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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Y-J711----2015汽车用座椅皮革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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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Y-J711----2015汽车用座椅皮革技术要求 GEELY 汽车用座椅皮革技术要求 Q/JLY J711 -2015 Q/JLY J711 -2015 汽车座椅皮革技术要求 <秘密级> 编 制: 付晓敏 校 对: 杨 豪 审 核: 李 莉 标准化: 伍永会 批 准: 赵海澜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 GEELY 汽车用座椅皮革技术要求 Q/JLY J711 -2015 前 言 为规范汽车用座椅皮革的性能,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替代了Q/JLY J7110614A-2012《乘用车座椅皮革技术要求》,本标准与Q/JLY J7110614A-2012的主要差异为: ——修改了定负荷伸长率性能要求; ——增加了永久伸长率性能要求; ——增加了仿皮缝合强力的要求; ——增加了真皮尺寸变化率、防霉性要求; ——增加了浅色皮革表面抗污性要求; ——修改了真皮经向、纬向抗张力要求; ——修改了真皮、仿皮(主面料)、仿皮(辅面料)断裂伸长率要求; ——修改了真皮撕裂强力的要求; ——修改了抗张力、断裂伸长率、撕裂强力试验方法; ——修改了耐光照色牢度的试验方法; ——修改了气味性要求; ——修改了仿皮雾化性能要求。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NVH及环保性能开发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晓敏、杨豪。 本标准于2015年4月15日发布,2015年4月20日实施 本标准历次版本更替信息如下: ——Q/JLY J7110614A-2012(JLYY-JT39-08首次发布,Q/JLY J7110614A-2012第一次修改。) I 共10 页 第18页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座椅用真皮、仿皮等的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2015年4月30日之后新研发及正在研发的汽车座椅套、坐垫、头枕等皮革,2015年4月30之后的产品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25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8808-1988 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 GB/T 11547-2008 塑料 耐液体化学试剂性能的测定 GB/T 13773.1-2008 纺织品 织物及其制品的接缝拉伸性能 第1部分:条样法接缝强力的测定 GB/T 16578.1-2008 塑料薄膜和薄片 耐撕裂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裤形撕裂法 GB/T 17928-1999 皮革 针孔撕裂强度测定方法 QB/T 2537-2001 皮革 色牢度试验 往复式摩擦色牢度 QB/T 2707-2005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样件的准备和调节 QB/T 2709-2005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厚度的测定 QB/T 2710-2005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抗张强度和延长率的测定 QB/T 2714-2005 皮革 物理和机械性能 耐折牢度的测定 QB/T 2726-2005 皮革 物理和机械性能 耐磨性的测定 Q/JLY J711034B-2012 车内非金属材料雾化性限值要求及试验方法 Q/JLY J711291-2008 汽车内饰材料挥发性有机物限值要求 Q/JLY J7110279B-2014 汽车内外饰非金属件耐光老化试验规范 Q/JLY J7110335A-2011 汽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性限值要求及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A-2012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738A-2012 乘用车非金属零部件耐光老化性能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3.1 真皮 指动物原皮,经过物理或者化学处理后的天然产品。 