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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集团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各类会议功能和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中期会议及年终会议。
第三条集团公司召开各类会议要精简高效、准备充分、运作规范。
第二章党政联席会议
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履行集团公司最高决策会议职能。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须达到半数以上出席人员出席方可召开,党政联席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主要讨论和议定以下事项: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集团党委、董事会重要决策部署,并向其报告工作;
(二)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研究部属工作方案和措施;
(三)拟订集团公司总体发展规划;
(四)拟订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经营计划、财务预算;
(五)拟订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兼并、合资合作,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事项;
(六)制订集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
(七)研究单项投资、经营、担保、举债、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
(八)根据集团管控要求和权限,决定集团公司固定资产购建,以及其他预算外5万元(含5万元)以上开支事项;
(九)根据集团管控要求和权限,决定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会召集人)和总经理、党委书记等高层管理人员的推荐人选;
(十)根据集团管控要求和权限,决定各级干部的培养、推荐使用、考核及薪酬方案,决定集团公司中层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十一)集团公司新入职员工及员工招聘、聘用事项;
(十二)集团公司任免权限内的重大奖惩;
(十三)涉及集团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及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事项;
(十四)指导集团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发展和活动的开展;
(十五)班子碰头及班子生活讨论;
(十六)研究需党政联席会议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
(一)会议审议决策事项时,先由议事提交部门、企业进行简要汇报。汇报要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般不念原稿。主要汇报以下内容:拟决策的事项、拟决策事项的背景、决策建议、决策建议依据、决策事项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作用和影响等。
(二)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会议的出席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后,由会议主持人对发表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做出决策。为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与会人员要提前阅读会议材料,掌握有关情况,根据议题提交部门的汇报,充分发表明确的意见和建议,不发表意见视为同意。
第六条党政联席会的组织落实。会议由集团办公室承办,办公室会议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录音、纪要整理工作。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主管副总会签,董事长签发。发至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以及相关子公司。
第三章专题会议
第七条 专题会议主要就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某一专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如经营分析会或生产调度会。一般情况每月十五日召开,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相关职能部门、系统企业负责人出席专题会。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组织。
第四章中期会议
第八条集团公司中期会议于每年的七月初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机关全体员工、系统企业班子成员
及中层管理人员出席中期会。会议议程:上半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设想。集团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和具体安排,相关部门协办。
第五章年终会议
第九条 集团公司年终会议于每年的十二月底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机关全体员工、系统企业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出席年终会议。会议议程:全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思路,对本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集团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和具体安排,相关部门协办。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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