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GFP15-1 材料贮存搬运程序 版本:1
第3页,共12页
材料贮存搬运程序
1. 目的
控制建筑材料的贮存、保管、搬运,以防损坏、遗失。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房地产开发所需的由建材供应部所供应材料的入库、贮存、保管、出库、搬运过程的控制。
3. 定义
无。
4. 引用文件
4.1. GFP10-1《材料(设备)检验及检验状态控制程序》
4.2. GFP13-1《不合格控制程序》
4.3. GFP8-1《材料标识程序》
5. 职责
5.1. 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主办负责材料入、出库的审批、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处理不合格品。
5.2. 材料采购员负责组织材料的搬运、装卸。
5.3. 仓管员负责材料的入库、标识、存放、保管、出库并作好记录。
6. 资格或培训
执行本程序不需要特别培训和资格
7. 程序
7.1. 搬运
搬运包括由建材供应部供应的从供货商处至仓库或工地和从仓库至工地的搬运
7.1.1. 对于从供货商处运至工地或仓库(含由供货商负责运输至工地或仓库)的材料,采购员根据合同、订货清单、装箱单及送货单核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级、随机文件等,确认后组织搬运。
7.1.2. 对于从仓库运至工地的材料,采购员根据《出库单》(见GFP15-1-F8)核对所搬运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级、随机文件,确认后组织搬运。
7.1.3. 采购员应掌握材料的搬运要求,选择、雇佣合适的搬运人员,租用合适的工具。
7.1.4. 采购员组织搬运时,须同雇佣的搬运人员(含工具的操作者)明确各方的责任。
7.1.5. 搬运结束后,由采购员检查材料是否有损坏、丢失。
7.1.6. 搬运过程中发生的损坏、遗失,采购员应区别情况要求供货商更换、补足或要求搬运人员照价赔偿。
7.2. 入库。
7.2.1. 对于从供货商处运至仓库的材料(含由供货商负责运输的材料)到货后,暂入待检品区,仓管员会同采购员按订货合同材料清单,核对品种、规格、数量,确认后由采购员、仓管员签署《待检品卡》(见GFP15-1-F1),一联仓管员存根,一联采购员保存。
7.2.2. 对待检品,由建材供应部根据GFP10-1《材料(设备)检验及检验状态控制程序》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填写《检验报告单》(见GFP15-1-F2)。第一联仓库存根,第二联交供货单位,第三联交建材供应部,第四联、第五联交工程部。
7.2.3. 采购员和仓管员根据《检验报告单》办理入库,填写《入库单》(见GFP15-1-F3),第一联仓管员存根,第二联采购员存,第三联交计划财务部结算。
7.2.4. 材料入库,仓管员按GFP8-1《材料标识程序》对材料进行记录、标识。
7.2.5. 对于由供货商处直接运至工地(含由供货商负责运输至工地)的材料,由采购员根据GFP10-1《材料(设备)检验及检验状态控制程序》通知有关检验部门进行验货并填写《开箱验货单》,采购员据此向施工单位提供材料。
7.2.6. 对于检验不合格材料,按GFP13-1《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理
7.3. 贮存、保管
7.3.1. 仓管员对已办理入库的材料,按GFP8-1《材料标识程序》规定 的方法标识后安排合适场地存放。
7.3.2. 仓管员负责仓库的安全,采取措施保持材料的整洁、防潮;防腐、防虫蛀等。
7.3.3. 仓库员应每日巡视库存材料至少一次,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填写《材料管理纪录》)(见GFP15-1-F4)第一联仓库存根,第二联在24小时内送交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主办。
7.3.4. 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主办会同仓管员每月定期(至少一次)对库存材料进行检查,由仓库员填写《材料管理记录》,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主办审核,第一联仓库存根,第二联交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主办。
7.4. 定期盘点。
7.4.1. 库存材料由仓管员定期进行盘点。
7.4.2. 定期盘点于每季度末的最后七个工作日进行。盘点结束提交《盘点表》(见GFP15-1-F5),《盘点表》应与《入库单》、《出库单》、《进销存帐》(见GFP15-1-6)相符。
7.4.3. 仓管员根据手续齐全的出入库单据作为凭证建立《进销存帐》。
7.4.4.对于从供货商处直接运至工地的材料,采购员应将《开箱验货单》(见GFP15-1-F9)的第一联交仓管员备案。
7.5. 出库
7.5.1. 施工单位填写《材料申请单》(见GFP15-1-F7),经工程部及建材供应部
材料采购主办的书面批准。
7.5.2. 仓管员核对《材料申请单》的型号、规格、数量确定后,方予以出库并填写《出库单》。
7.5.3. 施工单位签署《出库单》。
