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合金职业健康安全及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铁合金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操作总则。本标准适用于铁合金生产企业所有职工。2一般要求2.1凡铁合金生产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听从指挥,接受监督。2.2新入公司、调转入公司、岗位变动的职工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分厂级(专业级)教育、岗位级(班组)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许进行上岗操作。2.3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2.4凡进入公司实习、代培、参观学习人员要经过安全技术操作总则教育后再进入现场,并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2.5凡发生一切紧
2、急事故(重伤以上人为事故以及火灾,重大设备事故等),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护现场,并用快速办法报告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工会等部门,并报告主管生产副总,以便及时处理。3生产安全规定3.1进入工作现场、工作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工发辫要卷入帽内。3.2进入工作岗位要认真执行安全确认制,在岗位操作(或检修)过程中所使用设备或人的行为必须按工艺(或检修)规定进行仔细检杳,直到认为确实安全、无任何危险时,方可进行操作(或检修)。3.3 进入危险场所工作时,单位负责人必须向作业人员交代清楚,做好安全确认,要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3.4设备运转部分、电气导电部位要设有安全防护装置。设备在运行中或带
3、电时,严禁进行修理、清扫、注油,不准靠近其危险部位。3.5 工作中发现设备有缺陷,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而后方可继续进行操作。3.6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告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收,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3.7安全通道要畅通,平台、吊桥要设防护栏杆。地下沟、管、坑、井必须有牢固的盖板,以防行人坠落。3.8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挪用。3.9工作现场实行定置管理。场地要平整清洁。3.10进入车间后,不准在起重吊物下停留或通过,要避开起重机械行走作业区。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
4、物体。3.11用大锤打击物体时禁止戴手套,要检查锤头是否牢固,并确保与周围的人或设施有足够的距离。3.12搬远机器设备和重大物件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必要时由起重工处理。搬运物品及捣料时,要从上至下逐层进行。3.13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3.14工作场所黑暗的地方要配置足够的照明,检查用的照明灯(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24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的地方工作所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伏。3.15禁止乱拉电线设置临时照明,特殊情况要经主管部门批准,线路要规整,安全可靠。3.16 电气作业人员在有电场
5、合下,不准一人独自操作,应有同工种人员进行监护。3.17接近电线或导电部位工作时,先断电源,切断处挂警告牌,以防误操作送电,断电后要详细检查,确认线路无电时再操作,并有接地、接零保护装置。3.18严禁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分厂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高压带电作业必须戴绝缘手套,绝缘靴等防护品和采取其他防护措施。3.19任何人不得乱动非本岗位所属的电气设备,如有问题必须找值班电工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合、拉电源开关。3.20变压站、配电室、空压机房、锅炉房、油泵房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淮严禁入内。3.21 起重机作业时要设专人进行指挥,不得多人指挥,并严格执行“十不吊”。3
6、.22临时改建、扩建的小型工程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同一地点不同工种交叉作业时,要签订安全协议,采取安全措施,并设专人指挥。3.23进行土方作业时必须由动力主管部门开“动土证”,并注意不要损坏地下管线、电缆等设施。掘深一米以下时要保留适当的坡度,并在周围设置围栏,红灯信号。3.24搬运物品及捣料时,要从上至下逐层进行。3.25在炉内或地沟工作时,外面要有人监护,要及时了解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3.26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挪用。4交通安全规定4.1 凡进入公司区域要遵守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2非司机严禁驾驶各种车辆,司机严禁酒后驾车。4
7、.3公司区主要铁路道口要设栏杆和信号标志,并设专人看守。无人看守道口设警告牌,未经允许,不准私设道口。4.4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过道口不得钻杆抢道,通过无人看守道口要“一停、二看、三通过”。4.5不经公司领导和运输部门批准,不得在铁路线两侧及公司内道路两旁施工。4.6铁路线轨枕头两侧1.5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2米以内木得挖掘,公司内施工要留出通道,竣工后要及时整平。4.7随车押运货物时要注意防止车上物件由于撞击、打压损坏或由此引起伤亡事故。押运危险品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厢内不得坐人。4.8 一切行人不得在铁轨上坐卧、休息、不准顺铁路轨枕行走。4.9不得在行进的车辆中拣垃圾、拣
8、铁。4.10 公司内工作场所、办公室、休息室不得停放自行车。5 劳动纪律规定5.1 班前四小时内不得饮酒,注意劳逸结合,工作要精力集中。5.2不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也不得代替别人工作。5.3不得脱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睡觉以及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4工作时间不许打闹,工作场所不许看书,看报(工余时间除外)。因打闹而引起的伤亡事故,不按工伤事故处理。5.5身体不舒服,不能坚持工作要治疗。医生开了休息诊断书要立即休息。5.6多人一起工作时,要由一人担任指挥,要有良好的工作秩序。5.7用过的工具要放回原处并保持完好,损坏要及时报告负责人,以便及时修复。5.8班组无权外派人员做临
9、时工作,工作需要时必须经分公司领导批准。5.9交接班的职工要按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执行。5.10爱护公司区安全标志,不得损坏。6 劳动保护规定6.1工作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工发辫要卷入帽内。6.2在有尘有毒昀场所工作必须戴好口罩或防毒面具。6.3对剧毒、放射性物品要严加管理,专人负责。6.4为保护女工身体健康,不宜安排重体力劳动,在女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安排适当的工作。7防火、防爆、防毒规定7.1 进公司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7.2防火设备及用具非因救火不得擅自动用,必须保持完好。7.3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动火或逗留,非有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7.4在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必
