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4818379 上传时间:2024-10-13 格式:DOC 页数:25 大小:242.04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 管理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并负责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2、公司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的制订和奖惩档案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 3、财务资产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台帐。  4、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4 工作程序 4。1 处罚 4。1.1 处罚范围 4.1.1.1 工伤事故: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对事故责任者、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4.1。1。2 设备、火灾事故:依据财产损失和事故性质,对事故责任者、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4.1.1。3 违反“三违”制度导致事故发生者. 4.1.1.4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1。1。5 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未在1小时之内履行报告程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1。1.6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1。1.7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1。1.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1.1.9 未按公司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 4。1。1.10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1.2 处罚类型 4.1.2.1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1.2。2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10—50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4.1.2。3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辞退、开除等。 4。1.2。4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3 惩罚程序 4。1。3.1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1。3.2 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报公司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4.2 奖励 4。2.1 奖励的范围 4。2。1。1 在推广安全“四新”技术、职业卫生健康方面,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 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 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4。2.1。5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 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4。2。1.7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 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者; 4.2。1.9 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 4。2.1。10 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年未发生事故的单位.   4.2.2 奖励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 奖励程序 4.2.3。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各单位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公司安委办,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4.2.3.2 先进单位由安委办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4.2。3.3 对奖励范围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各单位提出,经安委办审查,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4.3 其他 安全生产奖励从公司安全生产提取费用中列支,由公司财务资产部建立台帐. 5 相关资料 《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与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1 目的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章制度,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落实各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2  适用范围 公司各单位和全体员工。 3 考核内容 3.1安全工作目标考核 3.1.1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1)、各单位必须健全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每年1月各单位与班组员工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3)、按公司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公司下发的各种安全相关文件。 4)、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 5)、依据公司安全责任制目标管理制度,实施车间、班组、个人三级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安全责任。 6)、各生产单位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安全会议。部室每季度1次。 7)、开展反“三违”工作. 8)、在岗员工安全教育. 9)、新员工进厂、转岗、复岗三级安全教育。 10)、特殊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操作以及违反特种作业规章制度 3.2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生产单位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单位兼职安全员每周1次检查,部室每季1次 3.3 危险作业管理  遵守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1)、动火安全作业证与动火监护。 2)、高处安全作业证与高处监护。 3)、吊装作业证与吊装监护。 4)、临时用电作业证 5)、危化品储存、装卸环节管理。 3.4 生产(工作)现场安全管理 1)、开展生产(工作)现场6S管理活动。 2)、执行反“三违”管理规定。 3)、遵守安全生产“10不准”。 4)、遵守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5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管理 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规定的安全工作任务和贯彻执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3.6 “三级”危险点管理 履行“三级”危险点责任承诺书所规定的安全工作任务。 3.7 事故报告管理 履行事故报告制度与程序。 3.8 考核标准与检查办法见考核细则(表一) 3.9 考核细则表一中第(三)(六)项相关单位无考核内容的加大其它考核项的分值.