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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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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 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 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 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 ××元
经销部 ××元
综合部 ××元
工程部 ××元
办公室 ××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 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 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 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 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 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 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账凭证。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 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 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节其相符。
第四章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 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登记于企业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项目做好详细记录,实施定期盘点。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情况.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具体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 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如亏损较大,公司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 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
第五章 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 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营业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 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登记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第二十一条 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相互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第二十二条 由营业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三条 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 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第二十五条 供应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第二十六条 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 所有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等。
第二十八条 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第二十九条 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应部办理。
第三十条 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应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应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 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 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所有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 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 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 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 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 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 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 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须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一致.
第三十九条 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 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 存货计价方法。
1.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 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 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 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并根据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 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 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 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 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 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输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 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 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 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 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 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 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 分析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 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按照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实行分部核算。核算单位实行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
第十三章 内部审计
第五十九条 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 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 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加强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分析利用全过程的内部控制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防范财务报告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反应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
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三条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编制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三)不能有效利用财务报告,难以及时发现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和经营风险失控。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公司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得含有虚假的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应由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七条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关工作。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和分析报告编写工作,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当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财务报告的编制
第八条财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
(一)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附注;
(三)补充资料。
第九条公司编制财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公司不得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公司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改变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第十条财务报告编制准备工作至少应当包括:
