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年生产加工石子20万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
编制单位: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
二零一八年九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 目 负 责 人:
填 表 人:
建设单位: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盖章)
电 话:13792390208
传 真:
邮 编:272200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西郭村金嘉线西
山东贝塔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年生产加工石子20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年生产加工石子20万吨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主要产品名称
石子
设计生产能力
20万吨/年
实际生产能力
20万吨/年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8.08
开工建设时间
2018.08
调试时间
2018.08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8.09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金乡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
投资总概算
6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5万元
比例
2.5%
实际总概算
600万元
环保投资
15万元
比例
2.5%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6.11.07);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2017.10.01);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公告 2018年 第9号);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
9、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年生产加工石子2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0、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年生产加工石子20万吨项目审批意见》。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标号、级别、限值
1、 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 有组织废气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表一(续)
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投资600万元,建设了年生产加工石子20万吨项目。项目于2018年6月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年生产加工石子2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于2018年8月获得了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年生产加工石子2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本项日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和办公区,包括生产车间、办公用房,项目工程组成及工程内容如表2-1、产品类型及生产规模如表2-2所示。
表 2-1 项目工程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
序号
工程类别
名称
备注
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已建成
辅助工程
仓库
已建成
办公区
已建成
表 2-2 产品类型及生产规模一览表
序号
产品类型
生产规模
单位
1
石子
20万
吨/a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目标分布见表2-3,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图详见图 2-1、2-2。
表二(续)
表2-3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目标
相对方位
相对距离(m)
环境要素
备注
公庄
NW
500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西郭
S
510
关庄
N
490
明德小学
SE
570
郭山口
NE
1000
仝庙
SE
1050
蔡河
N
3200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厂界
--
--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23
表二(续)
图 2-1 项目地理位置
表二(续)
图 2-2 项目平面布置图
表二(续)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4,原辅材料见表2-5。
表2-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单位
1
粉石机
1
1
台
2
装载机
2
2
台
3
筛选机
1
1
台
4
捣石机
1
1
台
5
洒水车
1
1
台
6
雾炮
2
2
台
7
地磅
1
1
台
表2-5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用量
实际用量
单位
1
石头
20万
20万
吨/年
给排水:
给水
项目新鲜用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喷淋抑尘用水、洗车用水。
生活用水:厂区职工定员 10人,厂区内不设集体宿舍、食堂、浴室,生活用水主要来自员工的盟洗用水。
生产用水:主要为喷淋抑尘用水、洗车用水,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产生废水。
排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收集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不外排。洗车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喷淋抑尘用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定期清运农田堆肥。
水平衡图见下图:
图2-3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³/d)
表二(完)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
施工期:
经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无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无周边居民投诉情况。
运营期:
本项目生产工艺简单,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4。
图 2-4 运营期生产过程污染物产生情况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汇总表见下表2-6。
表 3-6 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汇总表
类别
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
环评处理措施
实际处理措施
无组织废气
汽车扬尘、原料堆场扬尘、捣石产生的扬尘
颗粒物
地面硬化,厂区绿化、加大车间通风。
地面硬化,厂区绿化、加大车间通风。
有组织废气
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
颗粒物
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废水
生活废水
CODcr、BOD5 SS、氨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定期清运堆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定期清运堆肥
固体
废物
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尘渣、沉渣
生活垃圾由当地统环一卫处部理门清运,尘渣和沉渣外售
生活垃圾由当地统环一卫处部理门清运,尘渣和沉渣外售
噪声
设备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
合理安排噪声设备位置, 采取隔声、 减振、消声等措施
合理布置产噪设备 , 同时采取减振、 墙体隔音等措施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只产生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堆肥,不直接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汽车扬尘、原料堆场扬尘、捣石产生的扬尘,通过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主要是破碎、筛选工序通过集气罩收集到的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备全部设置在室内,各机械设备安装时采用加大减振基础,安装减振装置。采用隔声门、窗,加强厂房门窗密闭性。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生产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
4、固体废弃物
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沉淀池的沉渣、生活垃圾。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和沉渣回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经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
表三 (续)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依据上述分析及评价和环保管理检查结果,本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投资如表3-1,环评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如表3-2。
表3-1 主要环保投资明细表
污染类别
产污环节
治理措施
投资额(万元)
废气治理
筛选、破碎工序
安装布袋除尘器设备
11
废水治理
职工生活污水
化粪池及污水管网、防渗漏
2
降噪措施
生产设备
减振、隔声
1
固废治理
一般固废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
1
合计
15
表 3-2 本项目环评审批意见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环评审批意见
实际情况
落实情况
1
项目厂区入口设置洗车台,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田堆肥,不外排。
厂区设有洗车台本,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处理后外运处理,无生产废水产生。
已
落
实