10、须同保卫部门联系,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后持动火证方可进行作业。7.5在煤气设备、煤气管道等以及与其接触或相邻的设备或危险区域检修时。作业前必须检测煤气浓度,采取安全措施后并按有关规定执行。7.6不得一人到有煤气危险的区域工作。7.7煤气设备、煤气管道、煤气阀门等要杜绝泄漏。7.8发生煤气中毒情况要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或义务防护员进行抢救,并保护好现场。7.9禁止把液态金属、矿渣倒在潮湿的地方或把冷却潮湿的物品投入炙热的金属液体中,以防爆炸。7.10爆破时要严格遵守公安部“爆破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对于雷管、炸药、导火索必须设专人保管,爆破前要有安全措施和预案。7.11木同介质的气瓶不能一起贮运,存放
11、气瓶的温度不得超过35。7.12各种气瓶要有瓶帽、防震圈和安全阀(爆破片),氧气瓶要严防油污。7.13使用氧气瓶必须做到:7.13.1禁止敲击、碰撞、划痕;7.13.2气瓶不能靠近火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7.13.3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7.13.4用后的气瓶要保留一定的余压,氧气瓶要留有0.10.2MPa(12 kg/cm2)余压,乙炔气瓶要留有0. 050.1 MPa (0. 51 kg/cm2)余压。7.14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7.15氧气搬运时必须做到:7.15.1要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7.15.2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
12、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7.15.3易燃易爆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7.15.4装卸工不得乘于车中汽瓶上。7.16 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7.17每座工业锅炉必须设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和排污阀,并且定期校验,保持灵敏、可靠。7.18工业锅炉要有保养、检修和水压监控制度。7.19电气设备和油类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搬告火警,不得用水灭火,要用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8预防触电规定8.1 从事电气工作,应根据具体条件佩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8.2 电气作业人员在有电场合下,不得一人独自操作,应有同工种人员进行监护,执行“高级工监护,低级工操作”的
13、原则。并首先与有关部门、人员取得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8.3非指定人员或非本岗位电工严禁操作或修理电气设备。8.4到变电所、主变电室以及线路工作时,必须遵守工作票或挂牌制度,并首先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8.5接近电线或导电部位工作时,先断电源,切断处挂警告牌,以防误操作送电,断电后要详细检查,确认线路无电时再操作,并有接地、接零保护装置。8.6严禁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分公司领导和机动处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高压带电作业必须戴绝缘手套,绝缘靴等防护品和采取其他防护措施。8.7 电气设备的外壳、支架、配电盘等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8.8 电气设备必须采用合格
14、的设备,设备的安装要符合电气安装标准,并定期检查校验,保证安全可靠。8.9禁止乱拉电线设置临时照明,特殊情况要经设备部批准,线路要规整,安全可靠。8.10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拉开屯源开关,采用必要的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发现呼吸停止时应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报告医院组织抢救,严禁注射肾腺素。8.11 任何人不得乱动非本岗位所属的电气设备,如有问题必须找值班电工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合、拉电源开关。9高处作业规定9.1 二米以上为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或安全绳,绳子要系在牢固的建筑物或脚手架上,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并合理的设置安全网。9.2从事高处作业前要做好身体检查,有禁忌病者不准进行高处
15、作业。9.3脚手架、跳板、工作台要经过班组长、工段长或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标准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有雪、冰要清理干净,要有防滑措施。9.4脚手架上禁止放过多、过重的材料和物件,在脚手架上工作的人员不能过多或集中。9.5钢丝绳必须经常检查,合理使用,安全可靠。9.6拆卸脚手架时必须从上至下逐层拆除,不准抛、扔,防止伤人。9.7升、降作业时应设专人负责、专人指挥,并设保护装置,升降机下严禁站人。9.8卷扬机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9.9高处作业必须注意高空电线和周围超高物件。9.10进行高处串瓦等作业时,必须确认屋面安全状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9.11 高处作业周的工
16、具、零件等要放在工具袋中,禁止上下乱扔。9.12高处有人作业时,下面应设“禁止通行”的标志牌,设专人监护。10职业卫生规定10.1 进入岗位前,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护目镜、绝缘模压皮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方可进行现场作业。10.2劳动防护用品发生损坏失去防护功能后,应及时更换,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失效的防护用品。10.3进入现场作业前,要对现场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安全确认。10.4进入现场巡视时,要对现场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安全确认。10.5进入煤气区域巡检时,应佩戴好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如发现报警时,要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按程序逐级上报处理。10.6经常对一
17、氧化碳报警器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逐级上报处理。10.7经常对防暑降温、通风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逐级上报处理。10.8作业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通风,发现垃圾及时清理,工具、物品定置摆放。10.9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及时上报。10.10夏季生产要注意防暑降温,平时多饮水,保持个人卫生,注意劳逸结合,增强身体抵抗力。附录确认制: 确认制是指操作者在岗位操作过程中,对所使用的设备、岗位、环境条件、人的行为进行安全认定,直到认为确实无任何危险后,方可进行操作的制度。挂牌制: 挂牌制是指在设备运行、检修过程中为保证操作者安全而在明显的断开点、危险点及危及人身安全的各处,挂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提示牌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