(一)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明确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法(包括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合并方法、范围与原则)、年度财务报告会计调整政策、披露政策及报告的时间等。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提交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至各参与编制单位。
(二)重大事项及非常规事项相关处理:1、对重大事项及非常规事项应予以高度关注。其中:重大事项通常包括:以前年度审计调整、会计准则制度的变化、年度内合并报告范围的变化等对财务报告的影响;非常规事项是指企业在以往经营及帐务处理中未曾发生的特殊事项,包括但不限:商誉、投资性房地产、或有事项计量、股份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等。2、重大事项及非常规事项处理:公司财务部定期与相关部门及各分、子公司沟通,组织沟通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特别是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计量等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对重大会计事项及非常规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前,由各经办部门及经办人员提供相关审核批准文件后,财务部编制《XX 年度(半年度)重大财会事项处理意见的报告》,依据《重大财会事项的判断与处理》的相关流程操作报批,并根据批复意见后,进行账务处理.
(三)清产核资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需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核实债务工作:1、确定具体可行的资产清查、债权债务核实计划。2、做好各项资产清查、债权债务的核实工作,包括:与银行核对对账单、盘点库存现金、核对票据;核查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核查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核查账面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核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清查土地、房屋的权属证明,确定资产归属;核查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等。3、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差异,应当分析原因,提出处
理意见并报经理办公会审核,针对存在重大差异的,还应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公司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对账、调账、差错更正及结账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日常定期核对会计信息的基础上完成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等业务,然后实施关账操作。具体管控措施:1、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2、检查相关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3、调整有关账项,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合理确定本期应计的收入、费用。4、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对于调整项目,需要取得和保留审批文件,作为调整依据.5、公司及分子公司应当依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 12 月 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
季、每月的最后一天。不得为了赶编财务报告而提前结账,或把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延至下期记帐,也不得先编财务报告后结账.应在当期所有交易和事项处理完毕并经财务
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实施关账和结账操作。6、如果在当期关账之后需要重新打开已关闭的会计期间,须经财务部经理审批后进行。
第十一条编制个别财务报告:
(一)公司财务报告列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金额应当真实可靠。一是各项资产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减值,应当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严禁虚增或虚减资产。二是各
项负债应当反映公司的现时义务,不得提前、推迟或不确认负债,严禁虚增或虚减负债。三是所有者权益应当反映公司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由实收资本(或
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构成。做好所有者权益保值增值工作,严禁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资本不实。
(二)公司财务报告应当如实列示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一是各项收入的确认应当遵循规定的标准,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二是各项费用、成本的确认应当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三是利润由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构成。不得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
(三)公司财务报告列示的各种现金流量由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构成,应当按照规定划清各类交易和事项的现金流量的界限。
(四)进行校验审核工作,包括期初数核对、财务报告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审核、报表前后勾稽关系审核、期末数与试算平衡表和工作底稿核对、财务报告主表与附表之间的
平衡及勾稽关系校验等。
(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编制附注。对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晰的说明。检查担保、诉讼、未决事项、资产重组等重大或有事项是否在附注中得
到反映和披露。
第十二条编制合并财务报告:分级收集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审核,进而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编报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中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控股子公司,并考虑所有相关情况,以确定合并范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合并范围是否完整。
(二)财务部门收集、审核下级单位财务报告,并汇总出本级次的财务报告,经汇总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
(三)财务部门制定内部交易事项核对表,报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下发纳入合并范围内各单位。财务部门核对本单位及纳入合并范围内各单位之间内部交易的事项和金额,如有差
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编制内部交易表及内部往来表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四)对合并抵销分录实行交叉复核制度,具体编制人完成调整分录后即提交相应复核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录入试算平衡表。通过交叉复核,保证合并抵销分录的真实
性、完整性。
第三章报告的对外提供
第十三条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的
(一)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需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并签名盖章;财务总监审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并签
名盖章;公司负责人审核财务报告整体合法合规性,并签名盖章。
(二)公司应保留审核记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财务报告在对外提供前应当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的审计:
(一)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二)公司不得干扰审计人员的正常工作,并应对审计意见予以落实。
(三)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随财务报告一并提供。
第十五条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
(一)公司的财务报告需经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监事会审核通过后向全社会提供。如确有需要,提前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的,按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登记和保密
工作。
(二)由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公司负责人逐级把关,对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格式的合规性等予以审核,确保提供给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公众
等各方面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完全一致。
(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对报送时间的要求,在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流程中的每一步骤设臵时间点,对未能按时及时完成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四)相关人员在编制和传递财务报告的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保证财务报告信息在对外提供前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
(五)公司对外提供的报告应及时整理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第四章报告的分析利用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全面分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一)编写时要明确分析的目的,运用正确的财务分析方法,并能充分、灵活地运用各项资料。分析内容包括:一是公司的资产分布、负债水平和所有者权益结构,通过资产负
