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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收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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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一节 收入 一、收入的定义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四)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三、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 (一)一般销售 (二)销售折扣与折让 (三)销售退回 (四)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 例:2007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56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假设甲公司发出商品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款为340万元,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款340万元。 当R=7%时,400×4.1002=1640.08 当R=8%时,400×3.9927=1597.08 采用插入法得出R=7.93% 2007年1月1日: 借:长期应收款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销)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007年1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各年确认的利息收入如下: 2007:1600×7.93%=126.88 2008:1326.88×7.93%=105.22 2009:1032.1×7.93%=81.85 2010:713.95×7.93%=56.62 2011:400-126.88-105.22-81.85-56.62=29.43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四、主营业务成本 五、营业税金及附加 六、其他业务收入 (一)材料销售 (二)租金收入 固定资产出租 无形资产出租 包装物出租 (三)没收押金 七、其他业务成本 第二节 费用 一、管理费用 二、财务费用 三、销售费用 第三节 利润 一、利润总额的组成 二、营业外收支 (一)营业外收入 包括:现金盘盈、罚款收入、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净收益、无法支付的应付款、债务重组收益等。 (二)营业外支出 包括:罚款、赔款、违约金、滞纳金支出、捐赠支出、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非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赞助费支出等。 三、本年利润 例:A公司2009年12月份损益类账户结转前金额如下: 账户名称 借方 贷方 主营业务收入 4100万 主营业务成本 1350万 营业税金及附加 450万 管理费用 250万 财务费用 60万 销售费用 500万 其他业务收入 350万 其他业务成本 50万 投资收益 580万 营业外收入 90万 营业外支出 60万 借:主营业务收入 41 0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3 500 000 营业外收入 900 000 投资收益 5 800 000 贷:本年利润 51 200 000 借:本年利润 27 2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3 50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4 500 000 其他业务成本 500 000 管理费用 3 500 000 财务费用 600 000 销售费用 5 000 000 营业外支出 600 000 四、所得税费用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或-)调整项目 (一)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 1、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 2、按照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3、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并乘以所得税税率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并与期初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确认或转销的金额。 4、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 5、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二)举例 例:A公司2009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2400万元,所得税税率25%,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1、2009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1200万元,使用期限10年,净残值为0 ,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400万元,假设按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 3、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3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违反环保规定应支付罚款200万元。 5、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万元。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2400+120+400-300+200+60=2880万元 应交所得税=2880×25%=72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20+60)×25%=4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300×25%=75万元 所得税费用=720+75-45=75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0000 例:期末将“所得税费用”账户余额转入到“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五、利润分配 例:年末A公司将本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转入到“利润分配”账户。 借:本年利润 1650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650万 税后利润分配的顺序 1.弥补亏损 2.提取盈余公积 例:A公司按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165万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65万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例:A公司决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800万元。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800万 贷:应付利润(应付股利) 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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