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报告表编号
年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留庆新横街住宅综合楼新 建荔湾区黄沙大道留庆新横街10-20号广州羊城铁路集团羊城铁路总公司
广州市南岭铁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约200020
2491115859871024985.251.825大坦沙西航道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穗规建发字(2000)第454号240
项 目 名 称 :东莞市泳丰注塑工模有限公司(迁建)
建设单位(盖章):东莞市泳丰注塑工模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5年07月04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东莞市泳丰注塑工模有限公司(迁建)
建设单位
东莞市泳丰注塑工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荣基路21号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荣基路21号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迁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N116塑料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8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
评价经费
(万元)
1.0
预计投产日期
2015.08
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属于迁建项目。
东莞市泳丰注塑工模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荣基路21号,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年产塑胶制品600万件。
于2005年1月委托广东省环境保护学校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保局的同意建设,报告表编号为:2005年541号。于2005年11月通过东莞市环保局验收,详见东环验【2005】388号。
又于2011年8月委托东莞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编制了《东莞市泳丰注塑工模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于2011年8月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报告表编号为:东环建(长)【2011】368号。2012年5月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的验收。详见东环建(长)【2012】257号。
现因场地租期原因,本项目决定由原址“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村西南朗路二巷12号”迁址至:“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荣基路21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47'40.80",东经113° 44'55.28"),项目迁建后生产规模、生产设备及工艺、原辅材料、员工人数等情况均发生了改变。
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主要建筑物为一栋三层建筑(设为生产车间)、一栋简易厂房(设为仓库)。项目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1100m2。员工约50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设有员工宿舍和食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受东莞市泳丰注塑工模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工程规模
表1 项目工程规模变化表
序列
项目内容
迁建前
迁建后
迁建增减量
1
工厂占地面积(m2)
1000
800
-200
2
建筑面积(m2)
3000
1000
-2000
3
总投资(万元)
50
80
+30
4
生产内容(产品及产量)
塑胶制品(万件/年)
1000
600
-400
二、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
表2 项目原材料用量变化表
序号
原料
单位
迁建前原料用量
迁建后原料用量
迁建增减部分
1
ABS塑胶粒(新料)
T/a
90
50
-40
2
PC塑胶粒(新料)
T/a
40
10
-30
3
油性油漆
T/a
12
0
-12
4
油墨
T/a
0
0.1
+0.1
5
白电油
T/a
0.5
0.1
-0.4
6
天那水
T/a
1.2
0.2
-1.0
7
模具钢
T/a
5
2
-3
白电油:学名正庚烷,结构式为CH3(CH2)5CH3,分子量100.21。无色透明液体。相对密度(20 ℃/4℃)>0.6594,凝固点-90.6℃,沸点98.4℃.闪点-4℃,燃点204℃,折射率1.38512,粘度(20 ℃)0.4mPa·s,溶解度参数δ=7.4。能与乙醚、丙酮、氯仿、苯和石油醚混溶。不溶于水,可溶于乙醇。因为它具有高脂溶性和高挥发性,而且去污能力强,常在工业上用作清洗剂,是五金、电子、印刷和制鞋等行业广泛应用化学物品。
天那水:主要成份是聚乙酸正丁酯15%,乙酸乙酯15%,正丁醇10-15%,乙醇10%,丙酮5-10%,苯10%,二甲苯30%。
油墨:主要成份是环氧丙烯酸树脂65%、二氧化钛20%、乙醇5%、二氧化锡5%及氧化锆5%。
三、主要设备
表3 项目主要设备变化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迁建前设备数量
迁建后设备数量
迁建设备增减量
1
卧式注塑机
台
25
8
-17
2
干式喷漆线
条
2
0
-2
3
喷枪
支
63
0
-63
4
装配线
条
2
1
-1
5
水帘柜(1.2×2×1.2m)
台
6
0
-6
6
丝印台(0.3×0.2m)
个
3
3
0
7
丝印台(0.6×0.2m)
个
2
2
0
8
丝印机
台
2
2
0
9
移印机
台
14
4
-10
10
超声波熔接机
台
5
5
0
11
粉碎机
台
5
5
0
12
磨床
台
1
1
0
13
铣床
台
3