如政治工作部、公司办、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经营计划部、工艺科技部、质量保证部、工会办、武装保卫部等单位第(一)项为30分、扣3分/项,第(二)项为20分、第(四)项为20分、扣10分/项,第(五)项为20分、扣10分/项,第(七)项为10分、扣2分/项。       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月度)考核细则      (表一) 被考核部门 考核时间 考核类型 月度考核 工作内容 应达标准 考核标准 检查办法 总分 得分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1、各单位必须健全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每年1月各单位与班组员工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3、按公司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公司下发的各种安全相关文件。 4、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 5、依据公司安全责任制目标管理制度,实施车间、班组、个人三级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安全责任. 6、各生产单位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安全会议。部室每季度1次。 7、开展反“三违"工作。 8、在岗员工安全教育。 9、新员工进厂、转岗、复岗三级安全教育. 10、特殊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操作以及违反特种作业规章制度 1、各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安全标准化联络员、机构人员变动调整未上报安全部门的。 2、未全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 3、未按公司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和未按要求执行的。 4、未按规定制定本单位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考核的,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的。 5、未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对违规责任人未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6、没有按照规定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或召开但无记录的。 7、各单位未开展反“三违”工作的,责任单位员工有“三违”行为,不纠正制止或开展了但无记录。 8、职能单位未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安全培训无记录或记录内容(授课内容、考勤签到表、考试卷、成绩登记表等)不全。 9、各单位无安全教育学习内容、无记录,安排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上岗或教育培训无记录的,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四新)投产前,操作人员未经过安全技能知识培训的。 10、各单位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行车、机动车辆驾驶员等)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上岗的,特种作业证脱审;违章操作特种设备的。 上述每项扣3分/项。 1、查看各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原始资料和记录。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相关安全管理台账。 30 (二)、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生产单位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单位兼职安全员每周1次检查,部室半年1次 1、职能单位未进行季节性、节假日、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无整改通知、无整改复查记录的。 2、各生产单位、部室未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工作,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整改复查无记录的,未按照要求整改的。 上述每项扣5分/项 查看各单位隐患整改现场和安全自查自改记录 10 (三)、危险作业 管理 1、动火安全作业证与 动火监护。 2、高处安全作业证与高处监护。 3、吊装作业证与吊装监护。 4、临时用电作业证 5、危化品储存、装卸环节管理。 1、相关单位未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或未得到批准便实施动火作业或动火安全措施未到位的,相关单位动火监护人擅离职守,或在动火期间暂时离开但未做监护交接工作的。 2、相关单位高处作业未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相关单位未按要求配备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到位的。 3、相关单位吊装作业未按要求办理吊装作业证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相关单位监护人擅离监护岗位的。 4、相关单位临时用电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5、相关单位违反《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装卸操作规程》的。 上述每项扣2分/项 查看各单位作业现场和危险作业许可证 10 (四)、生产与工作现场安全管理 1、生产(工作)现场6S管理。 2、“三违”管理规定。 3、安全生产“10不准"。 4、员工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生产单位未开展6S管理活动的或对出现的问题未自查自纠的(现场整理1分,现场整顿2分,现场清扫1分,现场清洁1分,占本项考核的25%,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一票否决”。具体检查内容详见6S管理手册). 2、违反“三违”规定,责任单位未及时制止、纠正的。 3、各单位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十不准”制度。 4、员工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责任单位未及时制止、纠正的。 上述2、3、4每项扣5分/项 查看各单位生产现场、员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和处理记录以及日常行为 20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规定的安全工作任务和贯彻执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1、各单位未履行本单位安全工作职责与任务。 2、对公司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不贯彻执行或不彻底的. 上述每项扣5分/项次 查看各单位工作任务情况与执行力及日常行为 10 (六)、“三级"危险点管理 “三级"危险点责任承诺书所规定的安全工作任务. 1、相关责任单位未遵守《“三级"危险点管理制度》规定. 2、未履行其责任目标承诺书的. 上述每项扣5分/项次 查看现场与原始记录本 10 (七)、事故报告管理 履行事故报告制度与程序。 各单位发生事故不上报或上报不及时、不真实或不协助调查、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五不”每项扣2分/项,假报的本项“一票否决”为0分。 现场调查与现场行为 10 考核单位 公司安委办 总得分 (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专项)奖罚细则(表二)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管理条例》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基础工作,指标控制,责任大小,分级奖惩”的原则,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力度,实行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连带责任追究制,控制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将安全控制指标纳入月、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与奖惩标准见下表: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奖励细则 项目 类 别 考核内容与奖励标准 安全生产月度奖 公司级 履行了安全管理职责,公司当月安全生产无重伤以上事故,奖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各300元;奖公司其他领导各200元,总经理助理150元 (注:分管业务单位出现安全事故,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中层级 履行了安全管理职责,各单位当月安全生产无轻伤(含轻伤)以上事故,控制目标未超标,奖生产单位经理200元,支部书记、生产副经理励各150元;部室主要负责人80元.