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目 录第一卷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4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6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9投标人须知 10投标人须知附件 21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件 29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件 34第五篇 合同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42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46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48附件D监理单位必备的设施和物品数量表 51附件E监理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54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商务文件格式 60第二章技术建议书格式 65第三章财务建议书格式 70第四章商务文件附件 81第七篇 合同格式 中标通知书 83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 84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格式 86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 88安全
2、监理责任合同格式 90第二卷第八篇 施工监理规范 93第九篇 施工技术规范 94第十篇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试验规程 95第十一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96第三卷第十二篇 资格后审调查表 98第十三篇 资格后审强制性标准 114附件:评标办法123评标工作细则131第四卷第十四篇 图纸和资料 133第一卷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件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件第五篇 合同附件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篇 合同格式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投 标 邀 请 书致: (投标人全称) 1、*区*(*界)至*公路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修建,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决定对该
3、项目工程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第 监理合同段的投标。2、请凭本邀请书、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扫描件)、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扫描件)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广西*市*路2号*附楼6楼计划合同部购买招标文件,其中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可在广西*市*路2号*附楼6楼计划合同部免费
4、查阅与投标有关的工程施工图纸。3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13.1条规定递交人民币5万元(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报到地点:广西*市*路2号*附楼6楼工程技术部。标前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报到地点:广西*市*路2号*附楼6楼会议室。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和食宿由投标人自理。5投标文件递交的期限为: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 。6、定于 年 月 日 在 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若授权代表不出席,将视其为默认开标结果。7、投标人在收到此邀请书24小时(
5、发出时间为准)内,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如果贵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招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目 录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一总则1.招标范围及项目说明2.资金来源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4.投标费用5.现场考察6.标前会议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内容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9.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组成11.投标价格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3.投标担保14.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其他规定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和时间17.迟到的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更
6、改与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20.评标21.保密22.投标文件的澄清23.定标六合同授予24.授标条件25.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26.中标通知书2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8.履约担保29.授标的废除30.严禁转包或分包31. 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32. 廉政、安全规定附件:工程说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具体信息和数据1.2项目名称: 1.4工程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工程说明。1.6本项目监理服务时间: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月,施工阶段监理 月,缺陷责任期监理 月)。2.1资金来源:企业投资。5.1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 月 日 考察集合地点: 6.1标前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标前
7、会议地点: 12.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120天内。13.1投标担保:5万元人民币投标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14.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另含光盘或“U”盘一套)16.1投标文件送交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19.1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开标地点: 20.1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技术性评标满分为90分,财务性评标满分为10分。27.1中标人签署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期限:业主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28.1履约担保:为合同价格的5,采用履约保函;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32.5监督机构:*区交通厅 电话:* 地
8、址: *区交通厅办公大楼*市*高速公路*段施工监理招标监督小组电话:* 地址:*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 则1.招标范围及项目说明1.1业 主:*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2项目名称:*区*(*界)至*公路项目工程项目1.3监理范围:包括项目第二期机电工程或房建工程及一切附属设施。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1.4工程说明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5监理合同段划分表、监理合同段主要工程数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6本项目监理服务总工期为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个月,施工阶段监理 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个月。1.7本项目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9、(JTG G10-2006)。1.8 监理招标程序中的主要时限:内 容时限地点现场考察2009年 月 日8:30广西*市*路2号*附楼6楼工程技术部标前会议2009年 月 日 广西*市*路2号*附楼6楼会议室投标截止期2009年 月 日 开 标2009年 月 日 2.资金来源2.1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投资35%资本金,其余为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到位。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1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以上监理资质。3.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目前承接工程的名称、规模、进展程度、投入的监理人员数量、主要监理人员情况; (2)近五年(2004年1月
