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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考核细则(原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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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目的 1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第三条 目标 1 第二章 公司质量主体责任及义务 1 第四条 项目前期质量主体责任 1 第五条 施工阶段质量主体责任 2 第六条 维保阶段质量主体责任 4 第三章 质量事故划分 4 第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4 第八条 质量责任事故报告制度 5 第四章 质量管理考核 6 第九条 考核办法 6 第十条 处罚标准 6 第十一条 奖励标准 7 第五章 附则 8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质量管理行为,明确相关单位的质量工作内容及考核标准,规避公司质量主体责任风险,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部”)、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及其所属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目标 (一) 持续提升公司质量管理水平。 (二) 杜绝质量主体责任风险。 第二章 公司质量主体责任及义务 第四条 项目前期质量主体责任 (一) 项目开发建设,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报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审查。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已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要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二) 子公司要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进行招标。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施工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 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四) 子公司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五) 项目的地下构筑物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五条 施工阶段质量主体责任 (一) 子公司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全面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定期对住宅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并及时处理和解决有关问题。 (二) 子公司战略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要保证其规格和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三) 在项目建设和验收过程中,项目部不得要求设计单位 或者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行政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法律规定,降低工程质量。 (四)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改造加固工程,项目部要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五) 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项目部要提前汇报,由子公司质量安全部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六) 未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相关单位不许拨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七) 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八)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九) 项目部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十) 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应急抢险组织,充分考虑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施工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第六条 维保阶段质量主体责任 (一) 项目部对保修期内的工程负全面质量责任。对报修的项目要及时组织责任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后同物业单位共同对修复质量进行验收。 第三章 公司质量责任事故划分 第七条 公司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一般质量责任事故和质量问题三类。 (一) 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1、 因质量主体责任,被政府处罚、媒体曝光或因产品质量低劣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万元(含)以上者。 2、 因质量主体责任导致交付的项目具有外观尺寸缺陷或使用功能缺陷。 (二) 一般质量责任事故 指相关部门及人员未有效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发生的以下质量事故: 1、 保修期内,同一报修项目的重复报修率达到或超过20%。 2、 相关人员在样板间验收时不认真,导致产品大范围存在重大功能缺陷,导致返工处理的。 3、 工程竣工交付时产品外观违背原设计意图或使用功能具 有难以弥补的缺陷,必须进行加固、整改、返工才能接收的。 4、 因质量主体责任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含)~50万元的事件。 5、 未落实本部和子公司的管理要求,导致大面积返工及工期滞后15天以上。 6、 因工程质量维保不及时等问题导致客户上访、投诉到集团的; (三) 质量问题 1、 本部和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强条的质量问题,项目部未提前发现或发现后未认真监督整改的。 2、 同一项目的同一质量问题被子公司质量安全部和本部项目管理部发现两次以上且无合理解释的。 3、 总包、监理单位施工资料滞后一周以上而项目部未进行有效监管的。 第八条 质量责任事故报告制度 (一) 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项目部负责人需在第一时间向子公司质量安全部及子公司领导、本部项目管理部及本部领导报告。