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征用土地以及建设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审批责任单位:
规划和科技处
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7年 月 日 第五十二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 月 日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1年7月25日 国土资源部7号令);
4、《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2002年4月日)
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项目不收费
审批时限:
18个工作日
审批步骤: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建设单位提交的预审申请表;由建设单位填写的《建设项目预审申请表》(一式两份)。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2、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包括土地利用章节(如未包括该章节的,应另附土地利用专题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项目规划选址情况、用地总规模、占用土地的情况、占用土地类型、占用耕地概况、补充耕地措施及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筹措渠道、项目用途及功能分类、申办人主体性质等。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
4、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拟占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款
5、标有申报项目位置的县、乡级土地利用规划图。
依据《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第五条第四款第二项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转下一个环节。
二、规划和科技处初审
标准:
1、对受理所需材料(本处审查内容)进行分析、鉴别、确认无误;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时限:为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三、规划和科技处核准
标准:同初审标准(规划)。
时限: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四、征地处初审
标准:
1、对受理所需材料(本处审查内容)进行分析、鉴别、确认无误;
2、符合北京市供地指标计划;
时限: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五、征地处核准
标准:同初审标准(征地)。
时限: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六、集体用地处初审
标准:
1、对受理所需材料(本处审查内容)进行分析、鉴别、确认无误;
2、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资金落实,计列费用合理;
时限: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七、集体用地处核准
标准:同初审标准(集体用地处)。
时限: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八、地环处初审
标准:
1、对受理所需材料(本处审查内容)进行分析、鉴别、确认无误;
2、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时限:为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九、地环处核准
标准:同初审标准(地环)。
时限: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十、划拨处初审
标准:
1、对受理所需材料(本处审查内容)进行分析、鉴别、确认无误;
2、符合土地划拨有关规定;
时限:为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十一、划拨处核准
标准:同初审标准(划拨)。
时限: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十二、出让处初审
标准:
1、对受理所需材料(本处审查内容)进行分析、鉴别、确认无误;
2、符合土地出让有关规定;
时限: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十三、出让处核准
标准:同初审标准(出让)。
时限: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十四、汇总(规划和科技处)
标准:
1、点验全部材料。
2、及时将预审流程表转交主管局长批示。
时限: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个环节
十五、批准
标准:同各处初审标准。
时限:2个工作日。
十六、告知(规划和科技处)
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合法;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件齐全、规范。
时限: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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