目有特殊情况等因素,甲方结合实际情况考虑适当延长指导天数)。 3、如乙方未按照以上进度书面申请工程顾问,导致品牌形象VI标准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8、,并视为乙方主动放弃工程顾问指导权利,相关费用不予退回。三、甲方委派工程顾问费用及待遇1、出差食宿费。差旅费由甲方负责,食宿由乙方免费提供,住宿酒店为中档。2、乙方承担甲方委派工程顾问在委派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全部工伤赔偿费用支付责任。3、凡属乙方与甲方委派工程顾问间私自产生的经济借贷关系,与甲方公司无关。4、甲方人员提供的所有方案、建议都应由乙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引用。5、若乙方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拒绝委派工程顾问,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四、特别提示:1、非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委派的项目工程顾问对乙方应当交纳的咨询服务合同约定费用作出调整的许诺(含增加或降低)均属无效,

39、不对甲乙双方约定费用的支付数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等产生任何影响。2、甲方严禁委派的工程顾问等人员私自向乙方推荐装修单位或厂家或工程物资、不得以个人名义或以工程顾问投资设立的公司的名义承包或变相承包乙方的装饰装修工程或销售工程物资、收取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若出现前述情形,乙方有权拒绝并及时向甲方举报,若乙方擅自接受,由此遭受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3、甲方可向乙方推荐装修单位或厂家,乙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选用或拒绝,若选用,由乙方自行与装修单位或厂家协商确定装修事宜并签署合同,甲方及甲方委派的工程顾问不对装修单位(装修队)的施工过程、施工行为或施工结果(质量)等负责,并

40、不对前述合同履行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或连带责任。五、本协议为咨询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咨询服务合同同时生效,履行完毕后解除,与咨询服务合同不符条款以咨询服务合同为准。甲 方: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 方: 授权代表(代理人): 授权代表(代理人): 日期: 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咨询服务合同附件3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被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事项:兹授权委托上述被委托人在与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协商酒店咨询服务相关事宜过程中,作为委托人之代理人。 委托权限为:商务谈判、签约、代为缴款、筹建等,上述被委托人的所有代理行为(含签字、签章行为)视为委托人之行为,委托人均予认可。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人 : 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方资质证书(身份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处乙方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乙方(代理人)承诺所提供的乙方(代理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真实有效,否则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乙方承诺人:年 月 日 第 - 16 - 页 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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