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推进公证服务
便民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证服务类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发挥数据资 源在推进公证服务便民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 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 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政务数据作用,把推进公证 服务便民化与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与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结合起来,与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落 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办理公 证的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一)编制公证类数据资源目录。
按照主要证明材料、财产证明材料和补充证明材料三种类 型,全面梳理《安徽省公证证明材料清单》中涉及的相关证明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始发年月,停发年月,家庭成员结构,家庭
地址,主要致贫原因,致贫原因编码,申请理由
9
补充
证明
材料
低保家庭信
息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性别,是否保障对象,省编码,省名称,市 编码,市名称,县(区)编码,县(区)名称,乡镇(街道)编码,乡镇(街 道)名称,村(社区)编码,村(社区)名称,户主姓名,户主公民身份号 码,与户主关系,家庭救助类别,家庭分类救助类别,家庭人口数, 保障人口数,居住地址,主要致贫原因,家庭月总收入,纳入低保 年月,低保金,低保状态
已归
集
10
补充
证明
材料
农村五保户
信息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性别,是否保障对象,省编码,省名称,市 编码,市名称,县(区)编码,县(区)名称,乡镇(街道)编码,乡镇(街 道)名称,村(社区)编码,村(社区)名称,户主姓名,户主公民身份号 码,与户主关系,户口性质,家庭救助类别,家庭分类救助类别, 家庭人口数,保障人口数,居住地址,主要致贫原因,家庭月总收 入,纳入五保年月,五保金,五保状态
已归
集
11
主要
证明
材料
身份证信息
省公
安厅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性别,联系 ,照片,户籍派出所,证件
有效期,发证日期,初次领证发证机关,初次领证时间
未归
集
12
主要
证明
材料
户籍及户籍
变动信息(含
迁入、迁出、
注销)
姓名,姓名中文拼音,曾用名,身份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 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身高,血型,宗教信仰, 兵役状况,住址,职业,出生地国家,出生地省市县,配偶姓名, 配偶身份证件号码,父亲姓名,父亲身份证件号码,母亲姓名,母 亲身份证件号码,监护人姓名,监护人身份证件号码,户号,所属 省市县区,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件号码,与户主关系,户籍所在 地,户籍地详址,出生地详址,联系方式,服务处所,出生证明编 号,所属居民委会名称,籍贯省市县(区),籍贯国家(地区), 门(楼)详址,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 注销原因
未归
集
13
补充
证明
材料
出入境信息
中文名,英文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 民族,国籍,护照类型,护照号码,出入境证件编号,出境原因, 申请类别,签发机关,签发日期,证件有效起始日期,证件有效结 束日期,是否过期
未归
集
14
补充 证明 材料
流动人口信
息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 治面貌,宗教信仰,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户籍省市区县, 户籍地详址,所属派出所,登记时间,居住证编号,流入原因
未归
集
15
补充
证明
材料
居住证信息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近 期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居住证编号,签发机 关名称,签发机关机构代码,初次签发日期,本次签发日期,有效 期起始日期,有效期截止日期,签注到期日期,签注日期,证件状 态,注销日期,注销原因
未归
集
16
补充
证明
材料
死亡注销户
口信息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户口注销时间,注销原因
未归
集
17
财产 证明 材料
