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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作业指导书
XXXX监理公司
作业指导书
工地会议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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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会议作业指导书
目 录
1.总则…………………………………………………………(1)
2.第一次工地会议…………………………………………(1)
3.工程例会…………………………………………………(3)
4.现场协调会………………………………………………(4)
5.专题工程会………………………………………………(4)
6.项目监理部内部例会………………………………………(5)
《文件更改正一览表》………………………………………(6)
1. 总则
1.1 建立完善的工地会议制度,是完成监理目标和协调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召开工地会议对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并落实下阶段的任务。
1.2 在工地会议召开前,项目总监应召集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应有一定的议程和主要内容,应对工程项目管理起到真正的推动。
1.3 工地会议应定期或视需要不定期由项目总监主持召开,也可由项目总监委托总监代表或指令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1.4 工地会议结束后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由会议参加各方代表签字(重要会议纪要尚应各方盖章)确认并发给有关各方。会议纪要必须按文档管理制度进行登记归档(详见本文件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会议纪要应主要写明:
1.4.1 会议地点及时间;
1.4.2 出席者姓名、职务及他们代表的单位(应进行会议签到);
1.4.3 会议中讨论事项的主要内容;
1.4.4 决议事项;
1.4.5 决议事项由何人在何时执行,何时进行检查落实。
1.5 工地会议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例会、现场协调会、专题工程会、项目监理部内部例会五种形式。
2. 第一次工地会议
2.1 会议在工程项目尚未全面展开,开工令下达之前召开。
2.2 会议召开前,项目总监应确保做好下例准备工作:
2.2.1 明确工程有关各方的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分工;
2.2.2 确定协商联络方式和渠道;
2.2.3 学习、讨论《三方工作程序》,确定项目工作流程、工程例会周期、工程例会具体时间和地点等;
2.2.4 落实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承包商三方的责权关系;
2.2.5 检查承包商的施工准备情况;
2.2.6 明确承包商何时可以开始进行哪些工程施工,并明确承包商应对哪
些重要或复杂的分项工程提出详细的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措施。
2.3 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2.3.1 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和分包商分别介绍各自的主要管理人员;
2.3.2 各方明确与工程有关的驻现场组织机构、人员及沟通的联络方式;
2.3.3 业主根据监理合同及业主要求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2.3.4 检查承建商的开工准备情况(履约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保险、组织、人员、工料、设备、大临设施等);
2.3.5 检查业主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如资金、投保、移交工地、图纸等);
2.3.6 检查监理工作准备情况(水准点复核、图纸、人员、职责分工、办公条件、试验、通讯、交通工具等);
2.3.7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2.3.8 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经协商讨论,确定监理工作程序(或《三方工作程序》):
a)统一有关表样,明确报、批时间;
b)明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程序;
c)明确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之间信件、文件、报表等往来和传送方式;
d)明确现场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之间公文往来、验收记录、支付凭证办理手续;
e)明确经常性工地会议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出席人员等;
2.3.9 明确核签工程开工令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及时间要求,对满足下列条件的,总监理工程师可审批和下达工程开工令:
a)承包商已证实工地周围环境和情况是和投标时相符,且存在问题都已得到解决;
b)承包商已得到图纸且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已进行;分期出图的后续出图时间已安排好;
c)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批准;
d)承包商已取得施工许可、零时占地许可证;其它有关证件已办妥;
e)承包商其他施工准备工作已按要求完成。
2.4 会议主要参加对象为项目监理部人员、业主方成员和总承包商的授权代表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也可邀请分包商、设计方的授权代表及主要人员参加。
2.5 会议通常由业主方主持召开,也可由项目总监主持召开。
2.6 会议结束后由项目监理部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交各方审核签字盖章后发有关各方,作为实施、检查的依据。
3. 工程例会
3.1 工程施工阶段每周、旬、月视具体情况定期召开,也可视工程现场情况,由业主或项目总监作出决定适时召开。
3.2 例会研讨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费用支付等问题,会议的主要议题如下:
3.2.1 对上次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3.2.2 检查分析上周或上旬(月)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3.2.3 对下周或下旬(或下月)的进度安排及所采取的措施;