3.2 仿皮 指PVC人造革、PU革等仿制皮革产品。 3.3 主面料 指座椅频繁使用部位所应用的材料,如坐垫面料、靠背面料。 3.4 辅面料 指主面料之外的所有面料。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要求 4.1.1 皮革的表皮和花纹,按供需双方共同商定,按封样颜色和纹理要求。 4.1.2 表皮应平整、花纹纹理清晰、深浅一致、颜色均匀、无色差、气泡、亮点、颗粒突起、污点、损伤、砂眼等目视可见的缺陷。表皮光滑平整,无粘连、连筋。涂层粘着牢固。绒面革绒毛均匀,颜色基本一致。 4.2 理化性能 座椅皮革的具体性能要求见表1。 表1 座椅皮革的性能要求 序号 项目 真皮 仿皮(主面料) 仿皮(辅面料) 试验方法 1 厚度mm 1.0~1.5 双方约定或按图纸 5.2 2 视密度g/cm3 0.6~0.9 --(a) --(a) 5.3 3 单位面积质量g/mm2 --(a) 双方约定或按图纸 5.4 4 抗张力 经向 N ≥500 ≥500 ≥350 5.5 纬向 N ≥500 ≥500 ≥250 断裂伸长率 经向 % ≤80 ≥30 ≥30 纬向 % ≤80 ≥20 ≥120 5 定负荷伸长率 经向 % 提供实测值 提供实测值 提供实测值 5.6 纬向 % 提供实测值 提供实测值 提供实测值 永久伸长率 经向 % ≤3 ≤3 ≤3 纬向 % ≤3 ≤6 ≤6 6 撕裂强力 经向 N ≥70 ≥45 ≥30 5.7 纬向 N ≥70 ≥45 ≥30 7 缝口断裂强力 经向 N --(a) ≥350 ≥300 5.8 纬向 N --(a) ≥250 ≥200 8 剥离强力 经向 N --(a) ≥20 ≥15 5.9 纬向 N --(a) ≥20 ≥15 9 耐摩擦色牢度 (摩擦白布沾色等级) 干擦2000次 级 ≥4 5.10 湿擦300次 级 ≥4 酒精10次 级 ≥4 碱性汗液200次 级 ≥4 汽油10次 级 ≥4 中性皂液20次 级 ≥4 10 耐折牢度 常温干态(10万次) 没有裂缝,龟裂或表层掉色现象 5.11 常温湿态(3万次) 没有裂缝,龟裂或表层掉色现象 低温(-20℃,3万次) 没有裂缝,龟裂或表层掉色现象 11 耐光照色牢度(摩擦白布沾色等级)级 ≥4 5.12 12 热老化(120℃×4h)级 ≥4 5.13 13 尺寸变化率 % ±3 --(a) --(a) 5.14 14 耐寒性(-20℃/24h) 表面无裂纹 5.15 15 耐磨性(CS-10,1000g,1000次) 允许有发亮,但不能有印花磨损或涂层破损,基材织物无磨损 5.16 16 防霉性(40±2℃,95±5%RH,168h) 无霉味和发霉现象 --(a) --(a) 5.17 17 不粘着性 --(a) 表面无异状 表面无异状 5.18 18 耐水解性 (仅适用于PU革) 丛林试验 --(a) 试验后剥离强度保持试验前的70% 5.19 耐碱性试验 --(a) 试验后剥离强度保持试验前的70% 19 阻燃性能 mm/min ≤80 5.20 20 气味性 级 按车型要求 5.21 21 雾化性能 mg ≤5.0 ≤3.0 5.22 22 甲醛含量 mg/kg ≤10 5.23 T-VOC ≤100 ≤50 23 表面抗污性 (适用于浅色皮革) 常态 ≥4~5级 5.24 耐磨后 ≥4级 备注:(a)“--”表示对应项目不做检测和要求; (b) 变化率中“+” “-”分别代表变大、降低。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标准环境 进行试验前,将试样置于23±2℃,相对湿度50±10%的恒温恒湿室中至少调节24小时,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 5.2 厚度 仪器:测厚仪,压脚直径为(10.00±0.05)mm,压脚与测试台平面接触时产生的负荷为(393±10)g。 沿产品宽度方向向左、中、右三点测量,测量结果以算数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01mm。按照QB/T 2709-2005进行试验。 5.3 视密度 按照 QB/T 2715-2005规定执行。 5.4 单位面积质量 仪器:分析天平,精度0.1mg。取100mm×100mm试样3个,分别置于分析天平上称重,精确至1mg,并将测量结果转换为g/mm2。试验结果以3个试样的算数平均数表示,取整数。 5.5 抗张力、断裂伸长率 5.5.1试样步骤 5.5.1.1 真皮 按QB/T 2710-2005规定执行,样条类型:选择大号哑铃型试样,试验速度100mm/min。 5.5.1.2 仿皮 如图1所示,沿经,纬方向各取试样5个。试样尺寸为:总长度L3(平行于试验方向)200mm;标距长度L0(等于夹具间的初始距离L)100mm,宽度b(垂直于试验方向)50mm,拉伸速度:200mm/min。 图1 仿皮拉伸试样 注:当试样断裂在距钳口5mm以内时,该试验结果应被舍弃,重新换样试验。 