动产(车辆) 及所有权信 息、(含查封抵 押登记信息)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下一检验日期,登记日期,登记机关,车辆 状态,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 身颜色,车架号,国产/进口,发动机号,燃料种类,排量,功率, 制造厂名称,转向形式,轮距(前),轮距(后),轮胎数,轮胎规格, 钢板弹簧片数,轴距,轴数,外廓尺寸(长),外廓尺寸(宽),外廓尺 寸(高),货厢内部尺寸(长),货厢内部尺寸(宽),货厢内部尺寸(高), 总质量,核定载质量,核定载客,准牵引总质量,驾驶室载客,使 用性质,车辆获得方式,车辆出厂日期,发证日期,机动车登记证 书编号,强制报废期止,抵押标记,管理部门,号牌启用时间,所 属社区,新能源汽车种类,逾期2个检验周期期止日期,逾期检验 强制报废期止日期,专项作业车是否有载货功能标志,查封机关, 查封文号,查封申请日期,解封日期,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关, 注销抵押时间
未归
集
18
主要 证明 材料
离婚案件判
决结果和宣
告死亡信息
省高
院
当事人姓名,当事人身份证件号码,判决结果,判决时间,生效时
间,判决法院;宣告死亡信息;
未归
集
19
财产
证明
材料
失信被执行
人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生成日期, 案号,执行法院,执行依据文号,作出执行依据单位,被执行人的 履行情况
己归
集
20
补充
证明
材料
司法鉴定信
息
省司
法厅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 ,委托类别,委托时 间,鉴定日期,鉴定对象,鉴定事项,承办鉴定人,鉴定机构,鉴 定结果,鉴定次数,鉴定材料采集来源
未归
集
21
财产 证明 材料
不动产登记
信息
省自
然资
源厅
权利人姓名,权利人身份证件号码,权利人性别,权利人年龄,权 利人联系方式,权利人国籍,权利人籍贯,权利人户籍所在地,权 利人类型,权利人工作单位,共有人姓名,共有人证件类型,共有 人身份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件种类,证件编号,共 有情况,房屋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房屋坐落,土地用途,不 动产登记证明号,房屋用途,行政区编码,查封机关,查封文号, 查封申请日期,解封日期,抵押人姓名,抵押人身份证件号码,抵 押权人姓名,抵押权人身份证件号码,抵押方式,抵押时间,注销 抵押时间,土地划拨,土地出让信息
未归
集
22
财产 证明 材料
商品房交易
备案信息
省住
房城 乡建 设厅
存量房交易备案信息,商品房交易备案信息
未归
集
23
财产
证明
材料
非上市公司
股权信息
省市
场监
管局
非上市非股份公司的股东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 码),公司注册信息,股东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增减 资及股权变动登记;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公司注册信息,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增减资登记
未归
集
24
财产 证明 材料
公积金信息
省管
局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性别,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 缴存基数,缴存机构号,机构名称,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号,单位名 称,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账户状态,开户日 期,缴至时间,销户原因,提取原因,单位月缴存额,记账日期, 个人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代码,个人账户余额,归集和提取业务类型, 个人存款账户号码,个人月缴存额,个人账号,发生额,个人存款 账户开户银行,销户日期,个人账户状态,公积金缴纳月份,缴存 基数,到帐日期
已归
集
25
财产 证明 材料
社会保险(养
老保险)
省人 力资 源社 会保
障厅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民族,联系 ,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
地址,参保日期,邮政编码,缴费档次,个人账户余额,开户网点,
缴费方式,所在县区编码,缴费记录
已归
集
26
补充
证明
材料
失业人员登
记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单位类别,单位 所属行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失业原因,就业困难类别,就 业状况,就业创业证编号,就业创业证发证机构
未归
集
27
补充
证明
材料
计划生育信 息
省卫
生健
康委
计划生育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
材料
未归
集
28
补充
证明
材料
残疾人登记
省残
联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残疾证号,初次发 证时间,残疾类型,残疾等级,监护人姓名,监护人与残疾人关系, 持证状态,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截止日期
未归
集
29
财产 证明 材料•
退役军人安
置补偿登记
信息
省退
役军
人厅
退役军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补偿安置信息
未归
集
30
补充 证明 材料
学籍信息
省教