3.2.4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人力、设备情况;
3.2.5 检查施工质量、加工订货、材料的质量与供应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2.6 处理有关工程技术问题;
3.2.7 索赔情况的确认;
3.2.8 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事宜;
3.2.9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3.2.10 工地现场管理其他事项。
3.3 例会纪要内容:
3.3.1 上周(旬、月)进度控制情况;劳动力、机械、材料配置情况;
3.3.2 上周(旬、月)质量控制情况;
3.3.3 上周(旬、月)投资控制情况;
3.3.4 上周(旬、月)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3.5 上周(旬、月)存在问题的落实、解决情况;
3.3.6 下周(旬、月)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设计、业主、施工);
3.3.7 下周进度安排、质量控制重点及其措施;
3.3.8 其他。
3.4 工程例会由项目监理部成员、业主方代表、承包商代表、分包商代表,
有时也可邀请设计方及其他有关方代表参加。
3.5 工程例会通常由总监主持召开。
3.6 会议结束后由项目监理部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交各方审核签字、盖章后发有关各方,作为实施、检查的依据。
4. 现场协调会
4.1 现场协调会视工程进展具体需要不定期临时召开,主要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阶段(如竣工验收前的装饰、安装及调试阶段所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协调。
4.2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及时分析、通报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协调承包商不能解决的工程内外关系问题;检查工程例会上确定事项的会后处理执行情况;管理上须改进的措施;总图管理上的问题和现场有关的重大事宜,等等;
4.3 会议必须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通过听取到会各方的意见,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法;
4.4 会议可由监理人员、承建商人员、业主代表、政府主管部门代表和市政配套单位代表参加。
4.5 会议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主持召开;
4.6 会议结束后由项目监理部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交各方审核签字、盖章后发有关各方,作为实施、检查的依据。
5. 专题工程会
5.1 可由业主或承包商提出建议,由项目总监视工程现场情况组织召开。也可由业主、承包商或项目总监决定就讨论某项技术或管理专题召开。
5.2 项目监理部成员就需讨论的有关问题,按专题内容准备资料与文件,尤其是问题的背景材料要准备充分。
5.3 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制订相应的预防和纠正措施。
5.4 会议可由项目监理部成员、业主代表、承包商代表,还可邀请有关专家,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各配套单位管理人员参加。
5.5 会议结束后由项目监理部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交各方审核签字、盖章后
发有关各方,作为实施、检查的依据。
5.6 所编写的专题工程会议纪要必要时可抄报项目建设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 项目监理部内部例会。
6.1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每月或每周定期召开,一般安排在工程例会前一天进行;
6.2 例会探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之间或项目监理部与外部的工作协调问题;监理收文所引起的各专业监理工作要求的变更和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学习及人事安排和业务交流;
6.3 例会主要内容应包括:
6.3.1 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监理工作情况(各专业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合同及信息管理等);
6.3.2 总结上阶段(周、月)监理工作,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布置下阶段监理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6.3.3 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订改正的具体措施;
6.3.4 研究协调各方关系,确定需向公司或业主请示、汇报的问题;
6.3.5 检查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并进行政治及业务学习(包括工程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监理业务、设计和施工文件等);
6.3.6 对因工程进展需要临时召开的监理内部例会,应提出需解决的工作事宜和具体解决方法。
6.4 项目监理部内部例会纪要或周(旬、月)报内容:
6.4.1 内容格式同3.3;
6.4.2 内部例会纪要或周(旬、月)报应在工程例会前交业主或公司,使其了解上周(旬、月)情况及本次例会的主要内容。
6.5 除项目监理部内部人员参加外,也可邀请监理部、造价部及总监办有关人员及专家出席。
6.6 若为工程例会准备的项目监理部内部例会,则主要为即将召开的工程例会作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设计、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准备及存在问题收集资料、统一认识,目的是使工程例会能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程例会
纪要也能在监理内部例会纪要或记录或周(旬、月)报的基础上完成,提高效率,指导工程的实施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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