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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检查评价注意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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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的注意事项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的注意事项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2018年7月26日目录目录 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的法律依据 供应商检查评价的审核要求 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 本市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 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 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的注意事项食品安全法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食品安全法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全程的监督管理制度。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的法律依据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的法律依据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的法律依据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的法律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高风险食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检查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定期或随机对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的食评价制度,定期或随机对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做好记录。记录保存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做好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限不得少于2年。年。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对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方对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查验。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查验。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采购,并向本企业、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所在地的采购,并向本企业、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目录,由本市食品药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目录,由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编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品监督管理部门编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施,并向社会公布。本条款规定了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供货商检查评价制度,依据风险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市特点所制定的创新要求。由于本市食品70%来源于外埠,对外依存度高,且对原产地的源头监管手段相对较弱。因此强化全过程管理必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源头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食品供应商检查评价,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产销对接和源头管理,确保入沪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确保本市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的法律依据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的法律依据本次条例明确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对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查验。供应商检查评价的审核要求供应商检查评价的审核要求1、准入审核:明确供应商准入要求,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供货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以确保购进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质量安全要求。例如,供货商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合法的生产经营证明文件等;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生产工艺说明和生产工艺简图;原辅料规格、安全性评估材料、企业自检报告或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等。供应商检查评价的审核要求供应商检查评价的审核要求2、过程审核:建立原辅料使用过程中审核程序和溯源机制,保证供应过程中持续的产品质量安全。对供应产品的进货查验、生产使用、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处理等方面进行审核。供应商检查评价的审核要求供应商检查评价的审核要求3、评估管理:建立评估制度,对供应商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对供应商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产品合格率等方面进行评估,结果为不满意的供应商,采取淘汰或改进机制。供应商检查评价的审核要求供应商检查评价的审核要求4、现场审核:重点原辅料供应商应定期开展现场审核,包括对生产能力、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审核。例如,供应商的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生产过程、储存条件、质量管理等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等。供应商检查评价的审核要求供应商检查评价的审核要求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27条第三款的规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条第三款的规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年11月月3日出台的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沪食药监规日出台的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沪食药监规201714号)于号)于2017年年12月月5日起施行。(与食品生产日起施行。(与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的企业相关的11项)项)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 该目录将结合本市整体食品安全状况和具体食品经营业态的发展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列入目录范围内的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建立并执行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94条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本市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本市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8-6-30本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数:1602家,其中食品:1456家,婴幼儿配方乳粉:4家,特殊膳食食品:4家,保健食品:41家,食品添加剂:146家;这些食品生产企业是上海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的重要参与者,是为上海这座特大型城市提供营养、健康、安全食品的供给者。