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东环审20187号关于东营黄河三角洲三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营黄河三角洲三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你公司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审会议(2018年第2次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方案符合要求。现批复如下: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东营经济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钱塘江路以南的东营黄河三角洲三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处理东营市中心城区、利津县、胜北社区和黄
2、河三角洲农高示范区的生活垃圾。项目设计处理垃圾能力600t/d,配套1台12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坑、焚烧系统、主厂房、汽轮机、发电机以及相应的公辅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37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25万元。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该项目出具了核准意见(东发改审核201723号)。项目已经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在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备案。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废气污染防治。焚烧炉启动采用天然气助燃。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炉内喷尿素溶液)+旋转喷雾塔(半干法+干法)(干法在焚烧炉启停时使用)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并严格控
3、制燃烧室内焚烧烟气的温度、停留时间与气流扰动工况,烟气经80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 (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氯化氢、二噁英、氟化氢、一氧化碳、汞、镉、铊、铅、铜、钴、镍、砷、锰、锑、铬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项目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站采用封闭处理,厌氧池产生的含沼气废气送二期焚烧炉焚烧处理;处理站产生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建设的两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废气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4、GB14554-93)表2的要求。建设垃圾仓除臭系统,非正常工况下关闭垃圾卸料门,开启除臭装置、排风机,臭气由风口、风管进入除臭装置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恶臭排放标准后,经卸料大厅顶部40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尾气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要求,同时保持垃圾仓内处于负压状态,避免向空气中逸散。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采用封闭式的垃圾运输车;垃圾卸料大厅、垃圾贮坑采用封闭式布置;垃圾焚烧厂主厂房卸料大厅的进出口处设置风幕;设置自动卸料密封门,使垃圾贮坑密闭化;一次送风机的吸风口引至垃圾贮坑,在垃圾贮坑上方抽气作为助燃空气,使贮坑区域形成负压;定期对垃圾贮坑进行喷
5、洒灭菌、灭臭药剂;在卸料大厅内的进出口、卸料门以及大厅上方设置除臭系统;采用全封闭上料坡道,上料坡道两边设置快速开关门;除渣在有水状态下进行,减少炉渣存储、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石灰仓、活性炭仓、灰库和飞灰固化车间均设置布袋除尘器。厂界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要求。 (二) 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建设200m3/d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物化预处理+ UASB厌氧反应器+MBR膜生物反应器+超滤+纳滤
6、(NF)+反渗透”,垃圾渗滤液与垃圾卸料区、车辆冲洗废水全部进入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部分回用作飞灰固化用水,剩余排入厂区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实验室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收集池;锅炉排污水经降温井降温处理;化水系统浓水、反冲洗废水经中和处理一起排入厂区污水收集池;循环冷却排污水部分回用作垃圾卸料区、车辆冲洗水、烟气净化用水、除渣用水和厂房车间清洁用水,剩余部分汇入厂区污水收集池。厂区污水收集池收集的废水经专用管道送联合环境水务(东营)有限公司(滨海新材料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外排水执行双方协议标准。对各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地面、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等必须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
7、,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污泥、除臭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送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炉渣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飞灰经稳定固化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关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进入垃圾填埋场的要求后送东营市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专区进行填埋。飞灰稳定车间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废布袋除尘器、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
8、度,防止流失、扩散。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东、南、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2800m3调节池作为垃圾渗滤液收集池,依托现有800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
9、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六)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1吨/年、0.51吨/年以内,纳入联合环境水务(东营)有限公司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49.71吨/年、178.94吨/年、7.54吨/年,替代方案已经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以及开发区环保局确认。(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八)其它要求。报告书确定的卫生
10、防护距离为垃圾坑400米、垃圾渗滤液处理站300米围成的包络线,同时参照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要求,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目前该距离内无敏感目标,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在该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新的居住、医院等敏感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监测。三、严格落实重大变化重新报批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11、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等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四、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在项目建设竣工后,应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设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五、加强监督检查由东营经济开发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建设期、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抽查。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送东营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4月19日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东营开发区环保局。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印发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