育厅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地,出生日期, 民族,残疾类型,国籍,籍贯,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是否在校, 班级名称,港澳台侨外,就读状态,年级名称,入学年月,是否孤 儿,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否留守儿童,是否外来务工人 员子女,学生类别,学校名称,学校所属行政区划,英文姓名,全
已归
集
国学籍编号,监护人姓名,监护人身份证件号码
31
补充 证明 材料
扶贫信息
省乡
村振
兴局
贫困学生,救助信息,扶贫信息等
未归
集
32
财产 证明 材料
公路收费权
信息
省国
资委
收费权登记信息,抵押查封登记信息等
未归
集
附件2数据共享使用流程
公证部门
72^^项
金岬构个人
应用层院事通
我的政务信息
比二证明PM6证明
认演亲子
授本人授权使用期8瑞H工系 证明
尼屋买爻 合同
动产科权
.,
涉及i耳一中 卸E
金做财产缰■
日本人授权使用数宛据资源共享平台
*t2方金患鉴 管局
能力层
江淮大数据中心数据分类
数据层
身份证^软
户信及户珞变动信息
出入境信息
流动人口^^
铲g)信息
低保家庭信息
农村五保户信息
低保人员信息
特困人员认定信息
计划生育佶息公证文书
证明材料
附件3数据需求摸底表
、业务场景名称
业务场景描述
需描述该业务的具体内容及价值呈现场景
政策法律依据
需提供相应法律法规支撑
所需材料清单(可根据公证处所列举的材料清单进行筛选罗列,如果
上述材料不满足,再自行补充)
例:
1 .身份证信息
2 .户籍及户籍变动信息(含迁入、迁出、注销)
3 .婚姻登记信息(含结婚、离婚)
4 .死亡医学证明
其他补充材料附件4
数据赋能公证事项清单
编号
公证事项
编号
公证事项
编号
公证事项
1
委托
10.2
法定监护
20. 1
股权
1.1
城市房屋所有权
10. 3
指定监护
20.2
存款
1.2
动产物权
10.4
因死亡户籍注销
20.3
不动产物权
1.3
股权
10. 5
因迁移户籍注销
20.4
动产物权
1.4
人格权
10.6
未做过户籍登记
21
指纹(印鉴)
1.5
身份权
11
曾用名
21. 1
指纹
1.6
一般事务性委托
11. 1
曾用名
22.2
印鉴式样
2
声明
11.2
又名、别名、译名、笔 名、网名等
22. 3
签名式样
2. 1
放弃继承权声明
12
住所地(居住地)
22
查无档案记载
2.2
涉及法律事实的声明 (出生、死亡、婚姻状 况等)
13
学历
23
证书(执照)
2.3
其他声明
14
学位
24
合同(协议)
3
赠与(单方)
15
职务(职称)
24. 1
涉及人身关系的协议
4
受赠
15. 1
专业技术职务
24. 1. 1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
5
遗嘱
16
无(有)犯罪记录
24. 1.2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5. 1
处分财产的遗嘱
16. 1
无犯罪记录
24. 1. 3
离婚协议
5.2
遗嘱监护
16.2
有犯罪记录
24. 1.4
离婚后财产分割及子女 抚养变更(补充)协议
5.3
处理事务的遗嘱
17
婚姻状况
24. 1.5
同居关系析产及子女抚 养协议
5.4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17. 1
未婚
24. 1. 6
收养协议
5.5
其他遗嘱
17.2
离婚未再婚
24. 1. 7
解除收养协议
6
认领亲子
17. 3
丧偶未再婚
24. 1.8
遗产分割协议
7
出生
17.4
已婚(初婚)
24. 1. 9
遗赠扶养协议
8
生存
17. 5
已婚(再婚)
24. 1. 10
监护协议
9
死亡
18
亲属关系
24.2
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
9. 1
正常死亡
18. 1
亲属关系
24. 2. 1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转让)合同
9.2
非正常死亡
18.2
用于涉外、涉港澳台遗 产继承的亲属关系
24. 2. 2
房屋买卖合同
9.3
宣告死亡
19
收养
24.3
合作协议
10
身份
19. 1
收养关系
24.4
其他合同(协议)
材料。以出生医学证明、
身份证信息、户籍及户籍变动信息
婚姻登记信息、收养信息(国内)、死亡医学证明、遗体火化
信息、离婚案件判决结果和宣告死亡信息、司法鉴定信息、不 等32类数据目录为主要内容,编制《安徽省公证类数据共享责 任清单》(附件1 ),明确数据归集共享责任。省有关单位要 对照清单内容,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安徽省 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等标准规范,完整编制公证类数据资 源目录,明确数据来源部门、对应信息系统、提供方式,以及 数据基本信息、数据项、共享属性、更新周期等要素,推动数 据目录基本要素全省统一,形成标准一致、共建共用、动态更 新的公证类数据目录体系。(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数 据资源局,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 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省高院,协同责任单位以下简 称“省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动产信息、车辆所有权信息、
动产信息、车辆所有权信息、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
(二)推进公证证明类数据归集汇聚。
