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合金职业健康安全及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合金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操作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铁合金生产企业所有职工。 2一般要求 2.1凡铁合金生产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听从指挥,接受监督。 2.2新入公司、调转入公司、岗位变动的职工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分厂级(专业级)教育、岗位级(班组)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许进行上岗操作。 2.3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 可上岗操作。 2.4凡进入公司实习、代培、参观学习人员要经过《安全技术操作总则》教育后再进入现场, 并严格遵
2、守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5凡发生一切紧急事故(重伤以上人为事故以及火灾,重大设备事故等),要立即报告主 管领导,保护现场,并用快速办法报告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工会等部门,并报告主管 生产副总,以便及时处理。 3生产安全规定 3.1进入工作现场、工作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工发辫要卷入帽内。 3.2进入工作岗位要认真执行安全确认制,在岗位操作(或检修)过程中所使用设备或人的 行为必须按工艺(或检修)规定进行仔细检杳,直到认为确实安全、无任何危险时,方可进行操作(或检修)。 3.3 进入危险场所工作时,单位负责人必须向作业人员交代清楚,做好安全确认,要采取 安全可靠
3、的防范措施。 3.4设备运转部分、电气导电部位要设有安全防护装置。设备在运行中或带电时,严禁进 行修理、清扫、注油,不准靠近其危险部位。 3.5 工作中发现设备有缺陷,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而后方可继续进行操作。 3.6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告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收,非工 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 3.7安全通道要畅通,平台、吊桥要设防护栏杆。地下沟、管、坑、井必须有牢固的盖板, 以防行人坠落。 3.8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 或挪用。 3.9工作现场实行定
4、置管理。场地要平整清洁。 3.10进入车间后,不准在起重吊物下停留或通过,要避开起重机械行走作业区。严禁任何 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体。 3.11用大锤打击物体时禁止戴手套,要检查锤头是否牢固,并确保与周围的人或设施有足 够的距离。 3.12搬远机器设备和重大物件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必要时由起重工处理。搬运物品 及捣料时,要从上至下逐层进行。 3.13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 外的设备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3.14工作场所黑暗的地方要配置足够的照明,检查用的照明灯(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24 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
5、湿的地方工作所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伏。 3.15禁止乱拉电线设置临时照明,特殊情况要经主管部门批准,线路要规整,安全可靠。 3.16 电气作业人员在有电场合下,不准一人独自操作,应有同工种人员进行监护。 3.17接近电线或导电部位工作时,先断电源,切断处挂警告牌,以防误操作送电,断电后 要详细检查,确认线路无电时再操作,并有接地、接零保护装置。 3.18严禁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分厂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高压带电作业必须戴绝缘手套,绝缘靴等防护品和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3.19任何人不得乱动非本岗位所属的电气设备,如有问题必须找值班电工进行处理,不
6、得 私自合、拉电源开关。 3.20变压站、配电室、空压机房、锅炉房、油泵房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淮严禁 入内。 3.21 起重机作业时要设专人进行指挥,不得多人指挥,并严格执行“十不吊”。 3.22临时改建、扩建的小型工程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同一地点不同工种交叉作业时, 要签订安全协议,采取安全措施,并设专人指挥。 3.23进行土方作业时必须由动力主管部门开“动土证”,并注意不要损坏地下管线、电缆 等设施。掘深一米以下时要保留适当的坡度,并在周围设置围栏,红灯信号。 3.24搬运物品及捣料时,要从上至下逐层进行。 3.25在炉内或地沟工作时,外面要有人监护,要及时了
7、解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 3.26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 或挪用。 4交通安全规定 4.1 凡进入公司区域要遵守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4.2非司机严禁驾驶各种车辆,司机严禁酒后驾车。 4.3公司区主要铁路道口要设栏杆和信号标志,并设专人看守。无人看守道口设警告牌,未经允许,不准私设道口。 4.4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过道口不得钻杆抢道,通过无人看守道口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4.5不经公司领导和运输部门批准,不得在铁路线两侧及公司内道路两旁施工。 4.6铁路线轨枕头两侧1.5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2米以内木得挖掘,公司内施工要
8、留出通 道,竣工后要及时整平。 4.7随车押运货物时要注意防止车上物件由于撞击、打压损坏或由此引起伤亡事故。押运危险品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厢内不得坐人。 4.8 一切行人不得在铁轨上坐卧、休息、不准顺铁路轨枕行走。 4.9不得在行进的车辆中拣垃圾、拣铁。 4.10 公司内工作场所、办公室、休息室不得停放自行车。 5 劳动纪律规定 5.1 班前四小时内不得饮酒,注意劳逸结合,工作要精力集中。 5.2不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也不得代替别人工作。 5.3不得脱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睡觉以及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4工作时间不许打闹,工作场
9、所不许看书,看报(工余时间除外)。因打闹而引起的伤亡事故,不按工伤事故处理。 5.5身体不舒服,不能坚持工作要治疗。医生开了休息诊断书要立即休息。 5.6多人一起工作时,要由一人担任指挥,要有良好的工作秩序。 5.7用过的工具要放回原处并保持完好,损坏要及时报告负责人,以便及时修复。 5.8班组无权外派人员做临时工作,工作需要时必须经分公司领导批准。 5.9交接班的职工要按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执行。 5.10爱护公司区安全标志,不得损坏。 6 劳动保护规定 6.1工作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工发辫要卷入帽内。 6.2在有尘有毒昀场所工作必须戴好口罩或防毒面具。 6.3
10、对剧毒、放射性物品要严加管理,专人负责。 6.4为保护女工身体健康,不宜安排重体力劳动,在女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安排适当的工作。 7防火、防爆、防毒规定 7.1 进公司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7.2防火设备及用具非因救火不得擅自动用,必须保持完好。 7.3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动火或逗留,非有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7.4在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必须同保卫部门联系,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后持动火证方可进行作业。 7.5在煤气设备、煤气管道等以及与其接触或相邻的设备或危险区域检修时。作业前必须检测煤气浓度,采取安全措施后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7.6不得一人到有煤气危险的区域工作。