10、1日后)交工的工程质量等级,业主或有关部门对监理工作的评价; (3)2004年1月日后介入仲裁或诉讼及所受处罚的情况; (4)20052008年财务状况表; (5)拟投入本项目的组织机构框图、主要监理人员、仪器设备等情况。 3.3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监理任务进行投标,只对部分监理任务投标者,将不予考虑。每个投标人可参加两个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投中1个监理合同段。3.4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可以随时要求投标人充实、更新或完善以前已提供的投标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资料。3.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3.6本合同不允许分包,并禁止转包。3.7中标候选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进行合同谈判时
11、,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现场的主要人员、设备。3.8投标人所提供的监理单位和各主要监理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各种证书、证件和其他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3.9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对不能通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业绩、信誉和能力等强制性条件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取消其评标资格。 3.10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期后递交的投标文件。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对投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现场考察5.1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安排的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一次实地考察,以获取投标人投标所需的
12、有关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和车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人应对由于现场考察而引起的事故伤亡、人身伤害、财产及任何其他损失等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6.标前会议6.1招标人将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有关注意事项,并解答和澄清在考察现场及查阅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6.2标前会议具体地点、时间安排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每个投标人参加人数不得超过3人,投标人自行负责其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在不迟于标前会议召开前12小时,将书面质疑材料以传真的形式送达招标人,不按时报送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材料,招标人在标前会议上将不予解答。 6.4招标人将根据
13、各招标人提出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会议上澄清和解答,会后编号补遗书以传真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该编号的补遗书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书面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6.5招标人不会因投标人未出席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而取消其投标资格,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二. 招 标 文 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除下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文件内容如下:第一卷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合同通用条件第四篇合同专用条件第五篇合同附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
14、: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附件D:监理单位必备的设施和物品数量表附件E: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书格式技术建议书格式财务建议书格式商务文件附件第七篇合同格式中标通知书格式监理服务协议书格式廉政合同格式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格式第二卷 第八篇施工监理规范 第九篇施工技术规范 第十篇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试验规程第十一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第三卷第十二篇资格后审调查第十三篇资格后审强制性标准附件评标办法评标工作细则第四卷图纸7.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7.3
15、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内容予以保密。7.4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如有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内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予以补齐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8.1投标人如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并确认招标人已接收。凡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递交的需澄清的问题,招标人均将以编号的补遗书的方式于投标截止日15天前予以答复。招标人的补遗书(包括对问题的描述,但不指明出处)将以传真方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部分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
16、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含传真)方式予以确认。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人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以有编号的补遗书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9.2 招标人发出的所有补遗书均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每一个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书面(含传真)方式确认收到的每份补遗书。补遗书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如先后发出的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补遗书为准。 9.3为了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能有合理的时间将补遗书的内容考虑进去,必要时招标人可按16.2条推迟投标
17、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通知每一个投标人。三.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第六篇中所列及第三卷资格后审要求的全部内容,以下内容可以扩展。具体如下:第一章商务文件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需公证)投标书附录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经本年度年审的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资格后审资料第二章技术建议书技术建议书监理大纲监理人员工作计划监理单位建议意见第三章财务建议书财务建议书财务报价总表监理人员日报酬表监理人员工作计划安排表其他工作人员日报酬表监理人员费用汇总表监理办公室现场费用汇总表办公、生活用房费用报价表
18、办公、生活、交通设备费用报价表试验、测量设备费用报价表其他费用报价表10.2投标人随同投标文件提交的拟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的技术建议书,内容应尽量详细,足以说明投标人的建议书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为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财务建议书应说明履行本项目监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10.3投标人在商务文件中填报的监理工作业绩应附有相关的质量证书或书面证明,否则,投标人填报的该项工作业绩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11.投标价格 11.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监理服务期内投标人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投标人应在财务建议书中对监理服务的全部费用提出报价。 11.2投标人应认真按照招
19、标文件列出的表格的格式填写财务建议书中的全部栏目。在填写财务报价总表时,必须针对招标人提供的数量清单全部加以填写。为监理工作所明示或暗示的服务所花费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监理服务的总报价中(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以及因施工需要引起的加班费、技术服务费、车辆折旧费、交通工具使用费、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及管理费、保险、税费和利润等全部费用,具体见合同附件C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在财务建议书中未列入的费用,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项费用已被包含在财务建议书的其他报价中(但在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在监理服务费用报价表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总额价业主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不符