3
0
14
车床
台
1
1
0
15
钻床
台
5
5
0
16
烤箱
个
2
2
0
17
冷却塔
个
2
1
-1
18
空压机30HP
台
0
2
+2
注: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和锅炉,主要设备均使用电能,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东府〔2009〕6号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中限制、淘汰类,是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
四、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迁建前后员工人数减少,迁建前员工为140人,迁建后员工减少至约5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均在项目内食宿,厨房以50Kg瓶装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液化石油气年用量为1.5吨。
五、能耗水耗情况
迁建前:员工生活用水量12600吨/年,注塑冷却用水量20吨/年,所有用水均来自市政供水;用电约30万度/年,市政供电。
迁建后:员工生活用水量2700吨/年,注塑冷却用水量5吨/年,所有用水均来自市政供水;用电约10万度/年,市政供电。
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随着项目的建成,原有的污染问题将不存在。
项目平面布置及周边示意情况:
项目选址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荣基路21号,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东面紧临出租房及商铺,南面为工厂(无名),西面为荣基路,隔路为工厂(无名),北面为宏津电子厂。项目厂区四至情况卫星地图见下图1、平面布置情况见图2所示,现场照片见附图2,
N
宏津电子厂
荣基路
出租房及商铺
工厂(无名)
本项目
工厂(无名)()
为本项目
图1 项目厂区四至情况卫星地图
图2 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
N
保安室
宏津电子厂
工
厂
(无名)
工厂(无名)
出
租
房
及
商
铺
5F
生产车间(3F)
1F:机加工车间、注塑车间;
2F:办公室、 组装车间
3F:移印丝印车间、仓库
员工宿舍5F
(1F食堂,2F以上宿舍)
大门
空压机房
注塑废气排放口≥15m
荣
基
路
仓库1F
有机废气排放口≥15m
70m
50m
8m
4m
厨房油烟排放口≥15m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长安镇位于东莞市东南部,东与宝安区松岗镇相邻,西与虎门镇相接,北以大岭山、莲花山为界,南临珠江口,该镇地处沿海、面向珠江口,地势北高南低。
二、地质地貌
长安镇属于典型的丘陵地貌。海拔多在200米以下,境内有莲花山水库、五点梅水库是东莞市容量最大的水库之一,为本镇的后备饮用水源。地层的原生矿物主要组成为花岗岩,亚热带气候的水热条件决定了赤红壤是土壤的主要组成成分。
三、气象气候
项目的所在地区属来热带季风候区,气候温和、阳光充足、雨量充沛,平均气温为22.10C,平均降水为1759mm,季风交替影响,夏半年以SSE风为主,冬半年以N风为主,全年主导风向为SSE风,年均风速1.8米/秒。
四、河流水文特征
长安镇属珠江三角洲河网地区,水系发达、河涌众多。东宝河是长安镇主要排水河涌,目前,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排放造成河涌污染日益严重,水体变黑发臭,常年多项水质指标超过《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五、 植被
本区域植被主要为亚热带、热带的植物,区域内天然植被经过多年的开发,已经破坏殆尽,现存植物主要为近年来人工种植的绿化植物,区域内已经开展了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城区绿化,使区域内的植被的分布趋于多样化,人工种植的植物包括各种类型的果园、经济作物及农作物,主要农作物为具有岭南特色的水稻、甘蔗、花生、荔枝、龙眼和橙柑橘等。
六、水生生物
对项目所在地评价区周围的水体进行普查可知,水生生物主要含有浮游藻类、浮游动物、底栖动物、鱼类、水生维管束植物等5类。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 概况
长安镇地处东莞市南端,东邻深圳市,南临珠江口,西连虎门港,北倚莲花山。截至2013年,面积98平方公里,辖13个社区。户籍人口4.66万人,常住人口66.92万人。2013年,长安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9.5亿元(第一产业0.44亿元,第二产业205.74亿元,第三产业103.33亿元),比上年增长9.5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4.57亿元,增长13.1%;总用电量56.93亿千瓦时,增长1.3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64亿元,增长4.98%;实际利用外资3.49万美元,增长1.03%;外贸出口总额85.15亿美元,增长12.58%;各项税收总额64.08亿元,增长17.64%;镇级可支配财政收入18.63亿元,增长13%。培育整合大企业、存量工业企业增值提效和五金模具产业等3项工作获评全市“单打冠军”。
2. 城市建设
2013年,长安镇城市环境在高标准上呈现新风貌。城市规划更加科学,完成厦岗片区、厦边片区等10个控制性规划方案编制,实现控制性规划全覆盖,并加快推进公交系统、加油加气站等专项规划编制;跟进轻轨R3线、沿江高速、虎岗高速长安新区支线等的规划工作;连通长安德政东路与深圳松岗雄宇路,与长安新区的道路连接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完成霄边排涝站主体工程,三八河排涝站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完成饶宗颐美术馆展览厅建设并交付使用;完成体育馆和五金模具科研及检测中心大楼主体工程;推进实验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机电工程学校扩建等工程建设;长安镇首个“工改工”(工业用地改造升级)项目——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科研中心建设进展顺利。改善人居环境,实施城市“畅、净、宁、绿、亮、美”建设,开展公路景观整治,深化城市“六乱”(乱扔吐、乱堆放、乱拉挂、乱张贴、乱搭建、乱摆卖)整治,严打非法营运,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推进名镇名村建设和宜居社区建设,城市品位明显提升。