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履行了安全管理职责,公司当月安全生产无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无一般火灾以上事故,奖公司安委办主任250元、技安员150元。 各生产单位兼职安全员 履行了安全管理职责,各生产单位当月实现安全生产无轻伤(含轻伤)以上事故,控制目标未超标,奖生产单位兼职安全员60元。 三级危险点 责任目标奖 相关三级危险点单位 按三级危险点安全目标责任承诺书,实行年度奖励. 安全生产 管理贡献奖 1、部门及全体员工 2、安全生产考核检查小组成员 1.经安委办对公司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员工进行考核确认,报主管领导审核,视成绩大小奖50—2000元。安全管理部门在控制指标上比上年度下降奖励管理部门2000元。 2.每月履行安全检查、6S检查考核管理职责,秉公执法,检查考核公平、公正,并督促落实,奖每人50元。(每月含盖四类检查与考核) 年度安全 目标考核奖 相关成员单位 公司全年无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90分以上(生产单位85分),奖励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各400元;奖安全部门主管300元;奖励公司其他领导、生产单位第一责任人、公司专职技安员各200元;生产单位其他领导各150元;奖励部室第一责任人、兼职安全员各100元(控制指标超标的单位除外)。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考核处罚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事 故 管 理 死亡2人 (含2人)以上 按国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管理条例》处理 死亡1人 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罚5000元,事故责任单位其他领导罚2000元,兼职安全员罚500元;总经理罚5000元,主管副总经理罚3000元,安委办主任罚2000元,其他公司领导、生产技安部部长1000元,生产技安部技安员800元;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从事故发生当月起取消全公司安全奖。 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伤亡) 当事人罚5000元,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罚5000元,公司主管领导罚5000元,武装保卫部部长罚2000元、副部长、消防专干罚1000元,其他责任人参照前款(死亡1人)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从事故发生当月起取消全公司安全奖。 发生一般火灾、爆炸事故,损失在10万元以下1万以上 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罚2000元,事故当事人罚3000元;公司总经理罚1000元,生产副总经理、公司主管消防领导罚800元;武装保卫部长罚500元,其他公司领导、安全部门领导、技安员、消防专干、事故单位兼职安全员罚200~500元。 发生微小火灾、爆炸事故,损失在1万元以下 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罚200元,事故当事人罚500元。 重伤1人 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罚500元,事故主要责任人罚1000元,事故单位其他领导、兼职安全员罚100~400元;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分管领导、安全部门领导、技安员罚100~300元;从事故发生当月起取消全公司安全奖。 事 故 管 理 轻伤1起1人次 发生以市局工伤科鉴定为10级(含10级)以下的轻伤,事故主要责任人罚500元,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罚200元,其他领导、兼职安全员罚50~100元,当月起取消事故单位安全奖. 轻微伤1起, 单位微伤事故 超规定指标 发生看门诊治疗费超过500元的轻微伤,事故当事人罚100元,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50元,事故单位其他领导罚30元;微伤超过单位规定指标,从超过指标次月起取消事故单位安全奖。微伤每人次休假超过规定天数,取消事故单位当月安全奖。除外)。 公司一般事故 频率超集团公 司控制指标 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公司其他领导、安全部门领导、专职技安员罚100~500元,从超指标当月起取消全公司安全奖. 造成机械设备 安全责任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200-1000元,罚当事人500~20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下的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100-500元,罚当事人200~1000元. 工伤事故报告 程序履行情况 未在发生事故2小时内履行报告程序,每次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50元。假报工伤的从假报之日起停发责任单位安全奖励。 三级危险点 管理 违反三级危险点管理 按三级危险点安全目标责任承诺书中规定内容处罚。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履职情况 当月未履行安全检查、6S检查与考核管理职责,扣除当月安全检查、6S检查与考核管理奖. 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月度)考核表 部 门 分 值 内 容 公司办公室 政治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账务资产部 经营计划部 供应配套部 工艺科技部 质量保证部 工会办公室 物业分公司 武装保卫部 生产技安部 第一分公司 第二分公司 第三分公司 第四分公司 第五分公司 第 六 分 公 司 第七分公司 航材分公司 产品研 发 中 心 华 控 公 司 安全基础管理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 危险作业管理 生产现场安全 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制度执行 “三级危险点” 管理 事故报告管理 得 分 注:具体单位考核内容见考核细则 职业保健费用发放管理办法 1 目的 加强职业保健费用发放管理,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长年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员工和公司职业保健费用管理工作。 3 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 GBZ2。2—2007 3.2本标准规定了职业保健费用管理工作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等规则。 4工作职能 4。1各单位对照保健发放标准中的各工种,根据发放对象享受保健的类别和出勤情况如实填报,并上报公司安委办审查。 4。2 公司安委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审查确认发放对象享受保健的类别与标准,审查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4.3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上报享受保健发放对象的情况,审查确认享受保健发放对象的工种和出勤情况是否有误。 5管理目标 5.1加强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将职业病危害降至最小。 6 管理要求 6.1公司各单位必须从工艺上、设备上、原材料上积极采取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减轻以至消除有害健康作业对员工危害程度. 6.2凡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岗位的员工,享受保健津贴规定的标准。不具体从事有毒有害岗位的员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保健津贴。 6。3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或变更了设备、原材料、产品等,从根本上消除了有害健康因素的,停发保健津贴。