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质量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力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专家的资格认定、质量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及质量专家库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品质部负责质量专家的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对公司质量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2、 负责组织对质量专家的培训、考核、日常质量工作等;
3、 负责监督质量专家的随机抽取,选定工作;
4、 监督质检工作,制止和纠正质量专家在质检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第四条 公司质量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工程建设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掌握建设工程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集团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3、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4、取得内审员证人员;
第五条 质量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 接受品质部的聘请,担任质量事故组委会成员;
2、 了解、熟悉与质量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数据及技术资料;
3、 根据集团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和问责,不受任何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4、 对事故过程有疑义的问题,有权要求责任人做出解释;
5、 取得参加质量事故评审的劳动报酬;
6、 对质量专家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 质量专家有以下义务:
1、质量专家库的专家被选为质量专家后不得无故推脱,确有困难不能参加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品评审的,2个工作日内必须以书面的请假方式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品质部,否则视为无故缺席评审行为。
2、参加评审工作的质量专家需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审,不得有徇私的行为;
3、依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规定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品进行系统地评审,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公司内审员,负责年度内审工作的完成,做好审核阶段的内审记录,编写《不合格项报告》,具体工作程序见《内审控制程序》;
5、不得将自己的意图强加于其他质量专家。
6、公司办公例会要求督办质量工作,品质部将根据《质量专家库人员》,组织成立专项审核小组,评审结果经主管领导审核,将以质量通报形式上传公司内网。奖罚情况在每月质量讲评中体现。
第七条 质量专家因身体情况、工作态度、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原因不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停止担任质量专家,并从质量专家库中除名。
第八条 公司质量专家库名单随人员流动情况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每年三月为质量专家库新质量专家申报时间,由各项目部、各职能管理部门统一申报,由品质部审核,报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进库。
第九条 评审活动奖罚:
1、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每次出席评审的质量专家按照每人每次100元给予评审报酬,评审报酬每年年底根据品质部统计的质量专家出席情况发放。
2、每年底,公司结合质量专家出席率、评审质量、评审效率等因素,进行“优秀质量专家”评定,对于一、二、三等优秀质量专家分别给予400元、300元、200元的物质奖励。
3、年底根据品质部统计的评审活动结果,如果一年内无故缺席评审活动三次(含三次)以上的,扣除该质量专家本年度所有评审报酬并对该质量专家予以除名,对质量专家所在部门给予1000元处罚。
第十条 附则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品质部,并根据运作情况进行修订;
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编制部门
编制人
审核
批准
品质部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质量专家库名单
专 业
质量专家名单
建筑设计、施工类
建筑设计、安装类
营销、品牌类
物业类
成本、造价类
质量内审员
备注:公司质量专家库名单随人员流动而变更,每年3月进行调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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