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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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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4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汤阴县白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20年) (送 审 稿) 白营乡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2 一、区域概况 2 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2 第二章 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 6 一、战略定位 6 二、战略措施 6 三、社会经济目标 6 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6 五、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7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 9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9 二、优化用地布局 12 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 13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 13 二、建设用地安排 16 三、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20 四、土地整治项目安排 21 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 24 一、土地用途分区原则 24 二、土地用途分区 24 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7 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29 一、合理确立中心村功能定位 29 二、加强村土地利用调控 29 第七章 近期用地安排 31 一、土地利用结构 31 二、建设用地安排 31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2 一、切实加强舆论宣传 32 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 32 三、规划实施经济措施 32 四、规划实施的技术措施 33 五、建立强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4 六、完善规划的支撑体系 34 七、强化土地执法力度 34 附表1 白营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5 附表2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36 附表3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 36 附表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表 37 附表5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7 附表6 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38 附表6 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续附表6) 39 前 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在做好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和科学预测新一轮规划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依据《汤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白营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白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它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 《规划》的范围包括白营乡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 《规划》是规划期内白营乡土地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 《规划》以 为基期年, —2020年为规划期,以 为近期目标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一、区域概况 白营乡位于汤阴县城东部,东与古贤乡为邻,南接伏道乡,西邻城关镇、韩庄乡,北靠汤河与安阳县郭村乡相望接壤,地理坐标为114°25′,北纬35°36′,辖区东西长7.50公里、南北宽5公里。 京港澳高速公路南北贯穿白营乡西部,且京港澳高速公路入道口位于本乡内,在建的石武高速铁路从白营乡的中部南北经过,汤屯公路、汤濮公路是全乡主要的交通公路要道,为工农业生产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条件;汤河从乡域中部东西经过,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充分的水源。 白营乡下辖26个行政村,总面积3895.08公顷, 全乡2788.57公顷耕地,是汤阴县主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之一; 全乡总人口3.89万人,工农业总产值5.70亿元,人均纯收入3860元。 白营乡地势平坦,气候适宜,土地肥沃,水资源相对充分,主要生产小麦、玉米、棉花、蔬菜、红薯等农作物。 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全乡土地总面积为3895.08公顷,其中农用地2935.13公顷,建设用地867.50公顷,其它用地92.45公顷。 1、农用地 全乡农用地2935.1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5.35%。其中:耕地2788.5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1.59%。其中,水浇地2749.8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0.60%;旱地38.7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00%。 园地9.15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23%,主要分布在大张盖村、西兰村和乡农果站。 林地28.3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73%。 其它农用地109.08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80%。 