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届毕业生劳动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协议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 到达如下协议 : 一、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及工作需要 , 聘任乙方在 (部门)从事工作( 工种 ) 。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部门及岗位。 二、协议期限 协议期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原则工时制度,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合适延长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
2、内月工资原则为 (人民币)。乙方试用期满被甲方聘任为正式员工后,甲方可按依法制定工资制度合适调整乙方工资。 2、甲方确定每月 日为发薪日。 3、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休假权利,休假期间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一 )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二 )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 ,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 二 ) 乙方因工
3、致伤残、死亡 , 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 三 ) 甲方在经济条件容许状况下应不停提高乙方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协议期内应当做到 : (一)试用期内,乙方须自觉接受甲方安排入职培训。 ( 二 )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 三 )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保证安全生产。 ( 四 ) 准时完毕甲方规定工作任务。 ( 五 ) 爱惜甲方财产,保守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 ( 六 )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协议变更、解除、重新签订和终止 ( 一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协议。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协议
4、 ; 1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 ;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3 、乙方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对甲方利益导致重大损害 ;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5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 不过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本人。 1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劳动局确认确需淘汰人员;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合适工作; 3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 、本协议
5、签订时所根据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到达协议。 ( 四 )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根据本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协议: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医疗期内 ; 3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 4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 五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劳动协议: 1、在试用期内 ; 2、甲方未按照劳动协议约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 六
6、)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协议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布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 七 ) 除本条第五款规定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协议,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 八 ) 重新签订劳动协议 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在协议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协议。 ( 九 ) 协议终止 协议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协议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 一 ) 甲方法律责任 1 、甲方克扣或者无端拖欠乙方工资 , 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 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酬劳外 , 还应加发相称于工资酬劳 25% 经济赔偿金。 2 、甲方支付乙方工资酬
7、劳低于市政府公布当年最低工资原则 , 要补足低于原则部分 , 同步 , 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 1% 赔偿员工。 3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 ( 一 ) 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给乙方导致经济损失 , 由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甲方应一次性发给乙方经济赔偿金: a 、由甲方提出 , 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协议 ; b 、甲方依本协议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1 、 2 、 3 、 4 项和第 ( 五 )款第 2 、 3 、 4项解除劳动协议。 5 、甲方依本协议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2 项解除劳动协议 ,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一次
8、性医疗补助费。 6 、甲方依本协议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三 3 、 4 项解除劳动协议 , 未提前三十日告知乙方 , 支付乙方当年一种月月平均工资赔偿金。 ( 二 ) 乙方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协议约定解除劳动协议 , 对甲方导致损失 , 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 1 、甲方招收录取乙方所支付费用 ; 2 、甲方为其支付培训费用 ; 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导致直接经济损失。 ( 三 ) 双方此外约定如下违约责任 : 协议期内,如乙方提出解除本劳动协议,乙方需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 , 应允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 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 小组 )
9、申请调解 ;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 , 双方必须履行 ; 对仲裁裁决不服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事项 : 1、甲、乙双方签订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及知识产权权属协议书,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2、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签订其他与劳务协议有关协议与本协议同等生效。 3、如乙方因违约或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从乙方未支付工资及其他款项中予以扣除违约金或罚款,局限性部分依法进行追索。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协议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 , 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 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下列文献规定为本协议附件 ,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 ( 一 ) 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及知识产权权属协议书 ( 二 ) 毕业证代管协议 ( 三 ) 担保书 阐明 : 1、根据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协议条例规定,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 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协议 , 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 , 或深圳户籍员工 , 男职工持续工龄满二十五年、女员工持续工龄满二十年 , 且本单位持续工龄满五年 , 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 ,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 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动
11、协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 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协议中订明试用期 , 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 ; 对技术、业务有尤其规定 , 试用期可以延长 , 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续订劳动协议 , 工作岗位未变更 , 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限制 , 不能实行原则工时制 , 而实行不定期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 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规定 ,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最低劳动酬劳。 5、违约责任分法定违约责任和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方式重要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继
12、续履行劳动协议三种形式。双方可结合实际状况按照平等自愿原则依法约定违约责任。若约定违约金 , 不能只约定一方承担违约金 , 应体现公平原则 , 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措施一定要明确详细且切实可行。 6、经济赔偿金发放原则按乙方在本单位持续工作年限计算 : 每满一年 , 发给员工一种月月工资 ;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 ,按一年计发 ; 不满六个月 , 发给半个月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协议前三个月月平均工资。依本协议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3项、第九条第 ( 一 ) 款第 4项a 解除劳动协议 , 发放经济赔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月工资。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 当事人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 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 , 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期满不起诉 , 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8、本协议附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否则无效。 9、未经书面授权 , 代签劳动协议一律无效。过错方将依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协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签名:双方签订协议步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