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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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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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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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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 分类分级
1.6 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工作机构
2.4 体系框架
2.5 应急联动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3.2 应急处理
3.3 恢复与重建
3.4 信息发布
4 应急保障
4.1人力资源保障
4.2 财力保障
4.3 物资保障
4.4 医疗卫生保障
4.5交通运输保障
4.6 治安维护
4.7 装备保障
4.8 通讯保障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5.2 宣传教育
5.3 培训
5.4 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株洲南方宇航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公司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湖南省的有关规定、中航发动机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企业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
(2)预防为主,加强监控。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预防,强化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坚持预防和处理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业务部门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联系。
(4)依法管理,规范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办事,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5)提高素质,广泛参与。调动全公司和整个社区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公司、地方政府、社区、专业人员相结合的应对体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1.5 分级分类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公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事故、设备安全事故、火灾、厂区交通事故和质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集体上访事件等群体性事件;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6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全公司范围内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公司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和管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 任: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书记
成 员:公司领导、综合管理部、制造部、销售部、技术质量部等单位的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综管部部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公司应急办公室主任作为总协调人,协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应急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研究确定公司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分析总结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审定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项专项预案及应急保障预案;
(3)较大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在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协调重大、特大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
(4)协调与上级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部门的联系;
(5)当突发事件超出公司处理能力时,依程序请求地方政府部门支援。
2.2 办事机构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作为公司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指挥平台。
值班电话:
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执行公司应急委员会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公司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收集、研究各专业系统报送的相关信息,报送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对于特大、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根据应急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3)定期组织修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专项预案演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维护并保证指挥平台正常运转,发生突发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讯、预案和指挥场所等;
(5)承担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应急事项。
2.3 工作机构
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牵头成立各类相关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作为日常工作机构。
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的职责:
(1)制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其职能,完善公司应急体制,协助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看来站有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2)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指挥和处理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三层次的现场应急处理预案体系。
(4)各类突发事件主要负责部门分工如下:
序号
突发事件名称
主责部门
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
制造部
2
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制造部
3
厂区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制造部
4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综合管理部
5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制造部
6
大规模群体事件应急指挥部
综合管理部
2.4 体系框架
各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各职能单位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具体框架如下:
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
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厂内交通安全事故指挥部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
大规模群体事件应急指挥部
2.5 应急联动
预测公司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一般、较大突发事件时,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公司内部各种资源,积极处理突发事件。预测公司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时,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要及时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并开展与地方政府及周边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共同处理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各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可能发生突发的事件,完善预测与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公司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各自制定的预案及时开展部署工作,迅速通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当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时,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情况,根据时间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并及时将信息通报各相关部门预先做好准备。
3.1.1预警级别与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构,对可能发生和能够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一般划分为四级: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能够经过电子屏、报刊、通讯、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单位通知等方式进行。
各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依照以上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在各自制定的预案中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具体加以细化。
预警级别首先由主要承担突发事件处理的专项指挥部依照各自制定的预案所确定的等级提出预警建议,并报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重大级别以上的预警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一般级别突发事件的预警由提出预警建议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较大级别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的发布或宣布取消需报请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重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的发布或宣布取消需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发布或宣布取消。
预警发布后,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部门应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依据发布的预警界别,适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履行各自承担的职责。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3.2 应急处理
3.2.1 信息报告
一般突发事件发生有限有主要承担突发事件处理的专项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依照各自制定预案立即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并报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较大级别突发事件的发生立即向上级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3.2.2 应急响应
3.2.2.1 分级响应
(1)重大、特大突发事件(Ⅰ、Ⅱ级):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报上级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指挥部,由上级或地方政府领导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公司党政一把手任执行总指挥,负责具体的指挥和处理工作。
(2)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报请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党政一把手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由公司党政一把手担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分管领导人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理工作。
(3)一般性突发事件(Ⅳ级):报请公司应急管理管理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由其担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突发事件主要负责部门领导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理工作。
3.2.3基本应急处理
