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 总包方(甲方);朱国华 承包人(乙方) 甲乙双方就上海宝山万达广场项目幕墙安装工程 综合具体工程情况。 一致商定并达成以下协议。工程名称; 上海宝山万达广场工程地点; 共和新路一二八纪念路口工程面积及工程施工面:承保范围;一号楼外墙幕墙:隐框幕墙,铝板幕墙,穿孔铝单板,女儿墙压顶,雨棚。(包括:保温板,硅钙板,防火隔段,的安装及预埋版的放置)承包方式;包工,包草料消耗,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伙食及车票。工期;本工程自协议签订后共18天工期。开工日期2011年6月0日至2年1月8日。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合格率100合同单价及价款;本合同单价: 玻璃幕墙5元每
2、平米人工费。(其中预埋版2元,龙骨0元,面板33元,打胶及 清理10元)。 铝板幕墙6元每平米人工费。(其中预埋版2元,龙骨25元,面板28元,打胶及 清理10元)。 以上价格含:小型施工工具,劳保用具(安全帽等),手推车,电焊条, 防腐油漆,钢丝,工人伙食及车票等。 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安工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由乙方造成的来自公司的罚款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赢得的来自公司的奖金由乙方获得.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做好各项工序的质量检查.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按实际人数付给乙方00元人民币作 为生活费。 预埋搬放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至合同总价1 龙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40幕墙基本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70%单体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90% 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尾款(余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 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协调解决。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定协议。 本履行期间乙方施工队伍中产生的任何劳动纠纷,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在甲方按协议履行经济义务的情况下,乙方任何工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与甲方纠缠,如有例外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帐号 帐号 协议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