由于采取技术组织措施和卫生保健措施,减轻了危害程度的,减发保健津贴。 6。4 各单位每月3日前按公司规定享受保健的类别和标准以及人力资源部核对的享受保健的工种和出勤情况,上报公司安委办审查享受保健类别及标准后,由安委办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享受保健发放对象的工种和出勤情况,交账务资产部造表发放. 6.5 各单位所填报的保健报表如出现吃空响,与保健工种不相符的和与保健类别不相符的属违规行为,处虚报单位10倍的罚款。 7 保健津贴发放办法 7。1属于常年性质和季节性质的保健津贴,按月从事本职工作满20天及以上的,按月津贴标准发放;月从事本职工作不满20天的,按折合的日标准乘以从事本职工作的天数发给。 7。2属于临时性质的保健津贴,其津贴的发放以保健津贴明细表规定的日津贴标准乘以实际接触工作的天数发给。月实际接触工作满20天及以上的,按月津贴标准发放。 7.3无论常年性、季节性或临时性质的保健津贴,一天实际接触工作超过八小时,加点时间不加发津贴,换休时间不减发津贴的办法。 7.4凡兼做两种以上工作符合享受保健津贴明细表所列两种以上常年性保健津贴,或既符合享受常年性保健津贴又符合享受季节性保健津贴的职工,均只能享受一种保健津贴,不能同时享受两种及以上保健津贴,按其中最高标准发放。 7.5享受保健津贴的员工,改变工种、调离工作到非实行保健津贴范围的工种或岗位,从改变工种、调离工作的下一个月起停止享受原来的保健津贴. 7。6公司劳资文件规定的息工、产假、病假、探亲假、内退等人员不享受保健津贴 7.7从事符合享受常年性或季节性保健津贴的工作天数,是指直接接触、具体操作该项有害健康作业的实际天数。 8检查与考核 8.1 本办法由公司总生产副总经理进行检查与考核。 附:保健津贴明细表 2014年保健津贴标准明细表 享受保健 津贴范围 等级 出勤天数 标准 享受保健津 贴范围 等级 出勤天数 标准 第一类 第五类 插膛 一类 22天/月 110元/月 污水处理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喷砂 一类 22天/月 110元/月 氧化电泳检验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第二类 镀铬 二类 22天/月 66元/月 热处理检验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热处理 二类 22天/月 66元/月 化工、弹药保管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第三类 刀口磨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射手 三类 22天/月 44元/月 研磨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氧化 三类 22天/月 44元/月 滚光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电泳 三类 22天/月 44元/月 财务部出纳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镀铬检验 三类 22天/月 44元/月 焊工检验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探伤 三类 22天/月 44元/月 冲压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镀铬技术员 三类 22天/月 44元/月 点焊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化验 三类 22天/月 44元/月 油漆喷字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第四类 第六类 高频 四类 22天/月 33元/月 绕簧 六类 22天/月 11元/月 电焊 四类 22天/月 33元/月 激光打标 六类 22天/月 11元/月 刷油漆 四类 22天/月 33元/月 配焊 六类 22天/月 11元/月 抛光 四类 22天/月 33元/月 木工 六类 22天/月 11元/月 热外理、探伤技术员 四类 22天/月 33元/月 木工检验 六类 22天/月 11元/月 表面处理 技术员 四类 22天/月 33元/月 金相 六类 22天/月 11元/月 热外理调度 四类 22天/月 33元/月 电学、力学 六类 22天/月 11元/月 高压弹 四类 22天/月 33元/月 水电、管道、 外电 六类 22天/月 11元/月 靶场检验、 弹管员 四类 22天/月 33元/月 五分公司电、 机修 六类 22天/月 11元/月 四分公司校正 四类 22天/月 33元/月 技安部调度 六类 22天/月 11元/月 镀铬插膛检验 四类 22天/月 33元/月 油封检验 六类 22天/月 11元/月 热工仪表 四类 22天/月 33元/月 补漆 六类 22天/月 11元/月 第五类 公司办打字员、复印 六类 22天/月 11元/月 干平磨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刀口磨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线切割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技安、环保员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前方分厂机、电修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前方分公司 搬运 五类 22天/月 22元/月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员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准规定了工伤事故管理的内容与方法,适用于公司工伤事故的管理。 3 规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南省以及益阳市工伤保险等条款规定。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伤亡事故的报告 4.1.1 工作生产场所发生伤亡事故后,伤者、现场有关人员或事故单位应报告单位主管领导或安委办,事故发生后1小时之内,(报告程序详见应急预案响应分级)将书面报告给安委办,安委办1小时内电话报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经办科,报告内容包括: 4.1.1.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4。1.1。2 事故的简要经过; 4.1.1。3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情况和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1.1。4 已经采取的措施; 4.1.1。5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1.2 公司驻外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办事处负责人在组织抢救伤员的同时,必须立即用电话通知安委办,说明伤亡人员姓名、事故发生时间、经过以及伤害程度,并在4小时内将事故书面报告安委办。 4.1.3、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或知悉后报告主管领导,并在8小时内将事故书面报告安委办. 4。1。4、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的,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由安委办将事故概况上报集团公司、益阳市安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工伤经办科, 4。1.5、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除按规定立即报告外,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受伤害者需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应做好现场标志),恢复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4。2 工伤事故的认定 4.2。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2。1.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2。1。21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2.1。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2.1.4 患职业病的; 4。2.1。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2.1。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4.2.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2.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4.2.2。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4.2.2。