11、 7.7煤气设备、煤气管道、煤气阀门等要杜绝泄漏。 7.8发生煤气中毒情况要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或义务防护员进行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7.9禁止把液态金属、矿渣倒在潮湿的地方或把冷却潮湿的物品投入炙热的金属液体中,以防爆炸。 7.10爆破时要严格遵守公安部“爆破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对于雷管、炸药、导火索必须设专人保管,爆破前要有安全措施和预案。 7.11木同介质的气瓶不能一起贮运,存放气瓶的温度不得超过35℃。 7.12各种气瓶要有瓶帽、防震圈和安全阀(爆破片),氧气瓶要严防油污。 7.13使用氧气瓶必须做到: 7.13.1禁止敲击、碰撞、划痕; 7.13.2气瓶不能靠近火源,
12、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 7.13.3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7.13.4用后的气瓶要保留一定的余压,氧气瓶要留有0.1~0.2MPa(1~2 kg/cm2)余压,乙炔气瓶要留有0. 05~0.1 MPa (0. 5~1 kg/cm2)余压。 7.14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15氧气搬运时必须做到: 7.15.1要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7.15.2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7.15.3易燃易爆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 7.15.4装卸工不得乘于车中汽瓶上
13、 7.16 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 7.17每座工业锅炉必须设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和排污阀,并且定期校验,保持灵敏、 可靠。 7.18工业锅炉要有保养、检修和水压监控制度。 7.19电气设备和油类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搬告火警,不得用水灭火,要用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 8预防触电规定 8.1 从事电气工作,应根据具体条件佩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 8.2 电气作业人员在有电场合下,不得一人独自操作,应有同工种人员进行监护,执行“高级工监护,低级工操作”的原则。并首先与有关部门、人员取得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 8.3非指定人员或非本岗位电工严禁操作或修理电气设备
14、 8.4到变电所、主变电室以及线路工作时,必须遵守工作票或挂牌制度,并首先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 8.5接近电线或导电部位工作时,先断电源,切断处挂警告牌,以防误操作送电,断电后要详细检查,确认线路无电时再操作,并有接地、接零保护装置。 8.6严禁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分公司领导和机动处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高压带电作业必须戴绝缘手套,绝缘靴等防护品和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8.7 电气设备的外壳、支架、配电盘等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8.8 电气设备必须采用合格的设备,设备的安装要符合电气安装标准,并定期检查校验,保证安全可靠。 8.9禁止乱拉电线
15、设置临时照明,特殊情况要经设备部批准,线路要规整,安全可靠。 8.10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拉开屯源开关,采用必要的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发现呼吸停止时应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报告医院组织抢救,严禁注射肾腺素。 8.11 任何人不得乱动非本岗位所属的电气设备,如有问题必须找值班电工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合、拉电源开关。 9高处作业规定 9.1 二米以上为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或安全绳,绳子要系在牢固的建筑物或脚手架上,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并合理的设置安全网。 9.2从事高处作业前要做好身体检查,有禁忌病者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9.3脚手架、跳板、工作台要经过班组长、工段长或安全管理
16、人员按规定标准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有雪、冰要清理干净,要有防滑措施。 9.4脚手架上禁止放过多、过重的材料和物件,在脚手架上工作的人员不能过多或集中。 9.5钢丝绳必须经常检查,合理使用,安全可靠。 9.6拆卸脚手架时必须从上至下逐层拆除,不准抛、扔,防止伤人。 9.7升、降作业时应设专人负责、专人指挥,并设保护装置,升降机下严禁站人。 9.8卷扬机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9.9高处作业必须注意高空电线和周围超高物件。 9.10进行高处串瓦等作业时,必须确认屋面安全状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9.11 高处作业周的工具、零件等要放在工具袋中,禁止
17、上下乱扔。 9.12高处有人作业时,下面应设“禁止通行”的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10职业卫生规定 10.1 进入岗位前,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护目镜、绝缘模压皮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方可进行现场作业。 10.2劳动防护用品发生损坏失去防护功能后,应及时更换,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失效的防护用品。 10.3进入现场作业前,要对现场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安全确认。 10.4进入现场巡视时,要对现场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安全确认。 10.5进入煤气区域巡检时,应佩戴好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如发现报警时,要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按程序逐级上报处理。 10.6经常对
18、一氧化碳报警器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逐级上 报处理。 10.7经常对防暑降温、通风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逐级上报处理。 10.8作业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通风,发现垃圾及时清理,工具、物品定置摆放。 10.9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及时上报。 10.10夏季生产要注意防暑降温,平时多饮水,保持个人卫生,注意劳逸结合,增强身体抵抗力。 附录 确认制: 确认制是指操作者在岗位操作过程中,对所使用的设备、岗位、环境条件、人的行为进 行安全认定,直到认为确实无任何危险后,方可进行操作的制度。 挂牌制: 挂牌制是指在设备运行、检修过程中为保证操作者安全而在明显的断开点、危险点及危 及人身安全的各处,挂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提示牌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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