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协议
总包方(甲方);朱国华
承包人(乙方)
甲乙双方就上海宝山万达广场项目幕墙安装工程 综合具体工程情况。
一致商定并达成以下协议。
工程名称; 上海宝山万达广场
工程地点; 共和新路一二八纪念路口
工程面积及工程施工面:
承保范围;一号楼外墙幕墙:隐框幕墙,铝板幕墙,穿孔铝单板,女儿墙压顶,雨棚。
(包括:保温板,硅钙板,防火隔段,的安装及预埋版的放置)
承包方式;包工,包草料消耗,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伙食及车票。
工期;本工程自协议签订后共128天工期。开工日期2011年6月10日至2011年
10月18日。
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合格率100%
合同单价及价款;本合同单价:
玻璃幕墙75元每平米人工费。(其中预埋版2元,龙骨30元,面板33元,打胶及
清理10元)。
铝板幕墙65元每平米人工费。(其中预埋版2元,龙骨25元,面板28元,打胶及
清理10元)。
以上价格含:小型施工工具,劳保用具(安全帽等),手推车,电焊条,
防腐油漆,钢丝,工人伙食及车票等。
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安工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由乙方造成的来自公司的罚款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赢得的来自公司的奖金由乙方获得.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做好各项工序的质量检查.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按实际人数付给乙方1300元人民币作 为生活费。
预埋搬放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至合同总价10%
龙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40%
幕墙基本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70%
单体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90%
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尾款(余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
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协调解决。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定协议。
本履行期间乙方施工队伍中产生的任何劳动纠纷,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在甲方按协议履行经济义务的情况下,乙方任何工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与甲方纠缠,如有例外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帐号 帐号
协议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