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A3.9
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苏州市高新区牌楼路工程一标 编号:A3.9 -
致:镇江方圆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兹报验:
□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2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3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4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5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6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7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8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本次申报内容系第 1 次申报,申报内容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已批准。
附件: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 日期: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承包单位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提前7日提出本报审表。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苏州市高新区牌楼路工程一标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总监:
苏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高新区牌楼路工程一标项目部
2009年3月
目 录
一、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方案编审制度
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 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五、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 安全检查制度
七、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 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九、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方案编审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图内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物料整齐,排水畅通,符合安全文明要求。
2、在施工中如碰到特种作业或较易发生事故的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批准并签字,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4、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在工程施工进行过程中如有更改,须经原审批者同意。
5、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各职能部门均应备案,并由各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实行监督检查。
6、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方案应一式多份,项目部资料用一份,施工负责人一份,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存档一份。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进行。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需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计划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须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执行,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5、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状况由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公司安全处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监督执行。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标准》规定的法定工作,必须认真执厅。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即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部份工程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4、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一般由工地安全员组织执行,工程项目经理、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监督其实施状况。
5、季节性施工、特殊作业环境等也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的情况,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梁作、设备的安装不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而且对以后的施工质量状况、安全状况、设备运转情况都起着决定作用。
1、架体、设备的安装必须在取得有认可的专项方案后,严格依据专项方案安装,如对安装方案有异议,须办好有关手续后才能更改。
2、架体、设备在安装前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手续完整后才能进行施工。
3、架体、设备的安装人员须持证上岗,上高作业的必须做到严禁喝酒、穿防滑鞋、,系安全带等。
4、架体、设备的验收单位必须是有资格单位或公司职能部门,设备在未经验收前不得使用,验收合格,须挂验收合格牌,并做好验收记录。
5、架体、设备等的验收人员必须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不能凭关系或马虎了事。
6、架体、设备等在验收后的验收记录应量化,验收后提出的整改内容必须经过认真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7、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具备各类证书,并由专业装拆资质的单位负责装拆,装拆单位应会同安全部门及项目部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并办好有关手续。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保养、维修制度
施工机具的进场验收、保养和维修不仅是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也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程序办理。
1、进场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要做好验收记录。
2、各种施工机具严禁使用到顺开关。
3、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操作、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4、严禁各类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5、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及操作工作。
6、机械操作人员每次操作使用机械前都必须对机械性能进行检测、验收,下班后须做好机具的班后工作。
7、电气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好电箱,机械发生故障时,须切断电源,由专人维修,经检验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施工。
8、各种施工机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大修保养,建立定期大修、维修保养制度。
六、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
1、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
2、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99标准,检查、评定结果要求打分,以量化形式呈现。
3、安全检查总公司除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分公司定期、不定期检查每个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半个月不少于二次。
4、安全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总公司大检查除现场消化外,每次检查后要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并列入档案。
5、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对于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整改工作。
6、在安全生产检查之后必须及时做好复查工作,复查重点是在检查中提出的要求整改内容,对于复查中发现整改不力者,要酌情处罚。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最主要手段,也是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里),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2、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3、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思想教育、知识教育、事故教育、法制教育等,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会面性、针对性、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4、安全教育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抓好五个时段的突击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工作环境较差或较危险的工作时。
6、安全教育、培训可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多种形式,如设培训班、上课、报告会、图片、电视片、书画展、杂志、报刊等。
7、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二次,从而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及政策业务水平。
八、伤亡事故快报制
为确实做好伤亡事故的报告及事故处理,认真执行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退》,制定本制度。
1、伤亡事故发生后,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2、企业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3、工程发生轻伤事故或一般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组织安监、劳动、工会等部门进行调查。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等部门进行调查,一次发生三人以上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4、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并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伤亡事故报表须由公司(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6、项目部不得将发生的事故拖延、隐瞒不报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进行草率处理,应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人员。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着事实求是的办事原则,妥善自理好伤亡者家属的善后工作,以利企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为确保工程按标准化施工,坚决贯彻“安会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使工程施工全体人员对安全生产有一个更高更深的认识,建立制度如下:
1、坚持每月开展各班组的安会活动,并做好总结评定,落实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安全达标。
2、做好各班组职工的思想教育、知识教育、安会技术和技能教育、法制教育、典型事故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3、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4、提倡各班组职工对施工安全发表建设性意见,并有目的地加以采纳。
5、关心职工生活,询问职工体质状况,合理接排其工作。
6、职工变换工种,必须做好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其它各类特殊工程如脚手架、井架、起重设备的装拆须组织人员进行专项安全交底。
7、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十、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是消防防火约重点之一,也是防火工作最困难、最复杂、最难预防的地方之一,因此搞好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也是搞好施工安全、顺利进展的重要内容。
1、在搞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的同时必须有消防布置图。
2、各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成立消防领导小组,配各好足够、有效、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员。
3、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防火意识,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技能,发现隐患,及时整政处理。
4、施工现场运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明火监护人员。
5、施工现场应划分重点防火区域,悬挂防火标语、警示牌,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6、及时消除易燃垃圾,禁止施工现场使用热得快、煤气灶。电炉等易引发火灾器具,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火灾,对有关责任人员要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发生火灾时,应有迅速扑救的组织力量、措施和设备,必要时须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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