2、建设用地 全乡建设用地867.5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2.27%。其中:城乡建设用地786.7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0.20%。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544.5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3.98%;独立建设用地68.95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77%,采矿用地9.28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24%。 交通水利用地80.64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07%。 其它建设用地0.1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比例甚微,主要分布在白营村。 3、其它用地 全乡其它用地92.45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37%,其中: 水域87.59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25%,包括河流水面33.8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87%,滩涂53.7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38%; 自然保留地4.8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12%,其中荒草地3.6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09%,沙地1.2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03%。 全乡土地利用现状见表1-1。 表1-1 白营乡 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公顷 地类 面积 比重 农用地 耕地 水浇地 2749.80 70.60 旱地 38.77 1.00 小计 2788.57 71.59 园地 果园 9.15 0.23 林地 林地 28.33 0.73 其它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 1.92 0.05 农村道路 72.20 1.85 坑塘水面 10.48 0.27 农田水利用地 24.48 0.63 小计 109.08 2.80 合计 2935.13 75.35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建制镇 163.96 4.21 农村居民点 544.57 13.98 独立建设用地 68.95 1.77 采矿用地 9.28 0.24 小计 786.76 20.20 交通用地 铁路 0.11 0.00 公路 71.83 1.84 小计 71.94 1.85 水利用地 水工建筑 8.70 0.22 其它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10 0.00 小计 0.10 0.00 合计 867.50 22.27 其它用地 水域 河流水面 33.83 0.87 滩涂 53.76 1.38 小计 87.59 2.25 自然保留地 荒草地 3.60 0.09 沙地 1.26 0.03 小计 4.86 0.12 合计 92.45 2.37 土地总面积 3895.08 100.00 (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1、耕地所占比重较大, 全乡耕地面积为2788.5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1.59%。 2、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白营乡地处平原地区,农业开发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程度高,全乡其它用地面积为92.45公顷,其中适宜开发成耕地的很少。 3、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相对粗放,整治潜力大。全乡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03.96平方米/人,高于国家规定人均150平方米的标准,且部分村庄用地分布较为零散,具有较大的整治潜力。 (三)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土地利用结构不平衡 全乡土地利用结构不平衡,其中农用地占全乡土地面积的75.35%,建设用地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2.27%,其它用地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37%。农用地中耕地比例高达71.59%,园地、林地比重较低,耕地利用长期偏重于种植粮食作物,农业发展不均衡,忽视了其它各业对农业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乡经济的发展。 2、城乡土地利用缺乏统筹,低效用地问题比较突出 全乡城乡建设用地786.7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0.20%,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方式相对粗放,农村居民点用地存在大量闲置土地。近年来汤阴县、白营乡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但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幅度较小,农村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状态依然存在。 第二章 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 一、战略定位 白营乡位于汤阴县城东部,是汤阴县重要工业生产基地之一,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旅游、餐饮、物流、食品和医药产业,努力把白营乡打造成为汤阴县的工业强乡。 二、战略措施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城乡一体化为目标,扎实推进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战略,深化各项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强化自主创新,全面增强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和区域竞争力,努力把白营乡建设成为经济发达、人民富裕、文化先进、社会和谐的现代化乡镇。 三、社会经济目标 到 ,全乡生产总值突破7.63亿元,年均增长6%。其中,第一产业总值年均增长4%,第二产业总值年均增长8%,第三产业总值年均增长7%,人均GDP达到1.64万元,实现财政收入年均增长8%。 到2020年,全乡生产总值15.01亿元, —2020年期间年均增长7%。