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人大 2022/1234长城是民族精神的根脉,凝结着中华民族先进文化的精髓,闪耀着深厚的文化魅力。2019 年 9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强调:要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弘扬民族精神。呼和浩特市长城资源丰富,制定长城保护专门性法规,既是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加大长城保护工作力度,发挥长城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独特作用的具体实践。11 月 23 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了 呼和浩特市长城保护条例,条例将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此次立法,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发
2、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聚焦历史文化保护,着眼于具体条款的精细化、精准化,围绕长城保护管理体制、保护与利用、文化传承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将长城保护工作中经过实践检验、真正有效管用的政策举措上升为法规条文,切实以“小切口”立法推动长城保护工作和文化价值发掘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实现“大突破”。立出高质量 走出新路子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体现。立什么、如何立、何时立,也是人大主导立法的第一道关口。2021 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调研组开展历史文化保护调研工作。调研发现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武川县、新城区等地历
3、史文化资源丰富,特别是古长城资源量富质优、得天独厚,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但是,经过数百年风雨侵蚀和人为活动的影响,古长 长城保护立法:长城保护立法:守护城市历史文脉 守护城市历史文脉陈曼莉履职立法经纬DOI:10.16744/15-1219/d.2022.12.012内蒙古人大 2022/1235履职立法经纬城许多墙体段落及其附属的障城、烽火台等已经消失,长城保护立法势在必行。市人大常委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制定长城保护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 2022 年立法计划,并为法规制定了科学的“施工图”“任务表”,有序推进法规的调研、起草、论证、审议、报批等各项工作。牢牢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呼
4、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摸索提高立法质量的新路子,成立由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文物专家、法律专家、立法咨询顾问等组成的立法专班,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找准法规重点难点,着力解决短板弱项。常委会紧锣密鼓地推进立法进程,主导召开法规协调会 10 次,座谈论证会 5 次,立法专班逐条、逐句修改法规文本,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努力使法规成为精品佳作。“保护第一”做好长城保护大文章长期以来,呼和浩特市长城保护的法定职责落实情况一直存在短板。厘清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才能切实有效做好长城保护工作。为此,条例对各级政府、文物部门及其他部门的保护责任进行了层层分解、清晰界定。
5、明晰职责,压实管理责任。一是规定市、长城所在地旗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对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及文物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长城保护的监管责任,建立起市、旗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系。二是明确保护机构,规定市、长城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点段确定保护机构,依法开展长城安全、维修养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聘请长城保护员,巡查、看护长城本体及其历史环境风貌,定期报告长城保护状况、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编写长城保护工作日志,上下联动,确保长城点段巡查、看护管理全覆盖。精细管理,打造长城保护健康生态。条例坚持整体保护、加强管理的原则,制定“规划清
6、、经费全、人员齐”的长城精细化保护体系。一是做好有关规划与长城保护总体规划衔接工作。规定市、长城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总体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落实国家、自治区长城保护总体规划规定的保护措施。同时规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长城保护规划的要求,形式、高度、体量、色调应当与长城环境风貌相协调。二是做好经费保障,市、长城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各级支出责任,用于长城日常巡查与养护、抢救性保护、监控监测、装备购置、长城保护员补贴和培训等。与此同时,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赠等方式
7、设立长城保护公益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长城研究、利用、保护工作。人人参与,营造长城保护共治善治氛围。保护长城、传承长城精神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还应该是全社会、全体公民应尽的义务。近年来,随着对长城资源的不断挖掘,长城文化的广泛宣传,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加入保护长城的队伍中,对长城进行动态安全监管巡视,成为长城保护中一支生力军。条例以法的形式将这一好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规范建立志愿者工作制度,对志愿者开展长城公益活动和保护工作给予内蒙古人大 2022/1236支持和指导,实现全社会共治善治的良好局面。科技赋能,让科学研究贯穿长城保护全过程。条例强化科技支撑,推动长城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提高长城保护的科
8、学技术水平。一是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规定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多媒体、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遥感卫星、无人机、现代通信等技术手段,对长城本体和整体环境进行监测,逐步实现技术监测与人工监测的有机结合。二是加强长城档案数字化建设。规定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长城数字化档案数据库,推进长城档案数字资源更新保存、有序共享。增强制度保护协同性,强化法规刚性约束。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长城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 等为立法依据,对上位法规定的禁止性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做好制度衔接,发挥制度集合效应。细化长城保护相关禁止性行为。明确禁止在长城及其保护范围内从事的行为。条
9、例在严格遵循上位法规定禁止行为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已经出现,增加上位法没有具体规定的禁止性行为,如在长城上放养牲畜;在长城保护范围内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擅自进行开沟、挖渠、修建房址、采矿等。加强长城文物管理,明确禁止倒卖长城砖、石碑石刻等长城文物。同时,为保障长城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对于条例禁止的行为,明确了相关处罚部门和额度,从严设置法律责任,确保长城保护取得实效。谱写新时代长城故事“首府篇”加强长城文化宣传,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呼和浩特市长城资源丰富,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推动建设长城文化博物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全域统筹,科学谋划,以新城区秦长城坡跟底段东南 3 公里处
10、建设长城文化博物馆;以清水河县明长城本体及其沿线的文化遗存为主线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串起周边旅游景点,构建保护传承、主题展示、文旅发展等功能为核心,拓展创新长城文旅产品和业态,促进长城文化与发展地区旅游产业相融合。为此,条例对长城点段辟为参观游览区的条件和程序,长城点段保存现状、开放可行性论证,基础设施建设、参观游览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为实现文化传承与产业升级的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讲好长城故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长城凝聚着团结统一、众志成城的爱国精神,凝聚着坚韧不屈、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也凝聚着守望和平、开放包容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齐长城文化内涵,打造一批展现时代价值和首府特色的精品力作,讲好长城故事,对于弘扬长城文化、传承中华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托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长城文化博物馆建设,条例进一步规定,要大力弘扬长城文化内涵,宣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市、长城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同有关科研院所、组织的交流合作,加强长城历史、科学、建筑、艺术、文化等研究工作,挖掘和阐释长城文化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感。呼和浩特市长城保护条例落地施行,一系列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为原则的举措集中发力,必能使古老长城,在新时代熠熠生辉。履职立法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