5.5.2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分别以经,纬方向取5个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5.6 定负荷伸长率、永久伸长率 沿经,纬方向各取3片试样进行试验。样条尺寸为200mm×50mm。将试样夹持在试验仪器中,其中仪器下部静止垂挂砝码(真皮为100N,仿皮为50N),夹具的夹持宽度要超过试样的宽度。夹具间初始距离为150mm,标线长度为100mm,保持该状态10min,测量并记录标线长度,计算该负荷下(真皮为100N,仿皮为50N)静态定负荷伸长率。然后将载荷卸掉,静置10min,再次测量并记录标线长度,并计算永久伸长率。 5.7 撕裂强力 5.7.1 真皮 如图2所示,沿经,纬方向各取3片试样,样条尺寸为50mm×20mm,按GB/T 17928-199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拉伸速度(100±10)mm/min。 图2 真皮撕裂强度试样 5.7.2 仿皮 沿经,纬方向各取试样3个,样条150mm × 30mm,切口长度为(75±1)mm,切口线距边线距离15mm。按GB/T 16578.1-2008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速度为(200±10)mm/min。记录试样被撕裂的最大负荷,试验结果按3块试样的经、纬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5.8 缝口断裂强力 沿经,纬方向各取3片试样,样条宽度100×50mm,分别缝制平行于纬向和经向的缝合试样,缝线距离缝合末端20mm,如图3所示,按GB/T 13773.1-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夹具间的初始距离100mm,拉伸速度(100±10)mm/min. 图3缝口断裂强力 5.9 剥离强力 沿经向、纬向方向各取3片试样,试样尺寸为150mm×50mm。将每片试样的一端割开(人造革与基布之间剥离),剥离约50mm,按GB/T 8088-1988中B方法规定进行,试验速度(100±10)mm/min,剥离距离到100mm时停止试验,记录试样的剥离强度并计算平均值。 若试验过程中出现面料层无法剥离,则判合格。 5.10 耐摩擦色牢度 仪器:摩擦色牢度试验机,符合GB/T 3920-2008标准要求,按照以下分别进行试验后,目视样件的外观变化,并按GB/T 251-2008的规定,评定摩擦布的沾色等级。试验结果,以3次试验的最低值表示。 5.10.1 耐干摩擦色牢度 按照QB/T 2537-200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头质量:1000g,采用干的毛毡和试样。 5.10.2 耐湿摩擦色牢度 按照QB/T 2537-200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头质量:1000g,采用湿的毛毡和试样。 5.10.3 耐酒精色牢度 按照QB/T 2537-200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头质量:1000g,采用干的试样,毛毡用分析醇(或双方协定的酒精试剂)浸润。 5.10.4 耐碱性汗液色牢度 按照QB/T 2537-200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头质量:1000g,采用干的试样,毛毡用碱性汗液浸润。碱性汗液的组成:C6H9O2N3HCL·H2O(L-组氨酸单盐酸盐)0.5g+NaCl 5g + Na2HPO4·12H2O 5g(或Na2HPO4·2H2O 2.5g)配置成1L水溶液,用NaOH溶液(0.1mol/L)调节至Ph8.0。 5.10.5 耐汽油色牢度 按照QB/T 2537-200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头质量:1000g,采用干的试样,毛毡用汽油浸润。汽油沸点,80℃~110℃。 5.10.6 耐中性皂液色牢度 按照QB/T 2537-200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头质量:1000g,采用干的试样,毛毡用中性皂液浸润。中性皂液为中性皂水溶液(2.5%)。 5.11 耐折牢度 沿经向、纬向各取3片试样,按QB/T 2714-2005规定进行:常温干态10万次、常温湿态3万次、-20℃/3万次耐折测试,试验结束6个试样应全部合格。 达到规定的测试次数后,用放大镜观察样品受折部位的变化情况,描述样品的表面状况并记录表面受损的样品数量。 注:低温耐折测试应于低温槽内进行。低温槽温度控制精度为±2℃。 5.12 耐光照色牢度 按照Q/JLY J7110279B-201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技术要求按照Q/JLY J7110738A-2012中“座椅”规定执行;灰度等级按照GB/T 250-2008执行。 