20、合性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11.3投标人须按合同履行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监理职责。如果非投标人的原因而超过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时间时,投标人为履行上述职责而需要的现场施工监理人员所需费用则将另行签订协议,投标文件的财务建议书中无需考虑该部分费用的报价。 11.4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及自备设备等财产的有关保险由监理单位自行办理,保险费由监理单位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业主不单独支付。由于监理单位未按本款规定投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索赔,均由监理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11.5监理单位因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必须缴纳的营业税由业主代扣代交,其它所有税费
21、均由监理单位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业主不单独支付。 11.6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将不予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11.7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业主的资金管理规定,业主向监理单位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为本工程的专用款,不得挪为它用。 11.8监理单位应在现场建立一个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试验室,负责监理的各种抽检及平行试验,以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试验室须经*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考核并发放临时资质证书。满足本款要求所需的试验、检测设施费由监理单位自行报价,并在合同实施期间包干使用。 11.9业主将对项目全线进行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硬件配置及系统管理由投标人自行负
22、责并满足以下要求。执行本款规定所需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业主将不另行支付。(1)电脑配置最低要求l CPU是P42G以上;l 内存256M以上;l 安全Modem和网卡;l 硬盘40G以上;l 必须安装宽带网(不考虑拨号上网);l 操作系统需要安装Windows xp;l 此电脑必须专机专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l 本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防病毒软件(如瑞星等),并定期升级。 (2)承包人驻地建设: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应能保证自动化办公、信息话和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3)操作人员:安排专门的操作人员,熟悉Windows和Office的基本操作。 (4)注意事项 为防止病毒破坏,本计算机不得
23、登陆其它商业网站;不得安装并运行其他无关程序(如游戏等)。有关设备安装完成后,通知业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11.10本项目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对主要监理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和核查。 11.11监理单位至少应为本项目配备6辆交通车,以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交通设施折旧、使用费由监理单位自行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包干使用。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所写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有权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在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对此做出答复,招标
24、人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需以书面或传真通知对方。拒绝招标人的此项要求的投标人 ,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但其投标文件到期失效,将自动失去投标资格。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担保 13.1 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有效)的形式,当投标人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每一合同段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由投标人用转帐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一次性汇到(或存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以招标人开
25、户行确认到帐为准。若同时对两个合同段投标,投标人应分别提交各合同段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的汇款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3.2投标担保在投标截止期前三天内提交,并由业主开具收据,收据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禁止以夹页、信封等形式装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3.3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足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不符合要求而被招标人拒绝。 13.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后5天内,向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不计利息,按本须知规定不予退还或应没收的除外)。 13.5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没收其投标担保: (1)
26、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 (2)投标人不接受在保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由招标人进行的合理单价调整;或不接受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补正;或不接受对投标文件算术性错误进行的修正; (3)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7条和28条的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担保;14.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其他规定 1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0.1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式四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另含财务建议书、技术建议书光盘或“U”盘一套)。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其
27、中,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书和财务建议书的各页还应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 14.4 营业执照、各种证书、证明等类似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对有涂改现象的,投标人必须出示其原件供招标人查验。 14.5 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和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4.6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分两册装订: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装订为一册,财务建议书装订为一册,成为一份投标文件
28、。 14.7 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授权书,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且应由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如果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要提交授权书。四.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组成。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所有正本和副本应当密封于一个信封中,信封外要在右上角注明“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的所有正本和副本及光盘(或“U”盘)密封于另一个信封中,信封外要在右上角注明“财务
29、建议书”。上述两个信封应当再密封于同一个外信封内,成为一份投标文件。内外层封套分别加贴密封条并盖密封章,外层封套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 15.2 在外层封套上必须按下列格式书写,除此之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文字、符号及标记。收件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黑体二号字) *区*(*界)至*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黑体二号字) 第(合同段编号)监理合同段(黑体二号字) 投标文件(黑体初号字加粗)开标时间:在2007年2月8日10:00,在此之前不得开封(黑体二号字) 15.3 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等,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它原因造成招标人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书写的方