对《安徽省公证类数据共享责任清单》中已完成归集的数 据,省有关单位要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总体框架体系,加强数 据治理,完善数据服务,加强共享力度,做到及时有效共享应10. 1 国籍
10. 1 国籍
20 财产权
用,增强数据对公证业务的支撑作用;对《安徽省公证类数据 共享责任清单》中尚未完成归集的数据,省有关单位要进一步 摸清本单位本系统相关数据的资源底数,通过数据库表、接口 服务等方式,在江淮大数据中心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整注册、 挂载相关数据资源,实时向平台汇聚和动态更新数据,实现相 关数据“应汇尽汇”。省数据资源局要加大数据归集共享的统筹 协调力度,加强江淮大数据中心共享交换平台技术保障工作, 及时申请、发布婚姻登记信息、出生医学证明、死亡医学证明、 遗体火化信息、收养信息(国内)等国家部委数据服务接口, 配合支持省有关单位做好省级相关数据整合汇总、归集共享、 在线查询核验等工作。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切 实做好公证机构与用证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工作。(牵头责 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协同责任单位:省有关单 位;完成时限:已归集数据立即共享,其余数据2021年8月 20日前完成归集共享。)(三)依法依规共享使用数据。
各市、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履行职责需要,依法依规共享使 用相关数据。属于无条件共享的,数据使用部门在江淮大数据 中心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直接获取;属于有条件共享的,数据 提供部门应列明申请使用该数据的条件,数据使用部门应明确 申请使用的具体应用场景和法律法规依据,经提供部门审核授 权后使用。公证部门通过省司法厅统一申请调用数据;银行、 保险等金融机构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统一申请调用数据;企 业和群众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依托“皖事通”直接调用本企业、 本人相关数据(数据共享使用流程详见附件2 ) o各市、各有 关单位在使用公证证明类相关数据时,应遵循“用户本人授权” 原那么,建立数据授权使用和可信追溯机制,确保公民隐私和敏 感数据在共享过程中得到精准授权、全面留痕、充分保护,切 实保障数据平安有序按需共享、合法利用。建立疑义信息快速 校核机制,公证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对获取的共享信息有疑义 或发现有明显错误的,应当及时向数据提供部门反应、校核。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数据资源 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完成时限: 2021年8月底前。)(四)加快主题和专题数据库建设。
深化江淮大数据中心和省司法厅公证业务系统、有关单位 业务系统的对接,建设公证证明主题数据库。各有关单位要结 合自身业务实际,根据主题数据库内容,进一步梳理本部门实 际业务场景需求,填写《数据需求摸底表》(附件3 ),省数 据资源局要以需求为牵引,统筹建设亲属关系证明、财产关系 证明等专题数据库,不断提升数据共享便利公证服务能力。(牵 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协同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坚 持。)
(五)开展数据赋能应用。
加强数据资源与业务应用的深度融合,在解决遗产继承公证难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数据资源价值,梳理总结可通过数 据共享实现减材料、减填写的相关公证事项,形成《数据赋能 公证事项清单》(附件4 ) o推动相关数据在城市房屋所有权 委托、动产物权委托、涉及法律事实的声明、处理事务的遗嘱、 认领亲子、法定监护、亲属关系、离婚协议、房屋买卖合同等 公证服务方面的应用,不断拓宽公证证明数据应用场景。(牵 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协同责任单位:省有 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加强数据质量管控。
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校核、谁负责”的原那么,省有关 单位要落实数据质量责任,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做到一 数一源、一源多用,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应用,及时对本单位 本部门相关数据进行校核确认、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完整性、时效性和可用性,所提供的数据与本部门掌握数据一 致,实现数据状态可感知、数据使用能追溯。
(二)加强数据平安管控。
建立数据共享平安审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提 供、谁负责”“谁经手、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 负责”的原那么,明确数据提供部门和使用部门平安责任,加强数 据共享规范化管理,确保数据全过程平安。省有关单位应按照 国家信息平安等级保护要求,对数据共享交换涉及的系统进行 平安管理防护,加强平安传输、访问控制、授权管理和全流程 审计,保障数据共享交换的网络和信息平安。