3. 民生事业
2013年,长安镇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劳动就业、社会救助和慈善工作,发放各类帮扶、救助款1490多万元,筹集各类善款450多万元。扩大社保覆盖面,发放新社保卡43万多张,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开展新莞人技能培训,建成6个新莞人培训基地。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成立公共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倾力援建对口单位,市内外扶贫工作成效明显。
4. 环保节能
2013年,长安镇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完成全镇环保总体规划和“十二五”环境规划,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启动茅洲河、人民涌综合整治工程。统筹推进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建设,新民A区内企业正按要求停产整改提升,电镀污水处理厂正按标准升级改造,新民B区厂房建成并完成装修,电镀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安装。推动减排设施建设,三洲污水处理厂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日均处理污水19.26万吨。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在巩固和深化“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成果基础上,动员厦岗社区开展“东莞市生态社区”创建活动。落实常规动物防疫工作,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全镇完成植树6.69万株,造林32.93公顷。推进都市农业发展工作,制定“一地两园”都市农业发展规划。
5. 文化教育
2013年,长安镇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文体事业繁荣发展。顺利通过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复评和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评估。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信息化三项工程建设处于全市领先水平。投入民办学校扶持金300万元,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解决新莞人子女就读问题。模具学院建成投入使用,率先落实合同制教师待遇,实验中学中考成绩连续第八年名列全市镇街初中第一名。成功创建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镇,上沙社区获评示范社区。打造“长安文化学堂”“文化志愿大篷车”进“三区”(中央商务区、中央商贸区和中央休闲区)活动等十大优质文化品牌。启用长安影像中心,举办第十一届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完成“长安口述史”文稿修改工作。抓好文艺精品创作,舞蹈《学军》获全国“群星奖”,《小小冠军梦》获CCTV全国电视舞蹈大赛少儿组冠军。
6. 文物保护
评价区内无需要特殊保护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点。
主要编制依据及环境功能属性
主要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最新修订)》(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T2.3-93)、(HJ2.2-2008)、(HJ2.4-2009)、(HJ19-2011);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
11、《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
12、《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东府[2009]6号);
1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
14、《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
15、《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03]37号印发);
16、《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15)》;
17、《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18、《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GBZ2.2-2007);
19、《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号)。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所列:
表4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
编号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
1
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
属IV类区域,根据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2013年监测数据,本项目纳污水体茅洲河的近期水质控制目标为V类,即近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V类水域标准。
2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3
环境噪声功能区
属于2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
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风景名胜保护区
否
6
水库库区
否
7