30、法是:投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同时,在两个内封套右上角上应分别注明“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或者“财务建议书”。15.4 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清而造成投标文件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5.5 当投标人同时投一个以上合同段时,各合同段的投标文件应单独编制装订,并应符合上述所有要求。1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和时间 16.1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邀请书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的地址和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在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面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方式(包括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16.2 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发出补遗书后,如
31、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日期和时间3天前将此决定以书面(含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及时间而改变,但投标人主动放弃者除外。17.迟到的投标文件 17.1 招标人拒绝接收迟到的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8.1 本项目不允许使用调价函。 18.2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和时间以前,允许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此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原签字人亲笔签署并盖单位公章。 18.3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不得更改或撤回,如果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
32、后且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13.5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担保。五. 开 标 与 评 标 19.开标 19.1 开标将按本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应委派签署投标文件的签字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并由监督部门进行监督。 19.2 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主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或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9.3 对按本须知第18.2条规定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19.4 开标时,将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投标人推举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所在的信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和主要监理人
33、员等内容。投标文件中财务建议书所在的信封在开标时不予拆封,由监督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妥善保存。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分后,在监督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再由评标委员会拆封参与评分的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的信封。 19.5 开标时由招标代理宣布招标人的投标报价上限值,宣读并书写投标人的名称、所投监理合同段、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细节。招标代理应做好开标的会议记录,并要求投标人代表和核查人签字,存档备案。当招标代理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场提出异议,并经核实后,当场重新宣读,并要求投标人代表和核查人签字,存档备案。 19.6招标人的最
34、高限价将于开标时公布。 19.7 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信函通知招标人,并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20.评标 20.1 评标办法和评标程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评标办法、评标工作细则。21.保密 21.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标和推荐中标的有关资料及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评审或授权工作施加影响的任何努力,均可能导致取消其投标文件的评审。 21.2 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评标实行封闭式评审,同时接受政府监察部门的全过程监督。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过程中
35、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或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但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如投标人拒绝澄清,招标人将取消其评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含传真)方式进行,但不允许对报价或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的算术性错误进行的修正不在此列。23.定标 23.1 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严重不平衡或不合理现象时,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总价不变的原则下调整部分单价,直到相对平衡。 23.2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分后计算总评分,评出最佳的投标。 招标
36、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六. 合 同 授 予24.授标条件 24.1通过资格后审,不违背本须知25、27、28、29、30、31条的规定; 24.2 不违背本招标文件的其它有关规定; 24.3 在满足上述2款的前提下,本合同将授予按照23条确定的中标人。25.招标人接受投标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25.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解释原因。如造成上述投标无效等情况的原因属于投标人的过错责任,将没收相应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并退还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担保。26.中标通知书
37、26.1 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26.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含传真)方式回函招标人予以确认。 26.4 若在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受到停止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6.5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发布公示,公示期7天。2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7.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4天内,中标人应及时按28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再与业主按规定的格式和有关条款的要求签订监理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38、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及有效的补充说明、资料和函件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2 签订合同协议书时,中标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 27.3 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7.4 在交纳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协议书后,退还投标担保。 27.5 中标人与业主签订了监理服务协议书后,招标人将尽快通知其它投标人落标。28.履约担保28.1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及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份金额为中标总价的5的履约保函(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
39、银行的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有效)。在本项目颁发交工证书后28天内予以退还。28.2 履约担保采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保函格式。28.3为取得履约保证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28.4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8.5在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协议后,如果投标人需要业主向其支付一笔动员预付款(中标总价的10)作为监理单位前期进场需要时,则投标人可以向业主提交书面支付申请,业主在收到支付申请书14内核批,并支付动员预付款的50,在人员全部到岗且监理试验室通过自治区质监站验收后,再支付动员预付款的50。动员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监理服务费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