7.5.4. 对于从供货商处直接运至工地的材料,经验货,施工单位接收后,采购员应会同施工单位、工程部有关人员鉴署《开箱验货单》。
7.5.5. 《开箱验货单》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施工单位,第三联交工程部,第四联交计划财务部结算,第五联交建材供应部。
7.6. 不合格的处理
按GFP13-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8. 记录
8.1. 《进销存帐》、《盘点表》由仓管员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
8.2. 《待检品卡》、《检验报告单》、《入库单》、《材料管理记录》、《材料申请单》、《出库单》、《开箱验货单》由仓管员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9. 附件
9.1. GFP15-1-F1《待检品卡》
9.2. GFP15-1-F2《检验报告单》
9.3. GFP15-1-F3《入库单》
9.4. GFP15-1-F4《材料管理记录》
9.5. GFP15-1-F5《盘点表》
9.6. GFP15-1-F6《进销存帐》
9.7. GFP15-1-F7《材料申请单》
9.8. GFP15-1-F8《出库单》
9.9. GFP15-1-F9《开箱验货单》
C:\ISO\GFP\GFP15-1
GFP15-1-F1.1
待检品卡
NO: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包装方式
暂存货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仓管员: 采购员:
年 月 日
GFP15-1-F2.2
检验报告单
NO:
材料类别
供货单位
到货日期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合同等级
检验结果
入库与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供货单位
代表人
日期
建材供应部
代表人
日期
工程部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GFP15-1-F3.1
入库单
NO:
材料类别
合同号
入库人
供货单位
发票号
采购经办人
序号
编号
材料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合同
数量
入库
数量
单价
金额
等级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仓管员
年 月 日
GFP15-1-F4.1
材料管理记录
序号
检查材料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质量
产地
入库
日期
入库人
备注
应有
实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损坏/变质材料处理:
仓管员: 材料采购主办: 建材供应部经理:
年 月 日
GFP15-1-F5.1
盘点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前次结存
本季度入库
本季度出库
本季度结存
实存
1
2
3
4
5
6
7
8
9
10
与出、入库单、进销存帐相比较
盘点人: 年 月 日
GFP15-1-F7.1
材料申请单
NO: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申请
数量
实领
数量
单价
合价
用途
备注
申请单位
申请人
日期
工程部
批准人
日期
建材供应部
批准人
日期
备注
年 月 日
GFP15-1-F8.1
出库单
NO:
提货单位
出库日期
材料种类
材料申请单码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申请数量
实发数量
提货人 仓管员 发货人
年 月 日
GFP15-1-F6.1
进销存帐
最高存量:
帐号
总页数
最低存量:
页数
编号: 类别: 规格: 单位: 存放地点: 计划单价:
年
凭证
号数
摘 要
收 入
发 出
结 存
核
对
号
月
日
数量
单价
金 额
数量
单价
金 额
数量
单价
金 额
GFP15-1-F9.3
开箱验货单
项目名称: 编号:
采购通知单编号
供货单位
合同号
进货日期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与规格
单位
进货数量
单价
金额
抽检数量
检验情况
检验结果
1
2
3
4
5
6
7
8
金额合计
(小写): (大写):
建材供应部
代表
施工单位
名称及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
备注:
注:1. 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如需监理方确认价格以便结算时,监理工程师代表应核实,且对材料价格负责任。
2. 此单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字后,作为监理资料移交档案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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