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长安镇,长安镇属于沿海片区,由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该片区2013年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如下: (除污染指数外,均为:mg/m3)
测 点
SO2
NO2
PM10
PM2.5
沿海片(年均)
0.025
0.052
0.069
0.044
评价标准
0.06
0.04
0.07
0.035
污染指数
0.42
1.3
0.98
1.25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评价因子SO2、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因子NO2、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
2、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最终排入茅洲河,根据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东莞市2013年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监测结果显示,茅洲河水质控制目标为Ⅴ类,水质现状为劣Ⅴ类,氨氮超标7.45倍、总磷超标4.55倍、生化需氧量超标0.50倍,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评价单位于2015年5月26日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期为1天,昼夜各1次,气象条件是晴天。监测结果如下表(单位:dB(A)):
测点
昼间Leq
夜间Leq
东面
55.5
48.1
南面
58.6
49.5
西面
64.5
52.6
北面
59.5
49.8
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所在地除西面厂界昼夜间超标外,其余各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说明该项目所在地噪声环境一般。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主要保护目标为项目周围范围内水、气、声环境质量在项目营运后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要求。
1、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控制废气排放对附近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质量符合(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控制生活污水排放对附近水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质量符合(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控制各种噪声声源,要求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根据现场调查,项目选址周围50m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东面的出租房。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选址区域生活污水经处理尾水最终纳污水体为茅洲河。茅洲河水质到2015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相应标准值见下表5。
表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单位:mg/L
项目
V类标准
项目
V类标准
pH
6~9
化学需氧量(COD)
≤40
高锰酸盐指数
≤15
BOD5
≤10
DO
≥2
氨氮(NH3-N)
≤2.0
石油类
≤1.0
总磷(以P计)
≤0.4
2、环境空气质量
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详见下表。
表6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摘录) 单位:mg/m3
污 染 物 名 称
SO2
NO2
PM10
PM2.5
取值时间
1小时平均值
0.50
0.20
——
——
24小时平均值
0.15
0.08
0.15
0.075
年平均
0.06
0.04
0.07
0.035
3、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7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限值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
60
50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经分析,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项目员工日常生活办公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茅洲河。标准值见下表。
表8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
污染物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pH
6~9
6~9
6~9
CODcr
≤500 mg/L
≤90mg/L
≤50 mg/L
BOD5
≤300 mg/L
≤20mg/L
≤10 mg/L
SS
≤400 mg/L
≤60mg/L
≤10 mg/L
NH3-N
-
≤10mg/L
≤5(8)mg/L *
动植物油
≤100mg/L
≤10mg/L
≤1mg/L
石油类
≤100mg/L
≤5mg/L
≤1mg/L
注: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2、废气
车间注塑废气及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标准值如下表:
表9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摘录)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排气筒(m)
二级
监控点
mg/m3
1
颗粒物
120
15
2.9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2