2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粉石机、装载机、筛选机等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全部设置在室内,各机械设备安装时采用加大减振基础,安装减振装置,采用隔声门、窗,加强厂房密闭性。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设备。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通过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设施及墙体隔声,经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经检测说明: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已
落
实
表三 (完)
序号
环评审批意见
实际情况
落实情况
3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其中无组织废气包括汽车扬尘、原料堆场扬尘、捣石产生的粉尘,有组织废气为破碎、筛选产生的粉尘。原材料通过汽车运输,定期对路面进行实施洒水抑尘,设置专人对厂区内外运输道路进行清扫,通过雾炮和洒水抑尘及道路清扫、车辆冲洗降低扬尘。堆场采用半封闭式抑尘网降低场内风速,并进行篷布覆盖,采取雾炮和洒水降尘措施,增大物料湿度。捣石机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即洒水和雾炮降低粉尘的产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破碎、筛选工序在车间内进行,料石入口处设置固定喷淋装置,破碎及转运过程全部采用封闭车间及封闭走廊,破碎前对石头采用喷淋降尘,同时在破碎过程使用喷淋减少粉尘,在破碎、筛选工序共设置一套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表2 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破碎、筛选工序进行收集,然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15m高空排放。
经检测说明: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排放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已
落
实
4
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淀池沉渣,定期打捞外售建材厂家再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建材厂家再利用;生活垃级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符合《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沉淀池的沉渣、生活垃圾。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和沉渣回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经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
已
落
实
表四(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 评价结论
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投资 600 万元建设年生产加工石子 20 万吨项目,该项目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选址符合当地发展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内环
境质量现状良好,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项目贯彻了“达标排放”原则,采取的污染物
治理技术可行,措施有效。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相应有效的环保措施及方案
下,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只要落实本
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议
1、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应执行本次环评规定的标准。
2、严格执行噪声防治措施方案,防止噪声扰民。
3、加强设备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减少环境污染。
4、生活垃圾应分类、实施袋装后定期集中统一清运,所设垃圾池应定期清洗、消毒灭菌,保护其完好、整洁,并做好防雨、防风、防渗漏措施。
5、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及教育,提高职工环保意识,严格生产管理。
2、 审批决定
一、项目厂区入口设置洗车台,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田堆肥,不外排。
二、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其中无组织废气包括汽车扬尘、原料堆场扬尘、捣石产生的粉尘,有组织废气为破碎、筛选产生的粉尘。原材料通过汽车运输,定期对路面进行实施洒水抑尘,设置专人对厂区内外运输道路进行清扫,通过雾炮和洒水抑尘及道路清扫、车辆冲洗降低扬尘。堆场采用半封闭式抑尘网降低场内风速,并进行篷布覆盖,采取雾炮和洒水降尘措施,增大物料湿度。捣石机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即洒水和雾炮降低粉尘的产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破碎、筛选工序在车间内进行,料石入口处设置固定喷淋装置,破碎及转运过程全部采用封闭车间及封闭走廊,破碎前对石头采用喷淋降尘,同时在破碎过程使用喷淋减少粉尘,在破碎、筛选工序共设置一套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表2 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粉石机、装载机、筛选机等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全部设置在室内,各机械设备安装时采用加大减振基础,安装减振装置,采用隔声门、窗,加强厂房密闭性。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设备。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淀池沉渣,定期打捞外售建材厂家再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建材厂家再利用;生活垃级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 监测分析方法
(1)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堆肥,不得直接外排。(2)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
表5-1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项目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出限
无组织颗粒物
重量法
GB/T15432-1995
0.001mg/m3
有组织颗粒物
重量法
DB37T 2537-2014
1mg/m3
(3)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在该厂界东、 南、 西、 北四个方向围墙外 1m 处各布设一个监测点, 监测点高度为1.2m。 具体监测内容见表5-2。
表5-2 厂界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项目名称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出限
仪器名称
厂界噪声
声级计法
GB12348-2008
——
AWA5688型多功能声级计
表五 (续)
2、 监测仪器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可靠性、准确性,在本次验收监测使用仪器见表5-3。
表5-3 监测仪器一览表
序号
检测项目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1
无组织颗粒物
全自动大气/颗粒物采样器
MH1200
电子天平
AUW120D
2
有组织颗粒物
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YQ3000-C型
电子天平
AUW120D
3
厂界噪声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3、人员资质
(1)布设的测试点位满足《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中9.2款的要求;
(2)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方法,并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测试人员均经考核并持有上岗证书;
(3)测试所用的仪器均处于计量检定/校准有效期内;
(4)测试所用的标准物质和标准样品均处于有效期内;
(5)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均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6)本监测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与规定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2)验收监测中及时了解工况情况,确保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有关要求;合理布设监测点位,确保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监测数据严格实行复核审核制度。
表五 (完)
(3)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因子对仪器分析的交叉干扰;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即仪器量程的30%~70%之间。
(4)采样仪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监测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标定,在监测时确保其采样流量。
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厂界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进行。质量保证和质控按照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进行。
噪声仪器在监测前进行校准,声级计测量前后仪器的示值偏差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6.1 废水
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堆肥,不直接外排。本次验收监测未对废水进行采样检测。
6.2 废气
本项日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1。
表 6-1 废气监测内容
点位名称
监测项目
排放浓度限值(mg/m3)
监测频次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1.0
每天3次,连续2天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20
每天3次,连续2天
6.3噪声
在该厂界东、 南、 西、 北四个方向围墙外 1m 处各布设一个监测点, 监测点高度为1.2m。 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2。
表 6 -2 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标准限值
监测频次
监测方法及来源
▲N1厂界东
厂界噪声
昼间:60dB
夜间:50dB
监测两天,
每天昼夜各一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N2厂界南
▲N3厂界西
▲N4厂界北