在上海的众多食品生产企业中,由于规模大小的不同,同样也存在着较大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差异。尤其是在一些规模比较小的生产企业中,还存在着制度缺失、管理不严的现象,存在有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 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受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取覆盖全市30家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负责组织行业的专家18名对抽取的30家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供应商检查评价体系建设情况开展审查评价;其中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1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0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3家、乳制品生产企业3家、冷冻饮品生产企业1家及特膳食品生产企业1家。企业分布在9个区域,分别是闵行区6家;嘉定区4家;浦东新区4家;松江区4家;奉贤区3家;金山区3家;宝山区2家;崇明区2家;青浦区2家。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 本次评查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7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24分);“从业人员管理”(11分);“供应商评价实施措施”(21分);“原辅材料、验收、使用情况”(21分);“贮存及交付控制”(11分);“不合格品管理和召回”(6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6分)30家企业平均分为82.7分(总分:100分)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评审组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看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审阅文件资料和记录,及与企业管理、采购、仓库工作人员交谈等方式,对照检查表的审查内容,开展现场评审。在严格按照检查依据,客观、独立、公正,及专家组集体分析确定的基础上,并经企业负责人确认。本次30家食品生产企业,一共查出存在的问题292条。查出问题最多企业有20条;最少的企业有4条。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1.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是否对主要原辅材料、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相应措施。出现问题11次,占第1大类17.7%,占全部的3.8%。主要问题:对主要原辅材料、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全过程管理的制度不全面。对主要原辅材料、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全过程的风险识别和制定相应措施欠完善。未能提供对主要原辅材料、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和制定相应措施的证据。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1.2、建立对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出现问题2次,占第1大类3.2%,占全部的0.7%。主要问题:对供应商检查有评价记录,无相应管理制度。原辅料供方能力调查表不能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1.3、建立如何识别和追溯进入到产品中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工作程序。出现问题2次,占第1大类3.2%,占全部的0.7%。主要问题:未能提供建立识别和追溯进入到产品中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工作程序。建立识别和追溯进入到产品中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工作程序不明确,检查实际操作不可追溯。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1.4、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出现问题14次,占第1大类22.6%,占全部的4.8%。主要问题:对供应商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的自查记录不完整。有食品安全自查记录,但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见到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的记录。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1.5、对所有原辅料和食品相关产品供应商建立了审核、批准、管理程序。出现问题6次,占第1大类9.7%,占全部的2.1%。主要问题:对原辅料和食品相关产品供应商建立的审核、批准、管理程序不明确。原辅料和食品相关产品供应商建立的审核、批准、管理程序规定与实际操作不一致。对供应商有审核、批准,没有管理程序。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1.6、有原辅料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出现问题9次,占第1大类14.5%,占全部的3.1%。主要问题:部分原辅材料的质量标准未收集。原料大米标准未及时更新。某企业制定燕麦粉(EC-YM-01)验收标准中缺铬项目,酶解大豆磷脂验收标准中铅指标值为10mg/kg,高于GB30607中2mg/kg。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1.7、主要原辅材料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许可是否合法有效,与许可证一致。出现问题1次,占第1大类1.6%,占全部的0.7%。主要问题:散装原油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只有预包装食品销售。食品生产许可证是食用植物油分装。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1.8、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取得ISO9001、HACCP/ISO22000/FSSC22000等体系认证或已按相关体系要求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出现问题17次,占第1大类27.4%,占全部的5.8%。主要问题:未提供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资料。未对供应商提出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未对主要原料供应商索取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 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管理2.1、配备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采购负责人等。出现问题4次,占第2大类9.3%,占全部的1.4%。主要问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书无签署日期。未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书。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2.2、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采购负责人等从业人员的有关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培训和考核记录。出现问题14次,占第2大类32.6%,占全部的4.8%。主要问题:员工培训记录不全,未统计培训考核结果,缺少评价记录。未见到有关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培训和考核记录。相关培训未记录学时。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2.3、企业有禁止聘用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出现问题24次,占第2大类55.8%,占全部的8.2%。主要问题:有食品从业人员聘用制度,但缺少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禁止的规定条款。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2.4、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并符合相关规定。出现问题0次,占第2大类0%,占全部的0%。2.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采购负责人等从业人员应了解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确保供应商检查评价体系有效运行。