非甲烷总烃
120
8.4
4
项目丝印、移印工艺废气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凸版印刷、平板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II时段排放限值,标准值如下表:
表10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摘录)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Ⅱ时段
Ⅱ时段
mg/m3
1
苯
1
0.4
0.1
2
甲苯与
二甲苯
15
1.6*
0.6(甲苯)
0.2(二甲苯)
3
总VOCs
120
5.1
2.0
*二甲苯排放速率不得超过1.0kg/h
项目员工食堂共设2个炉灶,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小于2.0 mg/m3;
3、噪声
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表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摘录) 单位:dB(A)
类 别
昼间
夜间
依据
噪声限值
≤65
≤55
(GB12348-2008)2类标准
4、其他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
总量控制标准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为4419692012000055;有效期为:2012年5月31日~2017年5月31日):苯:0.5472吨/年、甲苯1.824吨/年、二甲苯3.192吨/年。
本项目迁建后总量控制如下:
表12 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吨/年)
项目
要 素
年排放总量
单 位
水
生活污水
水量
2430
吨/年
CODcr
0.425
吨/年
NH3-N
0.049
吨/年
大 气
SO2
/
吨/年
NOx
/
吨/年
苯
0.002
吨/年
甲苯
/
吨/年
二甲苯
0.006
吨/年
总VOCs
0.031
吨/年
注:项目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因此,本项目迁建后苯、甲苯及二甲苯排放量符合本项目迁建前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中总量控制的要求。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迁建后生产工艺流程为:
检验 出货
有机废气
注塑废气
有机废气
塑胶粉尘
色粒/色粉
塑胶粒 混料 注塑成型 丝印 烘烤 出货
有机废气
有机废气
破碎
水口料
噪声、塑胶粉尘
移印 烘烤 熔接 出货
工艺说明:首先将塑胶粒进行注塑成型,然后部分产品进行移印和丝印,再经烘干、超声波熔接,最后进行包装。
注:项目在移印和丝印过程中使用的网版全部由外委加工制作。
注塑水口料经碎料机粉碎后与新料一起用于注塑。
超声波熔接机是利用超声波使工件接触面间高频的磨擦使分子间急速产生热量,当此热量足够熔化工作时,停止超声波振动,固化熔融面以完成加工程序的熔接机械。
烘箱使用电能,控制温度约为60-150℃。
噪声、金属粉尘
模具维修工艺:
模具 维修(磨床、钻床和铣床等) 用于注塑
说明:项目注塑的模具外购,只对生产中模具进行维修。
主要污染工序(迁建后):
一、 大气污染源
【1】注塑工序:本项目在外壳注塑成型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为ABS、PC塑胶粒。一般塑胶粒是一种在受热或其他条件下能固化或具有不溶(熔)特性的热塑性塑料。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公式的塑料加工废气排放系数,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树脂原料,项目塑胶原料总用量约60t/a,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0.021t/a(即0.07kg/d,排放速率为0.00875kg/h)。按风量5000 m3/h算(5000 m3/h×8h/d×300d =1200×104 m3/a),即排放浓度为1.75mg/ m3。
【2】移印、丝印及烘烤工序:本项目丝印、移印和烘烤工序中油墨挥发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二甲苯、VOCs等),且项目使用频率较低,丝印、移印工序设在封闭的车间内,该车间总风量按200万m3/a(10000 m3/h、因产品需要移印、丝印部分小,工作时间按200小时/年计)设计。项目油墨成份为环氧丙烯酸树脂(UV树脂)65%、二氧化钛20%、乙醇5%、二氧化锡5%及氧化锆5%。项目油墨使用量为0.1t/a,则挥发的总VOCs为0.005t/a; 另外天那水按100%挥发,则总VOCs产生量为0.2t/a,其中苯产生量为0.2t/a×10%=0.02t/a、二甲苯产生量为0.2t/a×30%=0.06t/a;白电油按100%挥发,则总VOCs产生量为0.1t/a,因此该工序总VOCs产生量为0.005+0.2+0.1=0.305t/a,其中苯产生量为0.02t/a,而二甲苯产生量为0.06t/a,此类废气中污染物产生浓度及速率约为总VOCs(152.5mg/m3、1.525kg/h)、苯(10mg/m3、0.1kg/h)和二甲苯(30mg/m3、0.3kg/h)。
【3】碎料工序:项目设有5台小型粉碎机,碎料在密闭过程中进行的,粉碎机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其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根据类比分析可知,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小于1.0mg/m3。
【4】模具维修工序:本项目模具维修使用(磨床、铣床、钻床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粉尘颗粒物,由于该类金属粉尘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容易在工位附近自然沉降,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污染物。且项目不进行模具制造加工,只进行模具维修,根据类比,该粉尘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小于1.0 mg/m3。
