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保洁采购需求人员要求(一)中标人应编制详细的人员排班表,各段由专人管理,落实至具体责任人员; 非专人管理的标段,列明巡回保洁人员,所有人员须挂牌上岗。(二)人员素质要求1、中标人须聘用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以保证服务质量。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行业用工标准,对驾驶员等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持证上岗。(三)人员的基本权益保障要求1、中标人必须直接聘请环卫工人并与其签订本招标文件所附的书面劳动合同。2、中标人支付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不能低于当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应相应做出调整。3、中标人应当按照广州市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发放岗位津贴。一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20元
2、;二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18元;三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15元。具体岗位划分见广州市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岗位津贴标准发生变化的,应相应做出调整。4、中标人必须按规定在增城区相关部门为环卫工人购买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第9页-和缴交住房公积金,同时为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人身保险。5、中标人必须依据劳动法保障环卫工人正常休息时间,确需延长劳动时间的,应当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6、中标人必须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要求,按规定向环卫工人发放高温津贴和节日慰问金。7、每年6至10月发放每人每月3元高温津贴
3、,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13.8元;8、中标人不得以清凉饮料或其他实物形式代替高温津贴、节日慰问金的发放。9、中标人必须依法足额发放环卫工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克扣环卫工人工资(含津贴、加班费、节日慰问金、“五险一金”等)。10、中标人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11、中标人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环卫工人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环卫工人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12
4、、环卫工人累计(含自就业以来在不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第9页-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13、年休假天数根据环卫工人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环卫工人在同一或者不同中标人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 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14、中标人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中标人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中标人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
5、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中标人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15、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与环卫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环卫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6、必须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保障的其他规定,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17、每年为环卫工人安排不少于1次的健康体检;18、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19、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20、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和-第9页-夜班劳动。21、中标人必须按照保洁区域合理设置环卫工人饮水点,确保夏天和冬
6、天有冷热水供应,设置环卫工人饮水点应不少于3个。22、人员的其它要求(1) 项目实施前,中标人应将所有保洁工人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编号、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社保号等提交给采购人备案,并录入广州市环卫工人信息系统。项目实施期间,人员发生变化的,中标人应将有关变化信息于15日内在广州市环卫工人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改完善,并将变化的人员信息向招标人备案;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由采购人从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中标人要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不得通过频繁更换人员谋利,确需进行人员调动的,须在调动后三日内报采购人备案。(2) 中标人应于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和监督检查单位各
7、报送一份人员排班表;每月底向采购人提供一次月工资表、社保基金表、住房公积金清单。(3) 中标人应负责承包期内的聘用保洁工人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管理。在承包期内,中标人保洁工人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安全、交通、消防和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等事件及其他各种损失,由中标人依法承担和负责赔偿。在此条款后统称为环卫工人。-第9页-(4) 中标人应准备一支15人的应急队伍,由招标人调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20分钟内安排作业人员到现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承包费用中,不另行追加服务费。(5) 合同期内,中标人有违反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对环卫工人劳动保障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应当书面通知中标人及时整改;中标人未按要求时限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