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掘进区计件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为积极响应集团公司 “战危机、保生存,谋发展、促转型”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考核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区队内部工资分配管理,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科学确定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调整分配结构,工资收入以搞好安全工作为前提,以提高劳动效率和完成生产任务为目的,以实现安全、生产、经营目标为宗旨,精细管理,效果考核。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按劳分配原则,鼓励节能降耗、增效创收。
(二)工资分配与生产任务、安全、质量标准化、经营效果挂钩,不突破集团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
(三)根据不同的岗位工种性质和岗位职责,重点体现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高、管理责任大的岗位的合理工资薪酬差别,兼顾公平。
三、考核办法
根据公司对掘进区核定的全年进尺、岗位工资标准、定员人数核定结算单价和挂钩比例,实行全员计件工资制,按每米工资综合单价乘以当月实际完成进尺提取计件工资,其计件工资总额与任务、安全指标、工程质量、经营效果挂钩考核。掘进进尺每月以生产技术科等部门现场实际收尺签证为准,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作为核算依据。副区长以上(含副区长)管理人员的工资不从单位计件工资总额中支付,每月由人力资源部考核发放。
(一)考核指标
1、进尺:具体以公司下达的月度计划为准;
2、安全: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标准”执行;
3、质量标准化:按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考核标准”执行;.
4、经营效果:以材料消耗、电力消耗及设备租赁等为主要考核指标.
(二)结构工资
掘进区计件工资与“任务、安全、经营、质量、"四项指标挂钩考核,其分配权重分别为5:2:2:1。即生产任务占50%、安全占20%,、经营管理占20%,质量标准化占10%。
1。 生产任务结构工资考核标准:
完成类型
本区(队)结构工资
备注
超计划21%以上
上浮15%
超计划11%—20%
上浮10%
超计划5%—10%
上浮5%
超计划1%—4%
不奖不罚
低于计划5-10%
下调5%
低于计划11%-20%
下调10%
低于计划21%以上
下调15%
2、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标准:
责任类型
本班(队)结构工资
备 注
一起轻伤(三级非人身)
扣除全员当月安全奖励的20%
二起轻伤(三级非人身)
扣除全员当月安全奖励的50%
三起轻伤或一起重伤或二级非人身事故
全员当月安全奖励全部扣除
一起致命性重伤
考核权重安全部分扣30%
月度安全押金扣完后计入安全结构工资考核
二起重伤或二级非人身事故
考核权重安全部分扣60%
一起死亡(涉险事故、一级非人身)事故
考核权重安全部分全部扣完
3。经营结构工资考核标准:
责任类型
本区(队)结构工资
备注
综合费用指标超计划每超1%(以此类推)
下浮5%
材料费、电费、设备租赁费
4.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
本区(队)结构工资
备注
优良
奖励20%
按质量权重比例考核
合格
不奖不罚
(三)资料报送(送经管科)
报送单位
报送资料名称
报送时间
安监处
月度安全指标(工伤、质量标准化等)及安全管理罚款
每月5日前
技术科
月度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
同上
机运科
月度电力、设备租赁考核表
同上
供应科
月度材料消耗明细表
同上
以上各种报表必须按时报送,否则每推迟一天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责任人50元。
四、劳动定额及工资测算
1、定员标准
掘进区定员88人,其中副区长以上管理人员5人、生产班队定员62人(3个队)、机电队17人、勤杂4人.定员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公司根据单位工作量变化等情况可作适时调整。
2、工作内容
包括掘进、支护、打水沟、打运、轨道及管线延伸,机电设备的打运、安拆、维护、使用,质量标准化、其它零星工程等.
3、定额标准
2015 年公司掘进计划进尺1360米(自营,以公司月度计划为准)。根据公司掘进区实际定员及岗位工资标准测算,确定开拓掘进巷道综合工资单价为4291元/米,回采巷道综合工资单价为2860元/米(见附表一)。计件工资总额内包括各类轻伤、病假、有资假期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员工培训期间工资,但不包括由公司支付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年功工资、下井费、夜贴、安全风险抵押金等津贴。
4、结算及支付
(1)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合格以上(含合格),保证安全生产。工资结算公式如下:计件工资总额=(工程量×计件单价+拨工工资)± 结构考核工资±各类奖罚。
工资总额=计件工资总额+加班工资+各项津贴。
(2)月度计件人均工资不得高于6000元,对于超出的部分,必须留存下月以丰补欠,经管科、人力资源部建帐,余额可跨年度使用.
(3) 由于客观条件影响而造成掘进区人均计件工资低于4500元时,可以先从结余留存的工资金额中申请借资,借资需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 以上(2)、(3)两条“人均计件工资"针对开拓、回采巷道,按在册全员人数计算;修护期间按实施完成修护工作的出勤人数计算,计件工资按公司经营2号文件相应的岗效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它规定
1、影响考核
(1)凡属区队自身原因影响的,不调减生产计划。属区队以外因素影响(其它单位影响的以调度所追查记录为准),经考核在4小时/小班内的,不调减计划;影响在4小时/小班以上的,由公司技术科组织调度所、安监处等部门核实后可调减生产计划。
(2) 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地质构造﹙断层、陷落柱冒顶和跨塌﹚等影响出现超挖长度在15米以下或体积在20立方米以下的由区队负责.出现超挖长度在15米以上或体积在20立方米以上的由技术科组织调度所、安监处等部门核实并报公司审查后方可调整计划.
(3) 因特殊情况,公司对当月生产安排作重大调整而确需变更计划的,由公司下达调整计划.
(4) 2015年掘进单价的制定,已将复杂的地质因素及所要求的生产工艺考虑进去(如巷道断面大小、岩石硬度、施工难度、支护形式等),结算时不再进行单独拨工。
2、内部分配
严格执行评分制度,单位内部制定出合理的评分标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单位不得随意给员工加分扣分,实行工分、分值、工资三公开,工分要班班评出,每日张榜公布上墙。否则,给与单位主要领导1000元、办事员500元罚款。
(1)单位内部各班队工分标准必须统一.
(2)掘进区机电队实行定员定岗,月度平均计件工资不得超过单位直接生产工人均工资的0。90倍.
(3)地面辅助人员(办事员、领料员、核算员、通讯员、培训员等),工资不得超过单位直接生产工人均工资的0。80倍;井下辅助人员(下料员、三铁管理员、工具房管理员等)实行定员定岗,工资不得超过单位直接生产工人均工资的0.85倍。
(4)管技人员工资
掘进区管技人员工资按以下系数标准执行,其中副职以上管理人员工资由公司统一核发。
岗位
正职
副职
井下队长(助理级)
井下副队长(员级)
工资系数
2.0
1.8
1。6
1。4
注:机电队长和下料队长分别按全区平均计件工资的1。5倍和1.4倍挂钩系数执行。
管技人员工资:
工资总额=本区全员平均计件工资×工资挂钩系数+加班工资+各项津贴±各类奖罚.
3、定额修正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断层、掉顶、偏帮、底鼓、瓦斯等)影响进尺,使用修正系数进行调整(见附表二、三).修正系数每月由生产技术科牵头、通风科、调度所、安监处、经管科、人力资源部参加,依照影响的程度进行评定.
4、掘进区根据公司工资分配政策,制定相应的岗位绩效计件工资二次分配方案及分配管理制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备案。人力资源部、经管科、政工纪检等部门对掘进区工资分配实施监督检查。
五、本办法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锚网索喷、锚网所工作面综合定额标准》;
附表二:《掘、砌巷道定额修正系数》
附表三:《开拓、回采巷道主、辅材料、工器具消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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