三大产业结构中第二、三产业比重达到70%以上,人均GDP突破2.40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 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按照《汤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和《白营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确定的总体要求,规划期内严格落实县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努力做到耕地质量逐步提高;农业用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非农建设用地的供给在规划和计划范围内得到保证和有效利用,城乡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土地整理复垦全面展开,土地后备资源得以适度开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日趋合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明显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有较大改进,确保土地资源持续利用,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 规划期末白营乡耕地保有量2645.41公顷,与基期相比减少了143.16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765.84公顷以上。 (三)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到 和2020年各项建设新增用地控制在101.75公顷和420.57公顷以内。 (四)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到 和2020年各项建设新增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98.25公顷和391.00公顷以内。 (五)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到 和2020年各项建设新增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83.00公顷和309.96公顷以内。 (六)土地整理 到 ,整治农村居民点24.49公顷,补充耕地23.24公顷,农村道路1.25公顷;到2020年整治农村居民点265.82公顷,补充耕地158.92公顷,林地90.98公顷,农村道路15.57公顷;土地复垦8.19公顷,补充耕地7.88公顷,农村道路0.31公顷。 (七)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贯彻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大力进行“四旁”植树和农田林网建设,工业“三废”的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 以落实《汤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下达给白营乡的主要指标为目标,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合理转变。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全乡农用地2935.1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5.35%;规划至 减少到2861.3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3.46%;至2020年减少到2818.0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2.35%。与 相比, 和2020年农用地面积分别减少73.76公顷、117.06公顷。白营乡 —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见附表1。 1、耕地 全乡耕地2788.5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1.59%;规划至 和2020年耕地面积均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2728.81公顷、2645.41公顷。与 相比,耕地 减少39.76公顷,2020年减少143.46公顷。 2、园地 全乡园地9.15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23%;规划至 减少到7.55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19%;至2020年减少到4.4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11%。与 相比, 和2020年的园地面积分别减少1.60公顷和4.69公顷,减少的园地面积主要是被建设占用。 3、林地 全乡林地面积28.3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73%;规划近期内林地面积不变;至2020年增加到112.3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88%。与 相比,规划期末面积增加83.98公顷。 4、其它农用地 其它农用地面积109.08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80%;规划至 ,其它农用地减少到96.68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48%;至2020年减少到55.89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43%。与 相比, 和2020年其它农用地面积分别减少12.40公顷和53.19公顷。减少的其它农用地面积全部为建设用地占用。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为适应人口不断向城镇集中的要求,须进一步加大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力度,调减农村居民点规模,增加集镇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建设用地面积由 的867.50公顷调整到 的944.76公顷和2020年的994.56公顷,与 相比,分别增加77.26公顷和127.0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的22.27%分别增加到24.26%和25.53%。 1、城镇用地 城镇用地面积由 的163.96公顷增加到 的263.11公顷和2020年的546.48公顷。与 相比,分别增加99.15公顷和382.52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的4.21%分别增加到6.75%和14.03%,主要增加汤阴县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区(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和汤阴县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2、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 的544.57公顷减少到 的522.68公顷和2020年的277.88公顷。与 相比,分别减少21.89公顷和266.69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的13.98%分别减少到13.42%和7.13%。 