(1)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发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理”的要求,成立由各部门领导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武装保卫、消防安全、医疗救护等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秩序,做好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理方案。
(3)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理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理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4)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根据事件类别向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或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请求,由市委市政府协助调配其它应急资源参与处理工作。同时及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周边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经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5)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各单位和部门,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理的相关部门提供与应急处理相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实施应急处理、开展救援等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3.2.4扩大应急处理
(1)如果一般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测将要或已经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公司党政一把手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事件时,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批准,做好前期的应急处理工作。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统一领导,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2.5应急动员
依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社会动员的等级。在启动应急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和隔离等。公司范围内的动员,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报请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备案。同时会同政府宣传部门搞好宣传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3.2.6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理工作即可结束。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承担事件处理工作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现场指挥部,需将事件处理情况总结报告按事件等级报请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宣布结束;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可经过媒体向公众宣布应急结束消息。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理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受损家庭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和补偿,并提供心理援助;公司工会组织相关力量尽力进行帮助。主要部门组织有关力量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同时应立即展开保险理赔工作。对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领导下组织实施。
3.3.2调查与评估
相关部门要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与宣传报道工作,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司党群和企业文化部进行管理与协调。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及时上报,承担突发事件处理的负责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上报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对于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应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严格遵守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规定。
4 应急保障
4.1人力资源保障
(1)组建应急队伍
消防小分队、医疗救护小分队、防汛小分队及相关部门队伍是公司基本抢险队伍;民兵及预备役是公司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骨干力量。各专业应急部门要落实先期处理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
(2)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突发事件发生时,由事发单位按照预案调动自己的应急队伍进行处理。
较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原则,由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协调调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助执行。
(3)应急队伍演练
在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下,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专项突发事件的演练,各类应急队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生产,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并依据专项应急预案进行短期脱产培训。检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理能力,实现对突发事件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4.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公司每年按适当比例安排突发事件应急预备费,在一般支出预算中增设突发事件应急专项准备资金。
发生突发事件后,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门预算内部结构,削减部门支出预算,集中财力应对突发事件;二是公司总经理批准启动专项准备资金,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确保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应急专项资金和公共应急储备资金管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资金的使用监督和审计。突发事件发生后,重大资金动用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审批。
4.3物资保障
由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地方政府协调,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储备调配等事宜,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监督管理,确保应急救援时及时供应。
应急救援物资调用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地方政府统一协调,公司制造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4.4医疗卫生保障
公司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司的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医疗卫生救护工作。相关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并严密组织实施。
加强公共卫生系统的信息建设。准确掌握地方急救资源状况,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地区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长等,全面提高公司公共卫生管理和处理能力。
4.5交通运输保障
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交通保障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队伍,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路线的畅通。必要时,请地方政府协调解决。
4.6治安维护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综合管理部、和属地公安部门及民兵、民兵预备役、武警负责治安保障,立即在救灾现场设立警戒区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做好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若现场有起火、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发生,现场处理人员要紧急通知有关部门实施灭火、排爆、断电、断水、断气等措施,清除现场危险品,避免次生事件的出现。
4.7装备保障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救援业务需要,及时配备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保障各类相关事件的抢险和救援。建立健全救援和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的准确与高效。
4.8 通讯保障
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公司综合部负责,各相关单位参与,按应急指挥管理要求整合公司公司应急指挥通讯网络系统。建立公司稳定可靠应急通讯系统。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各专项预案,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组织专项性应急演练,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讯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应急预案演练应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经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解决协调和处理的程序,识别应急资源要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5.2宣传教育
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教育规划。公司各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充分利用电视、南方动力报、公司局域网等媒体,开展危机预防和管理教育,增强职工和居民危机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5.3培训
(1)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牵头,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要有计划地对应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能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和管理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2)职工的培训
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培训。将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以增强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5.4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处理、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将给予表彰;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实际情况的或者在应急处理、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将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6附则
本预案由综合管理部按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各项要求,负责制定、审定。总体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各专项预案由各突发事件的主要负责部门,依据突发事件分工,根据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对各专项预案的规定,分别制定和修订。并报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总体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经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本预案经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讨论经过,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发布。由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修订和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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