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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艺文志》与《隋书·经籍志》目录结构分析
陆兰军1202000277
一、 《汉书·艺文志》
《汉书·艺文志》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目录学文献。以《七略》“六分法”方式,“删其要,以备篇辑”,仍存六艺、诸子、方技六略的分类体系,另析“辑略”形成总序置于志首。叙述了自先秦到西汉学术发展的状况,分类记录当时存世的典籍,共六略三十八类,计著录五百九十六家,一万三千二百六十九卷。
《艺文志》的结构体系如下:
艺文志
辑略
六艺
诸子
诗赋
兵书
数术
方技
易
书
诗
礼
乐
春秋
论语
孝经
小学
儒
道
阴阳
法
名
墨
从衡
杂
农
小说
赋
赋
赋
杂赋
歌诗
权谋
形势
阴阳
技巧
天文
历谱
五行
蓍龟
杂占
形法
医经
经方
房中
神仙
志首有“辑略”作为总序,其后仍按刘歆《七略》“六分法”共分类六略三十八种。
1. 六艺:分《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书》九家,四百一十二篇;《诗》六家,四百一十六卷;《礼》十三家,五百五十五篇;《乐》六家,百六十五篇;《春秋》二十三家,九百四十八篇;《论语》十二家,二百二十九篇;《孝经》十一家,五十九篇;小学,十家,四十五篇。计一百三家,三千一百二十三篇;
2. 诸子:分儒,五十三家,八百三十六篇;道,三十七家,九百九十三篇;阴阳,二十一家,三百六十九篇;法,十家,二百一十七篇;名,七家,三十六篇;墨,六家,八十六篇;从衡,十二家,百七篇;杂,二十家,四百三篇;农,九家,百一十四篇;小说,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计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
3. 诗赋:分赋,二十家,三百六十一篇;赋,二十一家,二百七十四篇;赋,二十五家,百三十六篇;杂赋,十二家,二百三十三篇;歌诗,二十八家,三百一十四篇。计百六家,千三百一十八篇;
4. 兵书:分权谋,十三家,二百五十九篇;形势,十一家,九十二篇,图十八卷;阴阳,十六家,二百四十九家,图十卷;技巧,十家,百九十九篇。计五十三家,七百九十篇,图四十三卷;
5. 数术:分天文,二十一家,四百四十五卷;历谱,十八家,六百六卷;五行,三十一家,六百五十二卷;蓍龟,十五家,四百一卷;杂占,十八家,三百一十三卷;形法,六家,百二十二卷。计百九十家,二千五百二十八卷;
6. 方技:分医经,七家,二百一十六卷;经方,十一家,二百七十四卷;房中,八家,百八十六卷;神仙,十家,二百五卷。计三十六家,八百六十八卷。
《汉书·艺文志》开创了史志目录的先例,汉以后史书多仿其例而编有艺文志或经籍志。由于《七略》已佚,《汉书·艺文志》便成为中国现存最早的图书分类目录。清人王鸣盛评价《汉书·艺文志》时,引金榜语:“不通《汉书·艺文志》, 不可以读天下书。《艺文志》者,学问之眉目,著述之门户也。”
二、 《隋书·经籍志》
《隋书》则有《经籍志》,是继《汉书·艺文志》后,我国现存最古的第二部史志目录。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另附佛、道两类典籍,有总序小序,也有小注,与《汉书·艺文志》相仿。《隋书·经籍志》开中国古代图书着录四分法经史子集命名的先河,确定了四分法在古代目录学中的地位。一直到清代编《四库全书》仍以四部沿用。《经籍志》的成就在于对魏晋南北朝史学发展首次给予全面总结。
《经籍志》的结构体系如下:
经籍志
经部
史部
子部
集部
道经
佛经
易
书
诗
礼
乐
春秋
孝经
论语
纬书
小学
儒
道
法
名
墨
纵横
杂
农
小说
兵
天文
历数
五行
楚辞
别集
总集
正史
古史
杂史
霸史
起居注
旧事
职官
仪注
刑法
杂传
地理
谱系
簿录
医方
经戒
饵服
房中
符录
大乘经
小乘经
杂经
杂疑经
大乘律
小乘律
杂律
大乘论
小乘论
杂论
记
《隋书·经籍志》是第一位把经籍分为经、史、子、集四部四十类,在四部分类外尚有道佛附录,合为六部;但道佛二录均有类无书,仅记总部、卷数而无具体书目,与四部的编制方法有所不同。因此,《经籍志》基本上是一部四分法目录,但仍残留着六分法的痕迹。
先有总序一篇,记叙目录学演变和编写经籍志的原因。每部下有大序,类下又有小序。序中简要说明每类的学术源流及其演变。类下着录书名及卷数,又常常附以简要注释,指明注者,记其时代爵衔,间或注明书的内容真伪及存亡残缺,并以夹注,附入亡佚书目。充分体现了目录书“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优点,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