3、独立建设和采矿用地 独立建设用地面积 的68.95公顷,到2020年减少到62.38公顷。与 相比,规划期内减少了6.5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的1.77%减少到规划期末的1.60%。 采矿用地由 的9.28公顷,减少到2020年的5.72公顷,与 相比,规划期内减少了3.5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的0.24%减少到规划期末的0.15%。 4、交通水利及其它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的80.64公顷,到2020年增加到102.00公顷。与 相比,规划期内增加了21.3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的2.07%增加规划期末的2.62%。 其它建设用地面积在规划期内不再安排。 (三)其它用地结构调整 其它用地面积由 的92.45公顷调整到 的88.95公顷和2020年的82.45公顷,与 相比面积分别减少3.50公顷和10.0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的2.37%分别减少到2.28%和2.12%。减少的其它用地主要为城镇和交通用地占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详见附表1。 二、优化用地布局 (一)农业用地布局 1、耕地:稳定现有耕地布局,除规划的建设用地预留地外,其它耕地在规划期间不得改为建设用地。 2、其它农用地:重点是林地和园地。林地布局总的要求是保护好现有林地,增加“四旁”绿化、农田林网和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林地的面积。园地布局总的要求是退出好地,尽量利用农村居民点整治出来的土地。 (二)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用地布局:白营乡以汤阴县中心城区为基础,重点向北、向东、向南发展。 2、村庄用地布局:农民建房一般安排在农民集中居住区,所需用地以盘活存量为主,新增用地主要靠内部自求平衡。 3、独立工矿用地布局:规划期内独立工矿用地严格落实县级规划分配的指标。 4、交通水利用地布局:按道路规划设计确定的用地范围并结合县级规划分配的指标进行布局。 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 根据《汤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年)》有关具体要求,结合白营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土地资源利用条件,坚持“两保一高”和“协调发展,吃饭、建设、生态并重”的原则,以最大限度满足各业用地需求为出发点,对城镇土地利用在空间和发展时序上进行科学合理地安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落实。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 围绕2645.41公顷耕地保有量目标,严控耕地流失,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统筹安排其它农用地,努力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 (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 按照县级规划下达的指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目标为2645.41公顷,把此目标下达到各村(镇),建立乡、村、组、户四级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层层分解保护责任,确保耕地目标的落实。各村耕地详见表4-1。 2、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经过严格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合理性评价与论证,把减少耕地占用作为选址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要尽量占用等级较 低的耕地。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 — 全乡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83.00公顷以内, —2020年全乡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09.96公顷以内。 表4-1 规划期内耕地布局表 单位:公顷 权属名称 耕地面积 耕地面积 2020年耕地面积 白营村 203.66 203.16 202.43 戴村 95.98 95.98 95.98 北店村 116.39 118.58 125.23 杨村 169.86 129.86 83.92 东木佛 88.85 89.75 101.76 小张盖 81.88 82.78 88.71 花耳庄 112.78 112.78 119.81 张官屯 107.65 107.65 107.82 东兰村 34.52 34.52 12.76 北陈王 37.01 39.60 43.54 尧石得 173.28 173.28 172.30 胡营 43.18 43.18 43.18 徐庄 137.64 138.83 149.56 杨庄 80.79 80.79 40.20 李营 27.66 27.66 27.66 西木佛 175.35 175.74 175.24 大张盖 78.10 78.10 63.73 后湾张 59.03 65.00 64.84 大付庄 65.23 65.23 77.24 西兰村 77.27 77.27 25.00 南陈王 298.17 257.17 256.93 闻石得 108.49 108.49 108.04 西石得 68.46 68.46 67.51 同家庄 86.37 86.37 104.79 西隆化 180.22 187.24 203.66 南店 70.46 71.05 76.30 白营乡农果站 10.29 10.29 7.27 合计 2788.57 2728.81 2645.41 3、多源头控制耕地流失 按照国家要求,规划期内不再安排生态退耕;经过经济补偿机制和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将灾毁耕地数量降到最低。 (二)基本农田保护 1、基本农田调整 白营乡基本农田2728.4公顷,根据县级规划下达给白营乡的基本农田指标1765.84公顷,保护率63.32%。白营乡基本农田分布详见表4-2: 2、基本农田建设 ①制定基本农田建设规划,采取多种渠道加大对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鼓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田水利、供电、排灌、道路、林网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做到沟、渠、路、林、电配套,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基本农田持续高产稳产。 ②坚持用地和养地相结合。经过广辟农家肥源,发展绿肥生产,搞好城肥下乡,提高积造粪肥质量等途径不断改良土壤,培肥地力。 ③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调整农业结构,采用先进技术,发展高效农业,提高综合效益。 ④禁止临时工程用地和其它各种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表4-2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分布情况表 单位:公顷 权属名称 耕地 基期基本农田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 保护率 调整基本农田 白营村 203.66 169.20 183.02 89.87 13.82 戴村 95.98 113.60 93.29 97.20 -20.31 北店村 116.39 112.30 93.42 80.26 -18.88 杨村 169.86 121.20 1.07 0.63 -120.13 东木佛 88.85 93.10 84.59 95.21 -8.51 小张盖 81.88 79.30 79.37 96.93 0.07 花耳庄 112.78 104.30 111.40 98.78 7.10 张官屯 107.65 105.20 29.26 27.18 -75.94 东兰村 34.52 35.60 0.00 0.00 -35.60 北陈王 37.01 42.00 4.49 12.13 -37.51 尧石得 173.28 173.60 163.31 94.25 -10.29 胡营 43.18 43.60 41.64 96.43 -1.96 徐庄 137.64 132.10 139.63 101.45 7.53 杨庄 80.79 76.20 0.00 0.00 -76.20 李营 27.66 0.00 27.66 100.00 27.66 西木佛 175.35 188.00 171.81 97.98 -16.19 大张盖 78.10 75.30 20.95 26.82 -54.35 后湾张 59.03 65.70 50.96 86.33 -14.74 大付庄 65.23 69.60 53.74 82.39 -15.86 西兰村 77.27 73.20 0.00 0.00 -73.20 南陈王 298.17 321.60 19.35 6.49 -302.25 闻石得 108.49 98.30 104.73 96.53 6.43 西石得 68.46 68.10 31.87 46.55 -36.23 同家庄 86.37 96.00 22.93 26.55 -73.07 西隆化 180.22 180.60 175.56 97.41 -5.04 南店 70.46 75.30 61.79 87.70 -13.51 白营乡农果站 10.29 15.40 0.00 0.00 -15.40 合计 2788.57 2728.40 1765.84 63.32 -962.56 二、建设用地安排 (一)城镇建设用地 白营乡总人口为3.89万,城镇人口为1.22万,城镇规模为163.96公顷,人均用地134.39平方米;规划到 城镇人口为2.09万,城镇规模为263.11公顷,人均用地125.89平方米;2020年城镇人口为4.60万,城镇规模为546.48公顷,人均用地118.80平方米. 白营乡的城镇用地163.96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城镇用地382.52公顷,其中乡农果站、杨庄村、大张盖村、杨村、北陈王和南城王共计267.44公顷的新增用地纳入到汤阴县中心城区;东兰村、西兰村、杨庄、乡农果站和张官屯115.08公顷的新增用地纳入到汤阴县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二)产业用地安排 在考虑城镇分布、产业发展类型、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的前提下,做好城镇产业用地发展的布局落位和规模安排。 1、汤阴县产业集聚区:该产业集聚区是省级重点发展区项目之一,位于汤阴县东部和北部,地跨城关镇、伏道乡、韩庄乡和白营乡,该产业集聚区的部分发展区和控制区位于白营乡,重点发展食品制造加工等产业。建成区规模194.05公顷,发展区规模210.82公顷,控制区规划规模210.43公顷。该产业集聚区用地纳入汤阴县中心城区,其发展区用地已得到充分保障。 2、汤阴县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该产业集聚区是市级重点发展集聚区之一,位于县城北部,位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和107国道之间,交通便利,北距安阳市15公里,主要是承接安阳市的产业转移功能,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餐饮、物流等产业,地跨白营乡和韩庄乡。规划期内该产业集聚区的部分发展区和控制区位于白营乡,其中发展区115.08公顷,在规划期内是经过增减挂钩来保障的,控制区面积为92.35公顷。 3、在规划期内除了重点保障省级产业集聚区和市级重要产业集聚区用地外,同时在汤阴县污水处理厂北部安排工矿用地8.86公顷,主要是利用污水处理厂的水资源进行发展,该指标是经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来解决。 (三)集镇建设用地 白营乡是县域一般集镇,要依托壶台公路的交通优势,建成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机械加工为辅的综合性发展集镇。 白营乡集镇用地规模41.85公顷,到2020年集镇用地规模43.08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23公顷,划定扩展区规模8.60公顷。 (四)村镇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遵循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贯彻节约集约用地、有利于人民生活、改进农村面貌的基本原则,结合村庄分布现状,全乡规划确定13个中心村,中心村建设主要用于村民住宅、村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并经过土地整理,将村庄内零散分布的散居点向村庄聚居点建设区集中。规划期内中心村建设用地共7.83公顷,见下表4-3。 表4-3白营乡各中心村建设用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中心村名称 用地面积 白营村 1.23 后湾张村 0.4 东木佛村 0.5 南店村 0.70 北店村 0.40 西木佛村 1.00 西隆化村 0.45 小张盖村 0.50 同庄村 0.40 闻石得村 0.45 西石得村 0.45 尧石得村 0.45 南陈王村 0.90 小计 7.83 (五)基础设施用地 加强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改进农村生产、生活和市场条件。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农户和文明村镇创立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文明程度。 规划期内安排了21.36公顷的交通用地指标,主要是规划远期的汤屯公路建设5.16公顷,中华路建设11.20公顷,工纵四街5.00公顷。石武铁路13.78公顷,安新高速公路扩建15.42公顷,石武铁路和安新高速公路扩建属于省、国家项目,其用地指标由上级部门安排。 (六)挂钩项目用地 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尊重群众意愿,达到维护集体和农户合法权益、改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目的。 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合理确定拆旧区和建新区,明确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规模、范围。本次规划确定挂钩区拆旧区面积为99.50公顷,挂钩区建新区面积为131.77公顷,其中建新区超出的32.27公顷安排在菜园镇进行拆旧区挂钩。 