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2.2。3 职工原在部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2.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4。2。3.1 故意犯罪的; 4。2。3.2 醉酒或者吸毒的; 4。2。3.3 自残或者自杀的。 4。3 工伤办理流程 4。3.1 凡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市工伤经办部门,经审批后,由事故单位将申请治疗报告、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医院进行治疗。伤者一般在就近的工伤定点医院治疗,特殊情况在益阳市中心医院或经市工伤经办部门同意的其他医院治疗。 4。3.2 遇轻伤以上事故,应保护事故现场和证物,以便市工伤经办部门现场调查。 4.3.3 安委办必须在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给市工伤经办部门,三天内将《工伤事故报告表》送达市工伤经办部门认定。 4。3。4 轻微伤者三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工伤经办部门办理治疗备案手续. 4.3。5 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填报《益阳市轻微工伤认定审批表》,并提供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医疗诊断证明。 4.3。6 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填报《益阳市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4.3。6。1 伤者2寸相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4.3.6。2 本人受伤经过的书面资料; 4。3。6。3 两人以上的证言证词及身份证复印件; 4。3.6。4 伤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 4.3。6。5 医疗诊断证明. 4.3.7 伤者经治疗后,经市工伤科认定有伤残等级的办理伤残等级证,并到市工伤科经办机构办理补偿手续。 4。3.8 伤者旧伤复发,凭市工伤认定书到市工伤经办部门审批办理继续治疗手续. 4.4 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4.4。1 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4。4。2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4.3 对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4.4.4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5 相关资料 《工伤事故台账》 《员工工伤事故档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经贸安全 [2000]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保护员工的健康和人身安全,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规范发放管理,堵塞漏洞、减少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 定义 3。1 劳动防护用品:指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个人随身穿戴或佩戴使用的用品. 3。2 防护功能:指劳动防护用品所具有的能够保护人体的局部或全身免受外来侵害的某种防护能力。 3。3 有效使用期: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物理性能、技术性能所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 3.4 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指要求护品具有的最低的防护能力. 3。5 消耗性劳动防护用品:指物品性能随作业工作强度、环境条件、使用频次和使用时间而逐渐降低的. 3.6 作业类别:按接触的能量(物质)的主要危险特性或特殊的工作条件、特殊的工作环境分类。 3.7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岗位工作强度、环境条件等因素,需要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具体到个人。 3.8 公用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岗位环境特性、突发事故的储备、生产设备检修、抢修等需要而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具体到单个人. 3。9 部门内勤人员:长期在办公室或到相关办公室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 3.10 部门外勤人员: 因工作需要经常(每周不少于4天)到生产区域、施工现场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人员。 4 管理职责 4.1 安委办职责 4.1.1 负责建立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卡》;对供应配套部在采购与管理劳动防护用品时,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监督。 4。1.2 负责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 4。1。3 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申报、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4。1.4 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行为;对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有权对责任部门和个人予以考核。 4。1.5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审批 4。1。6 征求各部门员工的意见,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协调解决。 4。2 供应配套部 4。2。1 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时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安全帽GB281—89、防砸鞋GB12623—90、绝缘鞋GB3486—84、工作服GB13661—92、防烫服GB8965—88、护目镜GB3609。9—94、手套GB2624—90),同时索要劳动防护用品定点销售“凭证"和验审“三证”,即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严禁购入超过有效使用期和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假、冒、伪、劣产品,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安全、实用、舒适、美观。 4.2。2、负责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及数量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标准严格执行,并做好《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卡》的记卡、存档等管理工作。 4.2。3、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与订购合同质量要相同,进库数量与计划数要相等。 4。2。4、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妥善存放,防止受潮、发霉和鼠害,存放期限不能过长。 4。2.5、 负责对辞职、退养、离厂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回收和合理定价工作. 4。2.6 、对劳动防护用品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汇同生产厂家予以协调解决。 4.2.7、验收:购入的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库管员要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齐全有效,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应当执行相关检验规定。 4.2.8、对各单位退回的劳动防护用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