1. 经:《易》六十九部,五百五十一卷,通计亡书,合九十四部,八百二十九卷;《书》三十二部,二百四十七卷,通计亡书,合四十一部,共二百九十六卷;《诗》三十九部,四百四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七十六部,六百八十三卷;《礼》一百三十六部,一千六百二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二百一十一部,二干一百八十六卷;《乐》四十二部,一百四十二卷,通计亡书,合四十六部,二百六十三卷;《春秋》九十七部,九百八十三卷,通计亡书,合一百三十部,一千一百九十二卷;《孝经》十八部,六十三卷,通计亡书,合五十九部,一百一十四卷;《论语》七十三部,七百八十一卷,通计亡书,合一百一十六部,一千二十七卷;《纬书》十三部,九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三十二部,二百三十二卷;小学,一百八部,四百四十七卷,通计亡书,合一百三十五部,五百六十九卷。凡六艺经纬六百二十七卷,五千三百七十一卷,通计亡书,合九百五十部,七千二百九十卷。
2. 史:正史,六十七部,三千八十三卷,通计亡书,合八十部,四千三十卷;古史,三十四部,六百六十六卷;杂史,七十二部,九百一十七卷,通计亡书,七十三部,九百三十九卷;霸史,二十七部,三百三十五卷,通计亡书,合三十三部,三百四十六卷;起居注,四十四部,一千一百八十九卷;旧事,二十五部,四百四卷;职官,二十七部,三百三十六卷,通计亡书,合三十六部,四百三十三卷;仪注,五十九部,二千二十九卷,通计亡书,合六十九部,三千九十四卷;刑法,三十五部,七百一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三十八部,七百二十六卷;杂传,二百一十七部,一千二百八十六卷,通计亡书,合二百一十九部,一千五百三卷;地理,一百三十九部,一千四百三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一百四十部,一千四百三十四卷;谱系,四十一部,三百六十卷,通计亡书,合五十三部,一千二百八十卷;簿录,三十部,二百一十四卷。“凡史之所记,八百一十七部,一万三千二百六十四卷。通计亡书,合八百七十四部,一万六千五百五十八卷。”
3. 子:儒,六十二部,五百三十卷,通计亡书,合六十七部,六百九卷;道,七十八部,合五百二十五卷;法,六部,合七十二卷;名,四部,合七卷;墨,三部,合一十七卷;纵横,二部,合六卷;杂,九十七部,合二千七百二十卷;农,五部,一十九卷;小说,二十五部,合一百五十五卷;兵,一百三十三部,五百一十二卷;天文,九十七部,合六百七十五卷;历数,一百部,二百六十三卷;五行,二百七十二部,合一千二十二卷;医方,二百五十六部,合四千五百一十卷。“凡诸子,合八百五十三部,六千四百三十七卷。”
4. 集:楚辞,十部,二十九卷,通计亡书,十一部,四十卷;别集,四百三十七部,四千三百八十一卷,通计亡书,合八百八十六部,八千一百二十六卷;总集,一百七部,二千二百一十三卷,通计亡书,合二百四十九部,五千二百二十四卷。“凡集五百五十四部,六千六百二十二卷。通计亡书,合一千一百四十六部,一万三千三百九十卷。”
“凡四部经传三千一百二十七部,三万六千七百八卷。通计亡书,合四千一百九十一部,四万九千四百六十七卷。”
5. 道经:经戒三百一部,九百八卷;饵服四十六部,一百六十七卷;房中十三部,三十八卷;符录十七部,一百三卷。总计三百七十七部,一千二百一十六卷。
6. 佛经:“大乘经六百一十七部,二千七十六卷。五百五十八部,一千六百九十七卷,经。五十九部,三百七十九卷,疏。小乘经四百八十七部,八百五十二卷。杂经三百八十部,七百一十六卷。杂经目残缺甚,见数如此。杂疑经一百七十二部,三百三十六卷。大乘律五十二部,九十一卷。小乘律八十部,四百七十二卷。七十七部,四百九十卷,律。二部,二十三卷,讲疏。杂律二十七部,四十六卷。大乘论三十五部,一百四十一卷。三十部,九十四卷,论。十五部,四十七卷,疏。小乘论四十一部,五百六十七卷。二十一部,四百九十一卷,论。十部,七十六卷,讲疏。杂论五十一部,四百三十七卷。三十二部,二百九十九卷,论。九部,一百三十八卷,讲疏。记二十部,四百六十四卷。总计一千九百五十部,六千一百九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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