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该项目由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委托山东贝塔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进行监测,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负荷≥75%,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情况见表7-1。
表7-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日期
产品种类
设计产能
实际产量
负荷(%)
2018年09月05日
石子
666.7吨
650吨
97.5
2018年09月06日
石子
666.7吨
643吨
96.4
验收监测结果:
7.1 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农田堆肥,不外排;项目对化粪池进行了防渗处理,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7.2废气
本次验收对各工序的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主要监测有组织颗粒物、无组织颗粒物。具体监测结果见表7-2至7-4。
表7-2 无组织排放监测气象参数
采样
日期
具体
时间
气温
(℃)
总云/低云
风向
风速(m/s)
气压
(kPa)
2018.09.05
13:00
28.6
2/0
S
1.6
100.3
14:00
30.1
2/0
S
1.5
100.1
15:00
29.7
2/0
S
1.7
100.0
2018.09.06
13:00
26.7
3/1
NW
1.5
100.2
14:00
27.8
3/1
NW
1.4
100.1
15:00
29.2
3/1
NW
1.6
99.9
表七 (续)
表7-3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监测结果 单位:mg/m3
日期
监测点位
2018.09.05
2018.09.06
13:00
14:00
15:00
13:00
14:00
15:00
○1(参照点)
0.130
0.150
0.187
0.166
0.186
0.131
○2(监控点)
0.335
0.356
0.397
0.333
0.316
0.374
○3(监控点)
0.372
0.337
0.318
0.352
0.335
0.299
○4(监控点)
0.335
0.356
0.337
0.389
0.353
0.337
最大值
0.397
标准值
1.0
达标情况
达标
表7-4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点位
监测日期
频次
检测项目
标干流量
(Nm3/h)
浓度(mg/m3)
速率(Kg/h)
中央除尘排气筒
2018.09.05
1
颗粒物
11785
8.5
0.1002
2
颗粒物
11297
8.7
0.0983
3
颗粒物
11401
8.4
0.0958
2018.09.06
1
颗粒物
11309
8.6
0.0973
2
颗粒物
10815
8.5
0.0919
3
颗粒物
10674
8.6
0.0918
由监测结果可见,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39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8.7mg/m3,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域排放标准,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00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速率标准。
表七 (完)
7.3厂界噪声
厂界外1m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每个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2天。监测项目:昼间、夜间等效声级(Leq)。监测结果见表7-5。
表7-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测点
测点名称
主要声源
2018.09.05
2018.09.06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厂区东边界外1米
工业噪声
56.4
48.5
56.6
47.5
▲2
厂区南边界外1米
工业噪声
57.4
47.7
55.5
45.8
▲3
厂区西边界外1米
工业噪声
55.0
46.5
58.3
45.1
▲4
厂区北边界外1米
工业噪声
56.0
47.4
54.3
44.2
验收监测期间, 项目厂区厂界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求。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对验收监测期间对各类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结果可知,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现实各污染措施可满足环评审批意见中相关要求。
8.1 废水
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堆肥,不直接外排。
8.2 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见,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39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8.7mg/m3,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域排放标准,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00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速率标准。
8.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 项目厂区厂界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求。
8.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沉淀池的沉渣、生活垃圾。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和沉渣回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经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
8.5建议
1、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使各污染物浓度限值按时段达到相关排放要求;
2、排污口须按照国家环保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设置统一的标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
3、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生产加工石子20万吨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金乡县胡集镇西郭村金嘉线西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C3032建筑用石加工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20万吨石子
实际生产能力
同环评
环评单位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金乡县环保局
审批文号
金环报告表(2018)91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金乡县胡集镇祥麟石料厂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山东贝塔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75%以上
投资总概算(万元)
6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5
所占比例(%)
2.5
实际总投资
6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5
所占比例(%)
2.5
废水治理(万元)
1
废气治理(万元)
11
噪声治理(万元)
1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1
绿化及生态(万元)
1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2400
运营单位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时间
2018年9月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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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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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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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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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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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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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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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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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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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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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颗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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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2k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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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8k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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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24
附件:1、环评报告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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