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预决算编制及审核作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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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率,合理地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的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等需确定费用的审核工作的管理,研发、营销等非工程类预结算工作可参照执行。
3.
定义
3.1预算:指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招投标资料、现行预算定额及有关文件编制的单位工程建设费用文件,是成本控制的依据。
3.2结算:指工程完工后,根据竣工图纸、会议纪要、变更签证、工程合同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
4.
职责
4.1成控管理部
4.1.1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4.1.2负责工程预算、补充预算和结算的复审工作。
4.1.3负责填报《竣工结算造价协议书》和《工程合同结算审批表》。
4.1.4负责工程预算、补充预算和结算的编制、审核。
4.1.5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费用的审核工作。
4.2 工程管理部
4.2.1负责提供预算的工程进度安排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
4.2.2负责核实签证工程量,报成控管理部复核。
4.2.3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书并收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负责审核确认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2.4负责填报竣工时的《工程结算通知书》、《竣工验收单》、《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
4.2.5负责将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其它与招投标相关文件、合同条件等资料交接给成控管理部。
4.2.6负责提供工程管理部主办的前期类合同结算的《非工程类合同结算交接单》。
4.3研发部
4.3.1负责提供方案、有效的施工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
4.3.2负责审核签发设计变更。
4.3.3当部门主办的设计合同结算时,负责提供相应的《设计类合同结算工作交接单》。
4.4 客户服务中心
4.4.1负责办理保修结算初审,并报成控管理部复核。
4.4.2负责办理维修工程预算、结算工作初审,报成控管理部复核。
5.
工作程序
5.1 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核
5.1.1研发部提供详细的施工图,工程管理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等措施方案。由施工方编制工程预算书,成控管理部项目成本人员审核工程预算书。
5.1.2在审核过程中,成控管理部项目成本审核人员要标注、落实、调整施工图中标注不清、前后矛盾、缺项、漏项等问题,以减少或避免设计变更及签证。
5.1.3工程预算确定后,成控管理部项目成本审核人员填写《合同造价审定单》,并申报内部复核和批准。
5.1.4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造价审定单》流程审批,根据造价的不同确定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复核,双方在《合同造价审定单》上注明核定费用,并由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
5.1.5工程预算价经公司批准后,工程管理部依据审定价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将审定后的工程预算作为合同附件。
5.2 变更、签证预算编制及审核
5.2.1工程管理部负责核实签证工程量。
5.2.2供方根据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工程量编制补充预算书,成控管理部项目成本人员对补充预算书进行审核,填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价格审定单》,并报成控管理部复审。
5.2.3变更、签证预算经公司批准后,成控管理部项目成本负责存档并发给供方,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5.3 办理工程结算
5.3.1竣工结算资料内容
5.3.1.1.招标、投标文件(非招标项目的委托书或呈文报告);
5.3.1.2.定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5.3.1.3.确定合同价格的清单等;
5.3.1.4.合同审批表和合同条件;
5.3.1.5.所有变更、签证及审定的预算书;
5.3.1.6.与合同结算相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程通知单等;
5.3.1.7.工程竣工验收单、结算移交表;
5.3.1.8.供方提供的结算明细表和汇总表;
5.3.1.9.结算通知书。
5.3.1.9.1工程竣工后,工程管理部汇总竣工结算资料,成控管理部项目成本人员按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原则和结算计价方式审核结算价。
5.3.1.9.2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确定。
5.3.1.9.3在审核结算价时与供方核对合同约定的甲供材料、工期奖罚、质量奖罚、安全奖罚、扣款项目、配合 管理费、总包服务费、保修金等费用,在结算价中调增减。
5.3.1.9.4成控管理部项目成本完成结算价初审后,应填写《工程合同结算审批表》,并整理出目录,报财务部办理竣工结算。
5.3.1.9.5竣工结算价经公司审核程序批准后,合同双方签订《竣工结算造价协议书》,工程管理部根据结算协议办理付款。
5.4工程保修款支付
5.4.1工程保修款支付主办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如工程管理部撤销则主办部门为客户服务中心。
5.4.2工程保修期满后,由供方向工程管理部或客户服务中心提供保修结算资料,开始办理保修结算。提出资料如下:
5.4.2.1.竣工造价协议书。
5.4.2.2.保修付款申请书,特别项目可以要求提供验收(备案)资料。
5.4.2.2.1工程管理部或客户服务中心根据保修记录,明确有无相关扣款,填写《工程保修验收单》,供方签字认可。
5.4.2.2.2工程管理部或客户服务中心汇总保修付款资料,核实保修记录及有无相关扣款,保修金扣除应扣款项后即为保修款支付价。
5.4.2.2.3成控管理部对保修款数额进行复核。
5.5 工程结算复核
为避免和减少结算过程中的错漏,提高工程结算质量,工程结算必须经过初审、复核程序。
6.
相关文件
6.1《集团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7.
相关记录
7.1《合同造价审定单》
7.2《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价格审定单》
7.3《工程合同结算审批表》
7.4《设计合同结算审批表》
7.5《竣工结算造价协议书》
7.6《工程保修验收单》
7.7《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
7.8《工程结算通知书》
7.9《非工程类合同结算交接单》
7.10《设计类合同结算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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