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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税改企业采购软件费用不能抵扣.pdf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828547 上传时间:2024-10-14 格式:PDF 页数:2 大小:5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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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税改企业采购软件费用不能抵扣东北税改企业采购软件费用不能抵扣 日前,一家属于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财务人员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今年企业单独购买了一套技术支持软件,单位价值很高,已超过了 2000元,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知道购买软件所含进项税金是否可以抵扣,会计核算上是计入无形资产还是计入固定资产?对此,税务人员分析认为由于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相关会计制度,对外购软件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企业的相关会计处理也不同,有的计入当期费用,有的计入无形资产,还有的计入固定资产。但从税务处理讲,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 号)文件第三十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计

2、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因此,由于你公司是单独购买的一套技术支持软件,会计上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 10 年。当然,如果无形资产价值较小(低于 2000 元),从

3、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出发,也可以一次性列入费用,不必摊销。另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113)号文件的精神,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摊销年限最短为 2 年。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53 号)第二条规定,东北地区工业企业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可在现行规定摊销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 40的比例缩短摊销年限。但协议或合同约定有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应按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156 号)等文件的规定,东北地区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仅指固定资产方面,无形资产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金。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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