出现问题1次,占第2大类2.3%,占全部的0.3%。主要问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缺少了解。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 供应商评价实施措施供应商评价实施措施3.1、有合格供应商名录及采购物料目录清单,制定供应商考核和评估机制。出现问题14次,占第3大类20.3%,占全部的4.8%。主要问题:某企业原料仓库查见“熊猫炼乳”、“雀巢炼乳”不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及采购物料目录清单中。未提供合格供应商名录,供应商考核和评估机制不明确;无香辛料目录清单。未及时更新供应商名录及采购物料目录清单,已采购入库的产品生产商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3.2、企业建立对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进行定期或随机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的程序。出现问题3次,占第3大类4.3%,占全部的1.0%。主要问题:见“供应商选择与资格认证规程”等程序文件,但未见对主要原料或关键用料进行识别和评价。未见到企业对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进行定期或随机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的程序。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3.3、对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的进行实地查验食品安全状况评价有实施计划和措施。出现问题13次,占第3大类18.8%,占全部的4.5%。主要问题:有对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进行实地查验记录,但无实施计划。未见到对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进行实地查验的实施计划。2017年度未制定主要原料供应商的实地查验计划,无相关记录。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3.4、跟踪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状况,保存审核报告和纠正措施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出现问题7次,占第3大类10.1%,占全部的2.4%。主要问题:对供应商检查有评价记录,缺少检查人员签名及缺陷整改措施记录。某企业保健食品主要原料未提供2016年度的审核评价记录。跟踪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状况,未能提供2年前的相关记录。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3.5、所有采购的原辅材料、食品相关产品均来自于合格供应商并满足标准要求,明确双方所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存所有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出现问题7次,占第3大类10.1%,占全部的2.4%。主要问题:某肉制品企业未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某企业采购冰糖的合格供应商名称与提供的营业执照名称不符(两企业没有关联性)。原料全脂奶粉、白砂糖、食品相关产品1L鲜牛奶瓶(PET材质)未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3.6、在与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中应明确产品质量条款及有关产品质量要求,注明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标准、产品合格证、包装要求、运输要求、交货日期、数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内容。出现问题12次,占第3大类17.4%,占全部的4.1%。主要问题:原料采购合同未规定产品质量要求及产品执行标准。某保健食品企业所用主要原料与合格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缺少产品执行标准。食品添加剂:抗氧化剂TBHQ采购合同未规定产品质量要求及产品执行标准。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3.7、对供应商食品安全审核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基本信息、周边环境评估、工厂食品安全管理、虫鼠害控制、清洁卫生、操作和设施、良好操作规范、产品防护、产品回收等。出现问题13次,占第3大类18.4%,占全部的4.5%。主要问题:对主要原辅材料供应商实地审核仅有厂牌照片,无评价记录。某肉制品生产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实地核查未见记录(提供乘坐的火车票)。对供应商实地审核检查评价表缺少周边环境、产品回收等信息。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 原辅材料采购、验收、使用情况原辅材料采购、验收、使用情况4.1、查验原辅料、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有检验记录。出现问题11次,占第4大类22.4%,占全部的3.8%。主要问题:肉松原料供应商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微生物检验使用作废标准。原料牛初乳粉供货商的生产许可证已过有效期,未及时更新。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供应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未能提供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4.2、查验进口的原辅料、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提供有效的与购进批次相对应的检验检疫证明。出现问题1次,占第4大类2.0%,占全部的0.3%。主要问题:未能提供进口原料“甘油”进货单号为:XXXXX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4.3、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真实、完整,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出现问题12次,占第4大类24.5%,占全部的4.1%。主要问题:进口猪肉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乳清蛋白粉进货查验记录无检验依据,水分标准值与验收规程不符。进货查验记录缺少复核人员签字。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4.4、建立和保存食品原辅料、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出现问题4次,占第4大类8.2%,占全部的1.4%。主要问题:冷冻仓库温度记录-18,实际温度为-25,未真实记录。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4.5、使用的原辅料、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出现问题5次,占第4大类10.2%,占全部的1.7%。主要问题:肉制品包装材料是复合膜袋,但提供生产商的索证是非复合膜袋,索取检验报告也是非复合膜袋,与实际产品不符。进货查验记录无生产商及采购联系人信息。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4.6、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生产产品,禁止使用用回收产品作为原料生产。出现问题7次,占第4大类14.3%,占全部的2.4%。主要问题:原料采购控制程序未规定禁止使用回收产品作为原料生产。未明确有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产品作为原料生产的相关规定。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4.7、主要原辅材料标签标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问题8次,占第4大类18.4%,占全部的2.7%。主要问题:食品添加剂标签中无食品添加剂字样、无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采购某企业大豆分离蛋白产品外包装未见生产许可证号,个别包装未见生产日期。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 贮存及交付控制贮存及交付控制5.1、原辅料贮存有专人管理,贮存条件符合要求。建立原辅料先进先出原则,原辅材料依据性质的不同分类分区域存放。出现问题12次,占第5大类27.9%,占全部的4.1%。主要问题:动物性食品原料标识牌上无生产厂家、规格等信息,与上墙的冷库管理制度要求不一致。原料仓库内有食品添加剂存放区域,但仍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料混放。某保健食品企业冰箱内见存放有乳双歧杆菌,其包装标识要求储存温度为-18,现场实际温度为-12.4,见11月1日至11月28日的温度检查记录在-11.1至-13.7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5.2、仓库内的过期原料应独立存放并有明显标志,过期原辅材料的处理应有处理记录。