5.13 热老化 5.13.1试样要求 沿经向、纬向方向分别取200mm×100mm的样条3个。 5.13.2 试验步骤 将试样放入高温老化试验箱中,垂直悬挂,试样的间隔为50mm,在120℃的循环热风中存放4小时,取出,经30分钟的气候适应处理,按照GB/T 250-2008评定测定色牢度评级,以最严重表面异常状况作为试验结果。 5.14 尺寸变化率(适用于真皮) 分别裁取120mm×120mm的样块3块,在距离各边10mm标上平行的标线,测量试样的标线长度。把烘箱温度调整到100℃,待温度稳定后,把试样放入烘箱中。试样应平坦,并使其表面尽可能多的同热空气接触。 恒温4小时后,从烘箱中取出试样,在标准环境下调节22小时,测量标记之间的距离,计算尺寸变化率。 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加热尺寸变化率: 式中: L0—每个试样加热前的纵、横尺寸分别的平均值,单位为毫米(mm); L1—每个试样加热后的纵、横尺寸分别的平均值,单位为毫米(mm); 试样结果用3个试样的平均值表示。记录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计算结果精确至个位数。 用纵向和横向标记间初始距离的百分比表示尺寸变化。尺寸变化应带有符号,如果是伸长为“+”号,如果是长度减少为“-”号。 5.15 耐磨性 按QB/T 2726-2005规定,从试样上任意部位裁取3块试样进行测试。试验设备:Taber磨擦仪器,磨擦轮CS-10,负重:1000g,旋转1000次,试验后表面应无破损。 5.16 耐寒性 裁取250mm×200mm的试样1片,放入(-20±2)℃低温试验箱中24h。试验后取出对折180℃,观察表面。 5.17 防霉性 裁取200mm × 200mm真皮试样1块,放入40±2℃,95±5%RH潮湿箱中168h,试验后观察试样表面。试验后表面不允许出现霉味和发霉现象。 5.18 不黏着性 样条:90mm × 60mm,经向。仪器:带鼓风装置的恒温干燥箱。将两块人造革的涂层面贴合在一起,用两块长宽各约60mm的平滑玻璃板使之与试样的宽度对齐,然后把试样夹在两块玻璃板之间。再用底面长、宽各约60mm,质量为3kg的砝码压在玻璃板上,一同放置在(70±2℃)的恒温干燥箱内,24h后取出。除去砝码,室温下冷却1h。然后缓慢地将两块试样拨开,观察膜面有无损伤等异常状态产生。 5.19 耐水解性(适用于PU革) 5.19.1 丛林试验方法 将试样吊挂在恒温恒湿器中潮热老化,温度70±2℃,相对湿度95%以上。潮热处理528h-840h后(周期误差±2h之内),取出试片,在温度23±2℃,相对湿度45%-55%的条件下放置2h,观察表面变化情况,测试样件的剥离强度不低于试验前的70%。 5.19.2 耐碱性溶液试验方法 在温度23±2℃,相对湿度45%-55%的条件下,将试样浸泡在10% NaOH中,放置24h,试液用量,浸泡及冲洗擦拭按照GB/T 11547-2008的规定。将试样取出用水冲洗,经过轻柔,擀压反复20次以上,直至样件无滑腻液体,清洗后的水溶液PH值测试呈中性。在102±2℃烘箱内完全烘干后,观察试片表面侵蚀龟裂情形,测试试样的剥离强度不低于试验前的70%。 5.20 阻燃性能 经向、纬向试样至少各5个(356mm × 100mm),试样预处理:23±2℃,相对湿度45%~55%下调节24h,试验方法按Q/JLY J7110335A-2011规定执行。 5.21 气味性能 试验方法按照Q/JLY J7110538A-2012执行。 5.22 雾化性能 试样方法按照Q/JLY J711034B-2012执行。 5.23 甲醛含量及T-VOC 试验方法按照Q/JLY J711291-2008执行。 5.24 表面抗污性(适用于浅色皮革) 5.24.1 试验步骤: 在标准环境下,裁取4个100mm×200mm的试样,标记1#~4#,平放于白色棉布上。准备3种污染物:速溶咖啡(热饮,雀巢咖啡1包,100ml白开水兑)、可口可乐(冷藏)、橙汁(冷饮,不指定品牌),可乐和橙汁饮料不得人为稀释。 各取3种污染物,约1.0ml,从约5cm的高度,分别滴在1#~3#试样中部;4#试样留作对比。静置24h,用干燥的棉布吸干未挥发的饮料。用棉布沾适量自来水,反复擦拭污点约1min,放置24h后对比4#试样,记录残余污点、污迹、颜色迁移和其他可见变化,进行评价。 5.24.2 评级 1级:对比4#试样,污渍部分几乎未被清除,有明显的染色现象(黑色污点等)。 2级:对比4#试样,小部分污渍被清除(清除面积<50%),试样有明显变化。 3级:对比4#试样,大部分污渍被清除(清除面积>50%),可明显发现残留的部分污迹,试样中度变色。 4级:对比4#试样,大部分污渍被清除(清除面积>50%),仔细观察,可发现试样轻度变色或染色。 5级:对比4#试样,污渍完全被清除,不仔细看,无法发现污迹。 5.24.3 耐磨后抗污能力 准备3个试样,按照QB/T 2726-2005,在Taber耐磨仪上测试,CS-10砂轮,1000g,500次耐磨。磨完以后重复上述步骤,对比4#试样,对耐磨后的产品进行去污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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