三、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以保护为前提合理规划布局,从源头上处理好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适宜适度开发其它用地,避免造成生态破坏;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在开发的同时改进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土地生态规划要求 规划编制中,以保护和改进生态功能为前提,根据规划目标统筹安排耕地、园地、林地、部分其它用地,严格控制对天然林的开发利用,稳定乡域范围内基础性生态用地的规模与结构比例;因地制宜地发挥耕地、园地、林地、水面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功能,结合基本农田布局与各类建设发展安排,使基础性生态用地与建设用地穿插布局、相互协调,保留与扩大村庄之间的“绿心”、“绿带”,扩展乡镇生产与生活绿色开放空间。 (二)土地生态规划规模范围和措施 1、土地生态规划规模范围 规划期内经过农田林网建设,汤河、羑河以及汤屯公路防护林建设等多途径安排生态用地约60公顷,生态用地总面积将达到172.31公顷。 2、土地生态规划的措施 针对部分地区农田区田块零散、农田灌溉条件差、中低产田分布广等特点,加强粮食核心区的农田林网建设,构建良好的农田生态屏障;加大粮食核心区农田整治力度,大力加强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全面推广测土培肥技术及水肥耦合一体化施肥技术,防止污染,提高核心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土地整治项目安排 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村庄整治潜力,落实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整治项目的位置、范围、规模。规划到 对全乡农村居民点整理总规模为24.49公顷,其中补充耕地面积23.24公顷,农村道路1.25公顷;规划到2020年对全乡农村居民点整理总规模为265.82公顷,其中补充耕地面积158.92公顷,农村道路16.82公顷,林地90.08公顷,土地复垦8.19公顷,其中补充耕地7.88公顷,农村道路0.31公顷。白营乡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具体详见表4-1、表4-2、表4-3。 表4-1白营乡规划期内土地整理重点项目汇总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涉及村庄 项目规模 (公顷) 新增耕地面积(公顷) 新增林地 (公顷) 新增农村道路(公顷) 备注 农村居民点整理 北陈王 2.74 2.59 0.00 0.15 近期 徐庄村 1.26 1.19 0.00 0.07 后湾张村 6.33 5.97 0.00 0.36 南店村 1.16 1.09 0.00 0.07 北店村 2.32 2.19 0.00 0.13 西木佛村 0.89 0.89 0.00 0.00 东木佛村 0.9 0.9 0.00 0.00 小张盖村 1.48 1.4 0.00 0.08 西隆化村 7.41 7.02 0.00 0.39 合计 24.49 23.24 0.00 1.25 表4-2白营乡规划期内土地复垦重点项目汇总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涉及村庄 项目规模 (公顷) 新增耕地面积(公顷) 新增林地 (公顷) 新增农村道路(公顷) 备注 土地复垦 北陈王 3.66 3.51 0.00 0.15 远期 北陈王 3.56 3.40 0.00 0.16 后湾张 0.24 0.24 0.00 0.00 大张盖 0.73 0.73 0.00 0.00 合计 8.19 7.48 0.00 0.31 表4-3白营乡规划期内土地整理重点项目汇总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涉及村庄 项目规模 (公顷) 新增耕地面积(公顷) 新增林地 (公顷) 新增农村道路(公顷) 备注 农村居民点整理 徐庄村 11.56 10.73 0.00 0.83 远期 花耳庄 7.60 7.03 0.00 0.57 小张盖 6.34 5.93 0.00 0.41 张官屯 0.67 0.67 0.00 0.00 北店村 8.50 7.05 0.00 1.45 西隆化 19.72 16.87 0.00 2.85 东木佛 14.50 12.51 0.00 1.99 西石得 9.50 8.00 0.00 1.50 南陈王 32.71 30.61 0.00 2.10 仝庄村 19.50 18.82 0.00 0.68 大付庄 13.90 12.01 0.00 1.89 南店村 6.75 5.45 0.00 1.30 合计 151.25 135.68 0.00 15.57 农村居民点整理 闻石得 12.91 0.00 12.91 0.00 尧石得 19.1 0.00 19.1 0.00 西木佛 28.5 0.00 28.5 0.00 后湾张 7.8 0.00 7.8 0.00 代村 10.6 0.00 10.6 0.00 胡营村 5.87 0.00 5.87 0.00 李营村 5.3 0.00 5.3 0.00 合计 90.08 0.00 90.08 0.00 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 优化配置各类土地资源,保护全乡现有耕地,协调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按照土地的基本用途和利用管制措施的不同,把全乡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和林业用地区六个土地用途分区。 一、土地用途分区原则 (一)土地用途和土地保护、限制、管理措施的相对一致性。 (二)体现土地利用适宜性。 (三)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四)有利于规划实施及管理。 二、土地用途分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主要对耕地及其它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期该区土地总面积为1836.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15%,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65.84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96.15%。广泛分布于全乡各个村镇。 管制规则: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它农业设施的建设;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应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它非农建设项目;在不突破规划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列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不再补划,简化相应用地报批程序。 (二)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期该区土地总面积为854.4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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