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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船舶保险建议书
XXX公司船舶保险建议书
XX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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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科学管理合理组织,不断深化“双基”建设,狠抓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岗位描述”安全管理规范,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整体操作技能。5
目录
内 容
页 码
第一部分:
保险方案
1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保险服务承诺
保险条款解释
3
6
第一部分 保险方案
贵司XX等三条船舶保险方案如下:
保险类别
:
船舶一切险
承保条件
:
船舶一切险(1986/01/01)附加机损险和浪损险
被保险人
:
XXXX公司
业务性质
:
客运及其有关业务
船舶种类
:
高速客轮
船籍港
:
XX
航行区域
:
XXX至XX、XX
保险期限
:
N年
保险范围
:
保障保险船舶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被保险船舶的全损或部分损失以及责任和费用,但遵从保单内的除外责任。
附加条款
:
1)
2)
3)
4)
5)
6)
江河湖泊水域条款
飞机及其他物体触撞条款
错误及遗漏条款
30天取消保单条款
预付赔款条款
预定损失理算师条款
承保公司
:
中国X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
保险顾问
:
X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项 目
船一
船二
船三
建造年份
额定载客
人
人
人
船舶总吨位
投保金额
HKD 万
HKD 00万
HKD 0万
特别约定
浪损险的责任限额为HKD 0万元
免赔额
一切险:每次事故人民币n万元或损失金额的n%,以高者为准;
机损险:每次事故人民币n万元或损失金额的n%,以高者为准;
浪损险:每次事故人民币n千元或损失金额的n%,以高者为准;
费率
nnn%
保险费
船一:HKD .00
船二:HKD .00
船三:HKD .00
合计:HKD .00
备 注
具体保险责任详见保险条款
第二部分 – 保险服务承诺
一、提供双重服务,配备专门服务人员
为了将贵司的保险服务做得更好,我司与承保公司共同合作,由资深专业人士专门组成XXXX公司专项服务小组,为贵司提供双重保险服务。具体分工如下:
X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免费作为XXX公司的保险顾问,在保障客户最大利益的前提下,负责与承保公司的日常联系、协调工作以及必要的谈判,并监督保险公司承保、理赔过程。
X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作为XXX公司的承保公司,负责提供最优的承保条件和理赔服务,“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处理赔案,将客户损失减低到最小程度。
本项目小组成员联络方式如下:
X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总部服务小组:
联络人
职位
联系电话
手 机
当地服务人员
联络人
职位
电 话
手 机
中国XXX保险公司XXX分公司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统一报案电话:
二、提供完善的保险专业服务
(一)保险顾问服务
1、 在承保后三十天之内提供保险索赔手册,以便贵司有关人员日常查询参考;
2、保险咨询,负责解答贵司任何有关保险的事宜;
3、密切关注保险市场,当保险市场及有关法律发生改变时提供资料,就有关改变对客户之风险及保险管理上所产生的影响提供专业意见,告知贵司所应采取的必要行动;
4、就客户与其他经营或业务伙伴之现存或正在制定中之合约上有关保险及风险管理之条款提供意见;
5、协助客户及时获得保险公司应提供给客户的保险文件,包括保险合同、批单等文件。
(二)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1、防灾防损工作
承保后,X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XXX保险公司XXX分公司将积极参与和支持贵司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并征得客户同意,制定防灾防损检查计划,定期提供专业的防损管理意见。
2、风险管理讲座
每年定期为贵司员工提供不少一次的风险管理讲座及安全训练,帮助有关人员提高保险安全意识,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三、理赔服务
(一)及时勘察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XXX保险公司XXX分公司或X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接到贵司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尽快委派当地服务人员前往现场查勘定损,对无法及时赶往现场的,将尽快委派公估公司人员前往查勘评估损失,协助被保险人准备索赔的单据,跟进理赔,保证处理赔案迅速、公正。
(二)客户可先行抢修
投保后,我们将为贵司提供保险索赔手册。由于船舶经营的特殊性,保险船舶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无须等到保险公司人员到场勘察,可自行根据手册的指引,在电话通知XXX保险公司XX分公司或XX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将现场拍摄后即可先行组织抢修。
扩展条款
(一) 江河湖泊水域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船舶在江河湖泊等水域中航行中发生的保险事故。
(二) 飞机及其他物体触撞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被保险船舶在航行、停靠等过程中,由于飞机或其他物体的触撞而造成的损失。
(三)错误与遗漏条款
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非故意地疏忽或过失而延迟或遗漏向保险人申报有关资料变更而免除,但被保险人一旦明白其疏忽或遗漏应即向保险人申报上述情况,否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四)三十天取消保单条款
被保险人可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预付赔款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标的物因保险事故所致之毁损或灭失,经保险公司理算后,其损失金额已确定部分,得先预付部分赔款予被保险人,惟该先行预付之赔款须于理算完成后由应赔付之金额中扣除。
(六)预定理赔公证行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发生因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索赔时,如损失金额超过一定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的理赔公正行处理索赔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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