【5】食堂烹调:项目员工食堂烹调燃料用50Kg瓶装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的SO2、NOx、烟尘等污染物浓度较低,污染物产生量极少。因此员工食堂烹调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项目员工食堂设2个炉灶,每个炉灶每天使用时间约4小时,按炉灶使用产生油烟量为2000 m3/h·炉灶,则员工食堂产生的油烟量为:2个炉灶×2000 m3/h·炉灶×4时=16000m3/d,即480万m3/a。按处理前油烟浓度为12mg/m3计,油烟的产生量为0.0576t/a。
二、水体污染源
项目丝印移印网版用抹布醮天那水和白电油清抹,不使用水冲洗,因此无生产性废水产生。
工业用水:本项目共设注塑机8台,循环冷却水塔1个,注塑成型过程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因蒸发需补给新鲜水,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循环冷却水塔补充新鲜水量约为5吨/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设员工人数为5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其生活用水量约为:0.18吨/人·天×50人=9吨/天(2700吨/年),按年工作日为300天计,排放系数取0.9,则排放量为8.1吨/天(2430吨/年)。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及其产生浓度分别为CODCr(250mg/l)、BOD5(160mg/l)、SS(150mg/l)、NH3-N(40mg/l)、动植物油(40mg/l)。
三、噪声污染源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其噪声值约为60~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和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80~90dB(A)。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1】金属碎屑: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碎屑约为0.1吨/年,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
【2】油墨桶及含油抹布:废油墨桶、废白电油和天那水罐的产生量约为50个/年;含油抹布产生量约为0.3吨/年。
【3】员工日常办公生活垃圾:垃圾系数按1.0kg/人·天计,员工人数50人,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0kg/d,即年产生量约15t/a,主要成份是废纸、厨余、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等。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迁建部分)
种类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
处理后
产生浓度(单位)
产生量
(单位)
排放浓度
(单位)
排放量
(单位)
大
气
污
染
物
注塑工序
(1200×104m3/a)
非甲烷总烃
1.75mg/m3 0.021 t/a
1.75mg/m3 0.021t/a
移印、丝印及烘烤工序(200×104m3/a)
苯
二甲苯
总VOCs
10mg/m3、0.02t/a
30mg/m3、0.06t/a
152.5mg/m3、0.305t/a
1mg/m3、0.002t/a
3mg/m3、0.006t/a
15.25mg/m3、0.031t/a
碎料工序、模具加工
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
≤1.0mg/m3,少量
无组织排放
≤1.0mg/m3,少量
厨房烹调
480万m3/a
油烟
12mg/m3,0.0576t/a
2mg/m3,0.0096t/a
水污染源
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年需补充新鲜水约5吨。
员工生活2430t/a
CODcr
BOD5
SS
动植物油
氨氮
250mg/l,0.608t/a
160mg/l,0.389t/a
150mg/l,0.365t/a
40 mg/,0.097t/a
40 mg/l,0.097t/a
175mg/l,0.425t/a
120mg/l,0.292t/a
100mg/l,0.243t/a
30mg/l,0.073t/a
20 mg/l,0.049t/a
固
体
废
物
生产过程
金属碎屑
0.1t/a
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废品公司回收利用
含油抹布、空罐
0.3t/a、50个/a
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利用
生活办公
生活垃圾
15t/a
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
各主要生产设备产生噪声值约为60~85dB(A)。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80~90dB(A)。通过适当的隔声、减震、吸声等降噪措施,使得噪声的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所在场所为租用且已建成,不存在建设过程,故无土建工程对植被造成破坏或经暴雨冲洗造成水土流失。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及文物古迹等特殊保护对象。
但随着该项目区域的发展,会从本迁建项目所在的生态系统以外输入大量能量和物质(例如供电、供水和原料),同时会向生态系统排放一定数量的废物(例如,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如这一人工生态系统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会造成其他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因此,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一定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总量控制的原则,保证该区域人工生态系统和与之相关的自然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
环境影响分析(迁建部分)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