出现问题8次,占第5大类18.6%,占全部的2.7%。主要问题:内包材仓库复合膜袋(生产日期:2012-09-07)已过保质期,未显著标注。采购的部分香辛料未能提供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5.3、不合格品应在划定区域存放。出现问题9次,占第5大类20.9%,占全部的3.1%。主要问题:在合格品区发现不良品(未分区域显著标示不良品)仓库中未划分不合格品存放区域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5.4、根据原辅材料特点建立和执行相适应的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出现问题8次,占第5大类18.6%,占全部的2.7%。主要问题:有相关原辅材料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未提供相关记录。有冷链要求的原辅材料,但未见到运输及交付的控制制度。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5.5、仓库温湿度应符合要求。出现问题7次,占第5大类16.3%,占全部的2.4%。主要问题:某保健食品的空心胶囊储存温度要求为10-25。查2017年8-9月的温度记录均超过30。冷冻原料仓库现场温度显示为-15.4至-15.7,未达到-18的要求;成品库无温度显示。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6.2、建立和保存不合格品原辅材料的处置记录,不合格品的批次、数量应与记录一致。出现问题5次,占第6大类38.5%,占全部的1.7%。主要问题:不合格的原辅材料退货无记录。验收发现某公司提供的19.2万只肉制品内包装袋(批号20171121)文字印刷错误,但质量通知单上为29.1万只,两者数量不符。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7.1、有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出现问题7次,占第7大类53.8%,占全部的2.4%。主要问题:自查记录中缺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相关记录。无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7.2、有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出现问题6次,占第7大类46.2%,占全部的2.1%。主要问题:未能提供对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的记录。有的企业应急演练过于流于形式。7.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出现问题0次,占第7大类0%,占全部的0%。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本次共对30家本市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供应商检查评价体系建设情况抽查的现场评价。共查出问题292条。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62条;“从业人员管理”43条;“供应商评价实施措施”69条;“原辅材料采购验收、使用情况”49条;“贮存及交付控制”43条;“不合格管理和召回”13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13条。从现场评价查出的问题分析排比,“供应商评价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原辅材料采购验收、使用情况”的问题数量占前3位。分别占问题总数23.6%;21.2%和16.8%。也就是说,这3类问题,在被评价的食品生产企业中,比较普遍存在的。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问题:主要存在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A、“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面、“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面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包括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原辅料采购风险识别措施等,过于简单或内容不全。相关记录不规范或缺失。生产企业虽然对原料供应商有审核、批准手续。但是没有规范的供应商管理程序文件。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B、“供应商评价实施措施”方面、“供应商评价实施措施”方面对主要原料采购的供应商,缺乏或未完善考核和评价的机制。不主动要求供应商提供变化的情况,或不了解供应商的相关变化。采购的食品原料,无合格供应商的目录清单。不严格按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做好食品原料的采购工作。少数采购原料名称、生产商张冠李戴。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C、“原辅材料采购验收、使用情况”方面、“原辅材料采购验收、使用情况”方面原料进货的验收,与企业制度原物料验收基本要求的条文不一致。采购控制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产品作为生产原料”的条文。进货查验结果与检测结果不相符。如:某企业进货的稀奶油“脂肪”检测结果是不符合标准要求,但进货查验结论是“合格”。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本市部分高风险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存在的问题D、其他较为普遍的问题、其他较为普遍的问题仓库的食品原料与食品添加剂混放。临近保质期(包括已过保质期)的原料,没有独立存放或明显标识。企业相关制度内,缺少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109条中有关禁止聘用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条款。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措施、考核、记录及评价等过于简单或缺失。有温度要求保存的原料,达不到规定的要求。记录与实际环境温度不符。有管理制度或规定,但没有实际工作或演练的记录。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的注意事项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的注意事项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要求,制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完善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2、对原料供应商的食品(原料)的购买,或进货验收的手续,要严格规范,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或其他合格证明)。以保障采购的原辅材料具有可追溯性。3、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27条规定,根据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或完善主要原料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强化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状况检查和评价,认真做好相关的工作记录及评审后续的整改措施的验证。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的注意事项供应商检查评价审核的注意事项4、杜绝无章可循的采购、审核及批准的不规范现象。建立完善合格有效的供应商名录。采购主要原料的采购要杜绝随意性,对会影响到食品安全的原料采购要加严审核。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教育。严格按照制度管理执行,杜绝货物验收与制定的规定不一致。6、规范完善采购控制文件,要明确规定禁止“非食品原料、回收产品”作为食品原料再投入生产。7、加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严格查验原料供应商的相关证书文件,规范进货程序,完整保存查验记录。结束语结束语“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民心工程,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是建设“健康中国”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上海要建设成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确实保障上海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就要从食品生产企业抓起,从食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料供应商制度抓起,紧紧抓牢源头的食品安全,才能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原料的“健康”,有效降低食品安全的风险。因此对供应商检查评价这项工作十分必要,各类食品企业均应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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