本部项目管理部组织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协调相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对现场及有关人员的处置意见。 (二) 发生一般质量责任事故,项目部负责人需在两个工作 日内向子公司质量安全部、本部项目管理部报告。由子公司质量安全部组织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协调相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子公司质量安全部经理负责将处置方案和处理意见报本部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四章 质量管理考核 第九条 项目部季度考核办法 (一) 子公司质量安全部对所属项目部对每季度的前两月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的平均值占本部季度质量考核权重的30%。 (二) 本部项目管理部按季度对所属项目部进行考核。考核分值占本部季度质量考核权重的70%。 (三) 项目部的质量考核包括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及项目实体质量考核两个部分,考核总分为两项的加权平均值。本部项目管理部及子公司质量安全部依据附表所列项目和分值按期考核。 (四) 项目部出现质量问题或获得质量奖项,由本部项目管理部依据相关条款在项目部质量考核总分的基础上给予奖罚加分。 第十条 处罚标准 (一) 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处罚标准 1、 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依情节轻重扣减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当年绩效奖金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 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各级质量监管人员谎报、瞒报现场质量信息,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3、 项目部年度内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年终考核时扣减该项目部全部质量考核分值。 (二) 一般质量责任事故处罚标准 发生一般质量责任事故,在项目部季度实体质量考核总分中每次扣减3分。 (三) 质量问题处罚标准 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在项目部季度质量管理工作考核总分中每次扣减1分。 第十一条 奖励标准 (一) 项目部的工程质量年度内获得市级以上质量奖项,质量合格无缺陷,年终质量考核时,每个奖项在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考核中给予总分2分的奖励;项目部年度内未发生任何违反强条的质量问题,工程质量合格无缺陷,年终质量考核时,在项目实体年度质量考核中给予总分3分的奖励;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获得政府或媒体书面表彰,季度质量管理工作考核中给予总分3分的奖励。 (二) 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公司开展项目季度考核评比工作, 在项目质量全部合格的前提下,评比中获前两名的项目部在当季质量考核中的质量管理部分,分别给予总分3分、2分的加分。 (三) 个人在工作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能及时给予处置使项目部避免重大损失和责任风险的。子公司可视情况对有关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 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监管人员能及时提出并在处置不利的情况下向行政和系统的上级部门反映,留有清晰的管理痕迹的,可减免管理责任。 质量考核成绩记入公司对项目的季度考核。 第五章 附则 本细则由本部项目管理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经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 项目部 季度质量管理考核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及检查频次 权重% 考核结果 实得分 备注 1 管 理 工 作 项目交底会 参加工程首次会议:通报质量管理规定,对合同单位质量系统的人员要求;明确质量标准;明确相关单位及人员质量责任;人员、职责变动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新进合同单位均应召开交底会) 10 人员变动未履行审批手续,每人扣10分;无文字交底记录得零分,会议内容缺项,每项扣30分。 2 参加现场质量会议 至少每月参加一次有相关方参加的质量会议。记录留存。 5 每缺一次扣40分。 3 日常质量巡视 每日平台记录巡视内容、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 20 平台记录每缺失一天扣1分。 4 监理、总包单位质量履约检查、评估 检查内容:质量验收标准把控;资料真实性和及时性;现场旁站管理;对违约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检查记录频次不少于2次/月。文字资料报子公司。 10 评估资料失真得零分;每缺项一次扣20分。 5 业 务 工 作 样板验收 参加所有样板间、样板工序验收,留存记录。 10 考核期内应参加未参加得零分。 6 材料验收 单位工程:结构材料见证复试参加频次不低于50%;防水材料及涉及环保的材料见证复试参加频次100%。 20 按工作完成情况考核。 7 过程质量验收 参加交接桩;防水隐蔽验收签认频次大于30%。钢筋隐蔽验收签认频次大于20%。 15 按工作完成情况考核。 8 管理工作及时性 图纸反馈及时性;问题整改反馈及时性;资料报送及时性。 10 各项每延迟一天扣2分。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人: 质量专员: 项目经理: 项目季度实体质量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工作要求 权重% 考核结果 实得分 备注 1 管 理 工 作 施工资料 施工资料填写真实、及时性。 10 资料缺失、不及时,每项扣5分。 2 交底方案落实情况 现场应严格按交底和方案要求施工。 10 未按规范及交底、方案施工的每项扣20分。 3 材料报验复试 现场材料应经报验复试合格后使用。 10 使用未报验材料,发现一次当季实体考核零分。发现两次当年实体考核零分 4 实 体 质 量 违反强条 现场施工质量应符合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20 违反强条未及时整改,每项扣10分。被抽检发现违反强条,每项扣30分。同一项目年度违反强条3次,取消项目年度质量考核得分。 5 外观尺寸缺陷 不可弥补的尺寸偏差。 10 出现不可弥补的尺寸偏差,该项考核得0分。 6 质量安全隐患 项目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不应存在安全质量隐患。 20 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每项扣20分。工艺和材料不合格导致质量隐患,每项扣50分。 7 使用功能缺陷 验收项目及内容详见表-1。 20 每项扣30分。 加权考核得分 考核人: 质量专员: 项目经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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