(三)健全数据依法合规使用机制。
在数据使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授权使用方式、 范围和期限,按照确定的用途用于本部门履行职责需要,不得 改变数据使用方式,不得超范围、超期限使用数据,不得以任 何形式擅自提供给第三方。因违规使用数据、数据泄露等情况 造成影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探索创新应用新模式。
拓展数据共享在不动产、银行存款、保险、股票、股权、 基金、公积金、车辆、船舶等其他公证服务方面的应用,整合
利用已有移动办证端口,提高在线申办公证服务水平,接入“皖 事通办”平台,对学历学位证书、驾照等高频公证服务事项实行 全流程在线办理、“一网通办”。鼓励各地各部门依托数据共享 拓展更多应用场景。
(五)加强总结宣传推广。
省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 做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 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推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 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 气氛。
附件:1.安徽省公证类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数据共享使用流程
2 .数据需求摸底表.数据赋能公证事项清单
附件1安徽省公证类数据共享责任清单
序
号
类别
目录名称
提供
部门
数据项
归集
情况
1
主要 证明 材料
婚姻登记信
息(含结婚、
离婚)
民政
部
男方姓名,男方身份证件号码,男方出生日期,男方国籍,男方户 籍,男方地区,女方姓名,女方身份证件号码,女方出生日期,女 方国籍,女方户籍,女方地区,业务类型:结婚或离婚
己归
集
2
补充 证明 材料
涉外婚姻信
息
男方姓名,男方身份证件类型,男方身份证件号码,男方出生日期, 男方民族,男方国籍,男方婚姻状况,男方文化程度,男方职业, 男方户籍,男方地区,女方姓名,女方身份证件类型,女方身份证 件号码,女方出生日期,女方民族,女方国籍,女方婚姻状况,女 方文化程度,女方职业,女方户籍,女方地区,登记日期,登记号, 机关编码,男方结婚证印制号,女方结婚证印制号,复婚标识,登 记员,统计归属,男方证件情况,女方证件情况
未归
集
3
主要
证明
材料
遗体火化信
死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性别,民族,国籍,住址,火化证编号,
安葬时间,火化机构,火化时间,死亡原因,死亡日期
己归
集
4
主要
证明
材料
收养信息(国
内)
被收养人姓名,被收养人身份证件号码,被收养人性别,收养人男 方姓名,收养人男方身份证件号码,收养人女方姓名,收养人女方 身份证件号码,收养证编号,登记日期,收养类别
已归
集
5
主要 证明 材料
死亡医学证
明
国家 卫生 健康 委
死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年龄, 民族,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常住地行政区划,户籍地行政编码, 户籍地址,死亡证明编号,死亡原因,死亡日期,死亡地点,家属 姓名,家属 ,最高诊断单位,最高诊断依据,填报单位,直接 导致死亡的疾病名称,其他疾病诊断名称,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死 亡证明发证机关,死亡证明生成时间
已归
集
6
主要
证明
材料
出生医学证
明
新生儿姓名,新生儿性别,出生日期,父亲姓名,父亲身份证件号 码,父亲年龄,父亲民族,父亲国籍,父亲住址,母亲姓名,母亲 身份证件号码,母亲年龄,母亲民族,母亲国籍,母亲住址,出生 医学证明编号,出生医学证明版本,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出生 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出生地点,出生地-区县,出生地-省,出生地- 市,出生档案编号,医疗机构名称,出生孕周,出生时间,分娩方 式,出生体重,出生身长,出生健康状况,出生胎次,孕产妇产次, 是否高危妊娠,孕产妇健康状况,是否有出生缺陷,血型,左眼裸 视力,右眼裸视力,左眼矫正视力,右眼矫正视力,左侧听力,右 侧听力,是否色盲,家族病史
已归
集
7
补充
证明
材料
特困人员认
定信息
省民
政厅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省编码,省名称,市编码,市名称,县(区) 编码,县(区)名称,乡镇(街道)编码,乡镇(街道)名称,村(社区)编码, 村(社区)名称,家庭类别编码,家庭类别,农保类型编码,农保类型, 开户人, ,备注,邮政编码,救助账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始发年月,停发年月,家庭成员结构,家庭地址,主要致贫原因, 致贫原因编码,申请理由
已归
集
8
补充
证明
材料
低保人员信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省编码,省名称,市编码,市名称,县(区) 编码,县(区)名称,乡镇(街道)编码,乡镇(街道)名称,村(社区)编码, 村(社区)名称,村编码,村名称,家庭类别编码,家庭类别,农保类 型编码,农保类型,开户人, ,备注,邮政编码,救助账号,
己归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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