债率、流动比率、资产周转率等指标分析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分析公司净资产的增减变化,了解和掌握公司规模和净资产的不断变化过程。二是分析各项收入、费用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动情况,通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了解和掌握当期利润增减变化的原因和未来发展趋势.三是分析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运转情况,重点关注现金流量能否保证生产经营过程的正常运行,防止现金短缺或闲臵.
(二)财务总监应当在财务分析和利用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同时负责审核财务分析报告的准确性,判断是否需要对特殊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并对财务分
析报告进行补充说明。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资料、重大事项以及与上年同期数据相比有较大差异的情况要做重点说明。
(三)公司财务分析会议应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财务部应认真分析研究,进而修改完善财务分析报告。
(四)修订后的分析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如因公司各部门或各单位提供材料不及时或者不准确,导致定期报告延期披露或者多次修正,影响公司声誉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及方法
【摘要】货币资金是单位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是单位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完善而有效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对加强单位经营管理、保护单位财产安全、保证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货币资金是单位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条件,其业务收支十分频繁,流动性极大,此外货币资金既是资本运动的起点,又是资本运动的终点。货币资金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和控制风险,单位在组织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加强货币资金的控制与核算,对于保障单位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货币资金的定义及特点
货币资金是指单位在生产经营和组织经济业务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 具体表现为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和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
货币资金特点为:流动性强;具有同其他经营业务的广泛联系性;国家宏观管理要求严格。
单位根据货币资金业务的特点,结合单位自身的经营管理实际,设计一套切实可行的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和核算方法,对货币资金实施严密的管理,可防止不必要的损失,从而更有利于单位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一)职责分工和职权分离制度
货币资金收支应由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分工负责、分别办理,职责分明、职权分离。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收支原始凭证的保管和签发、日记账的登记.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并且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都必须通过经办会计在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然后由出纳员检查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二)授权和批准制度
所有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必须按权限进行调查批准。单位各级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授权和批准,才能对有关的经济业务进行处理,未经授权和批准,不允许接触这些业务,这一控制方式使某些事件在发生时就得到控制。要规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处理权限,同时也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他们对自己的业务处理行为负责。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办理货币资金支付的经办财务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三)内部记录和核对制度
所有货币资金的经济业务必须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记录,并且各种收付款业务应集中到会计部门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具收款或付款凭证。经济业务进行记录时,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把好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符合三道关,以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及时和正确。
出纳员要自觉进行经常性的对账工作,包括每日货币资金的账面数字和实际数字,应定期核对相符;每月末都要向银行索要各存款户的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未达账项。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内审人员应负责收支凭证和账目的定期审计和现金的突击盘点及银行账的定期核对。
(四)安全制度
对货币资金须有健全的保护措施,有专人负责保管,有专人进行内部监督。货币资金收付和保管只能由出纳员负责,其他任何人员(包括单位负责人)非经单位领导集体特别授权,不得接触货币资金。出纳员应对购入票证及时登记、统一编号、妥善保管。开具时必须按编号顺序连续使用,对已经使用和作废的支票要在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作废票证应加盖“作废"章,全份保存,并详细登记,由领用人员签名作证.银行预留印鉴分别由两人掌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员保管,公司总经理私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建立复核制度,定期审查有关凭证的填制、记账及算账工作.
(五)严密的收支凭证和传递手续
货币资金的收支事项,均应有一定的收支凭证和传递手续,使各项业务按正常渠道运行。每笔收款都要开票;每笔支出都应有单位负责人审批、会计主管审核、会计人员复核;尽可能使用转账结算,现金结算的款项应及时送存银行。出纳员收妥每笔款项后应在收款凭证上加盖“收讫”章;支付每一笔款项都应以健全的凭证和完备的审批手续为依据,付款后,须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章。
(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按国家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在允许的现金开支范围内进行现金支付;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应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遵守关于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并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不得开发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不得出借银行存款账户。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三、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法
(一)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就是将某些职务分别由两个或一个以上的部门担任,合理设计各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这样既可避免或减少发生差错和舞弊行为,又能防止掩盖错误。单位应建立严格的组织分工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即应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也就是说不能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应该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不能一人多岗,身兼数职。各业务的授权者、审核者、记录者、执行者应当分离;财产、物资、现金、有价证券等资产的批准者、保管者、记录者、报告者应当分离.
(二)依靠规范的操作程序和严格的控制
手续控制任何货币资金的收付都应按其业务规律建立管理手续制度。内部财务控制就是要使这一审批手续规范化、制度化,以减少某些不必要的开支,并揭示出与货币资金业务有关的其它业务在内部控制方面的薄弱环节。货币资金的收付必须填制或取得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经审批、复核后方可作为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的依据.
(三)对现金收支业务审批权限控制
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方式、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者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授权批准有一般授权和特定授权两种形式.授权批准要求单位审批人应当严格按照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事项,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四)对货币资金的安全性控制
对货币资金的安全性控制可通过库存现金限额控制.库存现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的货币资金应送存银行,可降低货币资金被盗风险,还能高度集中货币资金,统筹使用;会计主管人员应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盘点,以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就是实施账实定期盘点控制;现金支出尽可能通过银行转账,签发支票应有授权和批准手续;对于重要资金支付业务,应经领导集体决策和审批;采取妥善措施确保除实物保管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接触实物,选择合格的保险箱、安全的场所等保障措施,确保库存现金实物安全。
(五)通过运用各种筹资、投资手段对货币资金效益进行控制
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方法是通过对现金投资或现金使用的预算,制定货币资金收支中、长期计划,使单位获得最大的收益。如结合货币资金的预算编制,在对货币资金的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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