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冲天炉熔化工艺守则 一、材料准务 1、焦炭、石灰石、生铁、回炉铁,废钢以及修炉、修包用的材料(耐火砖、耐火泥、石黄砂、焦炭粉等)的成份,性能主其他质量指标,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2、焦炭:焦炭入厂应妥善保管,并保持干燥,使用前应筛选,块度应符合1.1规定。(表1.1)冲天炉生产率T/小时235-710底焦块度 mm60-8080-100100-150120-200层焦块度 mm40-8060-12060-120070-150 3、石灰石不得混有杂物,块度为20-60mm。 4、金属炉料: 4.1所有金属炉料每块长度不得大于加料口处最小直径的1/3,每块金属炉料的最大重量不应超过表1.2规定。 4
2、.2锈蚀严惩的废钢,除锈后方能使用。废钢块度差别较大时应搭配使用。厚度小于3mm的应不超过该批料废钢重的20%,厚度小于1mm的应捆扎打包使用,严防合金钢混入。 (表1.2)冲天炉生产率T/小时235-710生铁或回炉铁 mg15202540废钢 mg351015 4.3 新生铁、回炉铁应分类堆放,粘附的砂泥、熔渣应清理干净。 4.4投炉铁合金的块度应为20-80mm,碎小的应粘结成块备用,铁合金应放置于干燥处,如受潮应烘干。 4.5加料前仔细检查,遇有可疑物品应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人员,严格避免爆炸物品及其它有害杂物加入炉内。 5、孕育剂: 5.1孕育剂的粒度应在2-10mm范围内。 5.2孕
3、育剂应注意防潮。如受潮、应在使用前烘干。 6、修炉、修包材料: 6.1耐火砖,存放时时应注意防潮,搬运时应避免损坏。 6.2耐火粘土、焦炭分、石英砂等存放时应防止受潮,不得混入杂物,混合耐火材料的配制应根据工艺规定的配方进行。 6.3充填炉底用砂须筛除其中混杂的铁块、熔渣等杂物。 7、点火木柴:应干燥易燃,长度在500mm以下,粗细为60-150mm。 8、其它材料: 8.1保温、聚渣、脱硫用之草灰、苏打等材料必须干燥或预热。 8.2堵口泥料及基它材料均应按要求及时准备。 二、熔化及控制 1、准备 1.1开风前必须准备好熔化过程所需的全部工具、仪表、试样砂型和完整的炉谫记录表格。 1.2按规定
4、准备好炉前处理用孕育剂、合金、保温聚渣和脱硫等材料,以及堵口泥塞。 2、送风: 2.1按规定检查和启动风机,运转正常后关闭风口。 2.2在熔炼过程中风口应保持明亮、畅通,如有结渣应及时排除。 3、炉前控制: 3.1严格控制风景、风压,保证熔炼正常进行、熔化过程中不得随意停风。 3.2炉前应有严格的炉前检查,经常测量铁水的成分、白口和温度,并详细记录,严格控制。 3.3风量、风压、层焦和炉料等的调整变动,应由大炉施工员(或专人)负责。如遇熔炼中途停风 或其它影响熔炼正常进行的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 3.4熔炼过程因故停风,应立即打开风口二个以上,待重新送风后关闭。 3.5应按时出渣,不得使前炉渣积存过多。 三、生产安全 1、操作者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每次开炉前应全面检查有关设备、浇包、工具等是否安全可靠,加料车、鼓风机等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注油保养。 3、炉底周围和炉前地炕不得有积水。 4、不准使用未经预热的铁棒、样勺等搅拌铁水。 5、出铁及打炉操作时,非操作人员不得靠近。 6、熔化中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